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动员目的明确但内容滑稽荒诞
部分标语内容滑稽可笑,语言粗俗,留下笑柄。如:
(1)某地普及义务教育标语:“养女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养儿不读书,不如养头驴!”(11)
虽然说的是大白话,通俗易懂。动员孩子上学本来也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然而,这样的比喻就显得俗不可耐,对由于种种不得已的原因而辍学的孩子及其家长无疑更是一种侮辱,令人难以接受。
(2)某省一尼姑庵外面院墙上这样写着:“偷税、漏税,来世罚做尼姑!”(12)
姑且不说这似乎让人觉得尼姑身上都藏有前世偷税漏税带来的钱财,是对出家人的一种肆意侮辱,对纳税人来说又谈何尊重?这样的税法宣传能够起到什么作用不得而知。
(3)某乡:“不怕死的就到×××乡来作案!”(13)
本意当然是严厉警告犯罪分子:不要到×××乡来作案!采用这样的虚拟祈使句的形式显然考虑欠妥,仿佛治安部门在和犯罪分子赌气。
(4)某县路口:“外地车辆在××境内一般不被处罚!”(14)
这似乎是在宣传政策的宽松,然而执法的尺度让人难以捉摸,本地车辆呢?什么是不“一般”呢?执法的依据和惩罚的尺度到底是什么?
(5)北方某地:“光缆没铜,偷也没用!”(15)
对盗窃分子的口吻竟是这样的无奈,甚至好像还有这样的暗示:去偷有铜的电缆才有用。
(6)某省国道:“抢劫警车是违法!不得袭击警车!”(16)
看来当地的治安状况已经恶化到有人袭击、抢劫警车的地步,公安部门不得不贴出这样的标语警示。可是标语制作者提到的仅仅是“警车”,非“警车”受到袭击、抢劫又该如何呢?
(7)“为外商端好洗脚水”,这是有些地方为了吸引外资而提出的口号,后来因为“洗脚水”不好听,改成了“为外商端好洗脸水”。这个口号,本意不坏,可能表示有些地方竭诚为外商搞好服务的心愿,本来还值得称道。但是这样的口号,本来就蕴含着“你要怎么样,俺就怎么办”的曲意逢迎,在“落实”过程中又大大地走了火,为了“端好洗脚水”,国家规定的税收,可以任意减免,法律规定的条款,可以任意“变通”,甚至连某些外商的偷税逃税、偷工减料,都成了“重点保护”的对象。美曰“端好洗脚水”,实质构成了根本违反国民待遇的新的不公平竞争,难怪有些跨国集团、一些外资大公司,要对这些地区的法制状况和公平秩序产生深深的怀疑:你们今天可以法外施恩,明天是否可以违法加罪呢?这就是说,今天可以“端好洗脚水”,明天不高兴了,会不会把这盆“洗脚水”一古脑儿泼在外商头上呢?(17)
(8)不让文盲进入21世纪(2000年的标语)(18)——请问,那让文盲到哪个世纪去呢?
(9)某地:坚决打击挑脚筋!(19)
这条标语首先使人想到的是该地竟有无法无天、胆敢挑人脚筋者,可见该地治安之混乱。然而,对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是否可以用“坚决打击”之类的标语进行震慑,实在是让人有些怀疑。它让大多数人看了不寒而栗,而敢于“挑脚筋者”却未必有这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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