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金是一位在国际学术界享有盛誉的学者。话语及其对话本质,是巴赫金思想的一个基本命题,贯穿于巴赫金的整个学术遗产——从行为哲学、美学、文艺学、语言学、心理学、符号学、文化学一直到人文科学的方法论。
在其初期出版的著作如《论行为哲学》、《文学作品中的内容、材料与形式问题》与《弗洛伊德主义:批判纲要》中,巴赫金均提到слово(话语)这个概念。在《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诗学问题》与《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等著作中,已把话语当作核心范畴之一,在批判索绪尔和洪堡特语言理论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话语理论。在随后关于文化与人文科学方法论等的研究中,又进而发展、提升了话语的地位,使“话语”同“对话”一样处于显要地位。那么什么是“话语”?虽然巴赫金在原著中曾使用过不同的表达,如слово,высказывание,текст与говорение,但其所指大致相同(凌建候, 2000)。巴赫金曾说:“我针对一个现象使用变通的多样的术语,采用多种角度,不指明中间环节而遥相呼应。”(巴赫金,2009,(4):424;凌建候,2000)当然,“话语”在不同的语境中,其语义侧重点各有不同。текст(英译text,汉译“文本”)旨在突出话语的文化特征,высказывание(英译utterance)在于强调话语的语言学属性,那么слово(英译discourse或word)(如Morson&Emerson1990:70,159162)则包含了它们的所有内涵。不论哪一种情况,“话语”都是指具体个人的言语成品,是言语交际的单位,是说话者(作者)的独一无二的行为,体现他或其所代表的群体的独特的思想意识、价值、立场,并且始终处于与其他人话语的交往之中(凌建候,2000)。
“话语”是个总括性的概念,不以其篇幅长短为界限,既可指特定环境下说话人所发出的一个感叹词,也可指他书写的一段文字、一篇文章、一部书,或大的文学作品或所有的语言文字作品。从心理学、价值论和符号学视角考察,在巴赫金看来,话语代表说话人作为主体的独特的思想意识,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此外,话语还是语言艺术创作的基本手段和内容。巴赫金最早通过对文学话语,尤其是“存在主义者”陀思妥耶夫斯基与“人文主义思想家”拉伯雷的文学作品进行研究,正式提出并论证自己的对话思想,而他对话语对话性的进一步探讨,又充实、丰富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文学作品中提出的文学审美活动中的对话规律。基于此,巴赫金揭示出人文科学研究的对话方法,解决了文化与生活之间互不融合、互不渗透的困境(凌建候,2000)。
对话性是地位平等、价值相当的不同意识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以“我”为中心,同时不排斥其他的自我,把“他人”看成是一个同“我”具有平等地位、相同价值的自我,最终达到尊重“他人”从而尊重自我的目的(巴赫金,2009,(5):374)。
对话性表现为不同个人的话语之间存在着对话关系,如同意、反驳、保留、阐发、补充、纠正、回避、讥讽等等(辛斌,2002),而且每一种关系内部又多有细致微妙的差异。巴赫金将对话关系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语意关系上的互动,是不同话语主体的具体思想、情感、见解、信息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相互作用。语意关系同思想的价值属性联系在一起,先分清思想的是与非,辨别真假、善恶、美丑,然后才能同意或反对,阐发或批驳。其次,从意识和思维的活动规律上说明对话性。对话关系是说者同他人思维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影响。“我”的思想来自对事物的认识,但当“我”观察思索某一事物时,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前人对事物的认识,同他人意识或他人话语进行交锋,参照它们才能形成自己的思想。这就是说,人们的话语和思想,产生在不同意识不同话语的交汇点上。如果与他人意识隔绝开来,孤立于不同意识的对话之外,那么个人的思维将无法实现,自然也就没有个人话语。他强调“自己的意识总是要通过另一意识才感受得到”;“只有向别人展现我自己,通过别人并在别人帮助下展现我自己,我才能意识到自己,才能成为我自己。”(巴赫金,2009,(5):377)另外,个人话语之间的对话体现着人的社会存在与人的精神生活。人的话语就是人的行为;话语互交互补正是人们生活的生动过程。对话关系实际成了个人同社会思想和文化环境的关系。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对话关系成了人的社会存在的本质特征。这第三层已涉及人的本质和人的存在问题(白春仁,2000)。最后,对话性也体现在人文学科的开放性上。
按照巴赫金的对话观,我的话语和他人话语相互制约、相互决定,构成话语意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话语无论采取两个话语主体交替对话的形式还是一个话语主体表述的独白语形式,本质上都具有对话性,都反映着对话关系。一般来说,生活语式大多以对话语的形式,而文化语式虽以对话语为基础,却大都呈现独白话语的表象。所以分析话语时,不应拘泥于其话语的形式。应对他人话语、说话人主体对事物的认识与评价性情态,“三位一体地构成话语亦即思想的内涵”,这就是巴赫金理论中“话语的整体意义”(白春仁,2000:163-164)。在交际中话语主体如何对待他人是无可回避的一个环节。按照巴赫金的观察,在说话或者写文章的过程中,对他人话语存在两种典型的态度,对话型态度与独白型态度。采取独白型态度的人,说事说人都以己见为定论,把他人的意识和回应全纳入到自己的掌握中,自信自己具有可靠的洞察力,于是总是得出判断性话语,喜欢作不留余地的结论。对独白型态度来说,话语涉及的客观事物和他人思想,完全由作者话语来盖棺论定,作者的判断就是终极的结论。独白型话语的要害在于“不承认人们的意识在阐发真理这一点上具有‘平等地位’”;“极端意义上的独白性否认在自身之外还存在他人的平等意识,他人平等的应对意识,否认还存在另一个平等的我(你)”(巴赫金,2009,(5):375,386)。采取对话型态度的人,则是要商量、讨论、征询、同意或者反驳,唤起他人的回应,论人论事留有余地而少下结论性话语。选择这种对话积极性的哲学理念在于承认和尊重自我以外的平等的他人意识。不仅如此,更应看到“一个人的意识是不够的,是不能存在的。”(巴赫金,2009,(5):377)话语所论的人和事总处于发展变化过程之中;只要事物没有终结,便不宜看死论绝。事物的未完成性,要求在话语上体现“未完成性”。事既无穷,话亦无尽,以无尽呼唤对话,借助他人实现自我(白春仁,2000)。针对话语主体所体现出来的两种极性,巴赫金主张对话型态度,希望人们克服独白型态度,培养平等的态度,使价值判断同伦理追求统一起来。
交际中随着话语主体的更替,听话人对他人话语的接受心态同样也具有两种不同倾向。独白型听者/读者,把精力全部用于领会和接纳他人话语、他人意向和思想,并将其奉为体现真理的终极见解。接触到权威的(较为在理而可信的)话语,他往往恭敬受之,人云亦云;接触到专制的(往往未必在理的)话语,他唯唯听之,甚至见风使舵。对话型听者则维护自己的精神独立和人格尊严,信任说者的同时也尊重自我。他将他人话语如实地看作引向真理的中间站,对其思想见解进行分析与评估,或接纳或反驳,或修正或发挥,全部精力用在回应上,把对他人话语的价值判断同自我做人的伦理追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若交际双方都采取对话型的立场与倾向,有望在平等交流的基础上走向对真理的认识。
巴赫金的对话性理论不仅仅局限于言语交际,更是人文学科的思想方法。人们认识自我及其精神世界,就是通过认识文本来实现的。用对话性的观点来看,若把文本物质化,是独白型的认识模式,可以获得A=A这种唯一权威的精确性;若把文本人格化,则是对话型的认识模式,这种认识要达到的不是精确性,而是认识的深度与广度,即在与他人的对话中不断扩大和深化自己的理解。在人文领域,思考和被思考、认识和被认识的,是活生生的、有反应能力的我与他人。而每个人的视野都有局限性,至少不借助外力(如镜子)或他人,自己是无法看到自己后脑的。巴赫金提出的“外位”与“超视”,即处于客体之外的位置观察道德事件(生活世界)。自成权威的观点,实际上乃是唯一位置即独特视角的代名词。这样的权威当然必须考虑到“他人”权威。所以,人文领域的权威需要对话思维来完善,在对话中不断深化与提高,不断推陈出新、产生新的权威,如此前进以至无穷,不断接近真理(凌建候,1999)。
巴赫金提出的“对话”范畴,不仅仅是一种文学现象和文学理论,不仅仅是文学审美活动中作者、主人公、读者之间的对话关系。它对人的存在、社会的存在、整个人文科学,都具有普遍的意义。在解读巴赫金对话性理论的时候,必须注意巴赫金所说的对话型与独白型是相对的概念,即使只有一个话语主体在叙述,也必然具有对话性的特点,不过,从话语主体对他人话语的应对的程度,可以大致区别其对话性的程度。
多模态警示语也是一种语言艺术。多模态警示语所赖以存在的物质材料,如文字、颜色、图形等,分属不同的表意符号系统,均具有多元性特点,使警示语文本历史性地与其他诸多文本或声音发生联系,因此多模态警示语的意义建构不仅仅是一个将不同模态按部就班在形式上进行结构重组的过程,更是一个诸多符号或符号结合体在意识形态与思想体系之间对话与互动的过程,涉及历史、文化、美学、伦理等多方面意义,是一个符号重构过程,更是一个高度复杂的艺术建构过程。在本章,我们将从巴赫金的对话性理论出发,讨论多模态警示语文本在文本内外语境承载或蕴含的无限多曾经经历的、正在面临的或将要发生的各种声音与涵义,分析警示语符号活动的社会意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及消费者对个体身份与存在感的认知,从而为多模态警示语的艺术建构提供丰富的人文艺术营养。
[1] 本章的主要观点见拙文“对话论视角下多模态商品警示语的艺术建构”(张丽萍),刊于《俄罗斯文艺》2015年第2期(第151—157页)。本章在论文的内容上有所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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