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者的自我调节
(一)受者行为是其个体与媒介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的行为的决定因素,即人的因素和环境的因素不是孤立起作用的,而是“人——情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用公式表述为:
图3—2 “人—情境”交互图[5]
其中,B表示行为,P代表人,E指环境。联系到大众传播活动,则B表示受者行为(学习媒介信息后产生的行为);P代表受者因素(如心理、生理等条件);E则指大众传媒信息所营造出的一种整体的精神环境和舆论氛围。这个交互图可读解为:受者行为、受者(个人)因素、媒介环境影响三者彼此相互联结、相互决定。这一过程涉及三个因素的交互作用而不是两因素的结合或两因素之间的单向作用。
首先,受者行为与媒介环境是相互依赖、相互决定的。这里可以把受者行为和媒介环境分为潜在的和实际的。媒介环境影响决定了哪些潜在的行为倾向成为某位受众的实际行为,而受者行为又决定了哪些潜在的媒介环境成为实际影响这一受众行为的环境。
其次,受者的个体内部因素与其行为同样是相互决定的。个人不同的动机、观念和认识使人表现出不同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又反过来以其结果使受者的动机、观念和认识发生改变。
再者,受者个人因素与媒介环境的关系亦复如此。受者个体可以通过自己的性格、需要、价值观等激活、重塑媒介环境,而媒介环境又会潜移默化地改变这些东西。由此可以得出:受者行为的产生是其个体因素与媒体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而且,“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行为,是各不相同的。有时候环境因素对行为产生强大的制约作用,而另一些时候,人的因素成为环境及事态发展的重要调节者”。[6]
班杜拉指出的这个环状的行为公式较之传统的单向行为公式:B=f(P・E),显然有了一定的发展,它表明人们(如受者)在接受环境(如媒介环境)影响时并非是完全被动的,而有一个根据环境刺激所进行的自我调节的过程。自我调节“是个体根据自己直接经历的结果,观察他人经历的结果和为自己设立的结果,把所有这三种结果信息整合起来,得出行为的一般原则。”[7]自我调节是个体在环境的影响下获得新行为的内因,是社会学习之必要条件。
(二)学习的延迟性和受众的自我调节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是对米勒(Miller)和多拉德(Dol-lard.J)提出的“模仿论”的继承和发展,“模仿”主要指在人际交往中,仿效他人的言行举止的活动;而“社会学习”则涵盖了因各种原因(如媒介阻隔)而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间接的相互学习。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因其具有“强化的替代性”(将在第三节中讨论)和“学习的延迟性”这两个特点,因而比模仿论的社会适应性更广泛。
所谓“学习的延迟性”是指人们经观察学习后所形成的新的行为模式并不是立即外显出来,而是需要延迟到适当的时机才将之外化。
例如媒介对地震灾害的报道,会涉及一些防震避震的信息,这些对受众来说都是有用信息。2003年9月26日凌晨,日本北海道东部海域发生8级强烈地震。《北京日报》当天进行了报道,除了报道受灾情况外,特别总结了日本的防震经验,如加强灾害预测、强化防灾演习、完善救灾体制等。这样的报道内容会影响受众认知,使之产生学习行为。虽然地震不会随之发生,受众习得的行为无法立即表现,但若今后遇到类似灾害,这种习得行为便会在延迟的机会中获得体现。
因社会学习行为具有延迟性特点,这就为受者的自我调节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思考余地和内化过程所需要的时间。通常在人际环境里,影响者(如家长、老师、领导者)同被影响者(如儿童、学生、被领导者)处于面对面的情境中,在许多情况下,被影响者迫于压力不得不立即表现出习得行为,如马上弹奏家长要求练习的曲子;立即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随即效仿周围人的捐助行为等等。对有些人来说,这种不容延迟的学习行为的表现是迫于压力(如担心家长训斥、领导批评、别人议论),是很不情愿的。这种非内化的行为表现,其稳定性、持久性不强。然而,媒介环境造成的影响则不同。由于媒介信息的“虚拟性”,影响者(如榜样或权威人士)与学习者(受者)的非地域性,使受者不容易产生直接的面对面的压力和尴尬。无论有无强化,媒介信息的示范性、教育性都带有启发性(非强迫性)及“温和性”(不会咄咄逼人),受众习得行为的延迟表现不易遭受谴责,他们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去消化、理解榜样的行为或权威者的要求,这就有利于受者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获得新行为,这种行为其内化的程度和外显的力度都比较大。
不过这种情况可能在自制力较差的儿童和“超我”力较弱的成人身上更加明显,因为成熟的个体无论是面对直接的人际影响还是虚拟的媒介刺激,其内化与外化都是比较自觉的,因为其习得行为的活力主要来自自我的期望和强化,这也是个体自我调节的一种表现。
(三)激发受者自我调节性强化,让受者自己教育自己
受者的自我调节性强化是指受者根据媒介提供的社会道德规范和标准(大多通过媒介中的榜样来体现),主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评价:对积极的行为进行自我肯定性称赞,对消极行为进行自我批评性惩罚。经过这种自我调节性强化,受者比较容易获得与榜样相似的新的行为方式。媒介如能对此给予及时的肯定性宣传,就有利于激发受者巩固已形成的新的行为模式,从而在媒介与受者不断的交互作用中,达到受者自己教育自己的目的。比如,1997年4月上旬在北京延庆县发生了一起野鸭湖射猎天鹅的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激起了延庆百姓的强烈反响,他们对在延庆地面上有人用打天鹅的方式来挣钱,从感情上难以接受。一名16岁的初中女生在看完电视后问父母:“咱们延庆怎么会有这种人?”此事惊动了县委书记和县林业局、公安局、环保局等有关领导,他们采取了抽调40余人参与案件调查的措施(这是延庆领导和群众进行的自我调节性强化)。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肇事者终于投案自首(这是肇事者及其亲友对其消极行为进行的积极的自我调节性强化)。媒体对这些反馈效果又做了报道,从而对广大群众环保意识的加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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