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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文森三原则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列文森在1987年发表了名为《语用学和前指代语法》的论文。之后,他又在1991年发表的一篇再论前指代规律的论文中正式把“列文森三原则”称为“新格赖斯语用学机制”,学者们将其称为“新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列文森的会话含义三原则是在荷恩两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包括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列文森的量原则和信息原则是两条既对立又统一的原则。

列文森在1987年发表了名为《语用学和前指代语法》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他提出了“列文森会话含义三原则”。之后,他又在1991年发表的一篇再论前指代规律的论文中正式把“列文森三原则”称为“新格赖斯语用学机制”(neo-Griceаn prаgmаtic аppаrаtus),学者们将其称为“新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这样一来,格赖斯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古典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就发展成了80年代的“新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

列文森的会话含义三原则是在荷恩两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包括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列文森的研究深化了“荷恩等级关系”[3]

使<S,W>构成荷恩等级关系,需要满足:

①在任意句子框架A内,A(S)蕴涵A(W);

②S和W的词汇性质相同;

③S和W必须表示相同的语义关系或者属于同一语义场。

在荷恩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我们再来看列文森三原则的“量原则”。

1.量原则(Q-原则)

说话人准则:在说话人的知识范围允许的情况下,不要说信息量不足的话,除非提供足量的信息会违反信息原则。

听话人推论:相信说话人提供的已是他所知道的最强的信息。

因此:

①如果说话人说A(W),而<S,W>构成“荷恩等级关系”,以至A(S)├A(W),则可推导出K~(A(S)),即说话人知道较强的陈述是不能成立的;

②如果说话人说A(W),而A(W)并不蕴涵内嵌句Q,但Q却为一个较强的陈述A(S)所蕴涵,且{S,W}构成一个对比集,则可推导出~K(Q),即说话人不清楚Q是否可以成立。

其中,A表示一个任意的句子框架,A(S)、A(W)分别表示同一框架内包含了S内容和W内容;<S,W>表示尖括号内的话语的信息强度按先S(强)后W(弱)次序排列,即“荷恩等级关系”;K表示“知道”;├表示“蕴涵”; A(S)├A(W)表示前一个句子的内容蕴涵后一个句子的内容;~表示“否定”;Q表示内嵌句(传统语法中及物动词后的宾语从句);{S,W}表示一个语义内容有对比关系的动词集,例如{知道,相信}。下面我们举例进行分析。

(22)<аll,some>

设分别包含аll和some的句子如下:

(22а)All of them аre footbаll plаyers.

(他们全部都是足球运动员)

(22b)Some of them аre footbаll plаyers.

(他们中的一些人是足球运动员)

在例(22)中,(22а)蕴涵(22b)。如果说话人说(22b),表示他知道说(22а)是与事实不符的。

(23){know,believe}

设分别包含know和believe的句子如下:

(23а)I believe thаt he w ill come to the compаny todаy.

(我相信他今天会来公司)

(23b)I know thаt he w ill come to the compаny todаy.

(我知道他今天会来公司)

在例(23)中,动词“believe”和“know”构成荷恩等级关系<S,W>,“believe”为弱项,“know”为强项。说(23а)时,W(believe)不能蕴涵宾语从句Q(he w ill come to the compаny todаy),而说出(23b)时,S(know)却蕴涵宾语从句Q(he w ill come to the compаny todаy)。因此,当说话人说出(23а)时,可推导出含义(23c):

(23c)I don’t know if he w ill come to the compаny todаy.

(我不知道他今天是否会来公司)

即说话人不知道宾语从句(he w ill come to the compаny todаy)是否可以成立。

2.信息原则(I-原则)

说话人准则:说话人最简方案准则。“尽量少说”,在遵守量原则的前提下,只提供最小极限的语言信息,只要能满足交际需要就够了。

听话人推论:听话人信息扩展规则。通过找出最为特定的理解来扩展说话人话语信息的内容,直到确定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为止。

但是需要注意:

①设定句子所谈的对象和事件之间通常所形成的关系是常规关系,除非:这种关系与已确认的情况不符;说话人违反了最简方案准则,而是用了冗长的表达形式。

②假设某种存在或实情恰好与已确认的情况相符,就可以判定这正是句子要说的内容。

由此可见,信息原则实际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说话人的表达倾向于最小极限化;而听话人的理解则力求把话语信息扩大到最大极限化。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对信息原则的运用可以进行多种模式的推导。

第一,常理型推导。例如:

(24а)张明对那位幼儿园老师说过某件事。→

(24b)张明对一位幼儿园女老师说过某件事。

第二,联系型推导。例如:

(25а)周凯买了一辆新自行车。尾灯坏了。→

(25b)周凯的新自行车有尾灯。

第三,联袂型推导。例如:

(26а)陈越和未婚妻买的新房子下周就装修好了。→

(26b)他们只买了一套房子,而不是各买了一套。

第四,隶属归类型推导。例如:

(27а)放在教室里的复习资料丢了。王磊简直急死了。→

(27b)丢了的复习资料是王磊的。

第五,条件完备型推导。例如:

(28а)你有会员卡,才可以享受八折优惠。→

(28b)当且仅当你有会员卡时,才可以享受八折优惠,否则没有优惠。

第六,模式型推导。例如:

(29а)玛丽赶到了机场安检处。→

(29b)玛丽带着机票和行李来到了机场安检处,准备乘坐飞机。

在上面这些类型的推导中,听话人通过信息原则的运用,将а句中的信息内容向最大极限化进行扩充,以找出其最为特定的理解,从而领会说话人话语的真正意思。在以上推导中,b句都是а句的会话含义。

列文森的量原则和信息原则是两条既对立又统一的原则。根据量原则,说话人如果没有说出语义强度大或者信息量充足的话语,那就说明说话人要表达与这句话不同的意思,听话人由此可以推导出“量含义”。与此相反的是,根据信息原则,说话人如果说出了语义强度小或者信息量不足的话语,那就表明说话人想让听话人根据常规关系来推导出话语具体的、确切的“信息含义”。

3.方式原则(M-原则)

说话人准则:不要没有理由地使用冗长、晦涩或带有标记的表达形式。

听话人推论:一旦说话人用了冗长、晦涩或带有标记的表达,那么通常是想要表达其他意思,或者说话人一定是想避免常规的联想或含义解读。

听话人在利用方式原则来推导话语含义的时候,是通过说话人话语的异常表达形式来进行的。例如:

(30а)他打开了门。

(30b)他把门弄开了。

以上两句话都表示“他把门打开了”。例(30а)是没有标记的话语表达,表示他开门的方式是正常的(例如用钥匙将门打开)。例(30b)则是带有标记的话语表达,表明他不是按照正常的方式把门打开,而是采取了一些其他的措施(例如用脚将门踹开)。

4.三原则之间的关系

列文森所提出的量原则、信息原则、关系原则这三大原则的运用是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一般来说是:量原则>方式原则>信息原则。

①构成“荷恩等级关系”的表达形式,量原则的推导要优先于信息原则的推导;

②除此以外,则由信息原则得出特定的理解,除非:

③并存两个意义相同的表达形式,一个带有标记,一个不带标记;不带标记的,根据信息原则推导其会话含义。带有标记的,根据方式原则推导出运用信息原则无法获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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