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语言研究的精神卫生与社会学视角:阿斯伯格综合征
然而,即使具有正常智力,且没有语言迟缓史,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依然表现出严重的社交无能,究其原因,依然缘于患者在非语言行为上的严重缺陷。
Grice(1975)曾注意到,人们在言语交际中并不总是直白地告诉对方自己的想法。出于特定会话对象、特定会话场所或者特定目的的需求,会话者往往会使用迂回的话语向对方婉转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在这种场合下,会话双方只有相互恪守一定的原则方能使会话交际顺利进行。Grice(1967)将这些会话原则概括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即会话双方为了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必须相互合作。合作原则主要包括"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质量准则(maxim of quality)"、"相关准则(maxim of relation)"以及"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
数量准则说的是会话者的言语必须包含为实现交际目的所需的详尽信息。如果在合作原则理论框架内衡量阿斯伯格综合征的语言使用情况,就能非常清楚地看到他们为什么即使拥有正常的语言能力却在会话交际中屡屡失败的真正原因了。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的临床表现因人而异。有些患者虽然具有基本的语言能力,但在语言的表现力上却具有明显的缺陷。还有些患者虽无语言能力缺陷,但却表现出浮夸、焦躁、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而这些因素对于成功的交际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因为这些因素最终导致患者无法完成较高要求的语言任务(如需要使用确切的言语对某一事件进行细致描述的语言任务,或需要经过分析、判断、综合方能作答的任务)。此外,患者表现出的烦躁不安也会使患者无心耐着性子向对方提供详尽信息,由此带来交际困难在所难免。
会话原则的第二个准则是质量准则。质量原则要求会话双方不说自知虚假和缺乏证据的话。由于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做事一贯不听指挥,其我行我素的处事风格使他在会话中难以驾驭自己的语言行为,由此会话内容与"质量准则"相悖便不言而喻了。
会话原则的第三个准则是"相关准则",该准则要求会话双方的会话内容要贴切,并与所述主题保持关联。如上所述,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我行我素的处事风格使得患者难以驾驭自己的言语,患者由于感情的缺乏使得他在会话中根本顾忌不到对方的感受,因而出现与"相关准则"相悖的语言行为意在预料之中。
会话原则中的第四个准则是方式准则。这个准则要求,会话者应避免使用晦涩难懂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并做到话语简练、层次鲜明、具有条理性。然而,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的上述特征使他在会话中违背方式准则便成为必然。
如果说Grice的合作原则较好地解释了话语双方通过外在的语言形式表达出来的真实意义的话,那么Leech(1983)的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则是在更深层次揭示了会话双方的言外之意。
有时人们想要表达某种意思,但却出于礼仪、情面、忌讳等原因而不能直接表白。为了达到交际目标,会话人只好采用策略,即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用迂回婉转的措辞委婉、含蓄地表达想要表达的思想或意图。这种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做法不仅能够避免与特定习俗文化相悖,还能避免使人难堪,从而达到理想的交际目的。有鉴于此,Leech在Grice的合作原则基础上提出了另一条语用原则——"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礼貌原则共有六个准则,包含得体准则(tact maxim)、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谦逊准则(modesty maxim)、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以及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所谓得体准则是指在会话中要最小限度地使他人受损,最大限度地使他人受益。所谓慷慨准则是指在会话中要最小限度地使自己得益,最大限度地使自己受损。赞誉准则是指在会话中要最小限度地贬低他人,最大限度地赞誉他人。谦逊准则是指在会话中要最小限度地赞誉自己,最大限度地贬低自己。一致准则是指在会话中使对话双方的分歧减至最小限度,使对话双方的一致增至最大限度。同情准则是指会话中要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尽量增加双方的谅解。正是遵循了Leech的礼貌原则,人类之间的交际活动才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也正是遵循了礼貌原则,人际关系才得以和谐地维持下来。
从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的语用情况来看,其交际屡屡失败的根本原因是患者在交际过程中不得体的言语行为。具体说来,患者对"礼貌原则"的违背促使他无法进行有效的交际。因为他不懂礼貌,他就不可能把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违背了得体准则);因为不懂礼貌,他就不可能顾忌他人的感受而牺牲自己的利益(违背慷慨准则);因为不懂礼貌,他就不可能表现得谦逊(违背谦逊准则);因为不懂得礼貌,他就不可能赞誉他人(违背赞誉准则);因为不懂礼貌,他就不可能放弃自己的利益,从而与会话者达成一致(违背一致准则)。
会话是会话人双方的行为,能否使会话达到预期的交际目的需要双方在会话中遵循一定的社会公约。礼貌原则是这一公约具体体现的形式内容之一,如果会话双方违背了一定的礼貌原则,就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目的。
笔者曾经通过宁波市鄞州区残联获得了一位20岁阿斯伯格综合征男性患者的第一手语料。从患者自书的语料[1]来看,除了缺少必要的标点符号及部分错别字以外,其语言较为通顺,并有适量的复合句如"如果……(就)……"、"我做……就是因为……"、"要是他听说……肯定……",反问句如"你不是说不……""不是你说他看到我……就……",且没有人称混用现象。然而,当我们从语用学角度对其语料进行深入分析时则发现了很多问题。从随机截取的50个句子来看,仅祈使句就有12句,占总语料的24%,如"绝对不许……"、"别问为什么"等非礼貌用语。
礼貌是维护会话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之一,维护双方的面子是礼貌表现的方式之一。然而,阿斯伯格患者的邮件中时常会出现"我可讨厌你这样啊"、"你要是不……我就不让你……"等之类的非礼貌用语。即使发出询问,也是非常生硬的表述,如"你到底是……还是……",或者干脆直截了当地发出命令如"赶快给我说"、"你赶快给我如实回答"、"给我老实交代"等。
邓思颖(2010)在他的《形式汉语句法学》中将语气词进行了分类,其中包括表示时间的"了"、表示焦点的"呢"、表示语气程度的"吗"、"吧"、表示感情的"啊",并在句法结构中进行了如下排序:
(1)时间>焦点>程度>感情
如果用T表示时间,用F表示语气,用F1、F2、F3分别表示语气的三个分解成分——焦点、程度、感情,那么语气词的形式表达就是(2)。
(2)
虽然邓思颖对语气词的分类中包含的情感因素不能代表语言情感的全部,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借鉴这一形式结构。我们将阿斯伯格综合征的语用信息进行形式分析,就能看出,患者语用缺损的最严重节点在F3,即情感的缺损(见(2)中的圆圈标记)。正是患者在情感上的缺损才导致患者难以驾驭出于情感因素而需要遵循的礼貌原则,由此而发生的交际障碍在所难免。
注释
[1]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此处省去了语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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