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萌芽
中国风险资本市场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时间上看,并不比欧洲和日本晚多少。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情形类似,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萌芽是在政府的推动下从以政府为主导的风险投资开始的。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 “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网络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在人民银行和当时的国家科委的支持下,相继成立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中国招商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网络风险投资公司、广州技术创业公司等类似的公司。这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风险资本市场的萌芽。
中国风险资本市场萌芽的另一块土壤是各级政府下属的网络创业开发区。国务院在《网络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有关部门可以在网络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网络产业开发。条件成熟的网络开发区可以创办风险投资公司。”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风险资本的作用并给予了一定重视。但是,风险投资业在我国经历了近十年漫长的孕育期,未能形成现代意义上的风险资本产业。
到1995年,针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严重缺乏的状况,国务院在《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再次提到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在此背景下,全国出现了为数不少的风险投资公司、中心,顾问公司等。至1998年,全国有22个省、市已建立了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信用社80多家,其投资能力达到35亿元。但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生产方面,这些机构的贡献率仅为2.3%,其余的97.7%依靠单位自筹、国家拨款和银行信贷来解决。在上述风险投资企业中,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从其本质上看属于国家风险资本,在管理上也未能摆脱计划经济下的国营特色。在这一阶段,我国风险投资业在数量上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但发展的质量变化不大。
1998年,中共中央在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把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全面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199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在中央政策的激励下,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相继成立了多个国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许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也开始涉足风险投资领域。几乎与此同时,国际风险资本也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国际数据集团、英国凯瑞投资银行等机构相继在中国设立合资风险投资公司或分支机构,华登基金、大和证券、瑞士波士顿第一银行等风险投资机构相继进入中国。在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风险投资业正在中国获得迅速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