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说文
礼貌,仅仅是几个优雅的动作吗?
文字:杨无锐
朗读:北 宸
一
小毛:
前些天,我去听古琴演奏会。古琴是一种很微妙的乐器。一个安静洁净的空间里,带着几分虔敬的心情,演奏者和听众之间常能形成无可言喻的共鸣。对听众而言,有意味的不止琴声,演奏家的容止、神色、指法,都有无穷韵味存焉。这种共鸣,也很容易打破,只要一点点噪音就够了。那天的演奏场所,足够清净,却时常有些噪音。迟到、走动、聊天、突然响起的电话铃,电影院里遇到的那些恼人事,在这里一样不少。
提起这件事,不是打算借题发挥,大谈什么公民素质、社会风气。我只想重复一个简单的常识:每一个场合,都有与之相应的“规矩”。进入那个场合,又对相应的“规矩”不太在意,甚至刻意冒犯,就会让本来美好的事,不那么美,竟至于丑。
进入一个场合,就尊重相应的规矩,现代汉语里,我们把这称为“礼貌”。
我丝毫没有借一场古琴演奏批评现代人“礼貌”缺失的意思。相反,现代人算得上特别重视“礼貌”。书店里,教授社交礼仪的书最畅销。大学里,礼仪知识的课最热门。公司老总,也热衷于为员工举办国际礼仪规范的培训。大家热情地学习,无非是想让自己显得有礼貌。“今天是不是失礼了?”这是从小学生到国家主席都会焦虑的事情。那些在古琴演奏会上没礼貌的朋友,换到另一个场合,可能彬彬有礼。
不过呢,现代社会里,大家努力变得“礼貌”,通常是基于某种交换心理:我有礼貌——我会受人欢迎;我有礼貌——我会获得收益;我没礼貌——我会受到鄙视;我没礼貌——我会丧失机会。总之:礼貌很重要——礼貌是无形的资本,是软实力。
既然礼貌是资本,就没必要随时随地地支付。比如那场古琴演奏会,偶尔不礼貌一下,所失甚少,甚至毫无代价。可是如果错过一个客户电话,会让对方觉得自己不礼貌。按照资本的逻辑,人不但应该有礼貌,而且只该在礼貌有用的地方礼貌。
今天,我想谈谈“礼”字,礼貌的礼。
二
许慎说:“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礼,是人侍奉神明的实践。因为这与神事有关,所以小篆里的“礼”边有“示”部。汉字中凡带“示”部的,都与神事有关。
甲骨文当中的“礼”,没有“示”部,只是一个“豊”。“豊”的意思是什么呢?下面的“豆”,是古代的礼器。豆之上,有个摆放着献给神明的贡物。甲骨文里,那两个“丰”,是草木丰茂的象形。
小毛,想象一下,丰收时节,人们从一年的收成里挑出最丰足壮实的谷物,盛放于礼器,敬献给神明。整个过程,一定战战兢兢,洁净肃穆,一丝不苟。肃穆之外,甚至还可能有些迂腐,有些残忍。因为如果有必要,虔诚的古人随时准备奉献生命。这就是“礼”。
“礼”字,自其初始就包含两层意思:一、它是人所践履之事;二、人通过践履“礼”,与神沟通,并且通过与神的沟通,确认自己作为“人”的身份。前者,是“礼”的外在表现,所谓礼貌;后者,是“礼”的精神内核。
人为何与神沟通?对大多数时代大多数地域的大多数人而言,这是人的义务。终结了与神的沟通,人便无以为人。所以,“礼”不是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之事,“礼”是人必须向神承担的奉献。每次行“礼”,都是在重申天人关系。
除了天人关系,人间种种人际关系,也需要通过相应仪轨方能确认和表达。对古人而言,人际关系是对天人关系的模仿。天对人有恩赏有仁爱,人对天当感激、当敬畏。相应的,父子君臣夫妻师生兄弟朋友之间,也通过恩赏、仁爱、感激、敬畏相联结。人们生活在各种关系中,在关系中确认义务,承担义务。只有在关系中,他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具体的人。而他对关系的一切思考、领会、承担,都要通过合乎规矩的行动展现出来:礼貌。
礼貌,不是一个人想起来才会穿上的漂亮衣服。每一种礼貌背后,都是人对自身为何物的思考。
三
小毛,中国古代典籍里,有很多涉及“礼”。其中,《周礼》《仪礼》《礼记》并称“三礼”,是学者们世代研习的经典。
“三礼”当中,有对人伦道义的讲述,也有对各种情境里“礼貌”的规定。比如《仪礼》,就是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特牲馈食礼》《少年馈食礼》《有司》,讲祭祀鬼神的仪轨。《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则记述丧葬的规范。《士相见《聘礼》《觐礼》,规定宾主相见的仪容。《士官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公食大夫礼》,则涵盖其他常见的生活场景。读一下这些篇目你会发现,书中对“礼貌”的规定,精细到了繁琐的地步。
繁琐的礼貌条文,不是古中国所特有。翻翻《旧约》的《利未记》《民数记》,我们会看到上帝对以色列人事无巨细的规定。从食物的洁净到妇女的贞操,从邻里交往到人神沟通,从献祭的讲究到逾越节的过法。不仅细致,而且严苛。
看到这些礼貌条文,我们可能首先会不耐烦,紧接着是怀疑:如此繁琐严苛,真的能有人认真履行么?继而,我们还会发现条文当中有很多残忍、无知非理性的东西。至少,在现代人看来,仅仅这些内容,就足以否定神圣经典的永恒性。
如果再花些时间考察历史,我们更会确信一个事实:没有一成不变的礼貌不同的时代,人们的行为方式差异很大,对礼貌的看法也迥隔霄壤。罗马尼亚人埃利亚斯写过一本好玩儿的书,《文明的进程》。据他说,就连“擤鼻子”这件事13世纪的欧洲人和他们15世纪的子孙,看法也不一样。13世纪的《就餐礼貌五十条》里,餐桌旁的侍童,不可以用手擤鼻子,用裹脚布,则无伤大雅。两百年后《关于席间礼仪》叮嘱读者:“如以餐巾擤鼻涕,此举悖礼。”
要是有人开列一份有关“礼貌”的详尽的历史清单,我们一定大惊失色:原来,在各自时代里被深信不疑的礼貌,放到历史长河中,竟是如此自相矛盾。那么问题来了:大家这么在乎礼貌,是否有意义?明摆着的事实是,没有什么礼貌是永恒不变的。
关于礼貌,既然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剩下的,也就只有“是否有用”“是否合适”的问题了。于是,“礼貌”变成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不具永恒性,因而无关紧要。并非完全无关紧要,只有在人们需要时,它才变得重要。应聘或谈生意,礼貌重要。听古琴演奏,礼貌就不重要,因为它带不来任何收益。
四
小毛,极难遵行而且变来变去的礼貌,真的可以证明“礼”不重要吗?我想,可能恰恰相反。
从以色列到中世纪的欧洲再到古代中国,变来变去的“礼貌”,正说明人们对“礼”的重视。它是一个需要不断讨论不断修订的议题。在所有时代,不断被讨论被修订的,一定是最重要的议题。
古人为何把“礼”视为重要议题?“礼”,不只规范着“礼貌”,它还有其精神内核:人们通过“礼”,完成人的义务。
《旧约》当中,上帝向摩西颁布戒律。以色列人必须遵行这些“礼”,唯一的理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神的话语,便是人的义务。遵行对神的义务,人才得以为人。
中国古典当中,“礼”也和人之为人相关。《礼记·礼运》:“礼也者,义之实也。”《孔子家语·正论》:“礼,人之斡也。”《论语·尧曰》:“不学礼,无以礼。”“礼”是道义的实现,是人的躯体。懵懂于“礼”,人无法堂堂正正自立于世界。
小毛,我们来到关于“礼”的一道分水岭:
·对古代圣贤而言,思考“礼”、领会“礼”、践行“礼”,意味着成为人。礼貌,就是人的样子。
·对在音乐会上打电话的现代人而言,“礼”只是变得成功或者可爱的装备。礼貌,只是出门的时候最好披上的外套。
五
“礼”是让人成功或者变得可爱的筹码,所以人人喜欢它,人人都想变得更礼貌一些。这样的改变,成本不会太高:只要改掉一些坏毛病。
可是,如果践“礼”意味着“成人”,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首要的问题,不是能否成功、是否可爱,而是怎样成为真正意义的“人”。
古代圣贤大通见之一是:人,不能仅仅凭借自然生命而成为人。自然的人性,总是有亏缺的,丑陋的,乃至恶的。自然的人,只有经由教化,经过不断地自我塑造,才能使自己成为新人——真正的人。
人,通过教化和自我塑造,成为真正的人。这个过程,基督教称为“重生”,儒家圣贤,称为“更化”。“重生”和“更化”的出发点,不是改掉几个坏毛病,而是立志舍弃旧的自己。
基督教的“重生”信念,没有比圣保罗表述得更好的了:
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唯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在基督里重建的自己,是一个全新的人,他的头脑、话语、神情,乃至肢体都更从前不同了。这种人之重生,是对耶稣死而复活的效仿。中国古典思想里“更化”有着与“重生”相似的结构: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颜回向孔子请教何谓“仁”。“仁”,是儒家对人之为人的最高期许。孔子建议,不要空泛地思考人之为人这样的大问题,先从更具操作性的“礼”做起,具体而言,便是“克己复礼”,逐步改进“礼貌”。“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都是指“礼貌”上的改进。“礼貌”改进的前提,是克服旧日之我,弃绝人性之中未经教化的粗粝和恶。“礼貌”改进的目的,则是由“礼”而领会“仁”。经由“礼貌”,通达“仁心”,人就“更化”,成为新人。在儒家看来,礼貌的习得与改进如果不能引发对人之为人的领会,那便是毫无意义的事。
小毛,我想重述一下关于“礼貌”的两种视角:
有些人学习“礼貌”,目的,是有朝一日在人前展示自己的优雅。而在另一些人看来,“礼貌”是人的义务,也是进而领会人之为人的途径,至于优雅,只是水到渠成的副产品。前一种优雅,是为生活锦上添花。后一种优雅,则要付出死去活来的代价。基督教的“重生”、儒家的“更化”,都邀请人进入一个死去活来的蜕变过程。锦上添花的优雅,犹如一袭华丽的袍,里面尽可以爬满蚤子。死去活来之后的优雅,则将成为生命的质地。
第二种视角,并非基督徒或儒生的专利。死去活来的优雅,属于每一个愿意把“像人那样活着”看得无比重要的人。
六
小毛,好几年前,高尔泰先生出版了《寻找家园》,里面有一篇《安兆俊》,至今还记得。
安兆俊是历史学家,也是高尔泰在夹边沟农场的前辈难友。1958年,高尔泰才22岁。人到中年的安兆俊鼓励他“不光要活下去,还要活出意义来”。
安兆俊给高尔泰讲了很多农场见闻:著名演员偷别人的馒头;大音乐家涎着脸乞求一丁点儿施舍;在外国拿了两个博士学位回来的学者,为抢着刮饭桶,打架不要命;有人告密;有人自残;有人一年到头不洗脸不梳头不补衣服。总之,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们很容易就变得不成样子。
几年之后,高尔泰重回农场,安兆俊已死。有人向他讲述了安兆俊死前的样子:
那家伙迂得很,已经不行了,还要天天擦脸梳头。蘸一点儿杯子里喝的开水,就这么擦。分饭的时候别人都到手就下肚子,他还要找个地方坐下来吃。不管是什么汤汤水水,都一勺一勺吃得人模人样。别人都躺在炕上,他不到天黑不上炕,在门外地上铺一块东西,背靠墙坐着看天。有时候还要唱点歌,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唱的什么。他就是这么坐着死的。
原来,真的有人愿意用生命捍卫一份带不来成功的优雅。这份优雅,不是对有用之人的礼貌,是对生命本身的敬礼。我想起了刻在甲骨文上的那一场场远古的对神明的奉献。
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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