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语词感受律
朗读者面对文字作品,无论是在分析、理解作品时,还是进行朗读时,都必须对文字语词产生相应的感受。这种感受,首先是看到了文字,所以一般是通过视觉(盲人是通过触觉)产生的。这视觉,并不是看到了实物,如一座山、一条河、一个人、一只虎、一片景色、一种场面……而只是看见了白纸黑字,一个个的方块汉字(或许是拼音)。而汉字,不过是一种符号,首先是声音符号,尔后是事物符号。文字作品中的字词,都有自己的声、韵、调、轻重格式,这在我们看见文字时,也就伴随着产生相应的语言觉了。“看”书时那口腔等各有关肌肉的潜动,已被生理学、心理学、医学、语言学所证实。但更重要的是文字语言所蕴含着的“意义”,即它所代表的客观世界的一切(现象的、本质的、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现实的、物质的、精神的、形象的、逻辑的)种种构成物。语词的符号意义有其社会交际的一般共性,也有其自身要求感受的独特个性。一般共性是其整体稳定性,感受个性是其局部灵活性。语词的整体稳定性,使它们保持着交际的社会功能,可以在一定空间、一定时间发挥作用。语词的局部灵活性,使它浸透着个人的特色,在具体作品中,在具体朗读中,染上不同的色彩。比如“寒冷”一词,其一般共性为气温很低,冻手冻脚,不论用在哪里,也不会发生歧义,其含意是稳定的。但是,在这个基础上,不同场合、不同的人却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有的人忆起“寒风刺骨”,有的人想到“冰天雪地”,有时是感到“冷在三九”,有时是觉察“春寒料峭”,或者是饥寒交迫,或者是愁云惨淡。这些,便带有某种感受上的独特个性,显出语词的局部灵活性。在朗读中,这是有很强的实践意义的。
语词作为历史形成的世间事物的符号,具有代表性和间接性。代表性,使人能够以词代物,因词思物,一看见字词似乎也就看见了那事物本身。由于汉语词汇的丰富,构词造句法的多样,的确可以使世界事物在诉诸语言之后能“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但是,语词作为符号,是不能直接把世间事物变为映象,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它只能间接地反映世间事物,使语词接受者透过这符号间接地感觉到世间事物。因此,这种间接性很容易造成模糊的映象,甚至发生偏差。这首先就要求语词发出者(作者、朗读者)力求确切、明晰地反映世间事物,不要造成误解;其次还要求语词接受者根据语言环境,不断给接收到的语词以廓清和补充。对那些“不可言传”的蕴藉、“意在言外”的含蓄,更要反复领会,多方体味。只有这样,才能沟通作者、朗读者、听者的思想感情,达到朗读的目的。作为朗读者,不但要充分把握住语词的明确含义,尤其要精细感受语词的具体色彩,以便准确地表达文字作品的情理。不管对文字作品中的具体语词有多少种不同的诠释,朗读者对于作品、对于具体语词的理解必须有所皈依,拿定自己的主见,并努力获得具体的感受,使听者从有声语言中承受到直接可感性刺激,并且比从文字语言中承受的要强、要深。朗读者对文字作品的语词,在理解上不应模棱两可,应使语词符号的代表性极其明确;在感受上更不应含混不清,应克服语词符号的间接性所极易造成的隔阂。这样,听者从朗读中得到的才是世间事物的真切映象,才是文字作品的精神实质。
语词,不论是实词还是虚词,大抵都有其可以感受的具体属性。作品总是把它们纳入一定的语言环境,分布在一定的语言链条上,并赋予它们一定的个性特征和色彩。无论是形象感受抑或是逻辑感受,在朗读时都要通过文字作品的具体语词传达出来。不能因为是“寒冷”这类语词就认为是可感,而因为是“但是”这类语词就认为不可感。
从出生的第一天起,人们就在有声语言的感受中过日子。因此,对于语词感受的阈限,可以说人人都有,虽然有程度的不同。善于最精细、最灵动地感受语词,是朗读者至关重要的能力,是朗读好一篇作品的必备条件。有人说,朗读,只要识字就行。其实,识字也不是简单地、没有心理活动地念、写、用。识字是对符号的感知,尤其是对符号与世间事物的关系的认知。如果我们抓住识字过程,加强识字者对语词的具体感受,那对语词的掌握和运用将有莫大的好处。朗读,远比识字复杂得多、高深得多,但必须是在对语词产生具体感受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就会变成照字读音、有音无意的“和尚念经”。
对语词的具体感受,要靠积累。袁守定《占毕丛谈》就指出:“文章之道,遭际兴会,摅发性灵,生于临文之顷者也。然需平日餐经馈史,霍然有怀,对景感物,旷然有会,……得之在俄顷,积之在平日。”作文如此,朗读也不例外。没有在学习和生活中的积累,没有日积月累的语言功底,对文字作品中语词的感受是不会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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