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宗教典籍的译介原则[1]
郭尚兴
(河南大学外语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摘要:公元6世纪以后,佛教在中国空前繁荣,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在交流引进的基础上迅速中国化。中国化的佛教是吸收儒、道等中国文化元素形成的,已具有鲜明的中国文化的特色,并与道教一样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向世界译介道教和中国化佛教时,本文认为应该本着本原性和自主性原则,使其在世界多元宗教文化中保持特色,参与竞争,为世界文化多元化做出贡献。
关键词:中国宗教;译介;本原性;自主性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of Chinese Religious Classics
Guo Shangxing
(Foreign Languages School of Henan University,Kaifeng,Henan Province 475001)
Abstract:What we call Chinese religion here refers to Religious Taoism and sinicized Buddhism.In the thousands of years since the 6th century Buddhism spread rapidly and become flourishing and soon sinicized.The sinicized Buddhism was formed on the basis of absorbing Confucianism,Taoism and other Chinese cultural elements.It has taken on obvious characteristics and become an inseparable part of Chinese culture like Taoism.Therefore,this paper holds that we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s of originality and autonomousness in their translation into other languages,so as to maintain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make their contributions in the competition of global cultures.
Keywords:Chinese religion;translation;originality;autnomousness
1.引言
按照通常的说法,佛教在公元1世纪被中国官方正式接受,得到逐渐快速发展。公元6世纪以后,佛教在中国空前繁荣,并在交流引进的基础上迅速中国化。中国化的佛教各宗尽管大多仍以印度传来的佛经为经典,但是是吸收儒、道等中国文化元素形成的,已具有鲜明的中国文化的特色,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时,在汉代,道教在道家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形成,是具有本土特色的中国有代表性的宗教。该以什么样的指导思想或原则向世界译介道教和中国化佛教?本文做一初步探讨,以求教方家。
2.何谓中国宗教?
这里所谓中国宗教是指道教和中国化佛教。道教作为地道的土生土长的中国宗教,毋须赘言。所谓中国化佛教主要是指佛教传入中国后,与中国本土文化相激荡和融合而产生的具有特殊内容和形式的佛教流派。它们分别以不同的汉译印度佛经为基本教义,或吸收中国本土文化和宗教的一些内容,或由中国僧人吸收不同教派和经典的内容发展业已存在的教派,或创始新的派别。如汉传佛教当前比较流行的八宗:三论宗、瑜伽宗、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律宗和密宗,即通常所称的性、相、台、贤、禅、净、律、密八大宗派中的一些。其中,天台宗发展的大乘圆教理论、华严宗重重无尽、法界圆融的思想等都是中国独创的佛教思想。
3.宗教典籍的发展轨迹和特点
宗教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在理论上涉及坚持与发展、传统与现代、古代性与当代性、恒久性与时代性、原教义与新学说等重大问题,也触及宗教与社会、宗教与世俗、宗教与民族、宗教与地域等关系问题,需要深入思考、探索和总结。从翻译及其研究的角度而言,我们应当尊重宗教文化自身发展的规律,从宗教文化的历史发展轨迹中探寻其规律性,清楚其传承与创新两个重要发展范式。即一方面通过研究历代道教和佛教高僧怎样传承和怎样创新以及传承与创新的实践活动,推进了宗教文化的发展,不断产生新的宗教经典。新经典的产生反映出宗教文化演变发展的历程、特点和规律。这些经典从某一侧面是对宗教文化的重要内涵、基本性质和本真精神的理解和阐释,对了解宗教文化发展的途径和走向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简略回顾一下道教、佛教文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道教建立于东汉中叶,以道家哲学的元典《老子》、《庄子》等为基本经典。在历史的长河中,道教各个派别的学者对它们进行了很多注释和诠释,仅《道藏》收录的《道德真经》注释本就多达50余本。
佛教的情况更为复杂。自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释迦牟尼在印度创立佛教以来,历经早期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和密教的历史演变。在这一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后面的佛教文化形态都对之前的佛教文化形态有所传承,同时又有所区别,即呈现出鲜明的创新特色。印度部派佛教与早期佛教的戒律和义理的分歧,大乘佛教对小乘佛教义理的开拓性发展,以及所谓“大乘非佛说”的争论,其实质都是如何认识、对待佛教的传承与创新的关系问题。
后来,印度佛教逐渐向外传播。北上深入中国内地,形成汉传佛教。又从尼泊尔北上,进入中国西藏地区,形成藏传佛教。印度佛教还传入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家和我国云南部分地区,形成南传佛教。
在中国,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不仅是一个佛教文化传承的过程,而且也是程度不同地结合本土实际情况,进行佛教文化创新的过程。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内地以后,最初被视为方术的一种,随后又被玄学化,至隋唐时代,中国佛教创立了天台、华严、禅、净土等8个宗派。近代以来,又提出“人生佛教”“人间佛教”的理念。佛教在中国的流传是一个不断中国化的过程,即一方面传承印度佛教的基本义理、主要信仰和核心价值,一方面又不断创造出适应中国社会和大众信仰需要的理论学说和实践方法。佛教中国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佛教文化既传承又创新的过程,是传承与创新的不断互动、相互推进的统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禅宗和人间佛教是汉传佛教的两个最大创新,对佛教的发展、前进产生了巨大作用。在这种传承和创新的过程中,很多典籍得以面世。这些典籍是佛教文化与佛教传统的传承的结果和结晶。
宗教文化传承与宗教传统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动态概念,指宗教文化的流传承继,后者是指宗教文化的内在核心、核心信仰,包括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等。宗教传统构成宗教文化的核心力量,也是宗教文化传承的核心内容,所谓宗教文化传承,最根本的是传承宗教传统。而中国宗教传统对外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和基础是翻译或者说是译介。而译介是应该有原则的。
4.中国宗教典籍的译介原则
4.1本原性原则
4.1.1.何谓本原性
所谓翻译的本原性,同样是“回到”中国宗教自身的问题。具体说,是指译者在认知中国宗教流派和典籍文本时,按照中国整体的文化思想体系,将被认知的文本及其思想置于文本所属的分支体系、理论流派和义理系统,同时分析作者的思想和价值观,尽可能使译文成为“历史上的”译文,从内容和功能等方面反映出原文本在中国宗教及在中国文化系统中的意义和地位,反映出中国宗教本身的独特性及其与其他宗教文化的差异性。
这里必须予以注意的一是“历史上”的意义。众所周知,文物的原状是不得改变的,世界各国的文物保护法大都有类似的规定。宗教典籍翻译的对象是历史上的宗教文献,记载的内容虽然不是文物,但它们也是古代的文化遗产,在本质上与文物具有同样的性质。而作为文字文本形式的历史遗产,它们反映的是历史,提供的是历史上的信息,译文文本保持其历史上的信息,就是保持另一种形式的本原性,也就是保持其本质属性。二是文化意义的宏观相契性。所谓宏观相契(translation with macrocosmic agreement),是指在理解、翻译中国宗教文本、范畴、命题等要回到产生、养育和支撑这些文本、范畴、命题的文化体系、宗教流派、思想义理和思想体系之中,并与它们在整体和宏观意义上一致。而理解的进路应该是现象描述、社会反推、历史探源、价值认定、意识解读等认知方式的立体结合。也就是说,中国宗教典籍英译,必须根据中国宗教的发展特征,总结、追寻、分析文本、范畴和命题与历史和当下各个层面的文化关系,首先要保证宏观相契。
4.1.2.本原性的依据
4.1.2.1中国宗教典籍及其英译的性质和功能使然
民族宗教是既是生活化,也是理论化的世界观,是构成中华民族文化身份的组成部分之一。因而,道教和中国化的佛教及其典籍的英译直接涉及使外部世界从根本上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国人,对中国文化参与全球文化多元化的平等竞争、构建世人眼中的文化身份、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有这些都需要以本原性为原则的翻译译文。
4.1.2.2中国宗教典籍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使然
佛教、道教与基督教等世界上的其他宗教各有其独特性和差异性,这一点众所周知,不用赘述。正是中国宗教的独特性和差异性才能体现出中国宗教的价值,也正是差异性和价值补充了其他宗教的缺陷和不足。而对于外部世界而言,从根本上讲,体现这种重要性和价值的主要途径之一是靠以本原性原则为指导翻译出的译文文本。
4.1.2.3国际现实使然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西方存在一种称为西方中心主义的东西。对于大家非常熟悉的西方中心主义,我们无需繁琐的界定。比较一下西方中心主义观照下的东方主义和汉学主义,就会明白倡导宗教典籍翻译的本原性原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东方主义
东方主义(Orientalism)一词在英语中从历史上讲有三层意思:一是作为学术研究的一门学科的“东方学”;二是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东方主义”,三是作为话语的“东方主义”。作为一门学科的“东方学”肇始于18世纪中期,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东方主义”的历史则要久远得多,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而作为话语的“东方主义”这个概念则是美国思想家赛义德(Edward Said)的《东方主义》(Orientalism,1978)一书出版后才被赋予的内涵。这里的“东方主义”就是指话语的“东方主义”。
2)汉学主义
所谓汉学主义,是近20来年,西方学者和华裔学者受赛义德东方主义理论的启发和影响发展起来的新理论。作者通过对西方汉学和大量中国典籍英译译文的考察发现,汉学主义的提法的确符合西方汉学和中国典籍翻译中的指导思想和理念。
什么是汉学主义?旅美华人学者顾明栋教授认为:“汉学主义(Sinologism)……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知识生产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它与汉学或中国研究有关,但不是汉学或中国研究的一种形式,而指的是一套以独特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做中国学问的综合体系。汉学主义既是一个知识系统,又是知识生产的一种实践理论。前者主要包括了中西方研究中偏离中国文明实际状况而产生的纷繁复杂的现象,而后者则涉及了全世界,尤其是西方和中国在生产关于中国文明的知识时所采用的有问题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从整体上看,作为一种知识系统,汉学主义是建立在西方为中心的种种观点、概念、理论、方法和范式构成的总体基础之上的,其理论核心是以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他者殖民与自我殖民为中心的一种隐性意识形态。”(顾明栋,2011)具体到翻译中恣意按照基督教文化归化中国宗教现象和典籍文本的现象至今都比比皆是。不管是由于无知还是由于意识形态所决定,汉学主义的研究文本和翻译文本提供给西方民众的信息,尤其是有关中华文明的信息,相当一部分无疑是虚假的、错误的。我们不可能禁止他们不去说不去写,但我们作为译者,至少应该而且可以做到让我们的文明成果真实地呈现在世人面前,让他们了解实际真相,逐步纠正汉学主义造成的影响,改善中国文化和中国人的形象。这无疑是中国文化参与竞争,提高软实力所要求的。中国宗教典籍文本的翻译是这一工作的重要一环。
4.2自主性原则
如上文分析的那样,中国宗教典籍属于中国传统文化整体系统的一个分支系统,所有的文本应该说都是“历史上”的文本。也就是说,它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内容、意义、历史地位、价值和功能。要体现这些特点,必须以自主性为原则进行翻译。
4.2.1何为自主性原则?
根据我们对中国宗教的发展轨迹、特质与性质的考察,所谓“自主性原则”,是指在认知、理解和翻译某宗教现象、典籍文本和某类宗教观念、范畴、命题、术语时,将它们置身于自身文化和流派系统中进行翻译,译文必须符合自身所处的历史流变、流派系统、意义价值、文化语境、语言语境等对文本或其他翻译对象的意义具有规定性的因素,充分体现其与其他文本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4.2.2自主性的层次
4.2.2.1流派的自主性
前面提到中国化佛教目前主要流行的有八宗。它们的教义相互各有差别,所遵经典各有不同。如三论宗信奉《中观论》《百论》《十二门论》,天台宗信奉《法华经》《大智度论》《中论》,禅宗信奉《楞伽经》《金刚般若》及后来的《六祖坛经》。它不但有北宗、南宗,每宗又有很多小的流派,如南宗的五家七派。道教也有五斗米道、太平道、上清派、灵宝派等。译介时,保持各派的基本精神、特征和主体性是译文的首要任务。
4.2.2.2文本的自主性
这里的文本包括“元典文本”与“次生文本”两大类。元典文本是指生发这些宗教及其流派的经典,如道教的《道德经》、《南华经》等。次生文本指各派别的代表人物撰写的著作。
5.结语
宗教翻译是文化翻译之一种,文化翻译的目的性很强,从建构中华民族的文化身份,参与世界文化多元化竞争,提高中国软实力的角度出发,译文必然要如实反映民族文化内涵,忠实民族文化精神,本原性和自主性翻译原则必然是最好的选择。
参考文献
顾明栋.2011.汉学主义:中国知识生产的方法论之批判[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128-140.
【注释】
[1]郭尚兴,男,河南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中国典籍英译。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青年项目“中国哲学典籍英译语境本体性研究”(13YJCZH00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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