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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报刊

时间:2023-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报刊魏玛共和国国民议会把新闻出版自由纳入基本法的范畴。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均不能损害这种权利。与此同时,希特勒的纳粹报刊也在伺机发展。1890年反社会党人法废除后,德国无产阶级政党的报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18年,德国共产党成立,同时将在革命高潮中创办的《红旗报》作为机关报。

四、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报刊

魏玛共和国国民议会把新闻出版自由纳入基本法的范畴。宪法第118条规定:每个德国人在一般法律的范围内,都有权通过言论、印刷品、图画以及其他方式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均不能损害这种权利。当他在使用这种权利时,任何人都不得予以歧视。不再实行书报检查。并规定,如要重新实行书报检查,必先取得国民议会中三分之二人的同意而修改宪法。这就意味着德国不会再有像1878年《非常法》之类的压制报刊自由的法令出现。

魏玛宪法有关新闻出版自由的规定,为德国报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1914年,全国有报纸2 200家,1932年上升到4 703家,总销数2 500万份,达到了德国报业史上的最高点。

这一时期,政党报纸仍有很大的影响力,约占报纸总数的47%。这是因为“一战”结束后,各报经营困难,纷纷求助于政党;而议会政治活跃,也促使各党派竞相占领宣传阵地。当时主要的政党报纸有中央党的《科隆新闻》、天主教党的《德意志报》、国家党的《新普鲁士十字新闻》、社会民主党的《前进报》等。

与此同时,希特勒的纳粹报刊也在伺机发展。希特勒于1920年建立了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同年买进一家私人报纸,改名《人民观察家报》。这是该党的第一份机关报。1929年,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另一份主要报纸《攻击报》创刊,1933年3月成为该党宣传部的机关报。至1932年,国社党的报刊已达120家。

1890年反社会党人法废除后,德国无产阶级政党的报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18年,德国共产党成立,同时将在革命高潮中创办的《红旗报》作为机关报。“十一月革命”失败后,德共转入地下,到20世纪20年代逐步恢复正常活动,并建立了以《红旗报》为中心的党报系统。

这一时期德国商业性报纸不断增加,报业垄断逐渐形成。原有的三大报团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以《柏林晨邮报》起家的乌尔斯泰因报团此时已拥有5家日报:《柏林晨邮报》、《柏林全德新闻》、《柏林午间报》、《福斯新闻》、《时报》晚刊。其中《柏林晨邮报》销量最大,1932年达到60万份,为全国报刊发行量之首。该报团还拥有10种周刊、10种月刊,以及出版社、广告社、印刷厂等。

莫斯报团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此时拥有4家日报:《柏林日报》、《柏林人民报》、《柏林晨报》、《准时晚报》。该报团还拥有广告社、通讯社以及其他附属企业。

谢尔报团在“一战”时趋于衰落,1916年被矿业大王胡根贝格购买。胡根贝格集团在柏林拥有3家日报:《柏林地方通讯》、《每日报》、《柏林图画晚报》,此外还拥有1个很大的地方报团、1家汉堡日报、9种周刊以及广告公司、通讯社、出版社、影剧院、电影公司,实力雄踞各报团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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