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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名的传递与指称的转移

时间:2023-04-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节 专名的传递与指称的转移一、专名传递的两种形式专名的命名就是在名称与所指对象之间建立联系的过程。对埃文斯的提出的这种“指称的转移”现象,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单行本的“跋”中做了回应。

第七节 专名的传递与指称的转移

一、专名传递的两种形式

专名的命名就是在名称与所指对象之间建立联系的过程。专名的一个特殊性在于,持同一种语言的人有的知道这个专名,有的不知道。对于不知道的人来说,专名和所指对象之间的联系并不存在,因此,在某个对象已经命名后,这个名称与其所指对象的关系传递到某个接受者的过程也是一个命名的过程。

这种命名的传递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亲知传递,一种是描述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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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亲知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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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描述传递

在亲知传递中,专名的传播者告诉接受者某个在场对象的名称,从而使接受者具有使用该专名进行指称的能力(如图16所示)。在描述命名中,专名的使用者通过摹状词向接受者描述被指对象的性质,并告知这一对象的名称,从而使接受者具有使用该专名进行指称的能力(如图17所示)。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个场合:亚里士多德被送往柏拉图学院学习。在一次会面中,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学院其他的学生一起被介绍给亚历山大大帝,而在介绍中,柏拉图并没有使用摹状词。如柏拉图对亚历山大大帝说:“这位是赫米阿斯,这位是亚里士多德,这位是狄奥弗拉斯图……”假设博闻强记的亚历山大大帝记住了亚里士多德的相貌,并能在另外一个场合辨认出亚里士多德,并对其父亲腓力浦二世说:这个是亚里士多德。这就是图三所示的亲知传递。也就是说,在亲知传递的过程中,亲知命名的过程不断在传递者与下一个传递者之间重复。

与亲知传递不同的是,描述传递不需要命名对象在场,描述者通过摹状词对命名对象进行描述,从而形成名称与所指对象的关联。例如,假设约翰参加了亚里士多德的命名仪式而玛丽没有,在他们之间发生下面的这样一段对话:

约翰:你知道吗,宫廷医师M给他的孩子取名是亚里士多德?

玛丽:是吗,亚里士多德长得像他的父亲吗?

约翰:像。

玛丽:但愿他也能像他父亲一样受人尊敬。

虽然玛丽并没有见过命名对象,但是通过约翰的描述而获得用专名“亚里士多德”指称“宫廷医师M的孩子”能力,使得在她与约翰的谈话中专名“亚里士多德”指称的是同一个对象。

二、专名传递中的指称转移

埃文斯在《关于名称的因果理论》(1973)一文中首次明确提出“指称的转移”问题。[28]塞尔也曾试图借用“马达加斯加”这样的指称转移的例子证明历史因果理论没有提供使用专名进行成功指称的充分条件。(参见第一章第二节第二小节历史因果理论部分),除了这些例子外,塞尔还举出其他“指称转移”(包括通名)的例子:他说,德谟克里特(Democritus)最初使用“原子”一词是用来表示最小的不可再分的物质单位。近代化学虽已证明这样的物质单位不存在,但化学家仍在沿用“原子”一词,只不过用它去指称物质的微观存在形态的一种。塞尔认为,这种在传播过程中发生的意向的改变几乎是科学发展的通例[29]

实际上,即使是在日常语言中,明显指称转移的现象也是不胜枚举的。例如,在汉语中,“牺牲”一词原是指祭祀时用的牛、羊、猪等牲畜。而在现代汉语中,该词转而指为因正义而舍弃生命或权利;“丈人”一词原来是指老人或前辈,现在该词指岳父。发生这种指称转移而有据可考的还有“床”、“汤”、“池”、“斤”、“丈夫”、“烈士”、“会计”、“参军”等。[30]

指称的转移现象似乎证明历史的因果的链条并不牢固,不能充分保证专名指称的严格性。对埃文斯的提出的这种“指称的转移”现象,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单行本的“跋”中做了回应。他说:

对这个问题值得作更加广泛的讨论。但是这种现象可以根据在正文中所强调的关于专名的使用方式的显著社会特征加以说明:我们在一种共同的语言中使用名称与其他说话者交流。这个特征一般表明,一个说话者喜欢用传递给他的那种方式来使用这个名称;然而,在“马达加斯加”的事例中,这种社会特征表明,目前这种指称一个岛屿的意图根本不考虑与土著人的用法之间的遥远的联系。(或许对米勒关于“乔治・史密斯”和“牛顿”的事例也可以作同样的解释)要精确地描述所有这些情况,无疑要求我在这里提出更多的手段;尤其是我们必须区别如下的两种情况:一是目前用一个名称去命名一个对象的意图,二是目前流行的认为这个对象是具有某种特性的唯一对象的单纯信念,并且详细说明这种区别。我把这个问题留到以后的著作中去研讨。[31]

在这段文字中,克里普克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区分两种情况:一是目前用一个名称去命名一个对象的意图,二是目前流行的认为这个对象具有某种特性的唯一对象的单纯信念。后者想表达的是为该语言的所有使用者所认同的该名称指称某一对象的普遍信念,而与之相对,前者是当前的、特定的、个体的指称用法。克里普克强调,历史的因果的链条要在后者环境中传承才有效。1977年,克里普克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语义指称”(semantic reference)与“说话者指称”(speaker' s reference)的区分。这两者的区分显然和上面的初步想法有很大的联系,可用来解释“指称的转移”。(参见第四章第四节第二小节言语策略的社会建构性质)

但是,这种解释将两种指称割裂开来,一种归于说话者的个人意愿,一种归于符合其“显著社会特征”的专名的指称,这样的解释破坏了理论的统一性。人们不禁要问,到底哪个是专名真正的指称。另外,指称的转移也不是个别的案例,而实际上是语言使用过程中普遍发生的现象。我们可以说,每一次的具体使用都是指称的一次转移。因此,我们认为指称转移现象需要更合理的解释,而我们在前文中提出的符号、涵义与所指对象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理论可以比较好地解释指称转移现象。下面我们将在克里普克提出的说话者指称与语义性指称的理论基础上加以详细分析。

三、说话者指称与语义性指称

所谓说话者指称是指“说话者(在某个给定场合)想要谈论、并且自认为它满足成为该指示词的语义所指而应具备的条件的那个对象。”而“这种言语里的某些约定(在给出了关于世界的各种不同事实的情况下)便确定出在这种个人言语里的所指:我们称之为该指示词的语义所指。”[32]

1.说话者指称与语义性指称的关系

在交流中,指称有三种情况:说话者指称、听话者理解的指称和语义性指称。在通常的情况下,三者是一致的;而在复杂场合,它们可能并不一致。我们把这几种情况分别列出,并用例子加以说明:

第一种是说话者指称C=听话者理解的指称C=语义性指称C。

例如,有两个人看到远处有人在耙树叶,他们认出是史密斯。他们的对话是:

甲:“史密斯在干什么?”

乙:“他在耙树叶。”

在这里,史密斯其人是这段对话中专名“史密斯”的语义性指称,也是说话者使用该专名的说话者指称,也是听话者理解的该专名的所指。

在指称性用法中,又分为两种情况。例如,在一个宴会上,甲对乙说,“那个喝威士忌的男人是C的丈夫。”假设在他们的视线内,有四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手中拿着杯子在一起聊天,在四个男人中,其中一个是70多岁的老人,一位是20多岁的年轻人,另外两位男人大约三四十岁,其中一个拿着的杯子里装着红色的液体,另一个(即C的丈夫D)手中的杯子里装着白色的液体。凭甲对乙的了解,他知道乙并不认识C的丈夫,但是知道C的丈夫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因而当甲对乙说,“那个喝威士忌的男人是C的丈夫。”乙就会将D从这六个人中辨认出来。

假设D手中的杯子里装的不是威士忌而是白兰地,但是在该场合里甲希望用“那个喝威士忌的男人”这个摹状词指称的就是D而不是那个70多岁的老人(尽管他正在和的是威士忌),而乙也根据甲的摹状词将甲要指称的D辨认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D是说话者指称,而那个70多岁的老人是“那个喝威士忌的男人”的语义性指称。

第二种是(说话者指称A=听话者理解的指称A)≠语义性指称C。

例如,有两个人看到远处有人在耙树叶,那是琼斯,而他们把他错当成史密斯。他们的对话是:

甲:“史密斯在干什么?”

乙:“他在耙树叶。”

在这里,史密斯其人是这段对话中专名“史密斯”的语义性指称,但是,说话者使用该专名指称的是琼斯,而听话者也能辨别说话者使用的“史密斯”指称的是远处的那个人,而且他也认为那是琼斯。

第三种是说话者指称A≠听话者理解的指称B≠语义性指称C。

例如,有两个人看到远处有人在耙树叶,听话者乙辨认出那是琼斯,而说话者甲把她错当成史密斯。他们的对话是:

甲:“史密斯在干什么?”

乙:“那是琼斯,她在耙树叶。”

在这里,史密斯其人是这段对话中专名“史密斯”的语义性指称,但是,说话者使用该专名指称的是琼斯,而听话者也能辨别说话者使用的“史密斯”指称的是远处的那个人,但是他认出那是琼斯。

2.指称转移中的图像、索引和象征

在第一种情况下,史密斯就是指称史密斯其人,说话者指称和语义指称是一致的,是一种直接指称,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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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说话者指称与语义指称一致

在第二种情况下,对于甲乙来说,史密斯指称的都是琼斯,说话者指称和语义指称不一致,是一种间接指称,专名“史密斯”与涵义史密斯其人以及所指者琼斯之间的关系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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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说话者指称与语义指称不一致

在第二种情况中,“史密斯”这个符号在这两个人的对话中指称了琼斯,虽然与“史密斯”的语义指称不符,但是并没有对他们的对话中造成交流障碍。说话者和听话者用专名“史密斯”建构了相同的指称。因此,在说话者和听话者使用“史密斯”的指号过程中,所涉及的三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相同的。“史密斯”和其所指对象史密斯其人之间是图像关系,而史密斯其人和琼斯其人之间是索引关系。由于史密斯其人与琼斯其人在某些方面的联系——例如有相同的身高、相似的神态、都爱穿风衣、都爱做园艺——导致在甲乙两人用头脑中的史密斯的印象来标示远处的琼斯其人,从而最终两人在对话中都使用专名“史密斯”来指称琼斯其人。

在第三种情况中,说话者使用专名“史密斯”来指称远处的某人的时候,听话者辨认出远处的琼斯其人,那么听话人又是如何判断说话者使用“史密斯”指称的就是他所看到的琼斯呢?我们在下面分析这一推理过程。

3.演绎、归纳与溯因

专名的指称涉及专名、涵义和所指对象三者之间的关系,而判断它们之间的关系,听者必须进行推理。我们以上述第三种情况中的例子来分析其中的推理过程。

首先,因为“史密斯”与史密斯本人存在图像关系,而史密斯本人与琼斯本人之间存在索引关系。所以,“史密斯”与琼斯本人之间存在象征关系。这是通过演绎推理得到的。

而作为这个推理的前提之一,史密斯本人与琼斯本人之间存在索引关系是通过归纳推理得到的:因为史密斯常穿风衣,琼斯也常穿风衣;史密斯留着长发,琼斯也留着长发;史密斯爱做园艺,琼斯也爱做园艺……因此史密斯在这些方面与琼斯存在共性,因而前者可以作为后者的索引。

作为上面推理的另一个前提,“史密斯”与史密斯本人之间的图像关系则是依靠不明推论(abduction)得出的:因为据听话者观察,说话者以前用“史密斯”指称的都是那位常穿风衣、留着长发、喜欢做园艺的史密斯,因此,在这一句话中说话者使用“史密斯”指称的应该就是那位常穿风衣、留着长发、喜欢做园艺的史密斯。

指称转移不仅发生在专名上,也发生在通名上,上述的推理方法同样发生在对通名指称转移的理解过程中。例如在以下情景中:

(A看到远处的一位行人,对B说)拿着一根手杖的人是历史学教授吗?

在这个例子的使用情景中,如果听者B看出那位行人手里拿着的是一把雨伞,而不是一根手杖,但如果在该场景中没有其他人比这位行人更像是拿着一根手杖,听者B就能够正确指认说话人A的指称对象。对“拿着一根手杖的人”这个短语的指称起着关键作用(有分歧)的是“手杖”一词。如果B看出疑似对象并非拿着手杖,而是雨伞,而周围没有其他人比拿雨伞更接近手杖的东西,则其指称过程如图21所示。其涉及的推理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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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 手杖指称“手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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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手杖指称“雨伞”

首先,因为“手杖”与手杖存在图像关系,而手杖与雨伞之间存在索引关系。所以,在此处,“手杖”与雨伞之间存在象征关系。这是通过演绎推理得到的。

而作为这个推理的前提之一,手杖与雨伞之间存在索引关系是通过归纳推理得到的:因为手杖与雨伞的长度相当,都是长形的,拿在手里的姿势也是一致的,……因此手杖与雨伞之间存在共性,前者可以作为后者的索引。

作为上面推理的另一个前提,“手杖”与手杖之间的图像关系则是依靠不明推论(abduction)得出的:因为据听话者观察,说话者使用“手杖”就是指手杖,因此,在这一句话中说话者使用“手杖”就是指手杖。

4.改进方案下对指称转移的解释

以上分析的是在具体交流中,说话者所使用的专名的指称与该专名原来的指称不一致的情况下,交流仍然得以顺利进行的原因。

然而指称转移现象还有发生在专名传递的过程中,导致专名的所指发生变化的情况。这种指称转移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亲知传递中,接受者对传递者所命名的对象产生误解,没有正确辨认传递者所指的命名对象,而将名称与另外一个对象相关。如图2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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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亲知传递中的指称转移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在亲知命名中,命名的成功与否在于接受者和命名者对所指对象的确认,无论是使用非言语策略(如手指策略)还是言语策略(如用“这”、“那”等),都需要双方在交流中建构共同的指称。而亲知传递中指称的转移说明命名和指称的成功与否,不仅命名者和对象之间的关系,而且交流者之间的关系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种指称转移是在描述传递中,由于听话者与说话者对名称的涵义所表示的对象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导致听话者所理解的指称对象与说话者所理解的指称对象不一致(如图23所示),埃文斯和塞尔关于“马达加斯加”的例子即属于这种情况。这一情况同样说明,指称关系的建立是依赖交流者双方使用的专名的指号过程中图像关系和索引关系的一致性,而不是依赖该语言中名称与对象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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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描述传递中的指称转移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如果是听话者所理解的专名和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得到传递,而说话者原来的指称没有得到传递,就导致了指称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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