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阅”就是领导人审阅文件后,在自己的姓名处画圈,表示已经看过。
自三国时起,我国就有在文字和契约上签字署名的做法,以表示某人的身份,史书上称为“押”。唐宋时期,改变了过去署全名的做法,臣僚们在进呈公文或传阅书牍时,只书写上自己的字,表示“阅过”之意。
公元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呈文。按照惯例,每次阅过文牍后,王安石都要写上一个“石”字。由于文牍多,他的性子又比较急,且不太注意书写规范,因此,这个“石”字在写了一横一撇以后,干脆把剩余的“口”字画成了圆圈。据史书记载,“他作圈多不圆,往往窝扁,又多带过”,因此,给别人造成了很多麻烦。为了方便,在一次议政会之前,王安石将“阅毕”文牍的符号告诉了大家,即一横一撇后加一个圆圈。事隔不久,他又索性把一横、一撇去掉了,仅将圆圈保留。其他同僚纷纷仿效,久而久之便演变成了“阅毕”文件的特殊符号。
时至今日,这种“圈阅”的形式仍然流行,领导在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姓名,然后在上面画个圈,表示已经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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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断案
有位丧偶的老者,续弦后又得一子。临终时,老者写下遗嘱,关照家人在他死后才许拆封。待老人死后,其家人打开遗嘱,可老者所写文字没有标点符号,因此惹来一场争执。老者前妻所生女儿已出嫁,女儿女婿认为父亲的家产应归他们,照他们的读法是:七十老翁产一子,人曰非是也。家产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干预。
后妻自然不服,遂带着幼子状告到县太爷郑板桥那儿。郑板桥在对当事人实情做了调查后,对孤儿寡母甚表同情,遂用朱笔将遗嘱圈点了几下,当众诵读,老者的女儿女婿便也无话可说。原来,郑板桥读为:七十老翁产一子,人曰“非”,是也,家产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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