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造成新闻不真实的诸多具体原因
1.文学想象造成具体的新闻失实
前面是从宏观角度说的,这里是从微观角度说。
早期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1952年12月关于黄继光牺牲的报道。当时《人民日报》刊登了新华社的一篇通讯,下面是摘录:
“黄继光又醒过来了,这不是敌人的机枪把他吵醒的,而是为了胜利而战斗的强烈意志把他唤醒了(黄继光已经牺牲了,你怎么知道是由于强烈的意志把他唤醒了?带有太强烈的作者的主观想象)。黄继光向火力点望了一眼,捏了捏右手的拳头(也许有人看见了,可以证明这个细节)。他带来的两个手雷,有一个已经扔掉了,另一个也在左臂负伤时失掉了。现在他已经没有一件武器(这可能是真实的),只剩下一个对敌人充满了仇恨的有了七个枪洞的身体(这句话不真实,黄继光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下数自己中了几枪)。这时天快亮了,四十分钟的期限快到了,而我们的突击队还在敌人的火力压制之下冲不上来。后面坑道里营参谋长在望着他,战友们在望着他,祖国人民在望着他,他的母亲也在望着他,马特洛索夫的英雄行为在鼓舞着他(黄继光牺牲了,你不可能采访他,你怎么知道黄继光想到营参谋长望着他,战友们望着他,祖国人民望着他,母亲也在望着他?没有根据。关于“马特洛索夫的英雄行为在鼓舞着他”,记者解释说,这个部队在战斗打响之前放过一个以真人为模型的苏联电影《普通一兵》,这个人就是马特洛索夫,在卫国战争的时候也是堵枪眼牺牲的。黄继光看过这个电影,应该对他产生了影响。这样推理有一定道理,但黄继光牺牲了,无法来证明这一点)。这时,战友们看见黄继光突然从地上一跃而起,他像一支离弦的箭,向着火力点猛扑过去(这个形容带有文学色彩,但这是允许的,因为他毕竟有行动,这行动是个基本事实,可以形容他“像离弦的箭”,但前面是主观想象),用自己的胸膛抵住了正在喷吐着火焰的两挺机关枪……”[3]
这篇报道发表以后,新华社内部有过讨论,里面那些主观性的描写是不应该的,当时把这种写法叫做“合理想象”。结论是“合理想象”不合理。讨论以批评“合理想象”结束,但在此后几十年内,我们的典型报道仍然习惯于这么做。典型报道的框架,就要求把人物写得比一般人要好、要高,这就造成不真实的成分。
当年焦裕禄的报道,也存在这类问题,只是问题不大而已。比如报道中说在焦裕禄死后,在他枕头底下发现两本书,一本是《毛泽东选集》,一本是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修养》。没有这回事,这是因当时的政治需要加上去的。还有一个情节不够真实,说焦裕禄半夜里去车站看望难民,回来后带领县委班子成员学习“老三篇”。焦裕禄是去过车站看望难民,但时间不是半夜,而是下午。为了烘托他看望难民,变成了半夜,还有刺骨的寒风。看望难民后也没有组织学习“老三篇”。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穆青,当时林彪就指示军报,下面的来稿中没有体现中央精神的,编辑要加上。从新闻真实角度,这种做法是绝对错误的。
图3-5 关于黄继光的小人书封面
黄继光牺牲后,关于他的图片也存在真实问题。大家看这个小人书封面(图3-5),黄继光戴着一枚勋章、肩挎着一只冲锋枪在堵枪眼,怎么可能?黄继光是牺牲以后才授予一级战斗英雄称号的,他当时没有带着冲锋枪。这是不真实的。还有一点大家注意,黄继光到底是穿着棉衣还是穿着单衣都没搞清楚,有两张图,一张穿着棉衣,另一张穿着单衣。黄继光没有留下照片,当时根据战友们的回忆,由画家给黄继光画了张像,这张像是戴着棉帽子的,他当时应该穿着棉衣,10月底了,北方已经比较冷了。图画也要真实,因为黄继光是一个真实的人物。
改革开放以后,评好新闻也出现过含有“合理想象”成分的通讯,好在评委会最后把它否定了。例如1984年浙江省送评的通讯《九米拼搏》,文笔不错,写的是一位司机毛计三,拉着一大客车人过铁路的一瞬间,车熄火了,正好火车也开过来了,千钧一发之际,他利用车的惯性猛打一把方向盘,尽可能使车头对车头,当时火车也在紧急刹车,两车相撞,结果位于大客车前部的毛计三牺牲了,车上大部分乘客生还。下面是相关的摘录:
“他[毛计三]绝没有想到,开车十年、铁轨不知越过万千次的他(“铁轨不知越过万千次的他”,这是文学描述,新闻中的事实必须是准确,到底是一万次还是一千次,差十倍呢,怎么可以这样写新闻?),竟会面对面与列车遭遇。……焦灼、紧张、懊丧似无数钢针刺着他的心,要是有一米的宽余,或者再有一秒的延宕就好了(这儿属于心理描写,你怎么知道那一瞬间他处于“焦灼、紧张、懊丧”中?),他可以避开撞击,可以将客车倒出来。……他知道,只有将车头顺着火车前进方向偏转过去,避免垂直方向相撞,才能……。”(这都是心理描写,你不可能采访毛计三了,这类描述属于“合理想象”)
关于新闻真实,历史上有个小故事值得借鉴,都在传,对于刚入门的新闻工作者,有必要讲讲:
扬州八怪郑板桥十岁那年,随私塾先生出外游玩。行至河边见一少女尸体仰面朝天,头发散乱,在漩涡中打转。老师随口吟诗一首:二八女多娇,风吹落小桥。三魂随浪转,七魄泛波涛。吟完后连说:可怜可怜。郑板桥说这诗应改一下。老师问道:为何?板桥说:您不认识这位少女,怎么知道她正好十六呢?又是怎么知道她是被吹落桥下的呢?您又怎么看到她的三魂七魄了呢?郑板桥吟道:谁家女多娇,何故落小桥?青丝随浪转,粉面泛波涛。老师听了连连点头。
郑板桥后面的几句话是客观地描述他看到的现象: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女孩,是什么原因落到桥下的,“青丝”说明这个女孩子是黑头发,“粉面泛波涛”说明她是脸朝上漂着。私塾老师的诗属于文学想象,可以这么写,后者可视为诗化的新闻,它的语言是客观的和现实的。新闻报道不能有想象的成分,这一点需要我们反复强调。
2.体制性失实,即由政治、经济价值观引发的失实
毛泽东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有一段讲话:
“我们曾经有个时期分对内对外,内报一支是一支,外报一支是两支。现在我们专门发了通令,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一支为一支,两支为两支,是知也。”[4]
这里的“外报”,指的是公开的新闻报道。也就是说,毛泽东承认,我们关于战果的报道曾经是不真实的,但从语气上看,毛泽东对过去的新闻说谎没有着力批评,只是强调以后不要这样做。显然,从政治角度看,对过去的不真实实际上原谅了。
就此我想起我小学四年级读的课文《平型关大捷》,上面说:我八路军115师消灭日寇坂垣师团三千人。直到1995年纪念抗日战争50周年的时候,才把这个数字改为一千人。我们能从三千人改为一千人是一种进步,但是这样的错误过了几十年才纠正过来,这个进步也太晚了点。根据后来我进一步看到的材料,这一千人可能也有点虚,应该是七八百人。这是一种体制性失实——由于某种政治需要而造成的失实。
这类情况还有“大跃进”时期全局性的虚假报道、60年代关于越共消灭多少敌人的报道、70年代关于柬埔寨红色高棉消灭了多少敌人的报道,都被过分夸大了。这些也属于体制性失实。
所谓体制性失实,是因为政治需要或者是因为经济利益的需要,默许和鼓励的某些不实报道。例如新华社1958年11月13日的《内部参考》第2632期,刊载了一篇报道《安国的小麦千亩天下第一田》,讲的是安国县计划平均亩产小麦2万斤,要成为天下产量最高的小麦。种过小麦的人都知道,在华北地区一亩地400斤就上《纲要》了,现在要求亩产2万斤,完全不可能的事儿。但是毛主席批示“此件可看”,印发八届六中全会(图3-6)。也就是说,亩产2万斤是最高领导人默许的。这种情况下报道不造假才怪呢。
图3-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的一页
有一种要求新闻真实的理论,表面上颇有逻辑,分为四个要点,而它的实质却与新闻真实的基本要求相悖,即要求以先入为主的观点统率事实。
第一个要点:现象可能是虚假的,只有本质才是真实的,所以要报道本质。反驳的观点是:本质是抽象的,不存在真实与否的问题。新闻只能报道实在的现象,现象是什么就是什么。研究事物的本质是哲学的任务,新闻能在第一时间把基本事实真实地叙述出来,已经不容易了。
第二个要点:事物的本质与它的主流是一致的,报道了主流即报道了事物的本质。反驳的观点是:这里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或观点,先确定一个“本质”,比如社会主义的主流是好的,这是本质,然后再去找例子去说明这个“本质”。这不是新闻报道,是在做证明的游戏。按照这个逻辑,因为社会主义的主流是好的、是光明的,所以你报道了不符合“主流”和“光明”的新闻,即使这个事实真的存在,它在本质上也是不真实的。这个逻辑是讲不通的。
第三个观点:真实性与无产阶级的党性、阶级性是一致的,只有体现党性和阶级性的报道才是真实的。反驳的观点是:真实与否与阶级、政党并无必然联系,认识本质只能通过现象,新闻报道正是通过不断报道新的现象,以帮助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这种说法把新闻真实与人的价值观挂钩,造成一种讲不通的逻辑:只有符合我们的观点的事实才是真实的。这是“唯我独革”、“唯我独左”时期的一种思维特征。世界是多样化的,不能认为只有我们的价值观才能保证新闻真实,其他价值观下的新闻就不真实。
第四个观点:揭示事物的本质,反映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是无产阶级新闻工作者的责任。反驳的观点:新闻报道无法承担如此的重任,这种观点在历史上已经多次为造谣和强加于人开辟道路。
新闻报道不能以先入为主的观点统率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不管这个事情是令人愉快的还是令人不愉快的,你要实事求是,而实事求是也是毛主席题的字。中国人民大学东门一进来,那块“老区石”上刻的就是他的题字“实事求是”。按照这个思路做才对。
上面谈到的前一种观点,是为体制性失实做辩护的一种理论。你要是客观报道了某个事实,如果这个事实对他不利,他可能会说你是不真实的。他怎么反驳呢?他不说这种现象不存在,他说主流是光明的,你报道了非主流,所以说你的报道本质上是不真实的。这个道理是个歪理,但是在过去一个很长时间内占主导地位。
现在这类观点不会说得这样露骨了,而是很含蓄,例如下面的话:
我们对于新闻真实不仅从真实本身去思考,还从价值的层面去思考,从而将真假的判断扩展到一般的认知判断,并渗透着基于利害关系的价值判断。
这句话的意思是,报道新闻不仅要考虑事实本身是真是假,还要从价值层面——利益角度考虑是否有利于自己。如果新闻报道得有这样的设定,那么假新闻又要出来了。好在我同时也看到了对这种说法的批评:
不同内涵的判断绞合在一起,使人们对事实真实不真实这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变得复杂化起来。这种思维模式的特点要求价值判断统领事实认识,融事实判断于价值判断之中。
我觉得,后者的批评一语中的。要求将价值观的判断渗透到对事实的报道中,这种观点对新闻的职业化是一种很大的威胁。
我们要遵循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报道之前,不应该有先入为主的思想。马克思第一次当报纸的主编的时候说过的一段话:
“不真实的思想必然地、不由自主地要捏造不真实的事实,即歪曲真相、制造谎言。”[5]
马克思要求在报道事实之前,记者不能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应客观地报道事实。他向记者提出过一个问题:
“哪一种报刊说的是事实,哪一种报刊说的是希望出现的事实?”[6]
我们说的是事实,而不能是希望出现的事实。
列宁也说过这么一段话。当时列宁让一个人去办一份共产国际的杂志,专登外国的一些情况的报道,当时有人说,外国情况的报道带有外国人的观点,列宁说:
“我们需要的是完整的真实的情报,真实性不取决于情报为谁服务。”[7]
也就是说,报道的真实性不取决于价值观,要的是事实本身的真实。这里的“情报”即信息,指外国的新闻报道。
刘少奇20世纪60年代曾注意到党报的一个问题,即为了突出当时的中心工作,报道造成了这样一种情形:好像全国人民都在想同一个问题,持同一个观点,做同一个工作,这是不真实的。所以他提出:新闻要同实际保持一定距离,这里的“实际”,是指当下的中心工作和政治运动。党的新闻媒介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责任,但这种宣传不应变成“事实为政治服务”,事实的报道应该与中心工作保持一些距离。这是他在体制内提出的改革要求,但是这种要求在“文革”中受到批判。
总结历史的教训,我们没有必要事事都与中心工作挂钩,政治上“紧跟快转”的新闻,相当程度上是不真实的。学习能够“立竿见影”,谁也不会相信。但我们经常有这种情况:昨天公布了一个很长的讲话,第二天传媒上就说某个地方学习这个讲话如何见了行动。光是看一遍也要很多时间,何况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除了少数政工干部,谁也不能放下工作看讲话啊。这种报道非常假,但是尚没有人批评它是假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传媒夸大事实中的猎奇或人情味的部分,也会影响新闻的真实。新闻记者有一种本能的职业冲动,对异常、特殊的事情感兴趣,新闻敏感是需要的,但是不能有意夸大事实。我们过去政治上“紧跟快转”造成不少假新闻,现在又多了一种倾向,为迎合受众而夸大事实的某些部分,这都会造成新闻的失实。
3.新闻采访、写作与编辑过程中造成的失实
第一,由于采访不深入造成的失实。
照理说,采访必须找到当事人,还要找旁证,多听几方面的意见。在实际工作中,遵循这种要求做的记者并不多。多数新闻非常一般化,没有找到当事人,也没有找到旁证。有些现在很多是这样“写”出来的:记者参加一个新闻发布会,把别人给的稿子改动几个字,署上自己的“大名”就登出来了。临时发生的事实采访,我发现多少次了,同一个事实几张报纸的报道差距很大,以致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说不清楚,而且事后没有任何对受众的说明。
最近一个事情,北京通州区一个人杀害了另一个人,《北京青年报》和《新京报》都做了报道。一家报纸说是“砍死”了那个人,一家说是“扎死”了那个人;一家报纸说死者与凶手是近亲,另一家说是远亲,都是头版新闻。除了基本事实,即一个人杀害了另一个人没有错外,其余都说不清楚。说“砍死”的那篇报道,文中叙述凶手拿着三棱刮刀——三棱刮刀怎么“砍”啊?那是扎人的,显然用“砍”字不对,但报纸从头版要闻,到具体版面的标题,都使用的是“砍”字,从记者到编辑,“砍”和“扎”的字面含义都不懂吗?
我还看到这两家报纸同时报道的另一件事,也是说法差距较大。延庆有一个地方的缆车出了问题,游客大冬天的在缆车里冻了一两个小时,两报都列为头版要闻之一。一个报道说是被困人数18人,一个报道说是25个人;被困时间,一个报道一小时,一个报道两小时。就这么简单事情,怎么采访的?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事情过去了,报纸作为一种历史的记载,又一笔糊涂账!
现在的新闻官司多起来,传媒关于舆论监督报道,即使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也要努力接近司法层面的真实,因为你是说人家不好的地方,每一点都要证据在握,不能马虎,做得稍微差一点就会被人抓住把柄。这里提出四个防止:
防止采用无可证实的事实;
防止取证不当的事实;
防止证据存疑的事实;
防止推论。
2006年发生的富士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教训,应该汲取。富士康是个很有经验的公司,记者报道中,有一部分内容是推论,结果被抓住把柄告到法院,冻结两位记者的个人财产,索赔3 000万。3 000万这个对于个人来说的天文数字和起诉行为本身,引起其他媒体的关注,大家一哄而起,讨论3 000万的索赔合适不合适,该不该冻结记者个人财产,结果记者揭露的关键问题,即富士康下属工厂实行“血汗工资”制,被遮蔽了。这个事情对记者来说,报道中确实存在不够真实的成分,因为你是推论,缺乏证据。而同一个时期,国外的几家媒体也报道了富士康下属工厂的同类事实,富士康就抓不到小辫子。
历史上这种采访不深入的事儿太多了,举一个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事儿。1980年关于陕西延安青化砭142岁老人吴云清的报道,轰动全国。最早由新华社发了一张照片,说他是1839年(道光十八年腊月)出生,结果全国各报刊纷纷转载。江西的一家报纸打了个长途电话,向公社的领导了解了一些情况,就写成了一篇生动的人物通讯。142岁的人极为罕见,这当然是新闻。当时在中国的外国记者不多——美国、阿根廷、日本的记者提出要采访,这个时候,我们才意识到要核查一下是怎么回事。经过并不复杂的调查,证实他只有82岁。可能老人说是光绪年间(光绪十八年),记者听成道光年间了(道光十八年)。道光是光绪的爷爷,差多少年啊。记者没有深入采访,也缺乏必要的历史知识,算成了142岁。关于这位老人的通讯,则是进一步道听途说、笔下生花的结果,写报道的记者都没有见过这位老人。
第二,由于编辑过程的差误出现失实。
这个问题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编辑想当然造成的失实。这方面最典型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曾经引起轰动的浙江“农民红学家胡世荣”的报道。胡对红学感兴趣,“被推荐参加红学会”,记者最初的来稿是这样写的。但是到了编辑手里,变成了“会员”,其他的传媒在报道中又进一步写成“被批准”为会员。后续报道再进一步推论,既然是全国红学会会员,当然就可算是红学家了,他的身份是农民,就变成了“农民红学家”,越吹越厉害。胡世荣本人看了报道以后,多次写信向有关报刊说明不是这么回事,但是没人理会。有人对胡的红学家身份提出质疑后,出现了另外的一面倒,有的传媒说胡世荣是骗子,甚至说他爱人也是他骗到手的,等等,弄得胡家不得安宁。
还有一次也是编辑自作聪明造成了失实。当时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问中国,在西安题词“温古知新”。因为西安是古都,结果新华社的编辑接到稿子,没有再找记者问问,就自作聪明地改成了“温故知新”。
二是编辑环节之间缺乏沟通造成的失实。有些大的媒体,比如新华社的编辑环节层次较多,特别是翻译的稿子,由于每个层次之间不做沟通,就可能造成新闻的失实。1989年12月13日晚,电视新闻中播出了一条惊人的消息:
一颗小行星可能撞地球,科学家正想方设法避免这场灾难。这颗小行星直径约1千米,目前距地球80万千米,为月球至地球距离的两倍。如果发生小行星撞击地球事件,其撞击所产生的能量相当于1945年在广岛爆炸的原子弹破坏力的770倍,地球上一半以上的人将遭此劫难……
这条新闻的依据是新华社稿。播出以后,街上很多酒馆里挤满了人,反正都要死了,临死前喝杯酒吧。这种情况引起上面的注意,后来一查,这是由于新华社在稿件翻译、编辑过程中出现差错,一层接一层每层都改几个字,几经改动后变成了一条耸人听闻的新闻。很难说是谁的错误,你改我改,最后就变成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了。
再如,早年一条关于苏军歌舞团取消访问法国的新闻,原文说苏军歌舞团取消访问法国的计划。第二遍改动时,删掉了主语“苏军歌舞团”,只是说,苏军歌舞团去法国访问的事已经被取消。再经几道关,最后的编辑认为还是应该出现主语,但是没有核对,就想当然地改成法方取消了这次访问。事实就是这样在编辑手里被颠倒了,这样报道出来以后引起了法国的抗议。
第三,编辑核实程序不对造成的失实。
2002年著名的假新闻《女儿状告爸爸的吻》,是湖北大学新闻专业的一个研究生编造的。南方某报的编辑看到这个新闻,眼睛都亮了,这个新闻有可读性和趣味性。编辑脑子里还有核实的意识,就向造假的作者发E-mail问:这是不是真的?作者回复是真的;编辑还不放心,又提出要求:你把这个女孩的照片发过来。作者马上把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的照片发了过去。编辑相信了。没想到刚一登出来,马上就被揭露是假新闻。这位编辑很委屈,强调“我核实了”。关键是怎么核实的,你能向作者核实吗?故事里面处于不利地位的是女孩的爸爸,你应该问她爸爸叫什么,在哪儿,去向她爸爸核实。让作者发个女孩儿的照片来证实是真的,发张照片还不容易吗?这位编辑不懂编辑程序。核实必须向当事人(特别是利益受损方)和旁观证人核实,不能向作者核实。
第四,写作中作者想当然造成的失实。
当年《光明日报》报道过一个典型人物——栾弗。关于栾弗的通讯《追求》中有这样的描写:
经他手刻印的120万字的讲义,从第一页到最末一页,找不到一个漏字和涂改过的字,每一个词,每一张图表,每一个数字,都像铅印出来的一样,端正、清晰、准确。
120万字相当于三四本长篇小说,也许记者翻阅过,无一涂改,尚可信,但是“无一漏字”,记者又不懂专业,谁相信啊!这就属于想当然,记者为了使栾弗的形象更高大,写得让人都不信了。
还有,我们报道典型人物往往喜欢说他早上班、晚下班,节假日不休息。含含糊糊地这么说还可以,动不动就是“几十年如一日”,只要他有一个节假日休息了,你这个“几十年如一日”就不成立了。最多写到“经常”,这已经是很了不得了。
数字具体运用时,尤其不能想当然。一篇关于西沙群岛某战士担水浇地的报道,说他每天从二百米远处担水浇地三遍,一遍就是上百担。这话说得太随意了,仔细算算,除非这个战士不睡觉、不吃饭连续走24小时,否则他无论如何在一天之内走也不了这么长的路(240华里)。
4.新闻策划造成“传媒假事件”泛滥
“新闻策划”这个词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的。“策划”本来是个公共关系的概念,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想方设法制造一些有新闻价值的事实,来吸引传媒报道。传媒以外发生的事实,如果有新闻价值,传媒可以报。但是传媒自己“策划”事实而后报道这个事实,就成问题了。
关于企业的“策划”,可以举个例子:有一个人被汽车撞了,肇事车辆逃逸,一个路人把伤者送到医院,经医院抢救,未能救过来,人死了。医院做了手术需要有人承担费用,于是就揪住这位做好事的人出钱,钱还不少,多少万。这个事儿被媒体报道了,有一个新成立的公司看了报道,马上就捐了一笔钱,使得做好事的人得以解脱。传媒以赞扬的基调报道了这个公司,该公司因传媒的报道而扬名。这就属于公司一次灵活的新闻策划。这个公司做了一件有新闻价值的事情而被媒体报道,比它花同样的钱做广告效果还要好,这叫公关、叫策划,可以做的。这个事情对传媒来说有新闻价值,所以传媒报道,也是自然的。
再如,长江里有一条渔船,船里放了一台黑白电视机,风浪一起,电视机从船上掉到江里面去了。船工把它捞上来烘干,拧开,还能正常收看节目。这件事被传媒报道了,生产该电视机的厂家随后利用这个事实,有力地证明本品牌的质量如何好。当时还没有“公关”这个词,但这个厂子显然具有公关意识。这是自然发生的事,抓住它做宣传,比花多少钱做广告都有用。
对传媒来说,新闻是自身之外客观发生的事实,事实发生了,传媒可以“组织报道”,即讨论如何报道,从哪个角度报道。在这个意义上称“组织报道”为“新闻策划”,问题不大。但是“策划”这个词容易与“无中生有”挂钩。如果理解为传媒可以制造事实,然后报道该“事实”,这便是“传媒假事件”。本来事实很小,没有新闻价值,媒体推动事实的发展,或者事实不存在,媒体找个由头,制造事实,然后再去报道。这种新闻是不真实的,这一点至少我们在理论上应该十分清楚,尽管一些传媒经常这样做,没有意识到这是错误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的新闻学者发表了如下言论:
新闻策划是一张改变现状的蓝图,是一场演出的导演过程,是由新闻媒介规划设计、促成事件发生、发展并予以报道的一种新闻类型。新闻事实可以由媒体自编、自演而后自播,从找新闻、抢新闻到制造新闻,这是对过去理论的突破,不能被事实牵着鼻子走;新闻策划符合新闻工作的发展规律,是媒介竞争的秘密武器,是新闻改革的新的增长点。
那时候刚刚开始市场经济,大家的头脑发热,不懂得什么是市场经济。当时也有批评性文章,把这种情形概括为“天下本无事,新闻策划之”。如果这种鼓励公开造假的“理论”能够容身,新闻学就完结了。
出现这样的“理论”在于有这样的实践,只要传播成功了,大家都说好话,不考虑行为的伦理。《华西都市报》创刊之时,制造了一系列事实,然后报道事实,引起轰动,一下子把品牌打出去了。这个经验一度被广泛传播。并非成功了就是正确的,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样的做法不符合新闻职业规范,其新闻的真实是暧昧的。
例如,他们组织的“送孩子回家”行动。最初,记者跟着警察到外省去打拐,作为旁观者报道打拐,这是新闻的职业工作。打拐过程中解救了8个很小的孩子,不知道父母是谁。由于民政部门不作为,该报总编辑灵机一动:我们把他们管起来。如果是传媒做好事,应该表扬,但是把这个事情作为报道选题,每找到一个孩子的家长或有人出领养,都有大篇幅的报道,强调本报出了多少力,这里面内含明显的传媒利益。四川省里的新闻理论研究者再写文章从理论上支持这种做法,于是就出现了“突破”理论的那些话。原来要求的新闻真实,似乎过时了,现在公然声称,传媒制造事实是新的理论!
后来,类似这样的事越来越多,传媒动不动就发起一场运动,解决什么问题。传媒的基本职责是报道新闻。把事实报道清楚,传媒的职责就完成了。的确,不少事情行政、司法、社会部门不作为,传媒若有正义感,就向公众揭露他们的不作为,但是不能替代这些部门办事。你可以替代这些部门偶然做一件事,你能都管起来吗?别的部门不作为,不能成为传媒越权的理由。传媒做好事只能以社会的普通一分子来做,不能利用自身的传播资源自我吹捧。若有宣扬自己的目的,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应该回避。社会有不同的分工,各司其职是基本的社会秩序。
新闻策划下的“假事件”如果作为一种新闻的基本类型,就要考虑一下新闻职业是什么,是告诉公众一个真实的外部世界,还是不断地制造的一系列美好的或恐怖的“新闻”来替代真实的世界?假如传媒报道的内容主要是由传媒策划出来的,那你报道的是一个什么世界呀?是一个你制造的世界!
传媒参与制造事实,这不是新东西。19世纪末美国的“黄色新闻潮”就是这样做的。比如,传媒安排一位漂亮的女郎周游世界,每走到一个地方,传媒就报道这个女郎做什么了。当时的传媒都打着为了公众利益的旗号,其实商业利益才是真的。
传媒以外的商业企业组织一些活动,如果有新闻价值,传媒可以适当报道,但要对它们制造的“新闻陷阱”保持警惕。有的公司公关部门很懂得新闻价值,例如,突然宣布赠送某著名影星一套高级住宅。名人身上出新闻,只要传媒报道,这家公司的名声就出去了,公司花同样的钱做广告可能达不到这个效果。传媒处于竞争中,你不报,会有别的传媒报,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情况。这样的新闻不是传媒制造的,涉及商业企业的公关伦理问题。
“传媒假事件”不是一般意义的假新闻,它的“假”,有几个特征:第一,消息来源与报道者重合。照理说,新闻的消息来源在传媒以外,除非记者正好在事件发生的现场,不过这种事情的几率很小。在传媒假事件中,制造事实的和报道事实的都是传媒的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下新闻真实,是可疑的。
第二,传媒假事件隐藏着传媒自身的公关需求,或记者的单纯职业主义动机。有时候事实不是传媒这个组织推动的,而是记者推动的,制造了一个轰动的事实,把它报道出来,客观效果是自己出名。
第三,方式上,传媒或记者导演事实。这方面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重庆市的市领导到棚户区去看望,当地一家比较主要的传媒漏报了这条新闻。相关记者眼看就要受到处罚,灵机一动,自己花钱买了一些面粉、白菜、猪肉送到棚户区他相识的哥们儿那里,然后以棚户区居民的名义起草了一封信,让他们送给市办公厅。信中说,感谢市领导对我们关怀,听说市领导是北方人,请市领导到我们家来吃饺子。记者本来的意思,是就此写一条棚户区居民如何感谢市领导的报道,这只能是他的独家新闻,以此抵消漏报新闻的过错。没想到市办公厅真把这封信转到市领导那里,主要市领导太忙,请一位副市长去了。记者当然是独家采访,发表了独家新闻:棚户区居民感谢市领导看望,副市长与居民同吃饺子云云。这个记者很得意,到处讲他的经验,这个经验就是导演事实。这样的事儿,不是经验,应该是教训,典型的传媒假事件。
第四,事件媒介化。媒体对自己导演的事件进行报道,就是将事件媒体化了。传媒运用处理新闻的各种技巧,来对事件的进行诠释,或通过报道框架(主题),提供给受众一种经传媒精心组合的“媒介真实”。
第五,暧昧的“真实”。这种由传媒建构的社会真实已经存在,但它是传媒掌控的“客观存在”,由传媒决定事实的发展方向,这是一种暧昧的社会真实。由于我们的传媒对这样的策划习以为常,很多当事人认识不到它与新闻真实的要求相悖。
下面这几张照片是最常见的导演电视新闻的过程(图3-7)。先写好一张条子:“今天下午,我们看了电视台现场直播的市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记者招待会,非常受鼓舞,非常激动人心。我们充分相信,在新当选的市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然后找个人照着条子念一遍。我们现在的电视新闻中很多镜头不就是这么产生的吗?这是最简单的“传媒假事件”。念了一遍还不放心,可能表演不太好,再找个人念一遍,觉得哪个好就使用哪个。最后那张照片无意中透漏出事件发生的地点,后面有一个商店写着“黄石店”,这个传媒假事件发生在湖北黄石。
图3-7-1 常见的“传媒假事件”
图3-7-2 常见的“传媒假事件”
情节比较复杂的“传媒假事件”,可以关于杨丽娟的报道为例。杨丽娟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她追星确实有点疯狂,这是真实的,第一次报道她基本是客观的。第二次报道,传媒开始推动事实的发展,要圆杨丽娟的追星梦,而且还打着关注弱势群体的旗号,追星的这个女孩算是弱势群体吗?哪个穷得吃不上饭的人会去追星啊?传媒当时的这个由头,逻辑上都讲不通,然而事情越做越大,2007年连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也关注起这个“弱势群体”来了。此后所有关于杨丽娟的报道,均是传媒争相导演事实。2007年年底时,各传媒盘点“成就”,又把杨丽娟作为新闻人物再次曝光,行文中均没有对报道中传媒导演事实有所检讨。
5.故意制造、传播虚假事实或虚张声势地夸大事实
对这类“新闻”的价值判断,有无可置疑的否定性,但是依然常见常新,种子绵绵不绝。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出于政治需要的,出于利益驱动的,出于追求轰动和耸人听闻的,迫于竞争或生存压力的等等。
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一张雷锋的照片[8],便是因政治环境的原因,人为修饰的假照片(图3-8)。原来的照片上,雷锋手里提着一个有花篮图案的编织兜子,背景是天安门。发表时,雷锋手里是空的。为什么?一个士兵手提这样一个兜子当时被视为是“小资”,于是发表的时候,提兜被技术处理掉了。
图3-8 不同的雷锋照片
在“文革”初期的1966年,曾经出现过换头术的虚假照片。当时,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后,刘少奇和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的地位降到了第七位和第八位,记者拍摄的时候,过分关注毛泽东和林彪了。在发稿的时候,按照当时的规定,每一个政治局委员都要露一次脸,而邓小平漏拍了。必须有一张邓小平的照片,怎么办呢?于是有人就把邓小平别的地方的照片的头部,移植到一张照片中陈毅的头部,登上了《人民日报》。这属于政治要求下的造假。后来“四人帮”逮住这个事情整老干部,那是后话。
2007年7月,CCTV-12《天网》栏目播出了一个专题片《揭秘传销》。这个选题很好,传销应该揭露。专题片讲述了某位女大学生参加传销,在被父母强行带回家的途中跳火车自杀身亡的案例,这是个真实的事情。报道中,还播发了死者生前的三张照片。眼尖的网友发现,所谓死者的“生前照片”竟然是网上热传的Ayawawa的生活照(图3-9)。这个节目评上了第17届中国新闻奖,公示阶段被揭发造假,悄然拿下。这种造假的事情应该正视,公开批评。
图3-9-1 中央电视台《揭秘传销》中移花接木的照片
图3-9-2 中央电视台《揭秘传销》移花接木的原照片
针对传媒的种种造假,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钟沛璋罗列了十种表现新闻不真实的情况,现在看来,这十种现象仍然存在。下面介绍一下:
一是言过其实,总是把要报道的东西说得十全十美,明明只有七分、八分,却要把它说成十分,或者十二分。
二是夸大拔高,就是溢美溢恶,把事物极端化起来。
三是万能表态,只要上面一有什么号召,新闻记者就把先进人物搬到报纸上来表态,没干过的事,也安到他头上。
四是未做先报,会还没有开,事情还没有做,记者、通讯员就把稿子写好了,而且描绘得有声有色。最大笑话是南京开全运会,由于下雨,延期了,结果上海的《文汇报》报道说全运会召开,怎么怎么样,闹了很大的笑话,后来紧急收回报纸。
五是捕风捉影,事情八字还没有一撇,就像煞有介事地描绘上了。
六是导演作假,过去新闻照片搞摆布的特别多,现在拍摄电视新闻也出现了这种情况。有的是本来没有这个新闻,就导演出一条新闻。
七是所谓统一口径,就是不按事物的本来面貌,而按照领导的需要来“统一口径”,有组织地造假。
八是真假不分。新闻文体必须是真人真事。但是有的同志把真人换成了假名,掺进了许多假事,弄得真假难分。
九是纯属编造,根本没有的事却被编造得活灵活现,把新闻当作文艺作品来写。甚至在被评为“好新闻”的作品中,也发现了这样的作品。
十是颠倒黑白,明明是犯罪分子,却还把他说成是先进分子,甚至把死人说成是活人[9]。
《真实——新闻的生命》这本书是1985—1986年中宣部新闻局与社科院新闻所合编的,我是编者之一。这本书讲的很多东西都没有过时,我们现在仍然有这些毛病。上面所列的假新闻,多是故意制造,有的出于经济利益,也有的是体制性失实。
现在还有新的原因,即传媒间的竞争激烈,一些记者不择手段地偷新闻、买新闻、编新闻。尤其是体育报道,在韩国举办的世界杯足球赛中,中国的体育记者丢尽了人,制造了很多假新闻。
6.套话、套路写作造成的不真实
套话、套路描写不可能反映真事实情。下面是上海戏剧家沙叶新对我们现在某些新闻套路的描述:
会议没有不隆重的,闭幕没有不胜利的;
讲话没有不重要的,鼓掌没有不热烈的;
决议没有不通过的,人心没有不振奋的;
接见没有不亲自的,看望没有不亲切的;
班子没有不团结的,群众没有不满意的;
效率没有不显著的,成就没有不巨大的;
抗洪没有不英勇的,抢救没有不及时的;
美国人民没有不友好的,前总统没有不是老朋友的……
这些八股有多少真实性?恐怕记者们自己也不相信。
这些都是套路,我们习惯性地随便拿过来就用上了,对于叙述的事实来说,是不真实的反映。
还有某些惯用的写法也是不真实的,2002年5月3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情爱洒在雪山草地》的通讯,下面摘录了其中的一些行文,括号中是李希光教授的批注:
雪山诉说(雪山能说话吗?这是记者个人感情的抒发。新闻在于……展示事实,而不是讲述记者的感觉)着子弟兵的恩情(用字太大、太空,应该用一个具体感人的细节和充满了人情味的故事展示子弟兵的恩情),草地铭记(草地有记忆吗?写新闻不是写诗)着“金珠玛米”的功绩(又是一个空洞的词,为什么不能用一个鲜活的故事或事是来展示这个功绩?)!
这样的话都不应该出现在新闻中,这是文学语言,就是文学语言也是很俗的语言,俗得不能再俗了。再看下面的报道,这样的话我们经常使用,应该从新闻真实的角度检讨(括号中有我的,也有李希光教授的批注)。
“四川壤塘县人武部回归军队建制12年,始终(需要细节说明,否则这两个字读起来苍白无力,甚至有点夸大其词的感觉,以后我们写东西要注意,“始终”两个字不能用,只要有一次不是这样就不是“始终”了)保持与藏区群众血肉(没有具体、真实、感人的故事,如何让读者感觉这种血肉关系的存在呢?)联系,使万名(有冲击力的新闻重点是一家一户的故事,远胜于“万人”致富的概念。用具体数字,如果是9 999,你就说9 999,而不要说含糊其辞的“万名”)生活贫困(如何贫困?全家穿一条裤子?盖一床被子?……)的藏区人民,过上了幸福(什么样的生活堪称“幸福”?没有具体描述,又是空话)文明的好日子(前面用了“幸福”,后面又添“好日子”后缀,实属累赘)。
……
他们昨逢暴风雪,今战泥石流;逢山开路,遇河搭桥(这是新闻吗?绝不可以把新闻写成快板书、京剧唱词,读起来既好笑,又虚假)……”
7.一种看不见的不真实——有意不报道公认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公开发生的事实
在新闻真实的问题上,我们谈的都是发表的东西如何不真实。如果某个事实明显存在,公认具有新闻价值,你不发表,这本身也是不真实的。每家传媒对事实的新闻价值判断都会有差异,但是重大的事实,全人类都会判断为重要的事实,如果故意不报道,就是愚弄和欺骗人民了。1969年美国发射的载人飞船首次登陆月球,不论意识形态如何,这个事实是人类对宇宙的胜利,但是当时的中国传媒只字未报。
还有一些涉及人民根本利益和安全的重大事实,如果故意隐瞒,也是一种不真实。现在中央放权以后就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信息公开方面,地方与中央的矛盾。中央要求信息公开,但是到了地方问题就来了,他要掩盖不好的事实。为什么?要制造政绩来升官。这就造成我国现行新闻体制的一个矛盾,中央想知道,但地方领导人以党性原则的名义控制他所管辖的媒体,不许报道,这就造成了一种我们看不见的不真实。
例如2007年7月18日济南大雨,一场大雨造成一个平原城市死了很多人,这在世界上都很少见。显然,市政管理出了问题。最后公布死了34个人,这个数字至今仍被人们怀疑是缩小了的。不管怎样,大雨之中死了较多的人是事实。当时,在婚纱影楼里做事的一个23岁女孩子,在网上贴了这样一句话:“我朋友的老爸在银广的一个专柜卖场,他今天亲口给我朋友说的,你们银座死了多少人。”结果,警察迅速把她抓起来了,说她造谣,造成了社会不稳定,拘留7天。济南的各种传媒当时对此基本无言,甚至在这个女孩子被抓的报道中,关键细节说谎。
每当出现灾情的时候,有些官员本能的反应不是救灾善后,而是全力封杀可能对他们的官位和个人得失造成威胁的民众之口,这比灾难中逝去的一条又一条生命更重要。这是我国公共危机信息处理中最大的问题。
还有另一种看不见的不真实。有些较为重大的事实都现场直播了,比如国务院总理接受记者采访,大家都看到、听到了,而后登出来的文字报道,有意删除我方不满意的提问和总理的回答,没有任何解释,声明是摘要也行啊,但传媒发表时给人的印象是全文。外国元首来访问,到大学做报告,我们现场直播了,但是变成文字报道时,里面的一些话没有了,这些话可能我们不愿意听。如果没有现场直播,大家没听到,报道的时候声明是摘要,把不愿意听到的话删掉,这在新闻工作程序上是可以的。但在现场直播以后,刊登文字稿的时候有意删掉而不做任何解释,在国际上就变成了一个事件,全世界都在议论,中国为什么删掉了某位总统的话。本来某句话还不太引人注意,这样做的结果,反而使得被删掉的话越传越广。我们在新闻政策的把握上,要尊重新闻工作的特点,新闻的基本要求是:报道的东西要真实。现在是信息时代了,这样的做法显得很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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