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書疑義舉例》七卷,俞樾(1821—1907)著[184]。俞樾字蔭甫,號曲園,浙江德清人,晚清著名的博學之士,生平著述極多,屬於訓詁研究方面的主要有《群經平議》、《諸子平議》和《古書疑義舉例》。
《古書疑義舉例》專門解釋周秦兩漢古書的“辭例”,全書總共八十八例,涉及各種不同的語文學問題。其中,有的是詞彙、語義問題,如卷二“因此以及彼例”(據《古書疑義舉例五種》本):
古人之文,省者極省,繁者極繁,省則有舉此見彼者矣,繁則有因此及彼者矣。《日知録》〔卷二十七“通鑒注”條〕曰:“古人之辭寬緩不迫。得失,失也,《史記·刺客傳》:‘多人,不能無生得失。’……緩急,急也。《史記·倉公傳》:‘緩急無可使者。’《遊俠傳》:‘緩急,人之所時有也。’成敗,敗也。《後漢書·何進傳》:‘先帝嘗與太后不快,幾至成敗。’……禍福,禍也。晉歐陽建《臨終詩》:‘成此禍福端。’”按:此皆因此及彼之辭,古書往往有之。《禮記·文王世子》篇:“養老幼於東序。”因老而及幼,非謂養老兼養幼也。《玉藻》篇:“大夫不得造車馬。”因車而及馬,非謂造車兼造馬也。(第41—42頁)
又“古人行文不嫌疏略例”:語言學所説的“軛式搭配法”(zeugma)[185]。又如卷三“美惡同辭例”:[186]
襄二年《左傳》,“以索馬牛皆百匹。”《正義》曰:“《司馬法》:‘丘出馬一匹、牛三頭。’〔則〕牛當稱頭而亦云匹者,因馬而名牛曰匹,並言之耳。經傳之文,此類多矣。《易·繫辭》云:‘潤之以風雨。’《論語〔·鄉黨〕》云:‘沽酒市脯不食。’《玉藻》云:‘大夫不得造車馬。’皆從一而省文也。”按:此亦古人行文不嫌疏略之證。(第24—25頁)
以上二“例”中所舉的“得失”、“緩急”、“成敗”、“禍福”以至“老幼”、“車馬”、“風雨”等就是通常所説的“複詞偏義”,而“以索馬牛皆百匹”、“沽酒市脯不食”[187]則是另一種特殊的表達法[188],類似外國
古者美惡不嫌同辭。如〔《詩·召南·羔羊》:〕“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詩人之所美也,而《左傳〔·襄公七年〕》云:“衡而委蛇必折”,則“委蛇”又爲不美矣。〔《詩·大雅·泂酌》:〕“豈弟君子,民之父母”,詩人之所美也,而《齊風〔·載驅〕》云:“魯道有蕩,齊子豈弟”,《傳》曰:“言文姜於是樂易然”,《正義》足成其義曰:“於是樂易然,曾無慚色”,則“豈弟”又爲不美矣。(第59頁)
這就是説,一個詞的含義在不同的上下文或語言環境裏可以帶有褒或貶、愛或憎的不同色彩。
有的是語法問題,如卷三“實字活用例”:
宣六年《公羊傳》:“勇士入其大門,則無人門焉者。”上“門”字實字也,下“門”字則爲守是門者。襄九年《左傳》:“門其三門。”下“門”字實字也,上“門”字則爲攻是門者矣。此實字而活用者也。《爾雅·釋山》:“大山宫小山,霍。”郭注曰:“宫,謂圍遶之。”“宫”本實字,而用作“圍遶”之義則活矣。宣十二年《左傳》:“屈蕩户之。”杜注曰:“户,止也。”“户”本實字,而用作“止”義則活矣。……執持於手即謂之“手”,莊十二年《公羊傳》:“手劍而叱之”,《禮記·檀弓》篇:“子手弓而可”是也。懷抱於腹即謂之“腹”,《詩〔·小雅〕·蓼莪》篇:“出入腹我”是也。(第63頁)
這就是説,在古漢語中名詞往往可以用如動詞。又如卷一“倒句例”:
古人多有以倒句成文者,順讀之則失其解矣。……《墨子·非樂上》篇:“啓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按:“野於飲食”即下文所謂“渝食於野”也。與〔昭公十九年〕《左傳》“室於怒”、“市於色”,句法正同。(第6頁)
這就是説上古漢語中有一種特殊的倒裝句:“野於飲食”即“飲食於野”,“室於怒”、“市於色”即“怒於室”、“色於市”。
有的是修辭問題,如卷三“以小名代大名例”:
又有舉小名以代大名者。《詩〔·王風〕·采葛》篇:“一日不見,如三秋兮。”三秋即三歲也。歲有四時而獨言秋,是舉小名以代大名也。《漢書·東方朔傳》:“年十三學書,三冬文史足用。”三冬亦即三歲也。學書三歲而足用,故下云“十五學擊劍”也。注者不知其舉小名以代大名,乃泥“冬”字爲説,云:“貧子冬日乃得學書”[189],失其旨矣。(第54—55頁)
這裏説的就是現代修辭學上所謂“借代”或“提喻”的問題。又如卷二“古人行文不避繁複例”:
古人行文亦有不避繁複者。《孟子·梁惠王》篇:“故王之不王,非挾泰(當作‘太’)山以超北海之類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類也。”《離婁》篇:“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爲父子者定。”兩“王之不王”、兩“瞽瞍底豫”,若省其一,讀之便索然矣。(第25頁)
這裏所説的是文句繁簡跟修辭效果和文章風格的關係問題。
還有的是校勘問題,原書卷五至卷七所舉各“例”基本上都屬於這一類,這裏爲了節省篇幅就不加引列了。
《古書疑義舉例》是一部帶有總結性而又富於啓發性的訓詁學名著,在中國語言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值得我們認真研讀。
俞書刊行以後,補續的著作有好幾種,如劉師培《古書疑義舉例補》、楊樹達《古書疑義舉例續補》、馬叙倫《古書疑義舉例校録》、姚維鋭《古書疑義舉例增補》,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而以楊書發明爲多。
1956年中華書局把俞氏原著連同上舉四種續書匯編爲《古書疑義舉例五種》出版,最爲方便適用。
【注释】
[1]據《四庫全書總目》卷十五“《毛詩正義》提要”引。
[2]參看劉師培《毛詩詞例舉要》(《劉申叔遺書》本);張舜徽《毛詩故訓傳釋例》,《廣校讎略》第173—191頁,向熹《〈毛詩傳〉説》,《語言學論叢》第8輯,商務印書館,1981年,第176—216頁。
[3]《詩序》作者是誰歷來説法不一,這裏姑且把它看作《毛傳》的一個組成部分。參看王錫榮《關於〈毛詩序〉作者問題的商討》,《文史》第10輯,中華書局,1980年,第191—197頁。
[4]參看張永言《詞彙學簡論》,華中工學院出版社,1982年,第55頁。
[5]參看王顯《〈詩經〉中跟重言作用相當的“有”字式、“其”字式和“思”字式》,《語言研究》第4期,1959年,第9—17頁。
[6]“好仇”義同“妃仇”,亦即“匹仇”。説詳聞一多《詩經新義》,《聞一多全集》第2册,三聯書店,1982年,第69—70頁。
[7]如《商頌·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
[8]參看趙仲邑《訓詁學講授提綱》第28—29頁。
[9]張晏注:“爾,近也;雅,正也。”
[10]關於“釋詁”、“釋言”、“釋訓”三者的區别,《詩·周南·關雎》孔疏引《爾雅序篇》云:“‘釋詁’、‘釋言’,通古今之字,古與今異言也;‘釋訓’,言形貌也。”就體例上看,“釋詁”是每條匯集一組詞,用一個比較普通的詞作釋;“釋言”大體上是一對一地解釋單音詞;“釋訓”大部分是解釋重言。參看胡玉《許廎學林》卷九《答問》,第214—215頁。
[11]《詩·王風·黍離》孔疏引鄭玄《駁〈五經異義〉》:“玄之聞也,《爾雅》者,孔子門人所作,以釋六藝之言。”又《大雅·鳧鹥》孔疏引《鄭志·答張逸問》:“《爾雅》之文雜,非一家之注。”
[12]參看謝啓昆《小學考》卷三“訓詁一”“爾雅”;内藤虎次郎《爾雅之新研究》,《研幾小録》,1928年,第31—59頁。
[13]參看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一册,第86—92頁:周祖謨《〈爾雅〉之作者及其成書之年代》,《問學集》下册,中華書局,1981年,第670—675頁。
[14]周祖謨《重印〈雅學考〉跋》:“古今言異,方國語殊,釋以雅言,義歸乎正,故名《爾雅》,言近正也。”見《問學集》下册,第689頁。
[15]《四庫全書總目》卷四十“《爾雅注疏》提要”。
[16]《楚辭·九歌·大司命》:“使涷雨兮灑塵。”
[17]《莊子·逍遥遊》:“摶扶摇而上者九萬里。”又《齊物論》:“蝍蛆甘帶。”
[18]《穆天子傳》卷三:“天子賓於西王母。”又卷一:“天子之駿:赤驥、盗驪、白義、逾輪、山子、渠黄、華騮、緑耳。”
[19]《吕氏春秋·不廣》:“北方有獸,名曰蹶(《爾雅》郭注引作‘蟨’),鼠前而兔後,趨則跲,走則顛,常爲蛩蛩距虚取甘草以與之;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虚必負而走。”
[20]《山海經·海内西經》:“海内崑崙之虚,在西北帝之下都。”《水經注·河水一》引《山海經》:“崑崙墟在西北,河水出其東北隅。”
[21]《國語·魯語上》:“海鳥曰爰居,止於魯東門之外三日。”
[22]《詩·小雅·小宛》:“我日斯邁,而月斯征。”
[23]《方言》卷七:“斯,離也,齊陳曰斯。”又卷六:“蠡,分也,秦晉曰離。”“斯”和“離”也可能有同源關係。
[24]《説文》六上木部:“杇,所以涂也。秦謂之杇,關東謂之槾。”“槾”同“鏝”。
[25]《方言》卷一:“逆,迎也。自關而東曰逆,自關而西曰迎。”
[26]《方言》卷十:“齊言火也。”“”同“燬”。
[27]《方言》卷三:“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鮮之間謂之茦,自關而西謂之刺。”
[28]《説文》三下聿部:“吴謂之不律……秦謂之筆。”
[29]《詩·衛風·芄蘭》:“芄蘭之葉,童子佩韘;雖則佩韘,能不我甲。”
[30]《詩·小雅·常棣》:“兄弟鬩于牆,外御其務。”
[31]《詩·小雅·采菽》:“樂只君子,天子葵之。”
[32]參看陳玉澍《爾雅釋例》(卷一),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出版,1921年。
[33]參看陳玉澍《爾雅釋例》(卷一),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出版,1921年。
[34]陳玉澍《爾雅釋例》卷一:“‘陽’者,‘錫’字之訛也。”
[35]參看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五《爾雅草木蟲魚鳥獸名釋例上》。
[36]魯迅《且介亭雜文末編·女吊》:“有一種蜘蛛,用一枝絲掛下自己的身體,懸在空中,《爾雅》上已謂之‘蜆,縊女’,可見在周朝或漢朝自經的已經大概是女性了。”
[37]見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録》。陸氏以臣舍人爲西漢武帝時人,不確。辨見劉師培《左盦集》卷三《注爾雅臣舍人考》;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卷六《注爾雅臣舍人説》;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二《爾雅注疏》。
[38]周因夢《博聞强記的郭璞》,《中國語文》1956第7期,第39—43頁。
[39]參看邵晉涵《爾雅正義序》。
[40]參看邵晉涵《爾雅正義序》。
[41]見1936年北京大學重印《胡氏雜著》(一名《鏡珠雜譔》)本《雅學考》。參看周祖謨《重印〈雅學考〉跋》,《問學集》下册,第689—696頁。
[42]參看趙振鐸《讀〈廣雅疏證〉》,《中國語文》1979年第4期,第294—301頁。
[43]參看阮元《揅經室續集》卷二《王石臞先生墓志銘》。
[44]此書刊行後著者又陸續作了一些增訂,經人輯爲《廣雅疏證補正》,收在羅振玉編《殷禮在斯堂叢書》中,198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廣雅疏證》附在書後。
[45]王引之《石臞府君行狀》,見《高郵王氏六葉傳狀碑志集》卷四。
[46]載《文獻》第6—8輯,書目文獻出版社,1981年。
[47]謝啓昆《小學考》卷六。
[48]謝啓昆《小學考》卷六。
[49]《周禮注》“粗”、“細”下有“者”字。
[50]參看羅常培《揚雄〈方言〉在中國語言學史上的地位》,《羅常培語言學論文選集》,中華書局,1963年,第177—179頁;周祖謨《方言校箋序》,《問學集》下册,第697—709頁;周因夢《揚雄和他的〈方言〉》,《中國語文》1956年第5期,第37—40頁;黄典誠《〈方言〉及其注本》,《辭書研究》1982年第3期,第162—171頁。
[51]子雲之姓,本从木不从手,清儒和近人有考證。見王念孫《讀書雜志》卷四十三“漢書揚雄傳”條。參看黄仲琴《揚雄的姓》,《嶺南學報》2卷1期,1931年;徐復觀《揚雄論究》,《兩漢思想史》第2卷,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75年,第308—311頁;David R.Knechtges(康達維):“The Han Shu Biography of Yang Xiong(53B.C.-A.D.18)”,Occasional Paper No.14,Center for Asian Studies,Arizona State University.(December),1982。
[52]《古文苑》卷十楊雄《答劉歆書》題下洪邁按語:“世傳楊子雲《輶軒使者絶代語釋别國方言》凡十三卷,郭璞序而解之,其末又有漢成帝時劉子駿與雄書從取《方言》及雄答書。以予考之,殆非也。雄自序所爲文,初無所謂《方言》,……必漢魏之際好事者爲之云。”清汪之昌《青學齋集》卷十二《揚子方言真僞辨》謂《方言》絶非雄作,《答劉歆書》亦非真。
[53]此二書各本《方言》書末均附載。參看康達維(David R.Knechtges):“The Liu Hsin/Yang Hisung Correspondence on the Fang Yen”,Monumenta Serica,23,1977,pp.309-325。
[54]《方言》往往把采自《爾雅》的詞分配於各個地區,這究竟是否都可靠,是很值得研究的。
[55]參看周祖謨《方言校箋》(科學出版社,1956年)所附《〈方言〉地名簡圖》。
[56]《廣雅·釋獸》:“貔、狸,猫也。”
[57]參看張永言《語源札記三則》,《民族語文》1983年第6期,第23頁。
[58]今閩語稱猪爲k‘yi(永安)/f‘y(建甌、建陽)/k‘ui(將樂)/tiε(浦城)。
[59]郭注:“今隴右人名懶爲倯。”“庸”通“慵”。
[60]《方言》卷十一:“蠅:東齊謂之羊,陳楚之間謂之蠅,自關而西秦晉之間謂之羊。”郭注:“此亦轉語耳。”
[61]“敷”爲魚部字,“怤”爲侯部字,但漢代方音“魚”、“侯”二部相通。參看羅常培、周祖謨《漢魏晉南北朝韻部演變研究》第一分册,科學出版社,1958年,第14、141—146頁。
[62]《瓊州府志》卷三“風俗”云:瓊西鄉“火”音“微”(m-),東鄉音“喜”(h-)。參看張永言《關於上古漢語的送氣流音聲母》,《音韻學研究》第1輯,中華書局,1984年,第253—258頁。
[63]參看蔣禮鴻《義府續貂》第116頁。
[64]參看《義府續貂》第137頁。
[65]參看周因夢《博聞强記的郭璞》,《中國語文》1956年第7期。
[66]參看朱芳圃《晉代方言考》,《東方雜誌》第28卷第3期,1931年。
[67]見揚雄《答劉歆書》。
[68]參看孫德宣《劉熙和他的〈釋名〉》,《中國語文》1956年第11期,第26—30頁;周祖謨《書劉熙〈釋名〉後》,《問學集》下册,第885—888頁。
[69]參看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96—100頁。
[70]霧mug~冒mg,可比較藏語smugs-pɑ(霧)~rmog(帽)。
[71]所謂“右文説”就是主張同“聲符”(一般在右旁)的形聲字常常具有共通的意義(語源義)的學説。參看沈兼士《右文説在訓詁學上之沿革及其推闡》,《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下册,1935年;劉又辛《“右文説”説》,《語言研究》(華中工學院)1982年第1期。
[72]“罘罳”跟藏語pus'u(籬笆)是“一個根的連緜字”。見俞敏《古漢語裏的俚俗語源》,《燕京學報》第36期,1949年,第50頁。據H.A.Jaeschke:A Tibetan-English Dictionary(1934,p.324),pus'u義爲fence,跟“罘罳”相合。
[73]段玉裁云:“凡緜連字不可分釋。”見《説文解字注》十三上糸部“綊”字條。
[74]《説文》十二下女部:“如,从隨也。”
[75]參看朱自清《經典常談》,三聯書店,1980年,第1—9頁;周祖謨《許慎和他的〈説文解字〉》,《問學集》下册,第710—722頁;王力《中國語言學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0—42頁。
[76]關於許慎生平,看《後漢書·儒林傳·許慎》;嚴可均《許君事迹考》(附《説文校議》後);陶方琦《許君年表考》(《許學叢書》本);諸可寶《許君疑年録》(《許學四種》本);張慎儀《斠訂張澍纂〈漢許慎傳〉》(在《園叢書》本《今悔庵文》中);丁福保《許君年譜》(見《説文解字詁林·補遺》);張震澤《許慎年譜》,遼寧大學出版社,1986年。
[77]今本每卷(篇)又分上、下。
[78]“古文”和“籀文”都是秦朝以前春秋戰國時的文字,大抵古文是通行於東方的文字,籀文是通行於西方的文字。
[79]“臚”(l-)、“膚”(pwag)重文,可比較藏語lpags(皮,皮膚)。
[80]參看馬宗霍《説文解字引經考》、《説文解字引群書考》、《説文解字引方言考》、《説文解字引通人説考》,科學出版社,1959年。
[81]“某省聲”是説取某字形體的一部分代表該字作爲另一字的聲符。這裏就是取“漢”字的“”旁代表“漢”字作爲“熯”字的聲符。
[82]“某亦聲”是説一個字的某一偏旁既是義符又是聲符。
[83]《方言》卷一:“適,往也。……適,宋魯語也。”
[84]賈侍中指賈逵。
[85]參看王力《理想的字典》,《龍蟲並雕齋文集》第一册,第347—350頁。
[86]參看王力《理想的字典》,《龍蟲並雕齋文集》第一册,第350—355頁;又:《中國語言學史》第39—42頁。
[87]以“往”釋“王”,這是聲訓。
[88]以“午”釋“五”、以“準”釋“水”,這是聲訓。
[89]參看王力《中國語言學史》第97—99頁。
[90]參看王力《中國語言學史》第109—133頁。
[91]參看周祖謨《論段氏〈説文解字注〉》,《問學集》下册,第852—884頁;殷孟倫《段玉裁和他的〈説文解字注〉》,《中國語文》1961年第8期,第43頁以下;傅東華《略談〈説文解字段注〉的局限性》,《中國語文》1961年第10—11期(合刊),第58—61頁;郭在貽《從〈説文段注〉看中國傳統語言學的研究方法》,《語言文字研究專輯》上册(中華文史論叢增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02—322頁;又:《〈説文段注〉與漢語詞彙研究》,《社會科學戰綫》1978年第3期,第330—345頁。
[92]參看劉鋭、蔣人傑《〈説文解字〉研究芻議》,《辭書研究》1980年第3期,第237—239頁。
[93]參看王力《中國語言學史》第95—97頁;黄孝德《玉篇的成就及其版本系統》,《辭書研究》1983年第2期,第145—152頁。
[94]任大椿《字林考逸》八卷(《式訓堂叢書》本),陶方琦《字林考逸補本》(或稱《字林補逸》)一卷(《漢孳室遺著》本)。
[95]見《梁書·蕭子顯傳》。
[96]參看謝啓昆《小學考》卷十五“玉篇”、“大廣益會玉篇”。
[97]元刻本《玉篇》注文比宋本更爲簡略,字次也又有變更。
[98]《新拉魯斯小字典》(Nouveau Petit Larousse)“卷頭語”:“一部没有例證的字典就是一具骷髏(Un dictionnaire sans exemples est un squelette〔A dictionary without examples is nothing but a skeleton〕)。”
[99]參看胡吉宣《唐寫原本〈玉篇〉之研究》,《文獻》第11輯,1982年。
[100]《玉篇》按部首編排字頭,字體用當時通行的楷書,今本共五百四十二部。
[101]標點和括注是引者所加。
[102]參看林燾《陸德明的〈經典釋文〉》,《中國語文》1962年第3期,第132—136頁;余行達《〈經典釋文〉在學術上的價值》,《中華文史論叢·語言文字研究專輯》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1—150頁。
[103]參看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一册,第65—66頁。
[104]參看吴承仕《經典釋文序録疏證》(中國學院國學系叢書之一),1933年。
[105]標點是引者所加。
[106]參看王力《〈經典釋文〉反切考》,《音韻學研究》第1輯,第23—77頁。
[107]《管子·制分》:“屠牛坦朝解九牛而刀可以莫鐵。”《淮南子·齊俗》:“屠牛坦一朝解九牛而刀可以剃毛。”陸氏所引述的應是《淮南子》文。
[108]“庖丁”和“屠牛坦”的構詞法都是“大名冠小名”。參看第一章第五節之(二)。
[109]《太平廣記》卷一七二“劉崇龜”引《玉堂閒話》:“府主乃下令曰:‘某日大設,合境庖丁宜集於毬場,以候宰殺。”成玄英蓋用當時義。
[110]《經典釋文》無《孟子》,因爲《孟子》當時尚未列入經書。
[111]參看羅常培《唐寫本〈經典釋文〉殘卷五種跋》,《國學季刊》第7卷第2號,1951年;王重民《敦煌古籍叙録》,中華書局,1979年,第6—8、23—26頁。
[112]“一切經”即大藏經,包括經、律、論“三藏”,是佛教典籍的總稱。
[113]參看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中華書局,1962年,第66—89頁。
[114]關於“譯場”、“正字”,參看蘇晉仁《佛教譯場的發展》,《翻譯通報》第2卷第5期,1951年;李思純《譯經工序考》,《江村十論》,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季羨林《大唐西域記校注》,中華書局,1985年。
[115]參看周祖謨《校讀玄應〈一切經音義〉後記》,《問學集》上册,第192頁。
[116]參看周法高《玄應反切考》,《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20本上册,1948年;王力《玄應〈一切經音義〉反切考》,《語言研究》(華中工學院)1982年第1期。
[117]清代學者輯録古佚小學書,如任大椿輯《字林》、孫星衍輯《倉頡篇》,都曾取材於玄應書。
[118]據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影印《海山仙館叢書》本。標點和括注是引者所加。
[119]參看周祖謨《〈切韻〉與吴音》,《問學集》上册,第479頁。
[120]參看北京大學研究院文史部編《慧琳〈一切經音義〉引用書索引》,商務印書館,1938年。
[121]佛典用語“出”是“譯出”的意思,如梁僧祐《出三藏記集》。
[122]阮元,字伯元,號雲台,又號芸台,江蘇儀徵人。關於他的傳記,見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卷二十—;李桓《國朝耆獻類徵》卷三十九;《清史稿》卷三百六十四;《清史列傳》卷三十六。參看震鈞《國朝書人輯略》(1908)卷七;葉恭綽《清代學者像傳》(1928)卷三;A.Vissière:Biographie de Jouan Yuan,Homme d’État,lettréet mathématicien”,T’oung Pao,Vol.V,1904,pp.561-596;Fang Chao-(轉下頁)(接上頁)ying(房兆楹):“Juan Yuan”,in Arthur W.Hummel(Ed.):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Vol.I,1943,pp.399-402;傅吾康(Wolfgang Franke):“Juan Yuan(德文)”,Monumenta Serica,Vol.IX,1944。
[123]臧鏞堂,字在東,一字東序,三十七歲時(嘉慶九年)改名庸,字用中,一字西成,江蘇武進人。關於他的傳記,見《國朝先正事略》卷三十三;《國朝耆獻類徵》卷四百十六;《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清史列傳》卷六十八。參看吉川幸次郎《臧在東先生年譜》,《東方學報》(京都)第六册,1936年;Hiromu Momose(百瀨弘):“Tsang Yung”,in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Vol.II,pp.736-737。
[124]見原書卷首“《經籍籑詁》姓氏”。
[125]慧琳《—切經音義》當時國内尚無傳本,直到光緒初才從日本傳回我國。
[126]關於本書體例,見原書卷首“《經籍籑詁》凡例”。
[127]下面引文中的標點是引者所加。
[128]—代表字頭字,此處即代表“休”字,下同。
[129]這以下是列舉“休,美也”這一訓釋的出處,他仿此。
[130]〇表示以下爲另一訓釋或另一“義項”。
[131]低一格的文字爲“補遺”。
[132]“喜”和“休”聲母同爲曉紐,韻部爲“之”“幽”對轉,音義相通,可能同源。比較《菁菁者莪》二章:“既見君子,我心則喜。”“喜”與四章的“休”互文見義。參看王引之《經義述聞》卷六“我心則休”條。
[133]比較《雲漢》四章:“群公先正,則不我助。”“助”與六章的“虞”互文見義。
[134]洪亮吉《春秋左傳詁》於桓公十一年和昭公六年兩處的“虞”都取《廣雅》作釋,是。
[135]“畜”通“”。《説文》十二下女部:“,媚也。”《廣雅·釋詁》:“,好也。”
[136]郝懿行《爾雅義疏·釋言》“障,畛也”條:“《詩·載芟》傳:‘畛,場也。’‘場’‘障’聲義近。”這就是照鈔《經籍籑詁》而致誤。
[137]《爾雅義疏·釋詁》“曩、塵……久也”條轉引沿誤。
[138]王力主編《古代漢語》(中華書局,1962年,第615頁)轉引沿誤。
[139]阮元在本書“凡例”中已説:“此書采輯雜出衆手,傳寫亦已數過,訛舛之處或亦不免,凡取用者宜檢査原書,以期確實。”
[140]關於朱氏傳記,看閔爾昌《碑傳集補》(燕京大學國學研究所,1932年)卷四十孫詒讓《朱博士事略》;《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清史列傳》卷六十九。
[141]【補】參看林寒生《〈説文通訓定聲〉的詞義研究》,《辭書研究》1987年第2期。
[142]參看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二上牛部“”字條、十上馬部“”字條;楊樹達《釋》,《積微居小學述林》,中國科學院,1954年,第75頁。
[143]參看俞樾《群經平議》卷三十四“爾雅一”“耇、老,壽也”條;蔣禮鴻《義府續貂》“痀”字條,中華書局,1981年,第71頁。
[144]參看王念孫《廣雅疏證》卷八上《釋器》“黳,黑也”條。
[145]參看《説文解字注》八下欠部“”字條、十一上水部“漮”字條。
[146]其中有的是卦名的略稱:“孚”是“中孚”之略,“壯”是“大壯”之略,“小”是“小畜”或“小過”之略。
[147]括弧内是王力先生所定古韻三十部的名稱。見《古代漢語》(修訂本)第2册,中華書局,1981年,第534—535頁。
[148]朱氏所謂“轉注”是指意義的引申,與許慎“六書”説中的“轉注”涵義不同。【補】參看森賀一惠《〈説文通訓定聲〉の字義體系》,高田時雄編《中國語史の資料と方法》,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94年,第356—360頁。
[149]例如“豐部弟一”“釭”字條(第15頁):“釭,車轂中鐵也。……〔别義〕《釋名·釋兵》:‘矢(當作鏃),關西曰釭。釭,交(當作鉸)也,言有交刃也。’‘工’‘交’雙聲。又後世謂膏燈曰‘銀釭’。”
[150]二徐本《説文》(四下部)並作“从山中,亦聲。”段注本作“从山、,亦聲。”“亦聲”是説該偏旁既表義又表聲。
[151]《詩·小雅·何草不黄》:“有芃者狐(豫部),率彼幽草(孚部);有棧之車(豫部),行彼周道(孚部)。”
[152]例中“昭”是“小”部字,“時”是“頤”部字。
[153]例中“交”是“小”部字。
[154]書名中“説文”蓋兼涵二意。
[155]《爾雅·釋詁》“剡,利也”郭璞注引《詩》即作“以我剡耜”。
[156]“覃”古聲屬“定”母(d‘-),“延”“剡”屬“以”母(d-),爲準雙聲。“覃”古韻屬“臨(侵)”部,“剡”屬“謙(談)”部,爲準疊韻。
[157]《春秋公羊傳·昭公十五年》徐彦疏引《詩》即作“誓將去女”。
[158]朱書徵引材料多采自《經籍籑詁》。由於未檢原書或抄録疏忽,錯誤不少。如本文前注中所舉“釭”字條引《釋名》,即因轉抄《籑詁》而出現文字之誤。此外,還有屬讀之誤。如“孚部弟六”“就”字條(第214頁)引《吕覽·下賢》:“其節之不庳也就就乎”,原書作“確乎其節之不庳也,就就乎其不肯自是”,“就就乎”屬下不屬上讀。還有出處之誤。如“豫部弟九”“所”字條(第343頁)引《禮記·檀弓》:“高四尺所”,實出《檀弓》鄭注,朱氏抄《籑詁》而脱一“注”字,遂誤爲《禮記》本文。其後楊樹達《詞詮》(卷六)“所”字條又沿襲朱氏之誤。我們如自朱書引用材料,宜加注意,最好覆核原書。
[159]參看宋雲彬《介紹一部未出版的偉大辭書》,《貢獻》第2卷第8期,1928年;金文明等《談談〈辭通〉》,《辭書研究》1980年第3期。
[160]【補】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吴文祺主編《辭通續編》,雖篇幅不多,亦可供參考。
[161]參看黄生《義府》卷下“猶豫”條;王念孫《讀書雜志·漢書一》“猶豫”條;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十上犬部“猶”字條。
[162]書末附有按上字査檢的“四角號碼索引”,還有“筆畫檢字”。
[163]蔣禮鴻先生謂“睚眦”當作“睢”,見《義府續貂》,中華書局,1981年,第60頁。下文“厮役”,蔣書誤爲“厠役”。
[164]吴文祺《介紹朱丹九先生著〈辭通〉》,《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7卷第2期,1933年。
[165]屬於這一詞族的詞還有本書收入卷十一尤韻的“蔞”、“栝(括)樓”、“”、“”、“鈎”(第1064頁)和卷十五哿韻的“甌窶”(第1479頁)。言按:“甌窶”亦當入尤韻。
[166]本書引唐宋詩多不出篇名,大抵是因爲轉引自《佩文韻府》之故。
[167]《義府》卷下“酩酊”、“茗柯”二條。
[168]【補】參看李文澤《〈辭通〉論音之商榷》,《成都大學學報》1985年第3期,第63頁。
[169]參看《義府續貂》第29頁。盧文“驅馳”,蔣書誤爲“馳驅”,“深畏”誤爲“深患”。
[170]參看《文選》卷五左思《吴都賦》劉逵注:“敷蘛,華開貌。”
[171]關於郭璞給自己注中所稱引的當代方言詞作音,參看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五《書郭注方言後一》。
[172]參看鈍翁《評〈聯緜字典〉》,《漢學》第1輯,中法漢學研究所,1944年;孫楷第《評〈聯緜字典〉》,《滄州後集》,中華書局,1985年,第389—400頁。
[173]周法高《二十世紀的中國語言學》:“專收聯緜字的有朱起鳳編的《辭通》和符定一的《聯緜字典》。”見《論中國語言學》,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0年,第38頁。其説不確。
[174]《樂記》:“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曲如折。”
[175]《樂記》:“歌,咏其聲也;舞,動其容也。”
[176]參看蘇繼廎《島夷志略校釋》,中華書局,1981年,第21頁。
[177]《公羊傳·僖公二年》:“吾馬之齒亦已長矣。”何注:“以馬齒長……喻荀息之年老。”
[178]楊樹達云:“其書荒穢凌雜,絕無可取。”見《積微翁回憶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05頁。
[179]關於劉氏生平、著述,見章錫琛校注本《助字辨略》卷首盧承琰序、國泰序,卷末錢泰吉跋及《曝書雜記》、王元啓《濟寧圖記·人物列傳》。《清史稿》卷四百八十四《劉淇傳》只有四十三個字,簡略殊甚。
[180]關於王引之的傳記,見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卷十六;李桓《國朝耆獻類徵》卷七十六;繆荃孫《續碑傳集》卷十;《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清史列傳》卷三十四。
[181]書中偶爾也引用西漢以後的材枓,如卷六“那”字條引文欽《與郭淮書》即是一例。
[182]引文據章氏校注本,括號内的文字是引者所加。
[183]參看張永言《古典詩歌“語辭”研究的一些問題——評張相著〈詩詞曲語辭匯釋〉》,《中國語文》1960年第4期。
[184]關於俞樾的傳記,見繆荃孫《續碑傳集》卷七十五;《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二。參看周雲青《俞曲園先生年譜》,《民鐸雜誌》第9卷第1期,1927年。
[185]軛式搭配法就是一個動詞、形容詞或量詞和兩個名詞發生句法關係,而在語義上只有其中一個名詞是適合於跟該動詞、形容詞或量詞相搭配的。參看Mario A.Pei and Frank Gaynor:A Dictionary of Linguistics,1954,p.238。
[186]參看孫德宣《美惡同辭例釋》,《中國語文》1983年第2期,第112—119頁;孫景濤《美惡同辭質疑》,《語文研究》1986年第1期,第32—37頁。
[187]漢代典籍中有説“食酒”的,如《漢書·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但王念孫認爲“食”當爲“飲”。見《讀書雜志·漢書十二》“食酒”條。
[188]其他例子如《墨子·兼愛上》:“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謂亂也。”《孟子·公孫丑下》:“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説苑·立節》:“軒冕在前,非義弗乘。”《宋書·張興世傳》:“樂聞鼓角,可送一部,行田時吹之。”李賀《酒罷,張大徹索贈詩,時張初效潞幕》:“豸角鷄香早晚含?”南宋吴正子《李長吉歌詩箋注》卷二:“香可含而豸角連言,似是語疵,然古書多有此類,如‘大夫不得造車馬’,車可造,馬不可造,不可以辭泥。”(第14頁下—15頁上)
[189]此爲顔注引如淳説。王先謙《漢書補注》:“三冬謂三年,猶言三春、三秋耳。”即用俞氏之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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