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圣诞夜我在广州“石室圣心大教堂”听主教演讲,真正领会到了“语言大师”的最高境界。记得该主教大人操一口浓郁的潮州乡音,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像同声传译员一样,紧紧地闭着双眼,如入无人之境,足足讲了两个小时。虽然大多数听众未必透过他的口音,辨认出主的声音,但主教大人的感染力足以令教民臣服。或许,布道的不再是主教,而是营造圣诞的神圣气氛所引领来的圣灵进入了教徒的内心世界。想来,音乐人写歌时,有时为追求音乐感觉,刻意模糊歌词而突出音符的感染力,也可能是意欲唤起缪斯女神吧。
传道是神通过圣灵的媒介向普罗大众传播只有信徒才能接受到的福音。宣讲的语言是启示性的,语言与布道在神性上合而为一。所谓神灵以传教士为载体,传达神的旨意。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开篇即言 “The Word was with God”(道与神同在)。所以“传道”即是传“言”。To spread the word of God,即是传播基督的福音。道是言,道是语言的本体,不同的人间语言只是圣言在人的语言中的反射。它能够穿透人的身体,进入人的思维,“托体”再生,化为人的语言形式。所以得“道”的教徒,任由上帝居住自己的身体(the body is the abode of God)。于是“道”“言”或“逻各斯”成为三位一体中的“圣灵”。传教者也就成为上帝的传道士(m issionary),用自己的身体作为媒介,传载上帝的福音。
《新约:哥林多前书》中有多处讨论到要用“灵”(spirit)和“悟性”(m ind)来传道。保罗因此指出:一般信徒以自己的语言与神沟通,无法造就他人。哥林多书中用“speak in a tongue(s)”或直接用“language”来指代人类的不同语言。中文译本将“tongue”甚至“language”直接译为“方言”,估计是“归化”的译法,毕竟译本的语境主要针对甚少出国讲外语的国内信徒吧。而“m ind”未译成“心智”,也是考虑受众的宗教文化接受习惯。保罗在书信中说:“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哥14:18-19)保罗还说:“弟兄们,我到你们那里去,若只说方言,不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你们讲解,我与你们有什么益处呢?”(哥14:6)传道的精髓在于以“灵”、以“心”(mind)来与神、与教徒之间进行沟通。只是以“舌”沟通(“speak in tongue”),尤其是外语,未加翻译,则更加无法传道、造就他人。《新约:哥林多前书》中引用《旧约:以赛亚书》(赛28:11-2)中的记载:
“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
和外邦人的嘴唇向百姓说话,
虽然如此,
他们还是不听从我’”
保罗总结道:“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哥14:22)
由此看来,传道是超越了人的不同语言,是信徒之间、信徒与神之间精神与心灵的沟通。
传译也是传言,所谓“道”变为“逻各斯”,先验的思维;不同语言转化的过程就是同一逻各斯之“灵”穿越不同语言介质、化为不同的表达方式的过程。神的纯粹语言变为重要性概念表述的源头,传译的“传言”即是“传知”或“传识”,即知识的转化。
如同传道,传译也需跨越不同语言和概念之界(crossing linguistic and conceptual boundaries)。当到达语言的最高境界时,并不是译者在说话,而是语言自己在说(海德格尔),译员需要被逻各斯“上身”(seized;taken over),如电流经过大脑由麦克风传出。
所以说,如同传道,传译的过程也需要经历一个“得意忘言”的过程,即非言语化(deverbalization)后,译文才能脱口而出。Deverbalization是理解原意后的一个概念抽象环节,所谓剥去语言外壳,露出思维,再重新组合形成新的语义。于是语义通过译者的“身心”过滤出来。这也就是罗宾逊(Douglas Robinson)在The Translator’s Turn(《译者登场》)中所讲的译者主体的“个体与思想的躯体”(“the idio-and ideo-somatic response”)的反应。通过译者的过滤和再创造,产生新的文本,新的理解基础上的意义,然后寻找意义的新的接受体。
当然,传道的必要条件包括信仰(faith)和承诺(comm itment)。前者意味着接受和走进原文(inside the original text);而后者需要超越语境去表达和创造新的意义。《圣经·新约》的四福音书(尤其同观福音书:马太、马可、路加福音的互文性更加明显),乃是耶稣的几大门徒所讲述的耶稣宣讲福音的故事,并从中表达自己的神学观。之后的使徒行传、罗马书、保罗等书信则是进一步阐述基督教的教义。新约所书写的故事与教义可以看作耶稣信徒对耶稣福音的传译;而不同传教士则是通过解读圣经所载的圣言向教徒传道。
传译员同样肩负着“传识”使命,不过追求的不再是戴有神性的光环,而是罩着逻各斯知识的光晕。正如圣灵一样,知识的核心是追求普遍性、重要性概念;而逻辑的普世意义可以通过不同语言版本,说服和打动听者去接受不同的个体观察和真理性陈述。正如上帝的旨意存在于语言之中,知识也同样与语言同体,传译语言的同时,译员同样在创造意义。
本雅明就曾经指出译者是原作的再创造者。本雅明的神学语言观认为,上帝的语言是最纯粹的语言;不同的语言只是纯语言的碎片,以各自的体系诠释神的意义。上帝创造世界是通过人的语言来“命名”(nam ing)事物而完成的。所谓“命名”,是一种对具体事物的抽象能力;每一个名字是一个概念,是对应实物的一种认识。不过,本雅明的结论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现代语言发生“堕落”,成为“符号”“复数化”“空洞化”,已经丧失了“命名”万物的能力。现代社会的人们生活在一个“无名”的世界。
而本篇开头所提到的传教士的传教则受神的昭示,宣讲内容具有启示性,也就是本雅明及维特根斯坦所指出的语言的“不可表达性”。在日常语言中,中文以佛经语言传承,称之为“神似”“传神”。神即是不可表达的内容,是“不可言传”的“意会”。
从这一神秘性语言观出发,讲者与译者虽然顺序上有先后,但对于各自的听众来讲,都在表达各自对永远无法穷尽的意义的理解。他们以不同的语言体为介,共同创造新的意义,新的知识,从而不断丰富个体、整体经验的概括和抽象,探索新的知识模式来理解自己、理解共同体、理解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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