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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理论与语言认知分析

时间:2023-04-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名的命名与传递是专名理论中的重要部分,是涵义与指称问题的基础。接着,本书分析了克里普克提出的命名仪式的重要意义,分析专名的命名与传递的社会建构本质,指出元交流是专名命名和传递的基础。第五章主要说明社会建构论对语言认知研究的意义。

第六节 本书的结构

本书大致分为三大块内容:首先是理论梳理,建立理论基础和框架;然后在该框架内讨论专名问题;最后以专名分析的结果为基础,说明本书所持的理论观点对认知语言学研究的意义。具体来说,本书一共分为六章。

在第一章导论中,简要介绍了语言学、语言哲学和逻辑学中关于专名指称问题的讨论,重点介绍了摹状词理论、历史因果理论关于专名指称的观点,并作出了分析和评价。同时阐述本书的研究目的、动因和内容,介绍研究方法和步骤。

第二章论述了本书的理论框架。首先介绍了社会建构论思潮的理论来源,并从社会建构论视角分析语言、现实与认知之间的关系。着重探讨从主体之间的关系来看认知的发生与运作的理论观点。然后讨论了社会建构论的语言观,分析语言在社会建构中的作用。最后论述了社会建构论观下的语言认知研究以及专名问题研究的主要观点。

第三章讨论了专名的意义问题。首先介绍了两个理论来源,然后借用皮尔士的图像、索引和象征三个术语来分析专名、专名的涵义和专名的所指三者之间的关系,在这些要素的基础上建构了关于专名意义的改进方案。该方案能够较好地解决摹状词理论、历史因果理论等方案中难以解决的虚构专名、指称的转移等问题,解释了指称的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的区别,说明从语言认知的角度分析专名的意义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第四章从社会建构论的视角讨论了专名的命名与指称的传递问题。专名的命名与传递是专名理论中的重要部分,是涵义与指称问题的基础。首先以手指策略为例分析了非言语策略的社会建构性质,进而提出元交流概念,分析元交流的本质。指出交流的成功关键在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象征,它是构成语言和其他一切交流手段的基础,也是语言和认知的共同机制。接着通过对罗素提出的逻辑专名“这”、“那”的元交流性质的分析,说明逻辑专名“这”、“那”并不是与其他言语表达方式不同的特殊语言现象,与非言语交流手段也并无本质区别。在此基础上,说明语言和认知是同一种社会建构手段的表现。接着,本书分析了克里普克提出的命名仪式的重要意义,分析专名的命名与传递的社会建构本质,指出元交流是专名命名和传递的基础。

第五章主要说明社会建构论对语言认知研究的意义。首先分析了目前语言认知研究的理论成果和碰到的问题,指出语言的认知研究不仅要重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还要重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对认知的社会性的研究应该成为语言认知研究的一部分,它可以与现有的认知语言学研究互相补充,增强语言认知理论的解释力。

第六章是结论,在总结本书研究的主要论点的基础上说明本书在专名研究和语言认知研究中的意义。本书认为,专名并不是一类特殊的语言现象,它对语义研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同时指出本书研究的不足和局限,阐述了今后的研究内容和方向。

【注释】

[1]一般认为,专名是名词的一个种类(Leech,2006;Greenbaum & Nelson,2002;刘月华等,2001;Quirk et al.,1985)。也有学者认为,从语义上讲,专名是谓词(Burge,1973)。也有学者不赞同专名是一个范畴意义上的词类:Searle(1958)认为,专名是指称的范式(paradigm-referring);Coates(2011;2009;2006)认为,专名最好理解为与语义指称相对的一种指称模式。Anderson(2004)则认为专名属于限定词的范畴。可见专名作为一个词类的研究还存在很大分歧,有待深入探讨。

[2]胡泽洪:“关于专名的涵义与指称”,《自然辩证法通讯》2002年第5期。

[3]奥古斯丁:《忏悔录》,向云常译,华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79页。

[4]王建平:“论名称的涵义和指称”,《自然辩证法研究》2009年第1期。

[5]例如D'Cruz(2000)认为,对于某个个体为真的任意一个普通的限定摹状词来说,专名是一个占位符号(placeholder)。

[6]Frege,G.On sense and nominatum.Martinich,A P(ed.).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00.

[7]罗素:《数理哲学导论》,晏成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68页。

[8]参见Searle,John R.Proper Names.Mind,1958(67),p.166-173.以及Wittgenstein,Ludwig.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Basil Blackwell,1953.

[9]程本学:“从对立统一看关于专名的摹状词理论与历史因果理论”,《岭南学刊》2008年第5期。

[10]转引自程本学:“专名意义的两种理论及其融合”,《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11]Dummett,Michael.Frege:Philosophy of Langua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

[12]Salmon,Nathan.Reference and Essenc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1.

[13]Soames,Scott.Beyond Rigidity:The Unf inished Semantic A genda of Naming and Necess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14]蒉益民:“索姆斯对直接指称理论的最新发展”,《哲学动态》2005年第11期。

[15]蒉益民:“索姆斯对直接指称理论的最新发展”,《哲学动态》2005年第11期。

[16]Searle,John R.Proper Names and Intentionality.Martinich,A P(ed.).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p.308-324.

[17]徐晓红:“塞尔的专名意向性理论评析”,《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8]塞尔:《意向性——论心灵析学》,刘叶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5- 266页。

[19]白林秋:《塞尔与克里普克专名理论比较研究》,燕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38-39页。

[20]塞尔:《心、脑与科学》,杨音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

[21]蒉益民:“专名意义的一种生活整体主义观点”,《哲学研究》2007年第4期。

[22]蒉益民:“专名意义的一种生活整体主义观点”,《哲学研究》2007年第4期。

[23]蒉益民:“专名意义的一种生活整体主义观点”,《哲学研究》2007年第4期。

[24]在讨论语言与实在的关系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消除对实在一词在理解上的歧义。在我们的日常使用中,实在一词一般用来谓现实世界中的事物、事件、事实和人。但有时候,尤其是在形而上学的讨论中,“实在”意谓终极的或形而上学的实在,指处于事物和人的世界之后和之上的某个东西,事物和人的世界只是这个东西的现象。就语言与现实的关系这个问题,我们主要指的是第一种意义上的实在。在认为语言与实在之间存在符合关系、一致关系和摹画关系等主张中,都是从这一意义上来理解实在的。

[25]陈嘉映:《语言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23页。

[26]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96-203页。

[27]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28]Mill,A.System of Logic.Longman,1919,p.20.

[29]转引自涂纪亮:《英美语言哲学概论》,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33页。

[30]Cooper,John.Plato:Complete Works.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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