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机广告的特点
手机广告作为一种全新的广告形式,与当今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的广告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交互性与主动性
交互性是手机媒体的最大的优势,它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信息单向传播,而是信息互动传播,用户可以获取他们认为有用的信息,厂商也可以随时得到宝贵的用户反馈信息。
手机广告可以做到一对一的发布以及一对一的信息回馈。对手机广告感兴趣的网民不再被动地接收广告,而是可以及时地作出反应。这种优势使手机广告可以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马上实现一个交易的过程。
2.传播迅捷、范围广
手机广告的传播范围广泛,只要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就有可能接收到手机广告,这是传统媒体所无法达到的。
3.受众数量可准确统计
手机广告的突出特点是可测量性和智能化。广告主借助于精确统计出来的数据评价广告效果,进一步审定广告投放策略,并利用手机媒体的互动和实时特点,按照需要及时变更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基于这些技术优势,从基础层面确立了手机广告的经济价值,既节省广告主的费用投入,增强广告的实际效果,又改变了传统媒体广告“知道有一半的钱白花了,但不知道白花在哪里”的固有缺陷。
而利用传统媒体做广告,很难准确地知道有多少人接收到广告信息。以报纸为例,虽然报纸的读者是可以统计的,但是刊登在报纸上的广告有多少人阅读过却只能估计推测而不能精确统计。至于电视、广播和路牌等广告的受众人数就更难估计。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广告客户还可以通过手机媒体即时获得数据、报告,做到即时效果监测。
4.形式多样,多媒体广告日益增多
手机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文字、图像、视频、音频、动画等,它们可以根据广告创意需要进行任意的组合创作,从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制作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能够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的广告。
当然,手机广告也有其不足之处。目前最大的不足在于手机在一些国家、地区尚不普及,制约了手机广告的效果。手机作为个人用品,许多手机用户本能地排斥手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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