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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的巫文化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葆嘉指出:“圣书字、甲骨文和玛雅文主要掌握在祭司、贞人等巫吏手中,用于记载宗教文辞和历史,似乎精神信仰的需求成为刺激文字发生的直接因素。”首先来看商文化的特点。商人的巫文化在商朝中期发展到鼎盛时期,其最重要的成果当然就是较为成熟的文字系统。换言之,商人的巫文化在楚文化中延续了下来。可以说,高度发达的巫文化,是东夷文化的特色,也是孕育文字等精神文明产品的丰厚土壤。

李葆嘉(1996)指出:“圣书字、甲骨文和玛雅文主要掌握在祭司、贞人等巫吏手中,用于记载宗教文辞和历史,似乎精神信仰的需求成为刺激文字发生的直接因素。”[1]这种“精神信仰的需求”,就是对“商人造字”说的最好解释。

按理说,夏代的各个部落(包括夏人自身)都有精神信仰,都有掌管精神信仰的巫师,也都有造字的可能。不过,这一“直接因素”虽然是文字发生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换言之,并不是只要有精神信仰必然会造字,有巫术必然会产生文字。古往今来,有巫术而无文字的民族比比皆是,可谓明证。

由此可见,文字的最终产生,还需要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文字是由人创造和使用的,人是文字使用的主体,因此,探究文字产生的根源,还必须结合某种文字使用者的族源、文化特征、社会发展状况和迁徙经历等因素来加以综合考量。甲骨文是商人使用的,因而其产生的动因必须而且只能从商文化的特点及其源头东夷文化中去寻找。

首先来看商文化的特点。《礼记》曾对夏、商、周三个民族的精神气质作过一番精辟的比较: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礼记·表记》)

这段话托名孔子所说,虽未必真实,不过应该还是符合孔子思想的,至少是反映了该书作者的思想。

由此看来,与夏、周文化相比,商文化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即商人不重人事,更重鬼事,好行祭祀和巫术。商代甲骨文的发现,也为此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从甲骨卜辞中看得出商王朝几乎是天天有祭祀,事事必占卜”(孟世凯,2012)[2],真是叹为观止,可证孔子所言不虚。

那么,根据事物“用进废退”的发展规律,如此频繁的占卜和祭祀,借用裘锡圭(1988)的话来说,“必然迫切需要比较完善的文字,因此原始文字改进的速度一定会大大加快”[3],因而终于在商朝中期出现了以甲骨文为代表的一套较为成熟的文字系统。

反观夏人,虽然也有原始宗教信仰和占卜、祭祀之事,但远不如商人那么迷信,而是“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精神信仰的需求”尚未达到“刺激文字发生”(李葆嘉,1995[4],1996[5])的程度,也就不会出现创造和使用文字的冲动。

再从夏文化的弊端来看,夏人的精神气质是“蠢而愚,乔(骄)而野,朴而不文”,那么,如此“愚蠢”“粗野”之人,自然不能指望他们为文字的发展作出什么贡献。这也进一步证明了上文的推测,即夏人不曾造字,也不曾用字。

同样,周文化的特点近似夏文化,也是“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因而也未能创制文字。这一点下文还会谈到。

商人的巫文化在商朝中期发展到鼎盛时期,其最重要的成果当然就是较为成熟的文字系统。自后期开始,由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开始了以人文理性文化代替原始宗教文化的变化过程,巫文化也开始逐渐衰弱。周代以来,由于周文化居于统治地位,这个过程大大加速,也使巫文化加速衰弱、异化。

在这个过程中,巫文化中的糟粕部分,成为装神弄鬼、诈骗钱财的“跳大神”之类,有时甚至为虎作伥。例如,在西周末期的“厉王弭谤”事件中,“(厉)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周语》)。按卫国为商朝遗民所居之地,较多地保留了商人之巫风,巫师当为其“特产”之一。而此时的“卫巫”,无疑是已经开始“不务正业”而充当了反面角色。又如,在《史记》所载“西门豹治邺”事件中,也详述了战国魏西门豹惩治巫婆、严禁巫风之举。由此可见,至少从西周末期起,巫这个职业已开始声名狼藉了。

另一方面,巫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则发展出某些宗教(如道教)、医术(如中医)、演艺(如优伶)等行当。

当然,巫文化的衰弱主要发生在“诸夏”(“中国”)地区,即由周人直接统治的中原地区。在南方的蛮夷地区,如楚国,巫风仍然是十分旺盛的。事实上,巫文化也是楚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根据楚文化与商文化关系的研究,“有不少学者相信楚文化与殷商文化一脉相传”(张光直,2013)[6]。换言之,商人的巫文化在楚文化中延续了下来。

再来看商文化的来源。商人的迷信并非无缘无故,而是所来有自。上文提到,商人出自东夷集团,而东夷人巫风之盛,已由古史传说和考古发现所证明。这一点,与当时的中原夏文化是大为不同的。可以说,高度发达的巫文化,是东夷文化的特色,也是孕育文字等精神文明产品的丰厚土壤。因而,东夷集团的巫文化,应该是商人创制文字的文化背景。

在原属东夷地区的考古发掘中,也已经越来越多地发现了年代相当于太昊、少昊等部落的刻画符号或原始文字,这些文字的萌芽或前身,应该是商人所造文字的基础。而这一源流关系也已为今人所认识。

以河南舞阳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甲骨契刻符号为例,“个别符号与商代甲骨文有相似之处,因之,贾湖契刻符号很可能是汉字的滥觞”(张居中,1999)[7]。而这些“符号的发现及其考古绝对年代的确定,为中国商甲骨文的历史源头的探讨提供了可靠的证据”(唐建,1992)③。

按贾湖位于淮河流域,当时及以后在该地域生活的先民,主要就是东夷集团的一部分。其中的“淮夷”就曾经是较为强大的部落联盟,在夏商周三代始终与中原王朝为敌。

③ 唐建.贾湖遗址新石器时代甲骨契刻符号的重大考古理论意义[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 (3).

从贾湖人的精神面貌来看,“以中晚期墓葬中随葬的成组内装石子的龟甲、与龟甲共存的骨笛、叉形骨器等随葬品为代表的原始宗教用具表明,贾湖人之中流行着很强的巫术崇拜和巫术信仰,从墓地中葬狗现象可以推测当时已存在祖先崇拜和犬牲现象。成组龟甲及其内装石子,说明当时可能存在原始的占卜现象”(张居中,1999)[8]。看来,贾湖人的原始宗教与商人十分相似,而其甲骨契刻的功能及其所用材料与商代甲骨文如出一辙。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以贾湖甲骨契刻符号等为代表的东夷集团刻画符号,可能是商代甲骨文的源头,这些符号在商人手中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最早的汉字。

总之,商文字的创制和发展,意味着商人一方面继承了东夷文化,另一方面则大大发展了东夷文化。

其实,在夏朝建立和夏文化崛起的同时,东夷文化已经开始衰落了。考古发现也已表明,在相当于夏代东夷地区的文化发展方面,明显不及中原的二里头文化。

商人对东夷文化的发展,首先在于其离开少昊部落而单独发展。曹定云(1997)在考证古籍所载“少昊契”和“少昊挚”的区别时认为,两者“虽然都属于‘少昊’部落,而且还属于同一胞族,但其后却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少昊契’一支,后来因封于商而改称‘商族’,并逐渐发展壮大,至大乙(汤)时建立了商王朝;而‘少昊挚’一支,仍沿袭‘少昊’之号,统领其余‘少昊’部落中的氏族,后来就转到山东方面去了,成为东夷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9]

至于少昊契一支为何离开少昊部落单独发展,文献中并未留下只言片语。或许是由于争夺少昊部落领导权失败而出走,或者因与北方的胡狄部落有娀氏联姻而开始过上游牧生活。无论如何,商人的单独发展,为这个新兴民族的自强不息和最终崛起奠定了基础。

根据文献中所保存的商先公“完整的世系”,自商人始祖契至商朝建立者汤共历十四世,与夏朝的世系大致相当。据此推算,商契大约应该与夏禹同一时代,即夏代之初。

商人自商契之后,从其发源地(今河北一带)屡次南迁至夏朝东境,位于夷夏之间,即所谓“自契至成汤八迁”(《尚书·序》)。商人历经整个夏代,在夷、夏两大集团的夹缝中,由历代先公苦心经营400多年,逐渐崛起。

在先商发展的初期,商人并无伯益、有穷氏等部落那样的实力来挑头与夏对抗,因而只得韬光养晦,臣服于夏朝。早期的几位商先公曾先后为夏朝服役,主要是治水。例如,“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史记·殷本纪》),“(夏帝少康)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夏帝杼)十三年,商侯冥死于河”(今本《竹书纪年》),等等。

到了先商中后期,即先公王季和上甲微时代以来,商人逐渐羽翼丰满,日益坐大,开始吞并周边小国,文献中再也不见关于他们为夏朝服役的记载。他们由唯命是从的夏朝属国,变成夏朝的心腹之患,以至于到了夏末,夏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史记·夏本纪》)。最后,商人终于借助“娘家人”有莘氏等其他东夷部落的力量而一举推翻夏朝,并入主中原长达500多年。

至于商人的母体东夷集团(例如“少昊挚”部落等),则在文化上止步不前。在高度发达的黄河文明面前,他们并未与时俱进,而是越来越显得落后。

对于东夷文化的衰落和中原文化的兴起,也有人从地理环境的变迁加以解释:“距今4000年左右的一场特大的洪水泛滥与海水倒侵灾难,使得黄河下游的龙山文化和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遭受了灭顶之灾。山东龙山文化之后的岳石文化,良渚文化之后的马桥、湖熟等文化,都明显要低于其前身,便说明了这一事实”(江林昌,2007)[10]

另一方面,“对大河、大江的中、上游流域来说,所受灾害当然要小于下游。于是,黄河中游的河南龙山文化仍正常地向前发展,从而最早进入文明时代,出现了夏王朝。如果4000多年前不发生这场连续若干年的大洪水,我国最初的王朝也许而且应该是由东夷建立的”(俞伟超,2002)[11]

按中原地区的夏人是否首先进入文明时代,以及夏朝是否为我国最初的王朝,这一点我们已在上文讨论过,此不赘述。但夏朝确实是在中原地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这也是无法否认的。不过,夏人虽占有中原地区之“天时地利”,但未有东夷文化之“人和”,因而在文字发生方面,不幸与裘锡圭(1988)的“夏人改进文字”[12]说刚好相反,“原始文字改进的速度”并没有“大大加快”而始终停留在刻画符号阶段,而年代相当于夏末商初的夏人二里头刻画符号之幼稚状态,恰好就是“原始文字”还没有得到“巨大改进”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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