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世纪是欧洲各国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当时在认识论的研究方面,经验论者和唯理论者展开了对人类知识起源的讨论。哲学家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时常涉及语言问题,并特别就语言的起源和普遍语言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争论。
A.关于语言起源的争论
哲学家之所以对语言问题发生兴趣,主要是为了了解语言和思想的关系。当时的一些大哲学家,如弗兰西斯 培根、笛卡儿、洛克、莱布尼茨等人都把语言视作思想的标记,因此要讨论知识的起源,就必然要联系到语言的起源问题。
最先详细论述对这一问题的看法的,是英国哲学家洛克(J.Locke,1632—1704)。洛克于1690年出版《人类理解论》,词语是他在第3卷中的论题。孔狄亚克曾指出,尽管洛克自己说他在写作这部著作时“丝毫不曾意识到有必要来对词语作什么思考”,但他确是“第一个以真正哲学家的风度对这一题材进行写作的人”[6]。此书以研究人类知识的起源、可靠性和范围为中心。洛克认为知识有两个来源,即感觉和反省。外界事物作用于感官的结果就是感觉,反省是指人脑自身的活动(心理活动)。他在考察人类理解能力的发展过程时,特别注意儿童和语言这两个方面。他说:“当儿童通过反复不断的感觉把概念固定于记忆之中,他们便逐渐地学会使用符号。而当他们一旦学会运用发音器官发出清晰语音的技巧时,他们便开始运用语词向别人表达自己的观念。”(Ⅱ,Ⅺ,8[7])他还谈到语词在思维抽象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他指出,语词不仅是简单的观念的标记,还必须是概括的观念的标记,“因为每一个特殊的事物如果都需要一个特殊的名称来标记它,则字眼繁杂伙多,将失其功用。为了避免这种不利起见,语言中恰好又有进一层的好处,就是,我们可以应用概括的字眼,使每一字来标记无数特殊的存在”(Ⅲ,Ⅰ,3)。洛克还说过这样一段话:“我自然承认,在语言初创时,原是先有了观念,然后才有名称;我自然承认,就是现在,也是先形成了新的复杂观念,然后才有新的名称,然后才有新的文字。”(Ⅲ,Ⅴ,15)看来他是赞成语言和思维可以分离,思维可以先于语言而存在的看法的。
在谈到代表抽象观念的语词的来源时,洛克说:“……在各种语言中,许多名称所表示的事物虽然不是被感官所知觉的,可是我们如果追溯它们底来源,就会看到,它们亦是由明显而可感的观念出发的。由此我们可以猜想,初创语言的那些人心中所有的意念都是什么样的,都是由哪里来的。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即在事物底命名方面,自然亦于无意中给人指出他们一切知识底起源和原则来。”(Ⅲ,Ⅰ,5)因此他认为我们可以“借事物底名称来追寻人们观念的起源”(Ⅱ,ⅩⅤ,4)。这样一来,对人类理解能力的探索就很自然地转化为对语言起源的探索了。值得注意的是,洛克虽然主张由事物的名称追溯人类观念的起源,但他并不赞同“按本质”论者对词与物的关系的看法。他指出,“语言所以能标记各种观念,并非因为特殊的音节分明的声音和一些观念之间有一种自然的联络,因为若是如此,则一切人底语言应该只有一种。语言所以有表示作用,乃是由于人们随意赋予它们一种意义,乃是由于人们随便来把一个字当做一个观念底标记”(Ⅲ,Ⅱ,1)。由此可见,他是赞成“按规定”论的,并且他已经看出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特征。
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出版不久,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G.W.Leibniz,1646—1716)就开始写作《人类理智新论》(1704年完稿,但直至1765年才公开发表)。莱布尼茨此书几乎是逐章逐节地跟洛克《人类理解论》的观点辩论的。在关于语言问题的认识方面,他们的观点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跟洛克一样,莱布尼茨也认为语词是一种记号(标记),他也赞同通过对语词的分析探索人的理智活动。他说:“语言是人类心灵最好的镜子,而对于语词意义的一种精确分析,将会比任何其他事情都更好地使人认识理智的活动。”(Ⅲ,Ⅶ,6[8])他与洛克的不同主要在下列两个方面。其一是,与洛克认为抽象名词也起源于明显可感的观念相反,他认定“几乎所有的语词其起源都是一般名辞,因为人们无缘无故地发明一个特有的名称来指示某一个体,这样的事是极为罕见的”(Ⅲ,Ⅲ,1)。其二是,在对词与物的关系的认识上,他与洛克也有明显的不同。他虽然承认语词并不都为一种自然的必然性所决定,但认为“它们也还是受一些理由所决定,这些理由有时是自然方面的,在这里偶然性有某种作用,有时是精神方面的,在这里就有选择在起作用”(Ⅲ,Ⅱ,1)。他并且说,有许多称呼“证明在语词的起源方面有某种自然的东西,标志着在事物和声音以及发音器官的运动之间有一种关系”,虽然“由于许多偶然的原因和变化,大多数语词已比起它们的发音及原本的意义来有了很大改变和离得很远了”(Ⅲ,Ⅱ,1)。这两方面的不同正是洛克的经验论立场与莱布尼茨的唯理论立场的对立的反映。
18世纪中叶,法国的孔狄亚克和卢梭也曾对语言来源问题开展过讨论。孔狄亚克(Condillac,1715—1780)的《人类知识起源论》(1746)的第二卷第一篇是专论语言的。卢梭(Rousseau,1712—1778)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的第二部分也专门讨论到语言的起源问题。此外,他还专门写了《论语言的起源》一书,不过直到1782年才出版。他们两人对语言起源问题的探索还是遵循洛克的路线,即从人类认识发展的角度着眼。卢梭的研究则完全是以孔狄亚克的观点作为出发点的。
他们两人都注意到了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密切关系。孔狄亚克认为词是观念的符号,他的《人类知识起源论》第一卷第四篇第一章的标题就是“论我们对我们的观念加以符号的心灵活动”[9]。卢梭则把词和观念的联系看得更为紧密。他说,“概括的观念只有借助于词才能输入人的心灵中,而理解概括的观念则必须通过词句”[10]。同时,他们又都注意到了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的复杂性。孔狄亚克说:“如果人们不是已经有了足够的反省能力来选择制定信号,并把它们附加到观念上去的话,似乎是不会知道如何使用制定信号的。或许有人要反诘我说,那么,反省的运用难道只有通过使用这些制定信号才能获得吗?”[11]卢梭则说:“如果说人们为了学习思维而需要语言,那末,他们为了发明语言的艺术则更需要先知道如何思维。”(第90页)这儿所提出的难题,实质上就是语言和思维孰先孰后的问题,他们两人并未作出令人满意的答复。
在谈到人类最初的语言的起源问题时,孔狄亚克假定语言起源于“自然的呼声”。他说,有一些“自然信号(les signes naturels),或者说,某几种呼喊声,这些呼喊声是大自然为了表达欢乐、恐惧、痛苦等感情而给予我们的”。人类天赋的反省能力正是从这种“自然的呼声”得到启发,从而创造出“制定信号(les signes dínstitution),或者说,是由我们自己选定的一些信号,这些信号和我们的观念之间只有一种人为的联系。”[12]
卢梭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如何呢?有一点他跟孔狄亚克是一样的,他也认为人类最初的语言是一样的,“人类最初的语言,也就是说……所使用的最普遍的,最有力的,唯一的语言,就是自然的呼声”(第91页)。然而,卢梭对孔狄亚克认为人最初创造语言是为了表达他们的需要的看法持否定态度。他认为语言的最初发明应归功于激情,而不是需要[13]。卢梭说,后来人类的观念逐渐扩展和增多,人们之间的来往更加密切时,便想要制定更多的符号和一种更广泛的语言。于是人们增加了声音的抑扬,并且加上了手势;由于手势受到种种限制,人们最终设法用声音的音节代替手势。卢梭认为,“这些音节虽然同某些观念并没有同一关系,但它们却更适于作为制定的符号来代表所有这些观念”(第92页)。按照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他认为一个社会要用“制定的符号”来代表观念,是必须经过社会的约定的。由此看来,卢梭的语言起源理论实际上有两部分,一部分与语言起源的自然阶段相关,是感叹论,另一部分与语言起源的理性阶段相关,属于社会契约论。不过,他发现,若要约定,就必须说明理由,所以似乎在通过约定而制定语言的时候,语言应当已经存在了。因此,他感到上面所说的“代替”过程也实在是难以理解的。他认为在“自然的呼声”和社会所使用的完善化的语言之间,似乎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类似上面这样的难题,卢梭发现了不少。最终他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崇高的艺术”,认为我们距离它的起源已经太远,因此对它如何终于达到了完善的程度已无法研究。他甚至宣布:“至于我,已被越来越多的困难吓住了,我相信:语言单凭人类的智能就可以产生并建立起来几乎已被证明是不可能的事。”(第95页)卢梭之所以最后归结到这种语言起源的不可知论,是由于他对原始人的看法根本就是错误的。他的一个基本的假定是:“野蛮人是孤独的”。既然是孤独地生活的,就没有交际,也根本不需要交际的工具,因此要说明语言的起源就成为不可能的事。相比之下,孔狄亚克的理论要有价值得多,其影响也大得多。尤其是他相当明晰地表述了符号任意性的观点,认为语言符号是“制定”出来的,“是由我们自己选定的”,“和我们的观念之间只有一种人为的联系”。
1769年,普鲁士科学院发起关于语言起源问题的有奖征文,这也足以证明当时的学术界对语言起源问题有多么强烈的兴趣。结果,赫尔德(J.G.Von Herder,1744—1803)以他的一部题为《论语言的起源》的专著得了奖。该书于1772年出版。赫尔德强烈反对语言神造的观点,而认为语言是人的悟性的产物。他说:“当人处在他独有的悟性状态之中,而这一悟性(思考能力〔reflexion〕初次自由地发挥了作用,他就发明了语言。”[14]他举例说,当一个人看见一只羊时,他那练习着思考的心灵在寻找一个特征。羊的咩咩的叫声突然给了他一个强烈的印象,这样反复多次之后,心灵便找到了特征。他说:“羊儿咩咩的叫声由人的心灵知觉为羊儿的标志,并且由于这种意识活动而成为羊的名称。人从这叫声上识认出羊儿,叫声是一个听到的符号(zeichen),心灵通过它想到一个明晰的观念。这不正是词吗?整个人类语言不正是这样一些词语的集合么?”[15]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他十分强调声音区分特征在创造语言中的作用,认为感觉是心灵的知觉方式,通过声音区分特征,心灵形成观念,“与区分特征一道,便产生了内在的语言”[16]。由此可以看出,赫尔德跟认为语言是粘附于思想(观念)上的符号的传统看法有很大的不同,他肯定了语言与思维的不可分离性,认为两者有共同的起源,是平行地发展的。他不再把语言看作是神造的,或者人为的东西,而是把它视为人类心灵的自然禀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说“人类是天生的语言生物”[17]。
赫尔德的理论对当时和后来的学者曾经产生过深刻的影响。他强调语言的发生、发展同思维的发生、发展的联系,认为语言是个人心灵的创造行为,这些看法后来对洪堡特等人都有影响。此外,他认为语言与思维不可分离,民族的精神与民族的语言紧密相关;要了解一个民族的思想和文学,就得通过他们所使用的语言,因此他特别重视研究口头诗歌,民俗文学。这些看法,不仅对歌德和其他浪漫主义作家发生了明显的影响,而且也给了格里木等人不少启发,推动了下一代的语言研究者去开辟新的研究园地。
类似上述这样的对语言起源的探索,在18世纪还有不少。例如,意大利的历史哲学家维柯(G.G.Vico,1668—1744)在其所著的《新科学》(1725)一书中,就曾详细论及语言起源问题。他认为,人类发展经历过三个阶段:神的时代,英雄的时代和人的时代,相应的,语言也就有神的语言、英雄的语言和人的语言。他还认为词类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即:摹声词→感叹词→代词→分词→介词→名词→动词。英国学者亚当 斯密(Adam Smith,1723—1790)于1759年发表了一篇专论,题为《关于语言的最初形成、原始语言和混合语言的不同本质的一些想法》。在这一论文中,他提出语言最先产生的是表示整个事件的词。他说,“一个词就代表一个事件”。他还说,“没有一句话能没有动词。表达事件或事实的‘词’应该是动词。只是到了较晚的时期,随着表示事物的符号的分解出来,才有可能说‘熊来了’、‘狼来了’之类的话”[18]。这就是说,在他看来,动词首先产生,然后才出现名词、形容词、代词等等。但是,作为表示事物的符号的名词、形容词之类究竟是从哪儿来的,他所说的最先出现的动词又是如何分解出来的,他都没有说明。18世纪下半叶,西欧各国还出版了好几部关于语言起源的专著,如法国布洛士(De Brosse)的《论语言的机械构成》(1765),英国蒙波多(Monbodd)的《语言的起源和进步》(1774),德国许斯梅尔希(Suss-milch)的《人类语言起源是神的证明》(1776),意大利切萨罗蒂的《论语言哲学》(1785)等等。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17、18世纪的学者们在解决语言起源问题时,由于哲学立场的不同,是有他们各自的特点的:洛克和莱布尼茨分别代表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立场;孔狄亚克是完全支持洛克的观点的;卢梭主要倾向于从社会需要中寻求语言发生和发展的解释,强调“社会约定”,反映了他的社会契约论观点;赫尔德则强调语言受制于个人思维的发展状况,而不以社会的需要为转移。显然,这里经验论和社会约定的观点较多倾向于唯物主义,另一些则是主要倾向于唯心主义的。不过,由于受材料和整个认识水平的限制,总的说来,当时学者对这一问题大都仍抱着猜测的态度,解释常常显得过于简单化,因此还不可能得出真正科学的答案。然而,这决不等于说哲学家们在这方面的探索是没有意义的。他们提出的解释语言起源的种种观点,给了后来的研究者很多有益的启示。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对语言起源问题的讨论,并不局限于起源问题,实际上涉及对语言的本质的认识。特别是他们对语言符号、符号的任意性特征以及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的阐述,触及了语言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对普通语言学的产生是有推动作用的。
B.关于普遍语言的讨论
17、18世纪欧洲学者所关心的语言问题中,除了语言起源问题外,还有一个普遍语言问题。所谓普遍语言,就是哲学语言,理想语言。当时不少学者对现存语言的歧义和不确定性等等产生不满,引起了改革、甚至创制理想语言的想法。
对这种普遍语言的创制,笛卡儿、莱布尼茨等哲学思想家曾产生过很大的兴趣。笛卡儿曾申明要创造一种语言,使它同数学一样通行世界。法国的梅桑纳(Mersenne)可能是受到笛卡儿的启发,提出过创造一种理想语言的建议。英国的达尔格奴斯(G.Dalgarnus)1661年在一本著作中提出了创制一种普遍语言的设想。1668年,威尔金斯(J.Wilkins)在英国皇家学会作题为“论真正的文字及哲学语言”的报告,也提出了一套人造语的设想。他所提出的“真正的文字”方案,是一套与音乐符号相类似的符号。莱布尼茨对这件事也十分热心,他一生都在探讨普遍语言的观念,认为没有一种普遍的文字,就永远找不到一种普遍的科学。为此他曾花了不少时间,做了不少准备工作,虽然没有得出最终的成果,但在《人类理智新论》中曾经提出了一种“普遍文字”的初步设想。他说:“如果我们用一些小小的图形来代替字,它们用轮廓线条来表现那些可见的事物,并且对那些不可见的事物也用伴随着它们的可见事物来表现,再加上某些其他的符号以便使人懂得那些语形变化和质词(所代表的意思)的话,这首先就可以有助于和隔得很远的民族容易相沟通;但如果我们在我们自己人之间也引进这种文字而又不放弃通常的写法的话,这一种书写方式也会有很大的用处,可以丰富想象,并可以给人一些不像我们现在所有的思想那样无声的或口头的思想。”(Ⅳ,Ⅵ,2)莱布尼茨这儿所提出的,实际上是一种逻辑的符号论。
除了用符号逻辑来构造一种普遍语言系统外,还有一种设计辅助性的国际语言的想法也很早就产生了。两种想法有所不同,并且各有不同的目的,但从心理角度来说却有点相似。莱布尼茨最先认识到这两个问题的重要性;他既看到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也看到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区别。因此他在以符号逻辑原理构造“普遍文字”的同时,也曾考虑过设计一种辅助语言作为国际交往的手段的可能性。他设想以拉丁语为基础来创制这种国际语言,并设法使这种语言具有一种简单的和规范的语法结构。[19]莱布尼茨的第二种设想后来在柴门霍夫(L.L.Zamenhof)等人创始的世界语(Esperanto)等许多国际语设计方案中得到了实现。
普遍语言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是实际需要的反映,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一种对理性能力的深信。文艺复兴以后,拉丁语已逐步丧失了原有的类似国际语的地位,而各地的交往在不断扩大,因此人们希望有一种适应时代需要的新的国际共同语言。然而人们对现存的语言并不满意,因此便开始从事改善语言的工作。最彻底的主张,就是创造一套新的符号系统,使之能表达万物的本性和本质,能直接地普遍地表达思想。人们希望通过这个方法,把逻辑分类的好处和通用编码(数码、人造符号等等)结合起来,使这种新的系统能具有逻辑符号和数学符号那样的效能。显然,这种想法是以唯理哲学为支柱的。同时,提出这种设想的学者也必然受到中世纪思辨语法和17世纪波尔 罗瓦雅尔唯理语法的影响。思辨语法提出过普遍语法的概念,唯理语法更是以确立适用于一切语言的普遍语法体系为目标的,创制普遍语言的设想可以很自然地从普遍语法观念中引申出来。值得一提的是,汉语和汉字的特点,在普遍语言观念的产生中曾起过一定的作用。17世纪欧洲学者接触汉语不久,对汉语、汉字尚缺乏深入的了解,一些学者认为汉语有独一无二的、极其简单的结构,认为汉字是最理想的表意符号,可以直接表达思想。例如,威尔金斯在上面提到的那篇文章中,就流露出对古汉语语法结构的钦佩心情,说汉字是最好的表意符号。这类对汉语、汉字的误解和模糊认识,引起了一些人企图以汉语为模型创制普遍语言的尝试。17、18世纪这种创造理想的普遍语言的想法,尽管是一种良好的愿望,然而终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因而最终并未能得出什么积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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