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话自形成以来,在本地已经流传1500多年。自南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置县至1958年,今蒙山先后隶属于通行桂柳话的桂州(治今桂林市)、昭州(治今平乐县城)、平乐府等行政区划。
1980年以前,蒙山官方以西南官话中的桂柳话为通用语言,称为“官话”。一般在乡镇级以上的会议,都规定要使用官话发言。乡镇级以上政府的办公人员,在上班时也要使用官话。民众到政府办事,也得说官话。
行政村级以下会议,县北部使用北部蒙山话,南部使用南部蒙山话,瑶族村使用桂柳话或瑶话。1958年以后,属于客家人聚居的村,在生产队开会时,大多使用客家话。在民间,则以蒙山话为全县通用语言。
195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开始在全国推广普通话。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82年以后,蒙山县政府通用的“官话”由桂柳话改为普通话,民间仍以蒙山话为通用语言不变。
1990年以后,学校、幼儿园使用普通话教学,基本不再用蒙山话上课。2000年以后,已经有不少中小学生不会使用蒙山话阅读课文,以及说常用单字及词汇,有的幼儿园学生已经不会说蒙山话。
2010年,在县城居住的蒙山人家庭中,约有四分之一开始以普通话为家庭通用语言,约有十分之一的家庭甚至不再说蒙山话。流传1500多年的蒙山话出现逐渐消失的趋势,大有被普通话替代的明显势头。
另外,在蒙山境内,与蒙山话长期共存,并相互发生过重要影响的客家话、壮话、瑶话,在普通话的影响下,也逐渐出现消亡的危机。
据调查,明清至民国时期,蒙山境内的客家人共有37个姓氏,约占当时州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客家人及客家话,都对蒙山历史和蒙山话产生过重要影响。
1950年以后,迁到县内城镇居住的客家人及瑶族、壮族人,至2010年,除老一辈仍在说客家话、瑶话、壮话外,30岁以下的年轻人已有相当部分不说本民族语言,10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的已经听不懂客家话、瑶话和壮话。家住农村的客家人中,也有部分人已经不说客家话。夏宜瑶族乡和长坪瑶族乡,大部分瑶族人也不再说瑶话。
2010年,37个客家姓氏总人口已有6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35%,但仍说或会说客家话的人数已下降至3万人,仅占客家人总数的一半。
蒙山瑶族有10多个姓氏,2010年人口30145人,占全县总人口13.94%,说瑶话的人数已经不足3000人,仅占十分之一。
在壮族人群中,2010年总人口1545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05%,说壮话的人数已经明显减少,在现用的壮话中,约有30%以上的词汇改为使用蒙山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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