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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籍籑詁》

时间:2023-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經籍籑詁》是在清代著名學者阮元[122]的主持領導下纂輯的一部規模巨大的專收古漢語單字訓詁的資料匯編,實際主編和定稿人是臧鏞堂[123],參加工作的共四十餘人[124],其中不乏當時的知名學者,如周中孚、洪頤煊、陳鱣等。本書的編寫目的在於把所有見於古籍的訓詁資料匯總,以詞典的形式編排起來,以便學者參考利用。試查《經籍籑詁》卷六“虞”字條:虞 —,度也。…《廣雅·釋詁二》。

《經籍籑詁》是在清代著名學者阮元(1764—1849)[122]的主持領導下纂輯的一部規模巨大的專收古漢語單字訓詁的資料匯編,實際主編和定稿人是臧鏞堂(1767—1811)[123],參加工作的共四十餘人[124],其中不乏當時的知名學者,如周中孚、洪頤煊、陳鱣等。

本書創始於嘉慶二年(1797年)春,次年秋即告完成,嘉慶五年初刊行。工作效率之高,令人贊歎。

本書的編寫目的在於把所有見於古籍的訓詁資料匯總,以詞典的形式編排起來,以便學者參考利用。良法美意,值得稱道。書中所收集的都是最有用的原始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類:

(一)群經、諸子本文中的訓詁;

(二)群經舊注:以《十三經》的現存古注爲主,補以後人輯録的古佚注,以及唐人的疏;

(三)古史、諸子和群書的舊注,如《國語》韋昭注,《戰國策》、《吕氏春秋》、《淮南子》高誘注,《山海經》郭璞注;

(四)史部、集部書的舊注,如《史記》三家注(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漢書》顔師古注(含所引諸家古注),《楚辭》王逸注,《文選》李善注;

(五)訓詁專書,如《爾雅》、《方言》、《説文解字》、《小爾雅》、《釋名》、《廣雅》、《經典釋文》、《一切經音義》(玄應)[125],以及後人所輯古佚小學書。

由此可見,本書的取材是涵蓋廣博的(comprehensive),在所定範圍内是窮盡性的(exhaustive)。

本書的編排法是按“平水韻”(詩韻)的一百零六韻編次字條(一字幾讀的分見各韻之下),以一韻爲一卷。

本書的優點在於内容豐富,體例謹嚴[126]。每個字頭之下不但羅列古傳注和訓詁專書中的所有解釋,而且摘録經籍原文,詳注出處。我們要知道一個字的各個古義及其在經籍中出現的情況,一查即得,十分便利。正如王引之(1766—1834)在本書序中所説,“展一韻而衆字畢備,檢一字而諸訓皆存,尋一訓而原書可識”。有了如此齊備的訓詁資料,我們在閲讀古籍時遇到需要求解的字詞,就可以利用這些資料,參互比較,找到確切的釋義。此外,本書還采録了許多經傳異文和古字通假的資料,這對於研究古音古義也是很有助益的。

下面我們舉兩個簡單的例子來説明本書用途和用法的一斑:

(一)比如我們讀到《詩·小雅·菁菁者莪》四章:“汎汎楊舟,載沉載浮。既見君子,我心則休”,可能覺得“休”字較爲費解。看《詩經》舊注,《毛傳》對此字没有訓釋;《鄭箋》云“休者,休休然”,説了等於没説;陸德明《釋文》云“休,美也”,似乎也對不上號。試査《經籍籑詁》卷二十六“休”字條(世界書局本,第385頁)[127]

休 —[128],美也。《爾雅·釋詁》[129]。……《詩·破斧》“亦孔之—”傳。……《菁菁者莪》“我心則—”釋文。……○[130]—,喜也。《廣雅·釋詁一》,又《國語·周語》“爲晉—戚”注。

[131]○—者,——然。《詩·菁菁者莪》“我心則—”箋。

通過比較、審辨,就可以知道“我心則休”的“休”宜據張揖《廣雅》和《國語》韋注解釋爲“喜”[132]

(二)又比如我們讀到《詩·大雅·雲漢》六章:“昊天上帝,則不我虞”,或者讀到《左傳·昭公六年》:“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可能感到“虞”字很不好懂。看二書舊注,《毛傳》對此字没有訓釋,《鄭箋》、朱熹《詩集傳》和《左傳》杜注都説“虞,度也”,用之於原文,仍難明瞭。試查《經籍籑詁》卷六“虞”字條(第101頁):

虞 —,度也。…《左氏》桓十一年傳“且日—四邑之至也”注。……昭六年傳“始吾有—於子”注。……《孟子·離婁上》“有不—之譽”注。○—,望也。《廣雅·釋詁一》。……○—,助也。《廣雅·釋詁二》。

虞 ○—,度也。《詩·雲漢》“則不我虞”箋。○—,望也。《方言》十二。

通過審辨,就不難判斷:《詩經》“昊天上帝,則不我虞”的“虞”可據《廣雅》釋爲“助”[133],而《左傳》“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的“虞”可據《方言》和《廣雅》釋爲“望”[134]。這都比解釋爲“度”更爲恰切、明瞭,儘管“助”、“望”二義可以説是從“度”(duó)義引申而來。

本書雖是一部謹嚴的著作,但由於篇幅浩瀚而成書倉卒,書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失誤。這裏就幾個方面約舉數例:有遺漏,如卷八十四“定”字條(第843頁)失引《詩·周南·麟之趾》“麟之定”毛傳:“定,題也。”有訛字,如卷二十二“倀”字條(第311頁)引《説文》〔八上人部〕“倀,…一曰朴也”,“朴”當爲“仆”;卷十六“蚈”字條(第243頁)引《淮南子·時則》高誘注:“蚈讀奚徑之奚也”,“之奚”當爲“之徑”;卷二十三“庚”字條(第327頁)引《列子·黄帝》“心庚言是非”,“言”當爲“念”;卷三十七“詡”字條(第499頁)引《漢書·張敞傳》孟康注“北方人謂媚好爲詡”,“詡”當爲“畜”[135];卷四十一“畛”字條(第520頁)引《詩〔·周頌〕·載芟》傳“畛,場也”,“場”當爲“埸”[136]。有衍文,如卷三十六“緒”字條(第480頁)引《莊子·讓王》釋文“緒餘,謂殘餘也”,“緒餘”二字爲原書所無。有句讀之誤,如卷十一“陳”字條(第165頁)“久也”項引《史記·平準書》“於是大農陳”,《史記》原文作“於是大農陳藏錢經秏”,“陳”如訓“久”則當屬下爲詞[137];卷五十三“逞”字條(第600頁)引《史記·晉世家》“欒氏宗逞者”,《史記》原文作“曲沃攻逞,逞死,遂滅欒氏宗。逞者,欒書孫也”,《籑詁》失其句讀。有文字兼句讀之誤,如卷二十三“驚”字條(第331頁)引《易·震〔·卦辭〕》“震驚百里”鄭注“驚之言警戎也”,當爲“驚之言警,戒也”。有出處之誤,如卷四十“倍”字條(第514頁)引《荀子·五輔》“長幼無等則倍”,《荀子》當爲《管子》;卷九十“屋”字條(第869頁)引《詩〔·大雅〕·抑》“尚不媿于屋漏”傳“屋,小帳也”[138],“傳”當爲“箋”。所以,我們如從此書引用材料,最好覆核原書[139],以免沿誤。

阮氏琅嬛仙館原刻本《經籍籑詁》已不易得,過去通行的本子是1936年世界書局影印本,卷首附有按字頭筆畫(同一筆畫之下以《康熙字典》部首爲序)編排的“目録索引”。此本於1982年經成都古籍書店翻印,流通較廣。另外有1982年中華書局據琅嬛仙館原刻影印本(附筆畫索引),也便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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