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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诗歌情感思维

时间:2023-04-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什么是诗歌情感思维1.什么是诗歌一般文学理论给诗歌的定义基本上是:“诗是一种语词凝练、结构跳跃、富有节奏和韵律、高度集中地反映生活和表达思想感情的文学体裁。”作为一个诗人,必须要做到“语不惊人死不休”!

第一节 什么是诗歌情感思维

1.什么是诗歌

一般文学理论给诗歌的定义基本上是:“诗是一种语词凝练、结构跳跃、富有节奏和韵律、高度集中地反映生活和表达思想感情的文学体裁。”[1]

很显然,这种定义是从外在诗歌形态观赏而来的,不是从诗人创作诗歌的思维过程中认识的。

从写作的角度来看,诗歌是一种抒情的语言艺术,是以抒发情感的方式,高度概括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运用丰富的想象和富有节奏感和韵律的语言分行形式建构抒情意境的文学体裁。

抒情,是诗歌的突出特征,是其他文体都无法与之相比的特征。要抒发情感,首先是抒情主体必须具有丰富的情感,其次是提炼情感,再次才是如何抒发情感。这个过程就决定了诗歌内在思维就是情感的发展变化过程,所以,我们认为诗歌的思维方式就是情感思维。

2.什么是诗歌情感思维

从诗人创作诗歌的角度来看,诗歌有三个要素:

其一,诗歌抒发人的生命情感。诗歌情感思维起源于生命意志和生活情感,人的生命意志本身也是一种情感态度的体现。

真正的诗歌永远是居住在诗人的生命之内的。我们不能以诗歌的表面修辞效果去判断一个诗人创造力的高低。诗的价值,要体现在一种烛照的深刻度与表现的犀利度上。诗人对一首诗的发表,不能满足于技术操作的快感之中,真正的诗歌写作,应该是生命的写作,不是经验和知识的写作。人既然选择了诗歌,就要为诗歌自讨苦吃,就要常常苦思冥想。要耐得住寂寞,守住孤独。要有对外在世界的判断和内在世界的组合能力,才能有诗人的神圣与安宁。诗歌不能写得太理性化,太表象化。史蒂文斯说,“诗,是诗人创造的一个自然,诗歌必须是非理性的。非理性是基础。但,无论诗歌或生活通常都未处于动力的最高峰。”因为一首诗的品质代表一个人的品质。一首诗里有诗人的灵与肉,切开诗的肌肤,诗人肯定会感到疼痛。

其二,诗歌具有一定的审美想象空间。

本雅明说:“诗人的诗担负着一种使命,诗人发现了一个空旷地带并用自己的诗补充了它。”“诗歌让我们得以触摸到不可触摸的东西。”帕斯说:“一个诗人如果他不是现实主义者就会毁灭。如果他仅仅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也会毁灭”。诗歌的写作就是一场较量,是语言与自身的较量。因为,激励诗人的东西并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而是想象。所以,诗人不是画家,他不能把眼前的景致描绘下来,达到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地步。诗歌必须保持一种抒情的质地,要知道,诗歌不是真理。我们是通过语言进入诗歌的,再通过语言离开诗歌,由此可鉴,语言的创造力决定着诗歌的成败与输赢,最终语言使我们回到诗歌本身。而对于那些形式上的诗歌,分行排列的句子诗歌,只能算是深化了的口号在排队。古人云:语不惊人死不休。一首诗要有诗眼,一节诗要有打眼的句子。我们经常说的警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北岛),“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顾城),“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海子),都让我们过目不忘。作为一个诗人,必须要做到“语不惊人死不休”!因此,诗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论在任何时代,与诗人的精神发展同步的读者是少得可怜的。要让读者与你同行,就必须有抓住读者的手——好句子。叫他们自觉地跟你走。追求时尚的写作,其实是一种对读者的伤害,我们不能把时尚写作当作真理来追求,那样是非常可怕和危险的。大师们讲过,炼字不如炼句,炼句不如炼意,这样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登攀,直到深入象牙之塔。“你的扣子掉了。”这样简单的句子不会在诗人嘴里这样说出来,说出这种句子的不是一个诗人。诗人应该这样说:“你的扣子挣脱了衣服,跑到楼板上了,它奔跑的姿态像飞奔的汽车轮子,驶向了墙角的一块广场。”

其三,诗歌通过节奏化韵律化的语言来抒发情志。“诗实际是一种语言”,“作为诗的观念的传达手段,文字这个因素也和用在散文里的表现有所不同,它在诗里本身就是目的,应该显得是精炼的”。“诗不能停留在内心的诗的观念上,而是要用语言把臆造的形象表达出来。为此,它必须做两方面的工作:第一,诗必须使内在的(心里的)形象适应语言的表达能力,使二者完全契合;第二,诗用语言,不能就像日常意识那样运用语言,必须对语言进行诗的处理,无论在词的选择和安排上,还是在语言的音调上,都要有区别于散文的表达方式。”[2]

诗的根本语言是意象语言。意象是具象化了的感觉与情思。意象语言具有直觉性、表现性、超越性等特点,它更应该符合诗人主观的感觉活动与感情活动的规律,而不是客观的语法规律。这是诗性语言与实用语言的本质差别。所以,诗歌艺术无法以日常实用语言为媒介。

诗人只有对实用语言加以“破坏”、“改造”,如艾略特所说那样“扭断语法的脖子”,才能使之成为诗的语言。为此,作诗必须研究诗的语言修辞,也就是要掌握诗的语言的表现手法。诗的语言表现方法主要有:比喻,起兴,借代,反衬,象征,通感,矛盾修饰,虚实组合等。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修饰方法,它们都有助于诗情诗意的表现。习作者唯有通过阅读、研究和多写才能掌握诗的语言修辞技巧。写诗,不仅要重视修辞,还要重视词句锤炼。古今的著名诗人都注意诗句的推敲和锤炼。诗句的推敲,决不是单纯的形式技巧问题,它与诗意、诗味,以及诗的主题密切相关。像“黑夜过去了就是光明”这样一个意思,如果平白地直说出来,会令人觉得淡然无味,臧克家反复寻思,最后把它写成:“黑夜的长翼底下,/伏着一个光亮的晨曦。”诗歌的语言要有节奏感,旋律感,要朗朗上口。诗是最富音乐性的语言艺术,只有借助音乐的方式,才能进行动人的表达。“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毛诗序),和谐的音韵,鲜明的节奏,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一个基本特点。马克思说:“既然你用韵文写,你就应该把你的韵律安排得更艺术一些。”鲁迅要求:“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总之,诗的本质是:通过精心制作的语言,形象地表现独特的思想感情,巧妙地从特殊中显示一般,使自我的感觉世界和情感世界达到和谐与统一。

根据这三个要素,我们可以给诗歌情感思维下一个定义,即诗歌情感思维是写作主体以情感为动力,展开想象,以跳跃的方式捕捉形象化的语言表达理想志向的思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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