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语言学对语境问题的研究
国外语言学对语境的研究发端于英国(王德春,2001:37),其中的第一位代表人物是功能主义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马林诺夫斯基的理论之中,任何文化的形式都是其运作的方式,是由其在社会生活的功能决定的。文化的社会功能决定了文化的具体形式,而要弄清文化的社会功能又离不开文化发挥功能的社会环境。例如,家庭的功能是把一个新生机体转变成为社会的正式公民。要想弄清某一家庭如何把一个新生机体转变成为社会的正式公民,就必须了解这个家庭的人员结构、经济生活等环境因素。
人是由复杂的文化环境塑造的。人的一切行为逃脱不了文化的影响。识别一个文化事实意味着要理解生活于该文化之中的人们的行为。而理解一个人的行为又意味着要解释清楚这个人对其所在环境的反映。马林诺夫斯基指出:既然功能决定形式,那么只有通过研究文化的功能才能弄清文化的根本性质和结构;而要从功能的角度研究文化,就要把一切文化事实放在它们的环境之中。
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在任何人类社会,语言都是与文化经验一同发展的。语言是文化整体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一套发音的习俗及精神文化的一部分”(马林诺夫斯基,2002:7)。既然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那么语言研究也必须在环境之中探讨语言的功能,这样才能弄清语言的形式结构。他甚至预言“未来的语言学,尤其是语义科学,将变成文化场景中的语言研究”(马林诺夫斯基,1999:30)。马林诺夫斯基对于语言研究的这一观点,对后来的韩礼德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韩礼德本着功能决定形式的思想,从语言在人类社会所能发挥的功能这一角度来探讨语言的结构系统。
马林诺夫斯基提出的“情景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这一概念指的是一个可以分解的社会过程,是一系列的社会事件,其中言语事件是整个社会过程中的中心事件(弗斯,1950)。他认为:语言的运用与人类的一切活动相关联,而且是“一切身体上的行为所不能缺少的配合物”(马林诺夫斯基,2002:6);语言的意义“就是它在协合动作中所获得的成就”(马林诺夫斯基,2002:6),它包含在情境语境之中,“时常就是人为了直接地对付他人的动作而间接地运用环境的效果”(马林诺夫斯基,2002:6)。在文化现实中,一个声音只有通过它产生的影响才能是真实的,必须与文化的其他方面联系起来考察。因此,马林诺夫斯基反对把意义看作是语言本身具有的神秘内容,可以在发音中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
弗斯(J.R.Firth)继承了他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关于“言语环境中的完整的话语才是真正的语言事实”的学说(王德春,2001:37),认为语言的意义就是语言在环境中的功能,并坚持把语言放在环境之中研究。他不仅修正了马林诺夫斯基提出的情景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的概念,而且初步阐述了在语境之中研究语言的理论和方法。
弗斯(Firth,1950,1957)主张把语言作为社会过程的一个部分来研究。他认为分析语言涉及两种关系:一是语言内部的关系,包括结构成分之间的组合关系和系统内部的可替换成分之间的聚合关系;二是情景关系,包括情景语境的内部关系和言语成分、参与者、事件等之间的分析关系。弗斯的语言学的核心是把意义切分为一系列的功能。每个功能都定义为与某一语境相关的语言形式的运用。语义就是这些功能的复合体,其基本成分包括:语音的功能、词汇的功能、形态的功能、句法的功能和整个言语在特定语境的功能。
弗斯(Firth,1950,1957)指出,情景语境是社会过程中反复出现的典型言语事件的图式结构(schematic construct),它保证言语是普遍的用法,其中偶然的、个人的和奇特的特征不是关注的中心。情景语境的建立是为了识别语言用法,把言语看作语境的一个成分有助于解释意义,因为语义不仅是各种功能的复合体,而且也是语境关系的复合体。情景语境不只是言语的场景(setting)或背景(background)。言语本身也是语境的构成成分,它与情景语境的其他成分按照相关性建立联系。
在弗斯的理论之中,“情景语境”的概念具有抽象的性质,它由一组相互关联的言语、非言语的范畴构成。他(Firth,1957)认为,情景语境使得下列范畴彼此关联:(1)言语交际参与者,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人、他们的人格以及其他相关特征;(2)相关物品、非言语和非个人事件;(3)言语行为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弗斯的“人格”概念不仅指言语社团的整体特征,而且指交际者的个体特征。言语交际参与者的行为分为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从构成成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来描述情景语境可能涉及下列主要因素:参与者所处社会的经济、宗教等社会结构,话语的类型,参与者之间的交互关系,言语功能的种类。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言语事件的情景语境。
情景语境与语言功能之间可能相互对应(Firth,1950)。例如,二者之间的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在为学习者提供的火车站图片和乘车旅行指南的语言手册里找到。这种关系中的情景语境可能非常简略,但是它与语法规则平行,而且是以社会生活行为的反复程序为基础的。这样,给某人一个反映某一社区(例如,伦敦东区)典型言语事件的一个简短句子,他(她)便有可能猜出该句出现的情景语境。同样,根据某一情景语境的信息,他(她)也有可能说出具有相应功能的句子。
弗斯(Firth,1950)认为,情景语境是在社会层面上的抽象概括,并且构成语义解释的基础。作出这种抽象概括,并用情景语境的各种范畴来分析社会的言语过程,语言学便可以采用类似于把光分解成不同光谱的方法来描写语言。针对索绪尔把语言学的研究对象限定在存在于集体意识之中的抽象语言,弗斯(Firth,1950)强调了对作为社会成员的人的研究。他把语言研究与社会人的本性(nature)联系起来,在语言研究中把人作为社会成员而不是个体来考虑。也就是说,他从人的社会角色的角度来研究语言现象。同时,弗斯把人格和语言看作社会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矢量,认为社会中的语言和人格是语言学的基础。人格的概念在弗斯的语境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Firth,1950)认为,社会人的连续性、人格的发展与语言的连续性和发展之间有着各种对应性。他把影响人格形成的因素分为两大类:(1)本性(nature),即生物遗传(biological heredity)或生理继承(physical inheritance);(2)教养(nurture),其中包括语言的学习。为了生存,年轻人必须不断地融入社会;在社会和团体中,一个人可以找到自己的人格。
可以看出,弗斯的“情景语境”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其中不仅包含外在的社会因素和言语因素,而且包含内在的主体因素,例如人格。在人格如何形成的问题上,弗斯的观点又与现代人格心理学的理论基本一致,即人格的形成既有生物遗传的作用,又有社会环境的作用。既然交际参与者的人格也是情景语境的一个构成因素,那么具体的情景语境就应该不仅具有言语社团的整体特征,而且具有交际者的个体特征。遗憾的是,在弗斯的语言研究中,交际者更多的是被当作社会成员而不是个体来考虑的,因此他所谓的人格也更多的是指社会成员的共同特征,而非个体特征。这样,情景语境可能具有的个体特征事实上是被忽视了。再者,弗斯的情景语境是一个社会层面上的抽象概念,与之对应的是各种语言功能,而非具体的言语行为。在他看来,情景语境的建立是为了识别语言用法,是为了保证言语符合普遍的用法,其中的个人特征不是关注的中心。可见,他的情景语境是语言的,而不是言语的;它是社会的,而不是个体的。弗斯试图用一个抽象的概念来研究和说明另一个抽象的概念。另外,弗斯认为情景语境是由各种因素相互作用而构成的。然而,这些因素是如何相互作用而构成情景语境的,情景语境的具体结构与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有着怎样的关系,他却没有给予阐述。
20世纪60年代,韩礼德(H.A.K.Halliday)继承、发展了马林诺夫斯基和弗斯的语境思想,并且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语境理论。首先,韩礼德把语境引入他的语言学研究之中是受到了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理论的影响。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功能决定形式,功能决定结构;要研究某一文化事实的形式和结构,就要先观察分析这一文化事实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或所具有的功能。语言是文化整体中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语言结构的研究也要建立在观察和分析语言的社会功能的基础之上,而要观察和分析语言的社会功能又离不开语言赖以存在、赖以运作的环境。韩礼德将语境这一层面引入自己的语言学理论中,其目的就在于通过观察和分析语言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具有的功能,从语言与社会的关系出发,从语言的外部(即社会结构)来研究语言本体的结构系统。可以说,韩礼德的语境理论是为其语言系统结构的研究服务的。再者,韩礼德继承了弗斯的语言学方法,认为语言学的任务之一就是把情景语境类型化、抽象化。他把情景语境的各种因素归纳、抽象成为三个既独立于具体的语境又为所有的语境共有的变量,并且研究这三个变量如何支配语义结构的选择和使用。
韩礼德最初的语境理论建立在20世纪60年代。他在《语法理论的范畴》(Categories of the Theory of Grammar, 1961)中指出:语言有三个基本层次,即实体(substance,即语言的原始材料,例如声音和书写符号)、形式(form,即把原始材料变成为有意义的语言事件的组织结构)和语境(context)。韩礼德此处的“语境”指的是形式与语言事件中的非语言要素以及没有直接进入话语的语言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两类要素都是语篇外的(extratextual)要素,它们与话语的情境意义(contextual meaning)有关。后来,韩礼德在《语言与社会人》(Language and Social Man,1974)中又提出了“语域”(register)的概念。所谓“语域”就是语言在不同语境之中形成的各种功能变体或语义变体,用韩礼德的话说,就是“社会成员选择的与某一情景类型(situation type)相对应的语义结构(semantic configuration)”。语域理论的目的在于发现引起这些语言变体的一般规律,以便我们能够了解哪些环境因素决定哪些语言特征。
韩礼德(1974,1978,1994)认为,语境因素的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当时发生的事件、事件的参与者和语言所发挥的作用。他指出,正是这三个方面的语境因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语言的不同语域。他又根据这三个方面的区别,把语境因素概括为三组变量,分别称为“话语范围”(field of discourse)、“话语基调”(tenor of discourse)和“话语方式”(mode of discourse)。“话语范围”指的是语言出现的交际现场(institutional setting),不仅包括交际的话题(subject-matter),而且包括交际现场参与者的整个行为。“话语基调”指的是交际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不仅涉及正式程度的不同,而且涉及关系持久与否、情感程度如何等问题。“话语方式”指的是交际的通道,不仅是口头与书面之间的选择,而且是与语言角色有关的更为细节性的选择。这三组变量之间相互作用就构成了言语交际的情景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
情景语境的这三组变量与语义系统的三个纯理功能之间具有动因的关系。具体说来,语境的话语范围这一变量激发语义系统中的概念功能(ideational function),话语基调激发语义系统中的人际功能(interpersonal function),话语方式激发语义系统中的语篇功能(textual function)。概念功能包括经验功能(experiential function)和逻辑功能(logical function),前者是语言对人们现实世界(包括内心世界)各种经历的表达,后者是语言对语义单位之间逻辑关系的表达。人际功能是说话者作为干预者(intruder)的一种“意义潜势”。它不仅使得说话者参与到某一情景语境之中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推断,并影响他人的态度和行为,而且表示与情景有关的各种角色关系,包括交际主体之间的现场交际角色的关系。语篇功能就是在语义层面把语言成分组织成为语篇的功能。它通过主位结构、信息结构和衔接三种方式得到体现。韩礼德坚持认为,有了情景语境,便可以对相应的语言功能进行推测,进而对语义结构进行推测;反之,有了语义结构也可以推测相应的语言功能,进而推测相应的情景语境。情景语境与语义结构之间具有对应的推测关系。
韩礼德语境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把情景语境的各种构成因素概括为话语范围、话语基调和话语方式三组变量(胡壮麟等,2005:428)。通过话语范围激发概念功能、话语基调激发人际功能、话语方式激发语篇功能的这种对应关系,韩礼德的语境理论比较系统地解释了语境对于语义选择的影响和作用,从而避免了其他语境理论简单列举语境因素而引起的琐碎无序的问题,或笼统指出语境对于语义选择、言语交际具有制约影响作用而忽视了语境的制约机制的系统性所引起的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语境对于语义选择的制约作用不是单纯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而是多元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情景语境的三组语境变量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语境网络系统。某一语境变量不仅对与之对应的纯理功能发生影响作用,而且会对其他两种纯理功能发生作用。另一方面,语言系统的三个纯理功能也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它们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从而构成一个语义系统。每一纯理功能的选择不仅受到与之对应的语境变量的影响,而且会受到其他两组语境变量的影响。这样看来,韩礼德的语境理论似乎把语境对于语义选择、言语交际的影响作用有点简单化了。
另外,韩礼德认识到语境具有两种表现形式,即情景的和文化的,但是他还是把语境看作一个统一的层面,而忽视了它内部的层次性。在韩礼德看来,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是属于同一个层次的概念,它们处于一条横线的两头。二者之间不是体现关系(realization),而是一种示例关系(instantiation)。“换言之,情景语境是文化语境的缩影,不同类型的情景语境反映了文化语境的不同方面”(胡壮麟等,2005:421)。情景语境是交际现场的语境,与话语直接发生关系,相对文化语境来说是具体的、直接的语境。文化语境是潜在地影响语言的运用和语义的选择,它通过情景语境对言语交际产生作用,相对来说是抽象的、间接的语境。尽管韩礼德忽视了语境内部结构的层次性,但是他认识到言语交际的语义选择与实现受到社会结构的影响。在他的语境理论中,社会结构微缩为语境,并在这一层面上与语言的语义系统发生关系,从而使得语境成为解释语义选择的根本要素(胡壮麟等,2005:421)。
英国的另一位语言学家莱昂斯(J.Lyons,1968,1977,1995)也对语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语境是一个理论概念;构成语境的因素是语言学家从具体情景之中抽象出来的。这些因素对交际主体的影响系统地决定了话语的形式、话语的得体和话语的意义。莱昂斯(Lyons,1977)在《语义学》中说,在言语交际中,交际主体要正确地说出一句话语或者正确理解一句话语,就必须具备下面六个方面的知识。
(1)交际主体应当知道他(她)在谈话中所担当的角色和他(她)的社会地位。根据在交际中所担当的角色,交际主体才能确定“我”“你”“他”这些语词的所指。根据社会地位,交际主体才能确定在一句话语中“部长”“主席”“大夫”这些语词的所指。
(2)交际主体必须知道言语交际的地点和时间。知道了言语交际的地点和时间,交际主体才能确定“这里”“这个房间”“今天”“以后”等语词的所指。
(3)交际主体必须知道言语交际的正式程度。在郑重的言语交际、随便的言语交际或亲密的言语交际中,说话的方式和话语的意思存在不同。
(4)交际主体必须知道应用什么合适的语言媒介。书面话语比较正式,口头话语则比较随便。两者在语法和词汇的使用上都有差别。交际主体具有这方面的知识,才能正确了解话语的意思。
(5)交际主体必须具有言语交际主题的知识。谈话的主题不同,同一个话语就可以有不同的意思。对谈话主题缺乏知识,就不能理解话语的意思。
(6)交际主体必须具有言语交际场合的知识。在朋友之间言语交际的场合,在学术交流性的场合或在外交活动的场合,同一句话语可能表达不同的意思。因此,交际主体如果缺乏交际场合的知识,就不能正确理解话语的意思。
莱昂斯所说的理解话语意思必须具备的各种知识,实际上就是语境中的各种因素。只有具备这些知识,说话者才能正确地应用话语去表达和传达自己的意思,听话者才能正确地理解别人所说话语的意思。换言之,在莱昂斯的语境概念中,不仅有外在的环境因素的存在,而且有交际主体对这些环境因素的意识,或者说,语境是由存在于交际主体的意识之中的环境因素构成。就语境的构成因素而言,莱昂斯(Lyons,1968:413)指出:一段话语的语境不仅限于这一话语出现的时空情景。它必须包括说者与听者共享的有关之前话语的知识,以及相关的物品和当时发生的行为。它还包括说者和听者共同接受的他们所在言语社区的所有成员都认为理所当然的有关规约、信仰和前提。关于语境的作用,莱昂斯(Lyons,1995:265)指出,语境可在三个层次上决定话语的意义:(1)明确说了什么句子(sentence);(2)明确这一句子表达了什么命题;(3)明确这一命题表达什么具体的言外之意。话语的意义超出了所说的范围,它包含着隐含的内容,而语境正是与话语的这部分意义密切相关。
从我们掌握的材料做比较,两位英国语言学家的语境理论有着明显的不同。韩礼德的语境理论关注的是抽象的语境与抽象的语言之间的关系,而莱昂斯的语境理论关注的则是具体的语境与具体的言语之间的关系。前者研究的内容是语言系统,尤其是语义系统或功能系统,如何在语境的作用下而出现各种组合或结构,而后者研究的内容则是具体交际过程中的话语表达或话语理解是如何在具体语境的作用下得以实现的。因此,韩礼德的语境理论更有语言学的特性,而莱昂斯的语境理论则更有交际学的特性。另外,韩礼德侧重的是语境的社会共性,而莱昂斯则更侧重语境的个体特性;韩礼德突出的是语境的客观现实性,而莱昂斯突出的则是语境的主观意识性。
语境问题也是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社会语言学是在社会环境中研究语言,分析语言,并发现其规律的(徐大明等,1997:32)。美国语言学家尤金·奈达(Eugene A.Nida)在其《关于社会语言学》一文中扼要地阐明了社会语言学的性质、任务、研究课题和方法(祝畹瑾,1985:17)。他说:“社会语言学从社会环境的角度来考察语言。因此,它的注意点不在于句子和篇章,而在于言语活动。”(尤金·奈达,1985;祝畹瑾,1985:17)它“优先考虑的是言语而不是语言,是功能而不是结构,是语境而不是信息本身,是语言的得体性而不是语言的任意性”(尤金·奈达,1985;祝畹瑾,1985:18)。社会语言学的最基本内容是从民俗学的角度考察言语交际,也就是说“研究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为了什么目的对什么人说什么话并且得到什么结果”(尤金·奈达,1985;祝畹瑾,1985:18)。尤金·奈达(祝畹瑾,1985:31)把社会语言学的研究素材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客观的材料,即何人为何目的,在何地、何时说了或写了什么;另一类是主观的材料,即言语活动的不同参与者对话语的可接受性以及话语内容和谈话场合是否适宜所作出的评价。可见,语境问题是社会语言学不可忽视的课题。事实上,社会语言学家也是这样做的。例如,海姆斯(D.Hymes)、甘柏兹(John J.Gumperz)、拉波夫(W.Labov)、费希曼(Joshua Fishman)、尤金·奈达(Eugene A.Nida)、弗格森(Charles Ferguson)、欧文-特立曼(Susan Ervin-Tripp)、兰伯特(Wallace Lambert)等一大批学者都把语言研究的重心放在了言语的社会交际现实。
关于言语活动的研究,社会语言学的主要流派和方法有交际民俗学、跨文化交际、交际社会学、语言社会化与语言习得和会话分析(徐大明等,1997)。尽管这五个流派和方法的研究重点有所不同,它们的指导思想却是一致的,即把语言和语境密切联系起来研究。美国语言学家海姆斯(D.Hymes)是交际民俗学(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的代表人物。在语言研究中,他第一个提出“交际能力”的概念(祝畹瑾,1985:48)。海姆斯(D.Hymes,1966;祝畹瑾,1985)认为,言语交际是一种行为,在其深层存在着一些规则体系。这些规则体系通过言语行为反映在言语主体的判断和能力上。交际主体对言语的判断和能力就是他的交际能力。要提出关于语言使用者和语言运用的充足理论,就必须承认并阐述交际能力所包含的成分。在海姆斯看来,交际能力包含若干成分,而语法只是其中之一。对交际主体的言语作出判断需要考虑四个交际参数,而依据这四个交际参数的分析便可以判断交际主体的交际能力。
海姆斯(1966,1985)提出的四个交际参数是:(1)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在形式上可能?海姆斯说,体系上的可能性是语言问题,与此相应的是语法性。一个语言体系中可能存在的就是符合语法的、属于文化的,在某些场合是交际性的。反之,一个语言体系中不可能存在的就是不符合语法的,是非文化的和非交际的。(2)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可行?海姆斯的可行性其实指的就是其他语言学理论所谓的可接受性。但是,语言运用的可接受性不仅涉及语言问题,而且涉及文化问题。影响语法实施的限制性因素往往也是影响整个文化的因素。海姆斯认为,“可行的”才是对语言运用和文化行为最好的恰当解释。(3)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得体?“得体性”指的是言语切合情境的特征。任何判断都是在特定的情境中作出,总是包含着“得体性”这一因素。某一言语行为可能不仅是某一社会语言可能存在,而且是该社会语言的成员可以接受的形式,但是在具体的言语情境中它却有可能不是得体的。(4)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实际上做了?研究交际能力不能局限于已经发生的交际事实,但也不能忽视已经发生的交际事实。不能把语言结构降为言语事件的发生概率,但结构变化又不能不依赖于概率。语言运用者的交际能力当然包括某些概率和表现为文体、应答等概率变化的知识。
同时,海姆斯(Hymes,1966;祝畹瑾,1985:68)指出:提出广泛的语言能力的理论,目的在于说明如何把一贯可能的、可行的和得体的言语行为结合起来,引出和解释实际发生的文化行为。为了全面观察和分析言语交际事件,他在1972年用“SPEAKING”这一公式归纳出了13个构成言语交际情景的组成部分(徐大明等,1997:39)。其主要内容包括:(1)“S”代表“Setting and scene”,即环境与场合。环境指言语交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物理的);场合指言语交际事件的文化特性,如:是正式的交际场合,还是非正式的交际场合。(2)“P”代表“Participants”,即言语交际参与者。面对面交谈的参与者是说话者和听话者;电话交谈的参与者是送话者和受话者;讲座会议的参与者是报告人和听众。(3)“E”代表“Ends”,即交际目标与交际效果。它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言语交际的结果(outcome),即可以预期和无法预期的结果;二是言语交际的目的(goals),即言语交际的具体目的。例如,报告人希望的交际效果是吸引听众,结果却讲得模糊不清,令人厌倦。他的目的是唤起听众对社会语言学的兴趣,而听众走进报告厅的目的可能只是为了坐上一个小时而已。(4)“A”代表“Act sequence”,即信息内容与言语形式。前者指的是言语的内容,是说的什么;后者指的是言语事件发生的次序形式,是怎么说。(5)“K”代表“Key”,即传递信息的方式、风格。同样的内容用不同的言语风格表达,给人传递的含义就可能大不相同。(6)“I”代表“Instrumentalities”,即交际工具。广义的交际工具包括信道(channel)和语言形式(form of speech)。信道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而语言形式既可以是标准语又可以是方言。(7)“N”代表“Norms”,即言语交流的行为规范。言语行为规范可以从说者的角度也可以从听者的角度来分析。对于说者,规范指的是发出话语的规范;对于听者,规范是解释话语的规范。(8)“G”代表“Genres”,即言语体裁。它指的是语言形式的类型、体裁。例如对话和独白就是两个典型的体裁。体裁内部还可以细分为不同的体裁。
与海姆斯一样,欧文-特里普(S.Ervin-Tripp,1964,1985)也主张,社会语言学家要根据下列各种关系来研究言语行为:交际环境、交际参与者、话题内容、交际功能、交际形式以及交际参与者对这些因素之间关系的价值判断。
欧文-特里普(1964,1985)所谓的交际环境包含两层结构:一层是交际场所或交际的时间和地点,而另一层是交际情境。其中的交际情境又包含人们见面时出现的确定的行为模式。例如家庭早餐、教师会议、社交聚会、演讲和约会等交际情境都有其确定的行为模式。交际情境受到文化规范的制约。这些规范规定了什么是适宜的,什么是不适宜的。因此,交际情境随着文化规范的制约和允许变化的程度而有所不同。改变某一情境的任何一个特征都可能造成社会公愤,也可能使其变成另一情境,或者使人处于一种缺乏明显规范特征和允许最大限度变化的情境。
欧文-特里普(1964,1985)认为,交际参与者的重要特征具有社会学属性,包括依性别、年龄和职业而定的社会地位,交际参与者之间的角色关系(如夫妻关系),在具体社交场合特有的角色关系(如宾主关系)。交际者的社会地位、社会角色以及他在言语交际过程中的具体角色都对言语的形式产生直接的影响。
所谓话题内容,欧文-特里普(1964,1985)认为,指的就是言语的明显内容或所指事物,既包括诸如经济、家务、闲谈等总的主题,也包括话语的命题内容。相同的话题内容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形式体现。话题内容不同的言语也可能具有相同的功能。例如在某些情境中,“I’m sorry”可能等于“Excuse me”,“Hi”可能等于“How are you”。
在欧文-特里普的理论中,交际功能这一术语指的是说话者的言语行为对说话者的影响。她(1964,1985)根据斯金纳(Skinner,1957,2)的观点,把社会交际中的语言看作一种发生作用的行为。这一行为通过交际中的听话者对说话者产生影响。言语行为的交际功能可能是对商品、服务或信息提出要求,也可能是对社交反应提出要求;它可能是信息或解释的主动提供,也可能只是表达感情的独白;它可能是诸如问候、感谢之类的俗套,也可能是为了避免困窘的闲聊。交际功能不可能总是明确的,因此观察说话者对言语结果的反应是识别言语交际功能的一个方法。例如,一个人走到你面前说:“请问有火柴吗?”这句话可能是为了得到火柴而提出的请求,也可能只是一种社交意愿的表示。如果说话者没有从你这儿得到火柴而转身去别处寻找,那么这句话的交际功能就可能是为了获得火柴;如果他即便没有得到火柴却还继续闲谈,那么这句话的交际功能便可能是社交意愿的表示。
交际形式涉及四个方面:(1)交际通道(例如口头、书面等),(2)交际语码(语言符号在具体交际中的组合,即言语或话语),(3)社会语言变异形式(社会语言的自由变异形式,或可供选择的不同说法),(4)非语言性声音信号(伴随言语信号的各种特征)。欧文-特里普认为,语言共同体划分出可供选择的各种变体。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一个依情境而变化的言语选择语库。对言语形式的选择并不是“自由的”,而是要受到情境和交际者个人因素的制约。
欧文-特里普(1964,1985)认为,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以上五种交际因素往往是同时发生作用的。它们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对言语交际产生影响。她不仅这样主张,而且身体力行,用实验的方法来观察研究这五个因素如何影响言语交际。
以上两位社会语言学家从交际民俗学的角度分析了语境的构成和作用。他们认为,语境的结构成分可能来自言语事件的现场时空,也可能来自言语事件的主体,还可能来自言语事件的具体行为。这些语境成分可能是语言性的,也可能是非语言性的;而语言性的语境成分既可以来自话语的形式,也可以来自话语的内容。在他们的交际民俗学的理论中,语境发挥作用的对象是具体的言语交际过程中的言语行为和话语,或者说,与语境发生对应和一致关系的是具体的言语,而非抽象的语言。因此,二位学者分析的语境是言语的语境,不是语言的语境。这样的语境作为言语事件的重要部分,对具体的言语行为和话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二位学者都认为,言语交际行为的发生,具体话语的表达与理解,都离不开语境条件的作用。语境不仅决定着具体话语的形式是否得体贴切、是否具有可接受性,而且决定着具体的话语传达什么意思、具有怎样的交际功能。不仅如此,在二位学者看来,交际者能否适应语境条件的作用也反映出其交际能力的强弱。
遗憾的是,他们尽管分析出了语境的构成因素,却没有说明这些因素是如何相互作用而形成了语境;他们强调了语境对于言语交际行为的重要作用,却没有分析语境是如何对言语交际行为发挥作用的;他们认识到了交际主体对语境的认知是其交际能力的反映,却没有分析是什么影响了交际主体的心理认知机制。这些不仅是他们二人的语境理论的不足,也是上面回顾的其他语境理论的不足。不过,似乎是为了弥补现有语境理论的这些不足,斯波伯(D.Sperber)和威尔逊(D.Wilson)的关联理论专门分析了语境的心理认知机制,为语境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斯波伯和威尔逊(1986,1995)的关联理论认为,语境(context)是由作为理解某一话语的先决条件的一组假设构成的。“语境是一个心理构念(a psychological construct),是听者对世界的一组假设。正是这组假设,而不是世界的实际状态,影响了话语的理解。这个意义上的语境不仅限于有关直接物理环境(the immediate physical environment)或直接先行话语(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utterances)的信息。对未来的预期(expectations about the future)、科学假设(scientific hypotheses)、宗教信仰(religious beliefs)、趣闻轶事的记忆(anecdotal memories)、理所当然的文化信仰(general cultural assumptions)、对说者心理状态的认识(beliefs about the mental state of the speaker),这些都对话语的理解发挥着作用。”(Sperber, Wilson,2001:15-16)
从斯波伯和威尔逊的定义可以看出,他们的“语境”概念指的只是直接与听者理解话语有关的环境因素,不包括说者发出话语时的环境因素;而且构成语境的因素不是外部环境本身,而是听者的内部心理对世界形成的假设(assumptions)。理解某一话语的具体语境决定于听者的主观认知机制和认知结果。
斯波伯和威尔逊不同意一些语用学家用“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或“相互知识”(mutual knowledge)的概念来解释言语交际的语境。他们(2001:18-20)指出,相互知识必须是确定的,否则它就不存在。具体说就是,对于同一个假设,不仅交际双方各自知道,而且知道对方知道,还要知道对方知道自己知道,甚至知道对方知道自己知道对方知道自己知道。为了确认相互知识,交际双方不得不进行无休止的核对。然而,言语交际中的话语生成和话语理解都是瞬间发生的。在这么短暂的瞬间,言语交际的参与者要想完成双方互知信息的核对是不可能的,所以交际双方不可能对每一条语境信息都互相知晓。
尽管斯波伯和威尔逊不同意言语交际中的说者与听者之间存在相互知识(mutual knowledge)的说法,但是他们不否认交际双方之间有共享信息(shared information)的存在。他们(2001:38)指出,交际本身就提供了共享信息,而且要实现交际,信息的某种共享也是必需的,对交际的任何解释都要包含共享信息的概念。为了解释他们认为的共享信息,斯波伯和威尔逊提出了认知环境(cognitive environment)和相互易识(mutual manifestness)两个概念。
斯波伯和威尔逊把个体的认知环境定义为“这一个体易识的一组事实”(Sperber&Wilson, 2001:39)。所谓易识的(manifest)就是可感知的、可推理的,所以个体的认知环境就是这一个体能够感知或推理的所有事实(Sperber&Wilson, 2001:39)。同时,事实的易识性是该事实相对于主体的认知能力而言的。某一事实对于某人在某一时间是易识的,而且他(她)在那一时间能够对这一事实作出心理表征,并且接受该事实的表征为真或可能为真,所以个体的认知环境是个体所处的物理环境(physical environment)与他(她)的认知能力(cognitive abilities)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由于人们的具体生活环境不可能完全一样,每个人的认知能力也与别人存在差别,认知环境难免存在个体差异。按照斯伯波和威尔逊(2001:38)的说法,人们生活的具体物理环境存在差异,因而可能获取的信息或信息来源也存在差异;即便人们生活的具体物理环境完全一样,个体特有的认知能力却各自不同,所以对相同的外界信息所做的心理表征也可能不同;因此个体之间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认知环境。
但是,从整体看,人类生活的物理环境基本是一样的,人类的认知能力也是基本相同的,所以人们的认知环境肯定存在一致或相互交叉的部分;否则,人类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都无法形成与发展。从个体看,生活在同一社区的人们所处的物理环境基本一样,在同一文化背景形成和发展的认知能力也基本一样,所以他们的认知环境必然存在相互交叉和重合的部分;否则,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和共同生活都是不可能的。斯波伯和威尔逊(2001:41)把不同个体的认知环境之间相互重合的部分称作共享认知环境(shared cognitive environment)。共享认知环境内的事实或假设对于共享者都具有易识性。
共享认知环境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每个人的认知环境都与别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共同的认知环境是人们进行社会生活的前提,不同的认知环境是人们个性形成与发展的基础。没有共同的认知环境,社会将不会形成和发展;没有不同的认知环境,社会也将不会存在与发展下去。从言语交际的角度来看,没有共同的认知环境,言语交际便失去了得以进行的基础,而没有不同的认知环境,言语交际便失去了得以进行的必要。言语交际就是在共同的认知环境基础上,人们实现信息的互通有无。
正是基于上述思想,斯伯波和威尔逊(2001:41-42)提出了“相互认知环境”(mutual cognitive environment)的概念。他们认为,如果某一认知环境不仅是两个体之间共享的,而且谁和谁共享这一认知环境也是易识(manifest)的,那么这一共享认知环境就是这两个体的相互认知环境,其中所有的易识性信息都具有相互易识性(mutual manifestness),即彼此可以相互感知或相互推理。
斯波伯和威尔逊(2001:45)指出:“相互认知环境直接提供交际和理解需要的所有信息。”在相互认知环境中,环境共享者有证据来把握什么是对方易识的,什么是双方相互易识的。当然,所谓的证据可能并不是结论性的。从对方易识的事实,个体可以推测对方实际作出什么假设。从相互易识的事实,双方可以推测对方知道己方的假设是什么。这样看来,相互认知环境是语境的信息来源,交际者利用相互认知环境的信息构建语境。
斯波伯和威尔逊(2001:44)认为,人类能够在推测什么是对方易识的、什么是双方相互易识的,但不能断定什么是相互知晓的这一状态下进行言语交际。说者作出哪些假设是或者将是听者易识的假设;而听者相信自己作出的帮助自己理解话语的那些假设正是说者所期望的;交际的结果是交际双方的相互认知环境得到扩大。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说者的假设,还是听者的假设,都可能出现误差,尽管他们的假设都是依据相互易识的认知环境作出的。所以,交际难免出现误解或不成功的现象。
斯波伯和威尔逊的语境观点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语境是听者心理建构的结果。斯波伯和威尔逊认为:影响言语交际的语境不是外在的因素,而是交际主体的心理认知所构建的各种假设。外界环境因素本身并不构成语境,也不影响话语的理解。它们经过听者的心理构建过程而形成各种假设。这些假设才是影响话语理解的语境。这样,语境的具体形态取决于交际主体的心理过程,而不取决于外在的环境因素。交际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在语境的构建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斯波伯和威尔逊这样定义语境与以往的研究者有很大的不同。以往的研究者在涉及到语境问题的时候,更多的是列举出影响言语交际的环境因素,并给予这些因素不同的分类。他们或者把语境划分为语言性语境和非语言性语境,或者把语境划分为主观语境和客观语境,有的还有更细的划分,至于这些语境因素影响言语交际的机制,却很少有人论及。其实他们所谈论的只是可能影响言语交际的语境因素,不能说明具体言语交际的具体语境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影响这一具体言语交际的。而斯波伯和威尔逊的语境思想引入了认知的概念,把语境看作交际主体对外在因素认知建构的结果。这样定义语境解释了外在的环境因素是如何影响了话语的理解,即外在的环境因素通过交际主体的认知来影响言语交际。外在的环境因素没有得到交际主体的认知,便不可能对言语交际产生影响。如果某一外在环境因素对于言语交际是至关重要的,而又没有得到交际主体的认知,那么言语交际的目的就可能受到影响,甚至得不到实现。从这个角度看,关联理论的语境概念解释了语境影响或制约言语交际的心理机制。
(二)语境是在言语交际的过程中不断变化的,因而具有动态性。斯波伯和威尔逊把语境看作交际主体的心理认知所建构的各种假设,而交际主体的心理认知是随着言语交际的进行不断变化的。随着言语交际的进行,不断有新信息出现,并改变交际主体的认知环境,于是交际主体就会不断地调整自己对外界信息所建构的假设。原有的假设可能被否定,也可能被强化,新的假设可能代替旧的假设,假设的总数可能会增加或减少,假设本身的性质也可能发生变化,例如原先不很明确的假设可能变得明确起来,等等。这些变化都影响语境的具体形态,所以言语交际的具体语境总是动态的。
在这一点上,斯波伯和威尔逊也不同于以往的研究者。以往的研究者更多地把语境看作是言语交际发生之前已经给定的环境因素,基本没有注意语境会随着交际的进行而发生变化。即便是交际主体的一些主观因素,例如交际者的心理状态、交际者之间的关系等,也仿佛不经过交际主体的认知就能理所当然地影响或制约言语交际。然而在斯波伯和威尔逊看来,交际主体的心理认知决定着具体语境的形态,而交际主体的心理认知不可能不随着交际的过程而发生变化,所以具体语境必然是不断动态地变化的。
(三)语境是听者理解话语的推理依据。在斯波伯和威尔逊的交际理论中,仅仅从话语的符号形式,听者是不可能准确、全面地理解说者的话语的,他(她)必须借助语境来进行推理才能把握说者的信息意图和交际意图。也就是说,言语交际不是简单的语言符号的编码和解码过程,更是一个认知推理过程。构成语境的各种假设为话语理解的推理提供了依据;没有这些假设,听者将无法进行推理,也就无法准确地理解话语的真正含义。
以往的研究者在谈到语境对言语交际的影响或制约的时候,由于忽视了语境的认知特性,不可能从推理的角度来看语境对言语交际的作用。他们往往列举一些语境影响或制约言语交际或话语适应语境的例子,至于其中的影响或制约是如何发生的、是什么使得话语适应了语境,却很少有人涉及。根据斯波伯和威尔逊的观点,语境对言语交际的影响或制约作用,或者话语对语境的适应,都不是它们自身发生的,而是要通过交际主体的认知来实现的。交际主体把语境用作自己推理的依据,因此语境才对言语交际产生了作用,话语才适应了语境的作用。
(四)斯波伯和威尔逊的语境观也存在不足。首先,斯波伯和威尔逊过分强调了交际主体的主观认知的作用,而忽视了语境的客观实在性。无论交际主体的心理构念是如何建构的,它都是对外在信息刺激的认知加工过程和结果,所以离不开外在客观存在的环境因素。没有外在的客观环境因素,交际主体的认知加工便无法发生,更谈不上什么结果。在语境的建构过程中,外在的环境因素和交际主体的认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者缺一不可。再者,斯波伯和威尔逊主要是从听者理解话语的角度来探讨语境的,几乎没有论及说者发出话语的语境问题,这使得他们的语境理论难免片面,也与言语交际的实际不相符。在言语交际过程中,不仅听者理解话语需要语境,而且说者发出话语也需要语境。如果说者不考虑语境,他(她)如何选择准确的、恰当的话语进行交际?斯波伯和威尔逊一方面说听者要构建理解话语的语境,另一方面又说在言语交际中说者要承担更多的话语责任。那么说者所要承担的话语责任是什么,其中包括不包括语境?他们没有讨论这个问题。另外,尽管斯波伯和威尔逊指出了语境是听者对世界的一组假设,他们却没有解释听者建构这组假设的心理机制和过程,也没有解释这一心理建构过程是听者的意识行为还是无意识行为。作为认知科学的一个基本理论,他们的关联理论不讨论语境建构的心理机制和过程显然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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