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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州绝句(其四)

时间:2023-04-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真州绝句[1](其四)王士禛王士禛,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新城人。清顺治八年,赴乡试中举,清顺治十二年,进京会试中进士。在任扬州推官期间,平反了“海寇案”,拯救了大批百姓性命,严惩诬告者。在清理盐税案中,上书朝廷豁免欠税,处理冤案80多起。明清之际,是扬州通往金陵的要道,城南沿江一带风景优美。《真州绝句》共五首,是一组写真州景物的小诗,这里选的是第四首。

真州绝句[1](其四)

王士禛

【作家作品简介】

王士禛(1634—1711),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新城(今山东桓台)人。死后因避雍正帝(胤禛)讳,改为士正,乾隆时诏命改为士祯。出生世宦之家。

王士禛6岁入塾学《诗经》,能体会诗情。15岁时,写了不少诗篇,编成《落笺堂初稿》。17岁参加县、府、道童子试,皆名列第一。清顺治八年(1651),赴乡试中举,清顺治十二年(1655),进京会试中进士。但他不愿做官,立志攻读诗文。两年后(顺治十四年)的秋天,邀集诸多名士,在大明湖历下亭上,举办秋柳诗社,即景作“秋柳诗”四首,后经传扬,和者数十百人。顺治十五年赴京参加殿试,获进士二甲。清顺治十六年(1659),出任扬州府推官。清顺治二十二年(1664)调任京职,官至刑部尚书。在任扬州推官期间,平反了“海寇案”,拯救了大批百姓性命,严惩诬告者。在清理盐税案中,上书朝廷豁免欠税,处理冤案80多起。主政户部时,革除旧规,力戒徇私作弊。公元1704年任刑部尚书时,他因失察错审被革职。同年9月,回到家乡新城,晚年以著述为业。

王士禛为官励精图治,为文长于诗赋。他研究前人诗论,创立“神韵说”,强调诗文创作的兴到神会和含蓄。以清、淡、闲、远的韵致作为诗歌的最高境界,主张诗歌“天然不可凑泊”,“洒脱自然,别有情致”而不落俗套。他精选《神韵集》、《唐人万首绝句》等诗集,作为典型神韵作品,供人阅读。力主革除旧诗论复古僵化的流弊,开拓新的诗风,成为诗坛一代宗师。著有《带经堂全集》。

江干多是钓人居[2],柳陌菱塘一带疏[3]
好是日斜风定后[4],半江红树卖鲈鱼[5]

【注释】

[1]真州,即今江苏仪征,位于长江北岸。明清之际,是扬州通往金陵(今南京市)的要道,城南沿江一带风景优美。

[2]江干:江岸,江边。钓人:渔家。

[3]这句说,渔家的屋舍疏疏落落地点缀在柳阴路和菱荷塘之间。

[4]好是:妙在。这里意思是最美的时候,最逗人爱赏的时刻。

[5]半江:江的一侧。红树:江边的柳树为斜阳所照而呈红色。鲈鱼:一种体扁、口阔、鳞细、味美的鱼,产于长江中下游,以初夏为最盛。

【阅读提示】

《真州绝句》共五首,是一组写真州景物的小诗,这里选的是第四首。全诗描写秋天傍晚,真州江边渔市的风光。沿江有不少渔舍,疏疏落落地分布柳陌上菱塘边;正好风也停了,落日斜晖洒在枫林上,枫叶映红了半边江水,显得异常的鲜红灼灿,渔人把一天的劳动成果摆在江边,趁着傍晚天气晴和,出售肥美新鲜的鲈鱼。诗人的清新淡雅的语言,展现了傍晚江岸的景物和渔家生活镜头,既富田园气息,又含不尽之意。整个画面显现出一种和谐、安宁、闲适的情调。设色布局,写来如画。据《渔洋诗话》说,这首诗曾被江淮间画家广泛地选作绘画的题材。

(梁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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