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漢語詞彙研究”屬於斷代詞彙研究的範疇,是漢語詞彙史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既然是斷代的研究,那麼首先要涉及漢語史的分期問題。漢語的歷史悠久,整個漢語史的深入研究應該建立在分階段、斷代研究的基礎之上,因而漢語史的分期就是首先需要面對並解決的問題。劃定了分期,歷史的發展線索會更加分明,時代特徵會更加突出,否則言必上下幾千年,是不利於我們作深入的探索的。
漢語史的分期,不同於中國歷史的分期,它取決於漢語自身發展變化的階段性。一種語言的發展變化和改朝换代不同,它不可能是一個突變的過程,而只能是一個漸變的過程。漢語演變發展的過程及階段,由於語音、語法、詞彙諸因素發展演變的快慢有異,學者們所站的立場,偏重的材料不同,所以對於分期出現不同的意見是十分正常的。
為了便於説明,我們首先簡單介紹幾種主要的分期意見:
一、以吕叔湘為代表的分期法
吕叔湘是從“文體”上着眼進行分期的。他在《近代漢語指代詞·序》中指出:“什麼是近代漢語?這涉及漢語史的分期問題。一種語言在某一個比較短的時間内發生比較大的變化,就可以把這以前和這以後分為兩個時期。可是語言的演變只有通過書面記録才得以觀察,而這又必然要受到用以記録語言的文字的影響。漢語是用漢字記録的,漢字不是拼音文字,難於如實反映口語。秦以前的書面語和口語的距離估計不至於太大,但漢魏以後逐漸形成一種相當固定的書面語,即後來所説的‘文言’。雖然在某些類型的文章中會出現少量口語成分,但是以口語為主體的‘白話’篇章,如敦煌文獻和禪宗語録,卻要到晚唐五代才開始出現,並且一直要到不久之前才取代‘文言’的書面漢語的地位。根據這個情況,以晚唐五代為界,把漢語的歷史分為古代漢語和近代漢語兩個大的階段是比較合適的。至於現代漢語,那只是近代漢語内部的一個分期,不能跟古代漢語和近代漢語鼎足三分。”[1]
以上是吕先生的一個想法,但當遇到語音、詞彙、語法演變的具體問題時,這樣的劃分也會遇到一些麻煩。因此吕先生在《魏晉南北朝小説詞語匯釋·序》中又説:“這本書的内容又讓我想到古代漢語和近代漢語的分期問題。語音方面該怎麼分期是另外一回事,以語法和詞彙而論,秦漢以前的是古代漢語,宋元以後的是近代漢語,這是没有問題的。從三國到唐末,這七百年該怎麼劃分?這個時期的口語肯定是跟秦漢以前有很大差别,但是由於書面語的保守性,口語成分只能在這裏那裏露個一鱗半爪,要到晚唐五代才在傳統文字之外另有口語成分占上風的文字出現。拿目前這本書裏邊的詞語來看,從古典書面語的立場説,這些都是‘俗語’,也就是説,都可以算是近代漢語的‘露頭’。語法方面也有類似的情形。長時間的言文分離,給漢語史的分期造成一定的困難。因此,是不是可以設想,把漢語史分成三個部分:語音史、文言史、白話史?這樣也許比較容易論述。文言由盛而衰,白話由微而顯,二者在時間上有重疊,但是起迄不相同,分期自然也不能一致。這只是一種不成熟的想法,借此機會提出來供研究漢語史的同志們參考。”[2]
可見,吕先生並未以此為定論,而是作為大家討論漢語史分期的一種參考。
二、以王力為代表的分期法
王力不主張從文體着眼進行漢語史的分期,他在《漢語史稿》中説:“關於語言的歷史分期,一般人容易傾向於以文體的轉變為標準。譬如説,很可能有人主張白話文學的開始作為現代漢語的開始。我們不同意這樣做。不管是從宋代的平話算起,或從元曲算起,或從五四時代的文學革命算起,總之,我們認為這個原則是錯誤的。文體的轉變不等於全民語言的轉變。這上頭不表現語言從舊質到新質的過渡。當語言没有發生很大的變化的時候,文體可能先變,例如六朝的駢文。文體的轉變與上層建築有關,特别是像五四時代白話文的提倡;但是,必須指出,我們之所以承認五四時代是漢語發展的關鍵,那只是因為漢語的語法和詞彙從這個時候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不是因為改變了文體。假使五四時代以後的白話文在語法上和詞彙上只像《紅樓夢》或《兒女英雄傳》,那就完全不足為憑了。”[3]
因此,王力的漢語史分期主要是從漢語語法、語音變化角度着眼的。正如他在談到漢語史分期的依據時所説:“從語音、語法、詞彙三方面來看,是哪一方面的大轉變可以認為語言發展的關鍵呢?我們認為應該以語法作為主要依據。語法結構和基本詞彙是語言的基礎,是語言特點的本質。而語法結構比基本詞彙變化得更慢。如果語法結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就可以證明語音的質變了。語音和語法有密切關係(在西洋傳統的語法裏,語法是包括語音的),都是整個系統,所以語音的演變也可以作為分期的標準。一般詞彙的發展,也可以作為分期的一個標準,但它不是主要的標準。例如五四以後,漢語大量吸收外族的詞語來豐富自己,加强自己,這一件重大的事實不能説是對漢語本質没有影響。我們之所以不把它當做主要的標準,因為它只是一般詞彙的變化,而不是基本詞彙的變化。”[4]
王力將漢語史分為以下四個時期:
(一)公元三世紀以前(五胡亂華以前)為上古期。
(三、四世紀為過渡階段。)
(二)公元四世紀到十二世紀(南宋前半)為中古期。[5]
(十二、十三世紀為過渡階段。)
(三)公元十三世紀到十九世紀(鴉片戰争)為近代。
(自1840年鴉片戰争到1919年五四運動為過渡階段。)
(四)二十世紀(五四運動以後)為現代。
上古時期的特點是:(1)判斷句一般不用繫詞;(2)在疑問句裏,代詞賓語放在動詞前面;(3)入聲有兩類(其中一類到後代變了去聲),等等。
中古漢語的特點是:(1)在口語的判斷句中繫詞成為必需的句子成分;(2)處置式的産生;(3)完整的“被”字式被動句的普遍應用;(4)形尾“了”、“着”的産生;(5)去聲字的産生,等等。
近代漢語的特點是:(1)全濁聲母在北方話裏的消失;(2)-m尾韻在北方話裏的消失;(3)入聲在北方話裏的消失,等等。
現代漢語的特點是:(1)適當地吸收西洋語法;(2)大量地增加複音詞,等等。[6]
從以上的分期中,我們可以看到,王力所依據的標準是不完備的。首先,既然“語法結構和基本詞彙是語言的基礎,是語言特點的本質”,那麼,為什麼四個時期的依據中,只有語法和語音方面的依據(近代漢語階段僅有語音依據),而没有詞彙(或者是基本詞彙)方面的依據呢?當然,這與當時漢語詞彙的研究還處於草創階段有關,從上、中、下三册的《漢語史稿》來看,上册側重語音史,中册側重語法史,下册側重詞彙史,而這三册中,下册(詞彙史)篇幅是最小的,實質上僅能算一個提綱。
不過,後來潘允中在《漢語語法史概要》[7]中,向熹在《簡明漢語史》[8]中,都採用了上古、中古、近代、現代四分的漢語史分期法。
“中古漢語”的概念雖然早已提出,但具體所指(時間跨度、上下限)並不盡相同。時間經過半個世紀,漢語各個領域的研究取得了長足進展,因此,再來討論漢語史的分期問題,就多了一些依據。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於以“中古漢語”指稱東漢魏晉南北朝隋時期的漢語。日本太田辰夫説:“‘中古’一詞,中國多指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但從語言史的角度看,晚唐時代白話的萌芽和形成十分突出,唐代應屬‘近代漢語’時期,因此……‘中古’,不包括唐代在内。隋代歷時很短,故不另加考慮。”[9]
更有不少學者,在總結前人意見的基礎上,分别從語音、語法、詞彙諸方面的演變狀況出發,提出了漢語史分期的看法。
如張渭毅認為:“中古音是中古漢語的組成部分。相對於中古漢語語法和詞彙而言,中古音研究的歷史更為悠久,成果也更為豐碩。因此,中古音展示的中古漢語的發展脈絡,比語法和詞彙的更清晰、更有條理。中古漢語的分期,建立在中古漢語語音、語法和詞彙分期的基礎之上。解決中古音分期的問題,是解決中古漢語分期問題的一個前提。”他在列舉、分析了28家18種分期意見後説:“我們的結論是:所謂中古音,指魏晉南北朝隋初唐中唐時期(3—9世紀)的漢語語音。劉宋以後,形成南北對立的兩派方言,這些方言特徵都為《切韻》音系所涵括。中古漢語的上限,以漢語音節結構的改變為主要依據,如東漢以前有複聲母,魏晉以來没有複聲母,等等。下限則以北方話音系的巨變和標準音的轉變為主要根據,既然齊梁以來南北方言對立的均衡局面到了晚唐被打破,而且,標準音基礎由6世紀以來洛陽、金陵士人的讀書音轉變為長安標準音,我們就有理由把中古音的下限定在公元9世紀。10世紀開始的近代漢語語音史,是以早期北方話語音演變為主流的歷史。”[10]
臺灣中研院魏培泉多年來主攻漢語語法史,他在論文《東漢魏晉南北朝在語法史上的地位》中指出:“要決定東漢魏晉南北朝在語法史上的地位,目前較可行的辦法恐怕還是選定一組具有分期意義的語法特徵,並依其有無多寡來斷定各時期在語法史上的地位(即視各時期在這些特徵上的異同來決定其歸屬)。”然後作者從漢語史的兩個端點,製成《表四》,以先秦漢語語法特徵(16項)來比較各階段的異同;製作《表五》,以現代漢語語法特徵(17項)來比較各階段的異同。結論是:“根據表四和表五的資料,東漢魏晉和東晉南北朝兩階段差距極小,可以合併為一期。此期和先秦間的語法差距非常大,遠大於此期和唐宋明清間的差距。因此如果要取消中古,而把東漢魏晉南北朝歸併到其他時期,則與其歸入上古,不如歸入近代,作為與唐以後的時期(可包括現代)相對立的一個次期。如果保留一個中古時期,那麼宋代自不宜歸入中古,因為這個時段的特徵與明清以後完全相同。唐五代也以歸入近代為宜,因為這個時段的特徵與宋代以後差異極小。如此下來,由於東漢魏晉南北朝的語法特徵和先秦差異極大,且和唐以後也有不算小的差距,就成為中古漢語的惟一候選者。”他還認為:“我們或許可以用較宏觀或類型學的角度來權衡這些特徵的輕重,即把表三和表四能合併的特徵盡可能合併起來,並嘗試在其中挑選意義較重大的幾項。例如我們或許可以用‘代詞的語法行為等同於名詞’一項來取代表四中的代詞有格的對比、否定句代詞賓語在動詞前、疑問代詞賓語在動詞或介詞前等幾項,把它列為重要的一項。此外,表四的‘主—之—謂’以及表五中的詞尾‘子’(這是着眼在它在複音節化上是個重大里程碑)、專用的第三身代詞、‘數+量+名’結構、繫詞‘是’、動詞詞尾‘了’、使成式、介詞組的位置按時間序列排列、助詞‘底(的)’、趨向助詞‘來’‘去’、以二元動詞為主要動詞的處置式等諸項可能較具有類型學上的意義。若僅以這數項特徵為準,東漢魏晉南北朝所處的地位大概近於先秦漢語和近代漢語間的中點(可能稍微偏近代漢語一點),有理由可以獨立為一期。”
“我們寧可把東漢魏晉南北朝這段歷史的漢語稱為中古漢語,也不願把它視為古代漢語和近代漢語間的過渡階段,因為它歷時有五百多年,而且維持一套獨特的語法特徵時間也是相當長的。根據上文所述,西漢視為過渡階段還有道理些。”[11]
另外,柳士鎮《試論中古語法的歷史地位》一文,從東漢至隋六百年間各類載籍中分剥出具有口語色彩的語料中,分别概括出這一時期詞法、句法的一些演變規律,認為:“由於語法發展的漸變性,從上述詞法、句法各個方面所透露出來的衆多口語消息,正預示着漢語語法將要發生重大變化,語法發展的歷史恰恰也證明了這些口語材料正是演變為古白話的源頭。再具體到各類新興的語法形式對後世的影響來看,中古語法的發展確實為唐宋語法的演變提供了厚實的基礎,許多後世流行的語法現象正是從此期開始萌芽發生的。據此,我們更不當低估中古語法的歷史地位。此期語法發展的種種事實提示我們,中古時期應是漢語語法自上古向近代轉變的樞紐,它起着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因而在漢語語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2]
方一新《從中古詞彙的特點看漢語史的分期》則主要從詞彙的特徵方面提出將東漢至隋劃分為中古漢語時期的理由,他認為:“考察漢語史的分期,在首先考慮語法、語音要素的同時,也應兼顧詞彙,以便使論證更加嚴密,更能讓人信服。”
文章指出:“中古漢語詞彙的外部特徵是‘言文分離’,内部特徵則表現在四個方面:(一)隨着文白分歧日益明顯,反映口語作品的逐漸增多,早期白話作品中口語詞、俗語詞大量增加,形成了或生動直白、或俚俗淺露的語言特色。(二)隨着社會的發展,生産力的提高,人類思維的日益縝密,舊的概念使用新的詞來表達,詞彙複音化成為趨勢;詞所承載的新義位大量産生,促進了語言詞彙的發展。(三)詞彙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基本詞彙開始産生變化,許多新詞開始與舊詞並存,並呈現出‘萌芽—並存—取代’的發展軌跡。(四)構詞法有新的變化,附加式複音詞大量出現。”進而指出:“從漢代特别是東漢以來,漢語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東漢為界,把西漢列為過渡期和參考期,把古代漢語分成上古漢語和中古漢語兩大塊,以東漢魏晉南北朝隋為中古漢語時期,從語法、詞彙上看都是比較合理的。語音上也可以找到相應的證明。唐代以後,漢語又有了新的情況,試比較一下南北朝民歌和王梵志詩、六朝小説和《遊仙窟》,就可明瞭,故理應把唐代(起碼是晚唐)劃入近代漢語時期。”[13]
確實,詞彙的變化是語言三要素中最迅捷的,可以説隨着社會的發展變化而“日新月異”,因此很難劃分一條史的界線。但詞彙中的構詞法及常用詞,一般比較穩固,當它們發生重大變化時,往往預示着語言的本質性的發展改變。正如汪維輝所言:“常用詞是詞彙系統中的核心部分,它起着保證語言的連續性和為創造新詞提供基礎的重要作用。就數量而言,它在整個詞彙庫中所占的比重並不太大,但是它具有常用性和穩定性兩個顯著特點。……從這個意義上説,常用詞的變化對整個詞彙系統而言就是一種帶根本性的深層次變化;就整個語言系統而言,這種變化也意味着語言的某種本質上的改變,具有跟音韻系統、語法結構的改變同等重要的意義。”他的《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更是通過對41組常用詞遞嬗變遷情況的考察,證明了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一大批常用詞都發生着變化更替,而這種變化大都早在東漢就已經開始。從而指出:“漢語史的分期應該把詞彙史跟語音史、語法史結合起來進行。……語言内部語音、詞彙和語法三個要素的發展變化不一定同步,但三者之間有着密切的聯繫,演變的大勢往往是一致的。就東漢至隋這一歷史階段而論,語音史專家和語法史專家的研究結論跟我們從常用詞方面考察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致性,可以互相印證。”[14]
綜上所述,目前學術界越來越傾向於將自東漢至隋的這一時期劃為“中古漢語時期”,蔣紹愚在《關於漢語史研究的幾個問題》一文中説:“隨着漢語史研究的逐步深入,人們又認識到‘近代漢語’不是由‘古代漢語(上古漢語)’直接演變來的,中間還隔着一個‘中古漢語’時期,這個時期非常重要,其語言特點既不同於‘上古漢語’,又不同於‘近代漢語’;‘中古漢語’也應該是一個重要的研究領域。這樣,整個漢語的歷史又分成上古、中古、近代、現代四個時期。看起來,這似乎回到了王力《漢語史稿》的提法,但是,這不是簡單的回復,而是反映了將近半個世紀研究的進展和深入。”“‘上古漢語’、‘中古漢語’、‘近代漢語’的分期是符合漢語實際的,作這樣的區分對學術研究也有好處。漢語的歷史實在太長了,研究者用畢生的精力也未必能通曉從上古到近代的漢語。把漢語的歷史研究分成幾段,研究者專攻其中一段,比較容易深入。各個時期漢語史的研究深入了,連貫起來,整個漢語史的研究也就深入了。”[15]他在給《〈顔氏家訓〉詞彙語法研究》一書作的序中,又强調指出:“魏晉南北朝是漢語發展史上一個重要時期。魏晉南北朝是社會劇烈變動的時期,也是漢語的發展變化十分關鍵的時期。從漢語發展史上看,它上承上古漢語,下啟近代漢語,也是一個關鍵的時期。”[16]正如劉堅所言:“現在,越來越多的學者已經注意到,漢代以後的漢語比之先秦時期的漢語有許多不同。有的學者指出,從東漢開始,到魏晉南北朝,古代漢語起了質的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詞語和新的句法格式,成為古代漢語向近代漢語過渡的時期。有的學者明確主張把這一個階段從古代漢語中劃分出來,認為這一個階段應屬漢語史上的中古漢語時期。‘上古漢語—中古漢語—近代漢語—現代漢語’這樣一種劃分已經越來越得到學者們的注意和承認。”[17]
當然,漢語史的研究與漢語史的分期確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我們前面已經談到,研究漢語史,不能不提漢語史的分期。如果不解決分期問題,那就意味着我們對漢語的歷史發展始終還停留在浮面,我們實際上没有看清漢語是怎樣發展的。如果我們劃定了分期,那麼漢語發展演變的脈絡就會更加清楚,各階段語言的特徵就會更加鮮明,各個階段的語言研究也會更加透徹,這將大大有助於漢語史的系統研究,這就是漢語史研究首先會涉及分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反過來説,符合語言演變實際的準確的歷史分期又必須建立在扎實、充分研究的基礎之上,我們只有弄清了語音、語法、詞彙的演變規律及原因,才可能以之為劃分時期的科學依據。而我們目前尚處於研究的起始階段,很難提供足以確立分期的客觀依據。斷代語言研究必須有分期,科學的分期又依賴於充分的研究,這就使研究者陷入了兩難的境地。因此,漢語史的分期決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般的做法是:先根據已經掌握的知識,為漢語史作一個粗略的分期,以利研究的開展。在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後,根據新掌握的材料,再來檢驗以往的分期是否合理,然後作出修改。經過不斷研究,反復修改,逐漸使分期趨於科學合理。
再者,漢語的詞彙、語音、語法的發展變化有速、緩之分,一般説來,詞彙(基本詞彙除外)的變化最為疾速,而語音的變化次之,語法最為穩定。那麼在劃分“中古漢語”的上下限時,根據目前掌握的内部特徵,語音、語法的上下限往往比詞彙滯後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也不必强求詞彙、語音、語法分期的絶對統一。
(本文部分内容發表於《合肥師範學院學報》2011年第1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語言文字學”2011年第6期全文轉載)
【注释】
[1]吕叔湘著,江藍生補《近代漢語指代詞》,學林出版社1985年版,第1頁。
[2]江藍生著《魏晉南北朝小説詞語匯釋》,語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頁。
[3]王力著《漢語史稿》(上),中華書局1980年第1版,第33—34頁。
[4]王力著《漢語史稿》(上),第34頁。
[5]翹按:較早提出“中古漢語”這一概念的是瑞典著名漢學家高本漢,他在研究漢語語音史時把漢語分為太古漢語、上古漢語、中古漢語、近古漢語、老官話等五個時期。
[6]王力著《漢語史稿》(上),第35頁。
[7]潘允中著《漢語語法史概要》,中州書畫社1982年版。
[8]向熹編著《簡明漢語史》(上、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9]太田辰夫著,江藍生、白維國譯《漢語史通考》,重慶出版社1991年版。
[10]張渭毅撰《中古音分期綜述》,《漢語史學報》第二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7—48頁。張文下有注云:“梅祖麟先生(1994)和他最近的研究指出,近代漢語其實是一種晚唐五代的北方話,官話方言、粵語和客家話都是近代漢語的後代。這個觀點應該引起重視。”
[11]魏培泉撰《東漢魏晉南北朝在語法史上的地位》,臺北《漢學研究》第18卷特刊,2000年。轉引自《中古漢語研究》(二),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181—217頁。
[12]柳士鎮撰《試論中古語法的歷史地位》,《漢語史學報》第二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4—61頁。
[13]方一新撰《從中古詞彙的特點看漢語史的分期》,《漢語史學報》第四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78—183頁。
[14]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5]蔣紹愚撰《關於漢語史研究的幾個問題》,《漢語史學報》第五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頁。
[16]蔣紹愚撰《〈顔氏家訓詞彙語法研究〉序》,見周日健、王小莘主編《〈顔氏家訓〉詞彙語法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頁。
[17]劉堅撰《〈中古漢語讀本〉序》,見方一新、王雲路編著《中古漢語讀本》,吉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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