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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古典修辞学视角下的零度与偏离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零度和偏离最先应用于修辞学中。修辞自诞生之日起,就隐含了零度与偏离的辩证关系。这就奠定了修辞学中零度与偏离的基本基调——我们所说的一切都只是零度上的偏离,都是模糊的,不确定的,似是而非的。但是这种零度是必须存在的,只有零度存在,偏离才能有所依托。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劝说论诠释了语言的或然性。

零度和偏离最先应用于修辞学中。修辞自诞生之日起,就隐含了零度与偏离的辩证关系。最早的修辞艺术来源于法庭演说。据说,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被后人称为智者派领袖的科拉克斯(Corax)和其学生提西阿斯(Tisias)应当时社会诉讼的需要,编辑了《修辞艺术》,其体系的中心是关于“或然性(possibility)”的。演说者以“可能性”为争辩的基点和出发点,依靠似是而非的论证取得庭辩的胜利。柏拉图把语言看作一种药,认为“不需要了解事物的真实面目,他只需找到某种方式让那些无知的人相信他比真正有知识的人更有知识就行了”。柏拉图强调了语言似是而非的性质。一方面说明语言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可以让“无知的人”相信说者比“真正有知识的人”具有更加丰富的知识。这种说服力往往来自于说者对语言的熟练运用和恰当地把握。另一方面说明语言有极强的误导性,可以让人相信真的是假的,假的是真的。为了避免语言的这种误导性,中国有句古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语言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正是这种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使得语言具有无穷的魅力,吸引一代又一代的人研究下去。

当然,语言的这种模糊性、不确定性、或然性或者说似是而非的特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古典修辞学的基础,并且成为古典修辞学的中心概念。高尔吉亚三命题(Gorgia's propositions)也论证了语言的不确定性:①无物存在(Nothing is.);②即使存在,也无法认识(Even if it is,it cannot be known.);③即使可以认识,也无法用语言来传达(Even if it can be known,it cannot be communicated.)。三命题隐含了人的思维与语言表达的认知偏离差,说明语言实际上是认知的偏离以及语言的局限性,即事实是不存在的,即便存在我们也无法认知的,即便知道了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反过来说,我们用语言所表达的知识都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事实本身就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认知中的事实可能不一样,即便有很多人心中有类似的事实,用语言表达出来,也可能不一样。即便表达式相似,对相似表达式的理解也会因人而异。这或许是西方“不以言获罪”“言论自由”理论依据之一。既然大家的认识、言语表达和言语理解都不可能完全一样,那么又如何评定对错呢? 历史上的很多冤假错案,往往是当权者过于相信言语表达,不尊重语言之外的事实所导致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语言之外有事实么? 或许语言之外,“无物存在”也有可能。

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看到,语言这种不确定的“或然性”表明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态度和对终极真理或绝对正确性的否定。不承认绝对的真理,允许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是人类进步的根本动力,也是决定人类认识能够向前推进的前提条件。封建王朝中皇帝绝对的话语霸权是导致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之一。偏离皇帝的话语霸权,轻则导致训斥,重则导致株连九族,血流成河。皇帝的一己之见,句句金科玉律。如果不能做到海纳百川、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的话,则往往会自绝于人民,这就是各国历史上存在着许多短命王朝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装》也就揭示了当皇帝以没有所指(新装)的能指进行发号施令的时候,偏离客观事实的假话也就成真了。语言的这种似是而非的模糊性,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自然也是语言自身不断发展的内在原因。或许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一般性可能概率原理(General possible probability principle)”成为西方修辞的基本原理。这就奠定了修辞学中零度与偏离的基本基调——我们所说的一切都只是零度上的偏离,都是模糊的,不确定的,似是而非的。而所谓的零度事实是理想中的,是空的,是用语言无法说清道明的。但是这种零度是必须存在的,只有零度存在,偏离才能有所依托。

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劝说论诠释了语言的或然性。他把劝说成功分为两种手段,一种是“非人为的”证实手段(inartificial proofs),比如物证、人证等,另一种是“人为的”证实手段(artificial proofs),如借助修辞手段获得认同。亚氏提出了人品诉求(ethos)、情感诉求(pathos)和理性诉求(logos)三种修辞诉求作为说服论证的手段。姑且不说亚里士多德本人怎样,这两种证实手段的划分,就已经非常伟大了。就笔者个人而言,更愿意把非人为的证实手段看作是眼见的事实,这种眼见的事实,是用科学手段可以证明的事实,是非语言的事实。而认为的证实,是通过语言,或者更加具体地来说,通过修辞手段表达出来的事实,是语言内事实。通常而言,非语言事实比语言事实更可信。比如证明一个人杀人了,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看到这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杀死。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实施了全部的杀人过程,我们就会相信,这个人真的杀人了。但是现实中的杀人犯,是不太可能让所有的人观看他杀人的过程的。假如我们不能亲眼看见他杀人的过程,至少也要看到他杀人所具备的基本要素,比如凶器、凶器上的指纹、杀人犯的指纹、死者致死的伤口、死者致死原因的医学证明以及死者身上的物件等等。这些都是人们所能看到的,或则通过科学手段可以被证实的。但是只是有这些还不够,我们还需要逻辑、推理和语言把这些事实组织起来,形成结论,才能让人更加信服。这就是律师存在的理由。律师不仅需要掌握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几乎所有的事实,而且要把这些事实呈现出来,而呈现这些事实的手段无非就是语言手段和非语言手段,语言手段的强大与否主要是建立在非语言事实基础之上的。举个例子,假如法官要作“死者是被水果刀刺入心脏致死”的判词,那么就要有这把刀存在的事实,如果只是找到了一把水果刀,那还得证明这把水果刀就是导致死者死亡的那把刀。如何证明呢? 就得查看水果刀上是否有行凶者的指纹这一事实。如果法官身边有死者的死因报告、水果刀、被告的指纹鉴定书,法官就应该按照司法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作判词。对于律师来说,也是在事实的基础上,诉之以情,讲之以理。当律师用清晰明确的语言事实描述出来时,眼见的非语言的事实,就成为耳闻口述的语言事实了。

显然语言事实只有建立在非语言事实基础之上才能具备说服力。这就是所谓“事实胜于雄辩”。当非语言事实不清楚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用语言建立一种事实,作为论证的基础。如推理,这种用语言建立的论证基础如果能够以非语言事实作为依据,那么才会真正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如果只是建立在语言事实基础之上,就会让人将信将疑。事实上我们所有书本中得到的知识都来自于语言事实,所以一个批判型的读者往往不会直接相信书上所言,而是看完书后自己再去研究证实。正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至此我们大体上可以把非语言事实看作是零度,而建立在非语言事实基础之上的语言事实看作是偏离。

那么是否有可能把语言事实看作是零度,非语言事实看作是偏离呢? 换言之,是否存在把非语言事实建立在语言事实基础之上的可能? 当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待语言事实和非语言事实之间的关系,我们会发现其实两者之间是互为基础的,这一点我们会在零度和偏离之间的相互转换中逐步论述。如果我们只是站在亚里士多德的视角来看,显然非人为证实比非人为事实更加可靠,而人为证实的艺术实际上就是修辞的艺术。亚里士多德曾将修辞定义为“一种能在任何一个问题上找出可用的说服方式的能力(the faculty of observing in any given case the available means of persuasion)”。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把修辞理解为一种语言使用的能力,既用语言说服他人的能力。这种能力建立在使用一切可用的说服方式的基础之上,而“可用方式(available means)”则表明了对语言形式多样性的认可。因为只有多样性的语言形式才能提供多种选择的可能。如何选择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内容是修辞学的任务,是语言学习过程必须培养的能力。多样的语言表达形式既有常规语言,也有非常规语言。常规语言被认为是零度,而非常规语言被理解为偏离。常规语言和非常规语言有着不同的修辞效果。亚里士多德从表述内容与表述形式关系的角度揭示了偏离的修辞效果。其《诗学》中言:“偏离常规的语言表达将别具一格,而保留部分常规形式的语言表达将清晰表义(For by deviating in exceptional cases from the normal idiom,language will gain distinction;while,at the same time,the partial conformity with normal usage will give perspicuity)”。而偏离常规的表现形式,最常见的就是“辞格”,或者说修辞“在西方传统中,修辞或辞格的最基本定义就是“偏离”(deviation)、“修正”(modification)或者“例外”(exception),即与常规用法的偏离,而偏离的效果即是美或诗。

亚里士多德的“偏离”是服务于语言的“公共性”这一零度本质的。“当我对大众致辞时,我们所用的证明和道理都应该立足于一般人普遍接受的各种原则”。这里的“一般人普遍接受的各种原则”就是指语言的零度规约性。对此尼采在《古典修辞学描述》中评论说,语言之所以能与人们一拍即合,是因为语言本身不再只有纯粹的“自然性”,语言是修辞艺术的产物。他认为正如修辞学依据的是真实之物,语言的本质依据的是事物的本质,亚里士多德所称的修辞术则是使每事每物发挥功能与效用。亚里士多德的弟子泰奥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在《论风格》中强调了语言零度规范的重要性,同时又认为“不要详尽一切,应给听者留有余地,让他们自己去领会和推导”。这就肯定了语言表达偏离的合法性和理解偏离的积极意义。

然而无论是常规形式还是非常规形式,都服务于内容,二者都是内容的表现形式,常规和非常规形式都可以看作是内容的偏离——两者都受到内容的制约。也就是说当表述的内容作为零度时,表述的形式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偏离的言语表征。例如辞格就是用来解决表述形式与表达内容的矛盾以创造积极的修辞效果的有力手段。

受希腊修辞学理论的影响,罗马修辞学迅速发展起来,并将“关注的中心从技巧和形式转移到修辞的社会规范”。到了西塞罗(Cicero)和昆提利安(Quintilian)时代,古典修辞思想进入了其全盛期。西塞罗对“修辞本质”的理解包含了零度与偏离的辩证思想。他认为:“演讲者应当拥有开题(invention)、布局(arrangement)、文体(style)、记忆(memory)、表达(delivery)的能力……所有这些能力我们都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获得:理论、模仿、实践。所谓理论指的是一套规则,能够提供一种确定的方法和讲话的秩序”。这里的“理论”也就是本研究的零度规则,实现这一零度规则的语言表现形式也就是偏离。西塞罗一方面强调修辞的“社会通俗性”,认为“偏离日常语言或违背社情民意所赞许的习俗倒是最大的过错”;另一面又发展了著名的“西塞罗”风格。他从哲学的角度揭示了修辞的魅力在于社会文化条件构成的零度常规所制约下的语言弹性与张力。而且他提出了一种大修辞教育观。他认为修辞教育不仅仅是通过传授语言规则和修辞技巧、训练有一定表达能力的言说者,更在于个体零度知识的培养,尤其是对哲学和法学深刻领会的能力。

之后,昆提利安(古罗马大修辞学家)认为“偏离自然的和通行的表达方法的表达方式”是打动人的重要修辞手段,并将此界定为辞格,他提出修辞是一种证明,其目的在于产生立竿见影的修辞效果,追求立马产生的效力。他鼓励修辞学家大胆地使用偏离致奇的语言,比如各种辞格。在遣词造句上,他不赞成追求规范的平淡之言,而是倾向于创造性地发挥语言的艺术。他反对教条主义的一成不变的规则,认为规则是随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这体现了昆利安反对僵化地、静态地看待制约修辞的零度规范。但他同时也坚持善言的修辞者并不能随心所欲、不问是非曲直地肯定或否定事物的性质,这也就体现了他对零度规范的追求。昆氏认为偏离是与自然的、通行的表达方法相对的表达方式。这里的自然的和通行的表达方法就是语言中的零度。昆氏从方法论的意义上指出,对语言零度的偏离能创造积极的修辞效果。

古典修辞学不管是在语言层面上,还是在语言与世界关系的哲学层面上,处处透露出零度与偏离的辩证思想,并表现为对这辩证思想的追求。古典修辞学关于语言的或然性解释了语言的零度与偏离的关系。对于同一个物理事实,语言符号可以这样表征也可以那样表征,或然性是古典修辞学的基本出发点,正因为语言的或然性本质,才有了修辞学的可能和价值。从语言的或然性角度,语言符号必然是零度与偏离的辩证统一。语言是零度性的,这是语言作为系统存在的理据,语言是偏离性的,这是语言生命力保存并旺盛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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