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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契造字”说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早在20世纪30年代,陈梦家就已通过初步考证,提出了“仓颉”即“商契”的假设。经过上文的梳理,我们虽然排除了始祖少昊和少昊挚就是契的可能,但“商契造字”说的核心并未动摇,即“仓颉”就是“商契”。商契造字之功为后人所景仰而传诵,但在口耳相传过程中分化为两个不同的人,并终于在战国时代讹变为“仓颉造字”。

早在20世纪30年代,陈梦家(童书业,1937;2009[14])就已通过初步考证,提出了“仓颉”即“商契”的假设。首先,据《世本》的记载:“少昊名契”,与商人始祖“契”同名,则少昊就是契;而“契”字本义即为“契刻书契”,少昊、商契都以其事迹而得名,再与“仓颉始作书契”的传说联系起来,那么二者就是仓颉。其次,从语音角度考虑,“仓颉”之“仓”与“商”同,古可通用,如“仓庚鸟”亦作“商庚鸟”;“契”“颉”古音极近。那么,文献中的“契”“少昊”“仓颉”即是一人,都为造字之祖。

后来童书业(1937;2009)受陈梦家启发,又补充东汉王符《潜夫论·五德志》关于少皞(少昊)“是始作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的记载,进一步断言:“可见少皞的确是契了!”[15]

此后,郭沫若(1954)[16]、胡厚宣(1964)[17]等在讨论少昊是谁的问题时也主张少昊就是契,并进一步认为文献中出现的“少昊挚”“少昊质”也是“少昊契”。

不过,后来陈梦家(1956)[18]又部分否定了上述观点,认为“《左传》及其他书中则有挚与契的混淆,我们从前也主张契、挚、质、少昊是一人之说。今以为须分别之,契是传说上的人王,而挚是少昊之神”。

曹定云(1997)[19]也同意“将‘少昊挚’与‘殷契’分开”的观点,因为《史记》中明言“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又云“(帝喾)娶陬訾氏女,生挚”。那么契与挚明明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二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可见少昊与契确实不能划等号。比较合理的推论应该是,少昊其人是契和挚的共同始祖;“少昊”又作为部落名,其中的任何分支都可以冠以“少昊”之称。少昊契就是“少昊之契”,少昊挚就是“少昊之挚”。由此来理解《世本》“少昊名契”的记载,这个“少昊”应该指的是后来离开了少昊部落单独发展而成为商族始祖的这个“少昊”(即“少昊契”),而非继承了少昊部落领导权的另一个“少昊”(即“少昊挚”)。

至于《潜夫论》所说“生白帝挚青阳,世号少皞……是始作书契”,可以理解为少昊部落确实也曾“始作书契”,其考古学证据就是在东夷地区发现的那些4000年前的刻画符号,但这样的一些“书契”并未进一步发展成为文字而流传下来,只留下一个传说。而荀子所说的“好书者众”而“仓颉独传”(《荀子·解蔽》)正可与此相印证。

经过上文的梳理,我们虽然排除了始祖少昊和少昊挚就是契的可能,但“商契造字”说的核心并未动摇,即“仓颉”就是“商契”。

根据我们上文的推论,商人始祖商契可能是一位“王”“巫”合一、集君权与神权于一身的首领。由于宗教信仰的需要,他在原东夷刻画符号(或原始汉字)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改进,创制了具有商人特色的一套刻画符号(或原始汉字),成为当时众多“好书者”之一。这套符号经过历代子孙的不断完善,终于发展为相当成熟的甲骨文以及今天的汉字。

商契造字之功为后人所景仰而传诵,但在口耳相传过程中分化为两个不同的人,并终于在战国时代讹变为“仓颉造字”。这个讹变的过程,下文还将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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