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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與“此”的異同比較

时间:2023-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雖然“是”在《公羊傳》中仍未發展爲繫詞,但它已體現出與另一個近指代詞“此”的差異。《公羊傳》中共有“此”285例,其中作賓語的42例,作定語的8例,作時間、地點狀語的137例,其餘皆作主語。前引的“此……也”句式,也是爲了強調“這是……”、“這裏是……”,以與別的情況相比較。以此來看,“是”比“此”更具有發展爲繫詞的可能性。

雖然“是”在《公羊傳》中仍未發展爲繫詞,但它已體現出與另一個近指代詞“此”的差異。

《公羊傳》中共有“此”285例,其中作賓語的42例,作定語的8例,作時間、地點狀語的137例,其餘皆作主語。作主語的“此”主要參與構成“此……也”、“此非……”句式,如:

此滅也,其言入何?(隱2)

此邑也,其稱田何?(桓元)

此非寡人之力,魯侯之力也。(莊6)

此齊侯也,其稱人何?(莊30)

此非弑君如何?(宣6)

此聽失之大者也。(成16)

雖然“此……也”構成的句型和“是……也”在句法結構上相同,但主要區別在於:“是”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對前一個或幾個小句內容的複指,有明確的先行詞,即爲我們上一節討論的“回指性指示代詞”,而以上這些“此”雖然指代的內容在上文出現過,意義與前面的句子有密切的關係,但它出現在句首,在句中沒有明確的先行詞,爲“識別性指示代詞”。正因如此,“是”由於有先行詞的存在而本身的代詞功能可能減弱,從而語法化爲主謂間的聯繫項,而“此”的指代功能無可推脫,因此它衹能充當主語,不具備語法化的條件。周守晉先生(2005:133)把“此”的這種用法概括爲“總括”,並且以出土戰國文獻材料爲基礎發現,“此”主要用於總括,而“是”這類用法很少,這是二者分化的起點。

除了上述兩種句式,“此”也出現在[話題+此+評論]句式中:

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將致國乎與夷,此非先君之意也。(隱3)

爾爲仁爲義,人弑爾君,爾復國不討賊,此非弑君如何?(宣6)

臣有罪,執其君,子有罪,執其父,此聽失之大者也。(成16)

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禮也。(昭25)

比較“臣有罪,執其君,子有罪,執其父,此聽失之大者也”與“爾弑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爲篡也”,從句法位置上來說,“此”和“是”是一致的。不過在《公羊傳》中“此”的285個用例中,這種用法僅有上舉4例,所佔比例非常低;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是”的61個用例中,這種用法有14例,所佔比例明顯更高。

更重要的是,“此”與“是”相比,指代性強得多,常用於有明確彼此對比的句式中,如:

未有言喜有正者,此其言喜有正何?久無正也。(桓6)

外災不書,此何以書?爲王者之後記災也。(襄9)

即位不日,此何以日?錄乎內也。(定元)

這類句子在《公羊傳》中數量眾多,都是爲了說明傳文的特殊書法,即“按常例不這麽寫,此處爲何這麽寫?”作常例與變例的比較,用的都是“此”,而不用“是”。前引的“此……也”句式,也是爲了強調“這是……”、“這裏是……”,以與別的情況相比較。它與“彼”配套,是強指代性的代詞。而“是”很少用在對照性的句子中,是弱指代性的代詞。以此來看,“是”比“此”更具有發展爲繫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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