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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法

时间:2023-04-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个案研究法调查法研究的是很多主体或单位的一种或几种特性,而个案研究法研究的是单一主体的很多特性。个案研究法通常设法了解研究者感兴趣的特定个案在一段时间内的所有事情。在这个非量化的研究中,假说被提出并进行了检验,由此得出结论,从而赋予它科学研究的某些特征。个案研究通常无法概括出适用于其他类似情境的规律。

个案研究法

调查法研究的是很多主体或单位的一种或几种特性,而个案研究法(case study)研究的是单一主体(例如某个传播者、新闻编辑室、报纸、新闻特稿社、电视台、广告代理商)的很多特性。个案研究法通常设法了解研究者感兴趣的特定个案在一段时间内的所有事情(见方框2.8)。

方框2.8 用内容分析法对电视新闻进行的一次个案研究

伯克维兹(Berkowitz, 1990)把内容分析法和实地观察法结合起来,研究了印第安纳波利斯市一个电视网的附属台对地方新闻的选择。他改进了新闻“门”(gate)这个比喻,并根据地方电视台的情况重新确定了“守门”(gatekeeping)这个概念。他在新闻编辑室中将4周内可能成为新闻的391则新闻全部编码。

伯克维兹发现,除了新闻价值观以外,决定新闻选择的是几点考虑:信息是否容易解释,是否吸引受众,以及是否容易合成。经过220小时在新闻编辑室的观察和后来的访谈,伯克维兹得出结论,新闻工作者并不是按照教科书中的新闻价值观挑选新闻,而是凭借直觉、兴趣、重要性及视觉印象来做出选择,虽然这些因素在选择新闻的编前会议中很少提到。

新闻报道形式的布局结构要求对不同类别的新闻报道有适当的配额,这对新闻选择决策的影响几乎等于待选新闻的价值。伯克维兹说:“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守门人’并不总是赞同以特定种类的新闻、而是倾向于赞同利用不同种类的新闻达到一种平衡的新闻组合”(p.66)。

作为个案研究的历史 媒介机构的大部分历史同样可被归结为个案研究。在传播研究中的一个例外,是赛伯特(Siebert, 1952)做的对英国报业及其法规长达三个世纪历史的研究。在这个非量化的研究中,假说被提出并进行了检验,由此得出结论,从而赋予它科学研究的某些特征。后来的一个例子是肖和布劳尔(Shaw and Brauer, 1969)在北卡罗莱纳州对赛伯特的一个命题所做的一次检验,他们用历史方法集中研究了一位编辑,并用社会心理学领域中纽科姆的ABX对称模式进行了预测。个案研究通常无法概括出适用于其他类似情境的规律。由于大部分结果是根据单一例子得出的,而很少作出系统化的假说并进行检验,因此很难也不大可能用它来概括其他情况。不过,这种研究方法能够提出很多观察、观点和洞见,在此基础上,如能利用其他方法继续进行调查,可以得出概括性的结果。

纽曼(Neuman, 1989)用一定的篇幅讨论了各种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并提出一种“研究的多种方法模式”来克服单一方法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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