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论概念的历史和定义
现代西方国家的“舆论”(public opinion)一词,直到18世纪才作为一个词组出现。这个概念一开始出现,就包含与现实的权力对应的理念,因为现实是君主当政,舆论概念的使用,作为君主当政的对应词,带有“人民主权”的时代背景意味。当时的学者,把舆论视为“人民主权”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舆论这个概念一出现,就带有进步的社会政治意义。
与“propaganda”翻译成中文找到了对应的“宣传”这个词一样,“public opinion”翻译成中文,也要找一个对应的词,于是就找到了“舆论”这个词。
英国17世纪的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曾提出“舆论法则”,与“神法”、“民法”相提并论。他提出,“人们判断行为的邪正时所常依据的那些法律,可以分为三种:一为神法(divine law)、二为民法(civil law)、三为舆论法(the law of opinion or reputation)。”[1]在这里,中文的“舆论”翻译,其实原文只有“opinion”,没有定语“public”这个很关键的词。但是洛克的论述中,已经显现出把舆论视为一种人民主权表现的思想。
最早直接提出“舆论”一词的是法国18世纪的启蒙学者卢梭(J.Rousseau,1812—1867),1762年他在《社会契约论》(图10-1)中首次将“公众”与“意见”组成一个概念,即“舆论”(法文Opinino Publique)。
卢梭把“舆论”这个概念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叫“公意”(volontégénérale,英文general will),一部分叫“众意”(英文will of all)。这种划分使得卢梭在理论上出现了一种无法克服的矛盾。他认为,“众意”是指原始的舆论——所有人的议论,“众意”中有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意见,他从中抽出了多数人赞同的意见,把它叫作“公意”。一旦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公意”,就具有高于“众意”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人人都要遵守,如果谁要不遵守,谁就是人民的敌人。他讲述的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的社会状态。就此,卢梭认为:
图10-1 卢梭《社会契约论》法文原版封面
“众意与公意之间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公意是抽象的,高于众意的集体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它本身就是公理的标准。凡不正确的就说不上是公意。”“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唯有这一规定才能使其他规定具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2]
然而,这种理论一旦落实到法国大革命中,就造成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大量流血事件,结果专制主义当道,实行暴政。为什么呢?因为根据“众意”,大家推翻了王权,推翻以后,大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公意”,转变为法律和衡量问题的原则。我们知道,社会是发展的、变化的,原来大家公认的东西很可能以后就不再是大家公认的了,但是掌权者以已经僵化了的“公意”的名义,把一批又一批的不同意他们观点的人送上断头台。“公意”变成了消灭异己的理由。后来,英国学者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多数人的暴虐”。
法国大革命初期斐扬派掌权,主张君主立宪。吉伦特派发动革命,推翻了斐扬派,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个政权比较温和,容忍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于是,雅各宾派又发动政变,推翻吉伦特派,把吉伦特派的领袖全都送上了断头台。雅各宾派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左翼,认为自己就是公意的代表,在该派内部,掌握实权的领导人罗伯斯庇尔呼喊“我就是人民”,认为另一个主要领袖丹东太温和,把他说成是人民的敌人而将他送上断头台。不到50天,仅巴黎一地就处死1 376人。最后,罗伯斯庇尔众叛亲离,大家联合起来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所有的精英在自相残杀中都死掉了,新建立的督政府没有权威性,于是请出一个强权人物拿破仑,拿破仑随后就当上了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共和国就这样变成了帝国。
图10-2 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封面
法国大革命一轮一轮地杀人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就是卢梭的“众意”和“公意”之说。建议大家看一下朱学勤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图10-2),这本书讲述了卢梭的“公意”和“众意”逻辑上好像能说得通,但落实到实际的社会活动中,就变成了扼杀少数人意见的理由。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话题。当时很多人不同意把路易十六杀掉,但是罗伯斯庇尔发言说:路易十六是少数,少数存在本身就是罪恶,所以就该把他杀掉。“公意”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的意见因此没有了存在的意义,而且持少数意见本身,就能成为被杀的理由。法国大革命是非常残酷的,为什么?原因之一在于,某一种理论(卢梭的公意、众意理论)推动了他们这么做,他们认为是正义的、合理的。
一位作者就此写道:“如果没有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实践,尤其是以雅各宾专政为高潮的对‘革命’的革命,也许卢梭的思想永远是闪烁着人类智慧的天才创见;可惜,卢梭在世时备受冷落,他的著作在他死后却成了大革命的‘圣经’。卢梭的公意思想一旦导入真实的政治实践,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就很快演化成法国大革命的壮烈场景。”“卢梭的‘浪漫的集体主义’必然产生出专制导向。”[3]
卢梭只是在理论上提出了舆论,在《社会契约论》中有几个章节提到,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论证。把舆论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论证的、比较早的一个代表作,是沃尔特·李普曼(W.Lippmann)1922年出版《Public Opinion》(图10-3)。在我国大陆,这本书有两个翻译的版本,一个是80年代林珊翻译的,叫《舆论学》,翻译看来有些差误。比较近的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的中译本《公众舆论》。这本书翻译为《舆论》即可,“舆”即公众,“论”即意见,“舆论”即公众的意见。“公众舆论”就是“公众的公众的意见”,同义反复。不管怎样,后面这一个版本比林珊老师翻译得更准确一点,林珊老师的翻译,是在70年代以前,那个时代没有外来的新信息,能翻译出来就很不错了。李普曼的这本书还是很有思想的,他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和一个实践派的学者,对舆论这种现象做了深刻的分析,书里讲到了很多观念,现在看来都是很有意义的。
中国古籍中的“舆论”一词最早出现在《三国志》里面。《魏·王朗传》中言:“设其傲狠,殊无如志,惧彼舆论之未畅者,并怀伊邑。”
“舆”原意是指抬轿子的人,古代抬轿子的人是比较低下的人群,这里就是指民众,一般老百姓。“论”就是观点、意见,“舆论”即民众的意见。中国古代的“舆论”是一种泛指的意见形态,与现代“舆论”的意思有一些差别,至少,我国古代的舆论概念里,人民主权的含义是完全没有的。
图10-3 李普曼《舆论》英文版封面
下面我给舆论下个定义,这个定义不是一句话,而是八句话,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一步一步地理解舆论这种现象,以避免以后我们写东西的时候太随意地使用“舆论”这个概念。
例如,我曾处理过一个稿件,题目叫“网络舆论暴力……”,我首先问:你如何断定网上的意见是舆论?可能网上意见尖锐而集中,而且似乎人数很多,但是,它不一定是舆论,因为这种情形照样可以由很少的人在网上制造出来。就算有很多人发出了意见,这个“很多”是多少?全国两亿网民,经常上网的人数只占这两亿网民的5%;就算这个5%的网民发出的意见完全一致,能说他们的意见是舆论吗?什么叫舆论?舆论是在一定范围内占有一定比重的公众表达的相同意见,如果人数比例超过总体的三分之一,这种意见才能说是舆论。上网的人是匿名的,你搞不清他是谁,有多少人,你怎么能说网上的意见就是舆论呢?你只能说是这是“网上的一些人的意见”,不能说是网上的舆论。“舆论暴力”中的“暴力”,又是一个主观判断的概念,含义非常模糊。做学术研究,不能使用传媒的这类描述性语言,太不科学了。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
这个定义包含了舆论的八个要素,理解了舆论的八个要素,也就基本理解了舆论这个概念,下面我们逐一进行讲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