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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义的视角

时间:2023-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5 词义的视角按照兰盖克的认知语法理论,视角指的是说话人使用句子描写场景所择取的角度,该角度会影响观察结果,也会影响语言表达。除了字本身的字面意义以外,这句话所使用的时髦流行的词汇也表明这是一种目前通用的网络语言,是出自一个青年大学生。

11.5 词义的视角

按照兰盖克的认知语法理论,视角指的是说话人使用句子描写场景所择取的角度,该角度会影响观察结果,也会影响语言表达。视角理论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方位、优越视点、方向性。方位概念比较通俗易懂,与我们平常对方位的理解并无差异。某些述义结构,尤其那些涉及“左”“右”的结构,在说话人使用时,均预设某一针对所描写场景的特殊方位。假如小李和小王都有事,要找他们共同的导师陈教授,陈教授家住六楼,在楼梯上小王碰到了已去过陈教授家正在下楼的小李。小王从未去过陈教授家,小王问小李,陈教授家住六楼左边还是右边。小李回答:陈教授家住左边。如果上楼找陈教授的小王,敲六楼左边的门,他一定不对,肯定找错门,对小王来说陈教授家应在六楼的右边。陈教授的家究竟在说话人的左边,还是说话人的右边,取决于说话人看待陈教授家位置的方向。倘若说话人是下楼,面朝南,陈教授家则在说话人的左边。倘若说话人是上楼,面朝北,陈教授家在说话人的右边。

同方位概念相比较,优越视点更容易理解。顾名思义,优越视点是说话人观察或看待场景、事件时所依赖的认知参照点,无论说话者的实际视角如何,他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观察事物,理解客观事实,从而适当地表达同一情景。

优越视点受到有关百科知识的影响。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同文化背景知识对优越视点的影响,同一客观事物,两个民族文化不同的人优越视点是不一样的。例如:在“主权”和“人权”的关系上,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越视点是不一样的,美国人一般以“人权”为优越视点,认为“人权”高于“主权”。中国人一般以“主权”为优越视点,认为“主权”高于“人权”;二是个人爱好、知识、成长环境等影响优越视点,画家的儿子与农民的儿子对一幅画的优越视点一定有别,这是一个无须论证的事实。

不同民族的优越视点是不同的,比喻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方法,几乎各个民族都有。古希腊人常用天神比喻快乐逍遥,阿拉伯人常用风暴比喻灾难,非洲人常用橄榄树比喻和平,而墨西哥人则常用仙人掌比喻独立。比喻的心理基础是优越视点,即对某些有共同特点事物的投射与整合。若把中国人常用的比喻和英国人常用的比喻做一个比较,我们能发现优越视点的相似之处。例如:中国人和英国人都用羊比喻温顺,用钢铁比喻坚强,用大象比喻高大,用狐狸比喻狡猾等等。

由于各个民族的自然环境、社会背景、文化背景、历史背景和风俗习惯的不同,比喻有它们自己的民族特点,体现各个民族的优越视点。比如中国人常用“三顾茅庐”来比喻诚心诚意。然而,英国人就没有这个历史背景,所以英语里没有这个比喻。这种情况是汉语里有,英语里没有。在英语里人们常会读到as wise as a man of Gotham(像戈丹人一样明智)的比喻。“明智”与戈丹人有什么关系呢?原来,戈丹是英国诺丁汉郡的一个村子,相传那儿的人是最愚蠢的,而在中国则没有这种传说。

以社会、文化和历史事件作喻体的比喻,一般地说,异多于同。欧美人历来信奉基督教,他们常常用《圣经》中的人物和故事来作比喻。如以色列英雄Samson比喻力大无穷。而中国有不少人信仰佛教,因而常常用和尚作比喻。例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小和尚念经”、“三个和尚没水喝”等等。了解必要的民族特色,可以很好地理解语言的优越视点理论,对中国人与外国人交往,对文学作品的翻译尤为重要。有些翻译工作者,碰到比喻时,要么根据原文一字一句地死译,要么凭主观想象,望文生义,结果笑话百出。20世纪40年代初,日本首相阿部信行组织内阁的时候,报纸上报道说,阿部信行跑到组织本部,会见了这个重臣,那个大僚,忙了几天,“终于捞到了一张白纸”。这段文字,晦涩难懂。当时有位行政干部读了以后,哈哈大笑道:“日本办事真繁琐!你看,首相要一张白纸,还要找重臣、大僚开会商量,忙个不停。”原来一张白纸是从法语une carte blanche译过来的。按字面翻译une carte blanche是一张白纸,但这不是一张普通意义上的白纸,而是带有上司签名的白纸。在任命时,上司给被委任者一张签署了自己名字的白纸,被委任者可以在这张白纸上任意填字。由此可见,这一比喻的真实意思是“拥有全权”。因此,阿部信行捞到的不是一张白纸,而是处理内阁的全权。有位外国人读了一些中文,以为自己有了把握,就着手翻译。一天他读到“驰骋文坛”四个字,不甚理解。他便异想天开,把“驰骋”译为奔马(the galloping horse),把文坛译为书堆(the pile of books)。于是整个一词被译为围绕着书堆奔跑的马(the galloping horse around the pile of books),如此翻译,令人捧腹大笑。

语言的使用不仅因情景、地域不同而异,也因各种社会因素的不同而发生变异,形成变体。语言的社会变体是优越视点的一种体现,也称之为社会方言(social dialect),社会方言是在语言集团的某一阶层或某一群人内部通行的语言。语言作为社会成员共同交际的工具,其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但这并不排除不同社会阶层或社会集团在使用这种共同语言时会加上自己的特点。不同的社会阶层往往有不同的语言习惯和用词,中国电信总经理的说话不同于广东农民的说话模式,大学教授的说话用词也会明显区别于新疆烤羊肉串的小商贩,这就是不同优越视点所产生的语言社会变异现象。影响语言选词的社会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地位,文化教育素养以及民族、宗教、职业、年龄、性别等等。一个人所使用的词语特点往往透露出有关个人的社会背景、家庭出身和文化水准等各种情况。从这一点上讲,语言用词是一种社会指示灯(language as a social indicator),它不仅传达文字内容,同时也载负着社会信息。“谢谢关注、快男苏醒、态度苏醒……”除了字本身的字面意义以外,这句话所使用的时髦流行的词汇也表明这是一种目前通用的网络语言,是出自一个青年大学生。同样,熟悉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俚语的人也可以判断That bodgie and widgie gangis really gas这句话也可能出自当时青少年之口。下面的两组句子出于两个人之口,一个以英语为本族语的人不难根据其语言形式来判断说话人的社会背景和教育水平:

Speaker A             Speaker B

I done it yesterday      I did it yesterday.

He ain’t got         He hasn’t got it.

It was her what said it.   It was her that said it.

Don’t give me no lip!    Don’t talk back to me!

显然,B属于社会地位和教育水平较高的层次,而A的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较低。一个人所使用语言的选词与他的社会地位、文化水平之间存在相应的联系。A的说话和B的说话也因此而分别成为反映两人社会背景的标志。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看,以上两组句子都是“正确”的,因此它们在各自的交际场合中都是有效的。

在英美两国,社会阶级的因素对语言使用都有明显的影响,这一因素在英国比在美国更为严重,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从历史传统上说,英语社会的阶级等第十分严格,在语言使用上也是等级分明。一个铁匠的儿子可能认识一个男爵的儿子,但前者不会与后者按同样的方式说话,他们各自使用自己所属的那个社会集团的方言。多少世纪以来,语言的社会变异和阶级差别是英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特点,说一口高雅斯文的语言常常是一个人出身门第、社会地位的标志。对于这一点,英国著名戏剧家萧伯纳曾在他的剧本《卖花女》(Pygmalion,1914)中进行过无情的嘲弄。在根据Pygmalion改编成的音乐喜剧My Fair Lady(1956)中,语言学家Higgins教授说:“An Englishman’s way of speaking absolutely classifies him.”话虽夸张,但不是没有道理的。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那种纯正高雅的所谓King’s English或Queen’s English一直享有崇高的社会威望,是想跻身上层社会的人们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在《卖花女》中,出身贫寒的卖花姑娘说一口伦敦cockney土音,仅此一点即可使她沦落在社会底层永世不得翻身(That will keep her in the gutter for the rest of her days.)。后来,经过语音学家的严格训练,卖花女终于学会了一口纯正高雅的英语,这个出身贫贱的姑娘居然也能出入上流社会的雅士淑媛之间而不引起别人的怀疑。

自从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社会的等第观念已不如以前那样严格了,但是语言的社会阶级差异远未消失。一个人的说话仍然能在相当的程度上透露出他出身于哪一类家庭,上过哪一类学校,从事何种职业等信息。在美国,等第观念不像在英国那样严格,阶级的界限相对来说也比较容易逾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语言差别也不像英国那样明显。引起美国语言社会变异的主要因素是教育与职业,而不是出身等第。一个出身低微的年轻人可能进入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大学,克服父辈们的语言习惯而获得以“常青藤联盟”(the Ivy League)为代表的名牌大学口音。在美国,这种可能性更大。尽管如此,语言的阶级差异还是存在的。但是,总的发展趋势是这种差别正在缩小,随着更多人有机会接受大学教育,经常会听到一个黑人讲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要完全根据一个人的语言习惯来猜测他的社会、经济地位也就越来越困难。在引起语言的社会变异的各种因素中,社会经济地位以及与此有密切联系的文化教育程度对语言使用有直接的影响。一般说来,上层阶级和文化素养较高的阶层所使用的语言比较接近正规语,下层阶级和受教育较少的阶层使用的语言中非正规的成分就逐渐增多。

跟方位相似,方向性指说话人描述场景时所择取的方向,其描述引申方向一般从规约的引申为不太规约的,但这种方向性不太明显,它又与方位有所不同,方向性与位置无关,它可以从左到右,从左边开始,也可以反过来,从右到左,从右边开始,在本质上是线性的。例如:

(80)Xiao Wang sat between Xiao Li and Xiao Chen.

例(80)可以用例(81)和例(82)两种方式表达:

(81)Xiao Wang sat on the left of Xiao Li.

(82)Xiao Wang sat on the right of Xiao Chen.

小王、小李和小陈并排坐着,都面朝一个方向,方位相同,但他们的方向性确有不同,这要看描述者怎么观察和描述客观事实。

通过上述论证,我们可以知道,认知语言学中“视角”是当作一种意象,主要涉及方位、优越视角和方向性三个方面的研究。文学研究中的“视角”当作一种叙述方式,主要涉及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述声音、叙述眼光等方面的研究。目前国内出版的大多数叙事学著作谈到视角时,都是对不同类型视角的概念作一番界定,而后停留在对各种视角的功能阐释上,仅此而已。传统批评家将人称视为区分叙述方式的唯一标准,而很多当代的批评家在区分视角时,又完全不考虑人称,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泰勒认为对不同叙述者的选择也就是对视角的选择。选择的可能性有两种:一种为“直接叙述”,即全知视角;另一种为“间接叙述”,即个性化的视角。“与第三人称叙述相对照,第一人称叙述通常标志着个性化的视角。全知阐释者一般采用第三人称代词来指涉人物,以强调人物的不同存在;而第一人称指涉则将故事的人物与叙述者合为一体。”(Understanding the Elements of Literature Taylor,1981:74)泰勒按照人称的不同,把叙述视角划分为两类,视角与人称等同,看到说明人称,就可以知道是什么视角。同样,看到什么视角就知道是什么人称,两者之间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

俄国批评家厄斯彭斯基的理论比泰勒的理论进了一步,突破了视角与人称的对应关系。他提出视角涵盖立场观点、措辞用语、时空安排、对事件的观察诸方面。该理论被译成英文后,传播到西方国家,在批评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他的一些理论观点被后来的一些学者吸收和采纳。

福勒就是吸收和采纳厄斯彭斯基理论观点的学者之一,在厄斯彭斯基的影响下,提出视角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心理眼光(或称之“感知眼光”),它属于视角范畴,涉及的主要问题是:究竟谁来担任故事的观察者?是作者吗?还是经历事件的人?二是意识形态眼光,它指的是由问题中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价值或信仰体系。三是时间与空间的眼光:“时间眼光”指读者得到的有关事件发展快慢的印象;“空间眼光”指读者在阅读时对故事人物、建筑、背景等成分的空间关系的想象性建筑,包括读者感受到的自己所处的观察位置(Linguistic Criticism:Fowlor,127.1986)。福勒的阐释十分明确,他的观点涉及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内容。谁作为事件的观察者,不仅涉及客观上的人称选择,更为重要的是牵连到主观意象的选择。观察者不一样,选择就有异,所谓选择就是要确定观察和表达事物的哪些方面。一个事物或事件有很多的属性,而观察者只能根据需要选择他关注的侧面,而侧面是相对于特定的认知域。观察者选择的认知域和侧面不同,所表达的意识形态也就不同。同一事件,由于观察方式和角度不同,在大脑中形成的意识就不同,从而产生不同的表达式。例如说“他住在她的楼上”和“她住在他的楼下”就反映了观察者对同一客观事实的不同认知。观察选择了不同的侧面,来凸显不同的意象,前者凸显“他”,后者凸显“她”。福勒提出的“时间眼光”和“空间眼光”相似于认知语言学中的“时间域”和“空间域”概念。即使是相同的观察者,用相同的词语选择不同的认知域时,也表示不同的含义。

学者们通常认为,泰勒依据人称而定的两分法根本无法解释20世纪以来常见的第三人称小说中叙述声音与叙述眼光的分离现象,也无法区分第一人称叙述中两种不同的叙述眼光,很可能导致混乱。福勒的“时间与空间眼光”既包括叙述者眼光,也包括文本外的读者眼光和印象。文本内的时间安排,如倒叙或预叙等均完全取决于叙述者;空间关系的建构则取决于叙述者(如果他/她是在用自己的眼光观察事件)或取决于聚焦人物(叙述者通过眼光观察事物)。读者仅仅是叙述者或聚焦人物所建构出来的时空关系的接受者。福勒在讨论“心理眼光”与“意识形态眼光”时却突然转向了读者。有学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好,容易引起混乱。其实不然,后结构主义的叙述视角研究,不再仅重视事件本身,也不再纠缠于事件该如何安排才有可叙性等问题,而着重探讨与符号、认知及社会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认为把作者和读者同时纳入视角研究范畴是可行的,他比泰勒进了一步。

20世纪70年代以前,对叙述方式或视角的叙述似乎均未将叙述声音与叙述眼光区分开来,叙述声音即叙述者的声音,叙述眼光即充当叙事视角的眼光,它既可以是叙述者的眼光,也可以是人物的眼光。法国叙述学家奈特在1972年出版的《词格之三》中的《叙事话语》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这一区分,倘若叙述者放弃现有眼光,而转用以前经历事件时的眼光叙事,就有必要区分叙述声音和叙述眼光,因为两者来自不同时期的“我”。如果叙述者采用的是其目前的眼光,则没必要区别叙述声音和叙事眼光,因为两者统一于作为叙述者的目前的“我”。

申丹教授认为,“在第一人称回顾往事的叙述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叙述眼光。一为叙述者‘我’目前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过去正在经历事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实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申丹,2001:187)她对叙事视角的研究比他人又深入了一层,涉及人们的认知和认识程度。视角有全知、限知,以及外视角、内视角之别,实际上是作品表达出来的世界感觉的角度、程度、层面和方式、从中可以领会到作品蕴涵的某种哲学和审美趣味,以及叙事文学风气的转移和创新。也就是说,叙述者和视角都是作者调动的叙事形式,所采用的叙事谋略。

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开始,国外叙事学研究出现转向,被称之为“后结构主义叙事学”,学者们的研究展示了两大主要特色:一是在研究中注重读者和社会历史语境,二是注重与其他学科的接轨以拓宽研究领域。赫尔曼(Herman)将叙事理论与认知学科相结合,于2003年出版了(Native Theor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叙事理论与认知学科》,全书收入了11篇专题论文,由四部分组成:(1)叙事和认知的研究方法;(2)作为认知资源的叙事;(3)认知叙事的新方向;(4)虚构思维。叙事研究比较滞后,虽然叙事视角研究开始出现与认知学科相结合的倾向,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就事论事上,以对客观真值条件研究为主体,还很少涉足主观意象意义的研究。叙事无处不在,因为叙事与人类诸多实践活动产生关联。要叙事必然有叙事视角,叙述者的参照点不同,所产生的叙事意义就不同,对同一事物出现叙述上的对立,说明叙述角度不同。这种叙述角度可以是实际上的叙述角度,也可以是叙述者心中的主观视角,于是也就产生主观运动的方向不同。“叙事视角”概念同样可以表达对故事的不同看法和态度,比如同一事件,有人用第一人称叙述,有人用有限全知叙述,还有人用客观叙述,也有人用编辑全知叙述。同一个人也能在同一时间、地点运用不同的视角叙述同一事件或情形。

叙事学研究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一是20世纪60年代的结构主义叙事学,它的理论基础是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该理论的目的是把叙事建立成一门学科,主要研究叙事的客观规律,研究语言的结构。二是70年代的语境叙事学,其理论基础是拉波夫的社会语言学,将故事看成是发生在某一社会中的行为,这些事件有助于确定和评价其他事件的意义,通过在时空上与事件本身分隔的故事讲述行为使事件为人们所了解,从而协调双方的信息状态,研究语境的影响。三是20世纪80年代的认知叙事学,它的理论基础是与认知相关的学科,在叙事学理论研究中结合认知语言学的概念和研究方法,旨在为叙事结构及阐释等相关理论建构一个认知基础,以弄清在叙事生成和理解中起作用的符号结构和认知资源之间的关系。叙事视角研究也应汲取上述三种理论的精华,从以结构研究为主转移到以语境、认知等方面观察研究为主,特别是要汲取新的认知科学研究成果,拓宽叙事视角研究领域。

叙事视角的选择不但涉及叙述声音和叙述眼光,也涉及不同的假设与期待。叙述者对一个或多个故事中人物、状态、行为、事件、观点、结果等进行叙述时,经常从认知与情感,假设与期待的不同角度进行叙述。因此,无论叙述者是否为虚构空间中的人物,他在对过去的事件进行叙述时的心理状态,对他选择叙述事件、事件组合方式以及叙事视角显得特别重要。虽然叙述者叙述事件有一个具体目的,向读者传递特定事件的序列信息,但是与此同时,叙述者有意或无意地实现了另外一个目的,叙述时选择不同的视角,选择不同的假设和期待来传递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如果叙述者选择叙述声音方式,他的假设和期待是,事件已经过去,要读者用过去的眼光看待它,吸取经验和教训,因为叙述者放弃了现在的眼光,而转用以前经历事件时的眼光来叙事。如果叙述者选择现在的眼光方式,他的假设和期待是强调眼前的事件,以对目前的影响,因为叙述者采用的是目前的眼光。例如:

(83)He said she was a divine beauty in the past.

(84)She said she was a divine beauty in the past.

例(83)和(84)的客观真值条件是一样的:“过去她是个大美人”,但主观意象意义,即假设和期待显然是不一样的。例(83)的假设和期待是,在他人眼里她是个大美人,在她自己眼里就很难说,也许是,也许不是。例(84)的假设和期待是自己认为自己是大美人,别人是否也有同样看法,她不在乎。

西方叙事理论学家极为重视各种视角模式的区别和界定,但对视角越界现象研究甚微。结构主义叙事学家热奈特则是一个例外,他在《叙事话语》中曾论及过视角越界现象,更为可贵的是,还谈及到在视角越界中认知所起的作用。他认为“视角越界并不影响读者的阅读和判断,读者的认知策略可以帮助他们合理排除可能带来的阅读困难”(Narrative Discourse Genette,1980:195)。热奈特不区分“视角转换”和“视角越界”,把两者等同起来。申丹教授(叙述学与小说学文体学研究,2001:265)认为“视角越界”与“视角转换”之间的界限是,前者是超越“常规的”或“违法的”,而后者是“合法的”。全知叙述者一般无权采用第一人称内视角,如果采用就构成了“视角越界”。申教授和热奈特都有道理,各自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申教授采用形式主义经典叙事学理论进行研究,而热奈特采用认知理论进行研究。形式主义和经典叙事学理论把叙述者和读者的认知能力看作是天生赋有的,不大对认知进行深入的研究,而认知叙述学正好与之相反,特别重视认知取向。用认知科学的观点看,“视角越界”与“视角转换”的客观事实是相同的,但它们的主观意象是不一样的,其“结构凸显”有异。“视角越界”转换突然,出乎意料,正是它的“违法乱纪”更好地体现了“结构凸显”的作用,产生了更佳的艺术效果,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小说因采用“视角越界”而取得成功的奥妙。

叙事视角研究不仅要探究叙事生成与理解中的形式与客观意义,也要揭开叙事生成与理解中的认知取向与主观意义,摸清作者、叙述者、人物以及读者各个层次的视角,还要知道他们相互之间的认知机能。叙事视角的客观形式研究与主观意象研究不是两者取一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补关系,只是目前对叙事视角的认知研究相对较少而已。我们认为目前的叙事视角研究中应该多汲取认知科学方面的理论,用认知理论弥补形式主义经典叙事视角研究的不足,拓宽叙事视角研究的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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