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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作用与意义

时间:2023-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互联网的作用与意义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媒体,它与传统媒体的最大区别就是变点对面的传播为点对点的传播,变单向传播为双向传播、多极传播,从而有力地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信息流通的迅捷化和无障碍化。互联网与新经济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它是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设施”。

二、互联网的作用与意义

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媒体,它与传统媒体的最大区别就是变点对面的传播为点对点的传播,变单向传播为双向传播、多极传播,从而有力地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信息流通的迅捷化和无障碍化。互联网的兴起不但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精神生活方式,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流通方式。因此,无论就新闻传播而言还是就社会发展而言,它的意义都非常重大。

其作用和意义在于——

(一)它为“新经济”或知识经济奠定了基础

20世纪末,美国经济出现了100多个月持续增长的景观。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一代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等,并用“新经济”来描述由这些因素所引致的新的经济格局。由此可见,“新经济”或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和高科技之上的经济形态。

互联网与新经济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它是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设施”。它以其便利、迅捷、无远弗届的优势改变着人类社会的信息获取及处理方式、商务运作方式、市场交易方式,进而改变着传统经济的结构和规律。它不但催生了新经济,就连它本身也成为了一种经济形态——与“新经济”相提并论的“网络经济”的称谓,对此就是最好的诠释。

近年来,网络经济在世界各地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1995年至1998年间,美国的因特网产业以每年1.74倍的速度增长,因特网产业的销售收入1998年达到3 014亿美元,1999年达到5 070亿美元,首次超过汽车、民航、电信等传统产业。欧盟国家中与网络有关的经济部门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移动通信技术迅速发展,产品不断更新,多数国家的上网率和网络服务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在所有经济部门中进行的企业重组几乎都涉及网络技术。在亚洲,“网络小虎”已逐渐取代“亚洲小虎”。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政府通过放宽对通讯行业的限制,通过废除垄断、引进外资来满足便携电话、因特网的发展需求,从而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复苏,形成了良性循环。由此可见,网络经济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的主导性产业,成为全球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二)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新经济时代,互联网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新闻传播媒体,而成为一种经济形态;它的功能也不再限于报道新闻、提供娱乐,而迅速扩展到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零售、电子商务在内的各个方面。其中,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的应用领域。据统计,目前发达国家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的比重达到了31%左右,而到2005年,这个比重有可能上升到98%。拿美国来说,1997年它的网络消费总额是24亿美元,1999年一跃而增长到202亿美元,两年增幅达7.4倍。电子商务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压缩中间环节,提高沟通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从而大幅度地提高经济效益。由于美国是最早开发、使用因特网的国家,它也最先享受到网络经济带来的高回报和高效益。这种“高效益”被概括为“三高两低”。所谓“三高”,一是经济增长率高,其增长幅度为战后50年所罕见;二是劳动生产率高,最近5年年均增长4%;三是企业经济效益高,连续5年位居国际竞争力的榜首。所谓“两低”,一是失业率低,二是通货膨胀率低。随着互联网经济在全球的不断推进,相信会有更多的国家享受到这种高回报和高效益。

(三)提高了信息传播的开放度

从历史上看,新闻传播由“小众”到“大众”的转变意味着社会民主的进步,而单向传播到双向传播的演进,更意味着民主化程度和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

大众传播时代,尽管受众拥有法律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权,他们的意志、愿望、要求、兴趣等也声称被充分考虑到,但是由于大众传播的单向性质,受众参与传播的程度是十分有限的;作为一个集合群体,他们的具体情况也是不为媒体所确知的。这就使媒体与受众处在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状态中:媒体是主动的一方,受众是被动的一方,媒体报道新闻,受众接收新闻,传播过程的黑箱始终没有打开。网络传播彻底改变了大众传播中的传—受关系,它把信息的获知权和传播权向大众开放,使传播过程中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等。人们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子论坛或建立个人网页的形式自由发表言论(甚至以个人网站的形式发布新闻),也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数据库或超链接方式随心所欲地获取信息,共享人类文明的成果。总之,网络是开放的,这里没有权威,没有总裁,也没有谁说了算,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根电话线和一个调制解调器,就可以成为网络社会中的公民。这就彻底打破了只有官方机构或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组织才能创办媒体的神话,使信息传受的开放程度大大提高了。

诚然,网络传播在创造空前的言论发表自由的同时,也为种种不良信息创造了发表的自由,这是十分矛盾的。限制这种自由,网络不成其为网络;不限制这种自由,网络又可能成为一个没有法律、法规、道德约束的“世界”。所幸许多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正在通过各种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并且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四)促进了大众传媒的更新

由于互联网集多种媒体功能于一身,具有交互性好、选择性强、快速便捷、信息多样化等特点,它对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对它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媒体形态的变化。传统媒介开始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创办媒体的网络版,以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例如,报纸已开始由纸质媒介的单一形式向电子版、多媒体版等形式转变;广播电视公司也开始把自己的节目送上互联网。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结合,有力地突破了传统媒体自身的局限,极大地拓展了它的生存、发展空间,使它在网络经济时代展现出新的风采。

其次是报道方式的变化。网络时代,以文字新闻写作为主的传统报道方式将逐步向多媒体写作、报道方式转变。记者将采用超文本结构写作报道新闻,编辑将采用电脑网络改稿、编排,使得整个新闻工作流程无纸化、高效化、高质化。第三是媒介角色的变化。在传统的大众传播中,信息是由媒介不加区分地“推”(Push)给受众的。而在网络上,受众可以根据自身的爱好与需求,自由选择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媒的网上信息;一旦发现有用的信息,即可将其“拉”(Pull)进视野;同时还可以表达意见,提出新的要求。单向的、线性的“信息沙漏”传播方式因此而转变为多向、交互式的“信息蛛网”传播方式,媒介从信息的“把关人”变成了信息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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