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还湖于民”到“占湖于富”
2009年5月7日《钱江晚报》头版报道:《西湖“会所风”越刮越猛》。这些私人或私有的会所门槛很高,平头百姓根本进不去。
西湖会所据说发端于2004年,到2007年、2008年,各类会所如雨后春笋,5年来冒出近40个。三台山路那个叫“紫萱度假村”的会所是某房地产开发商的;“江南会”干脆就被报道成是浙商少壮派打造的。由此可见,能拥有会所的非富即贵。《钱江晚报》的报道说,会所往往暗藏三大诟病:侵占公共资源、宣扬奢靡消费、助长腐败。
三大诟病中,奢靡消费我们可以暂且不去说它,掏自己的腰包去奢侈那是一种权利,一种自由;至于助长腐败,我们要拿出证据才能说话。我特别想说的是公开资源侵占。据调查,大多数会所青睐的都是一些临湖老宅,绝大部分产权为公有。什么是公有?你有份我也有份,你可以进去我也可以进去,这才叫公有。不然,那是私有。要知道,为了这还湖于民,为了还湖于公,为了把杭州西湖沿线打通,杭州市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花了多少力气哟。现在好了,你想还湖于民,我呢还湖为贵,占湖于富。感觉像是狠狠抽了政府一记耳光。
有一个会叫1917别墅,它位于南山路上113号。原来它叫“膺白”,是民国初期的建筑,主人是同盟会元老黄郛(字膺白)。黄郛曾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民国政府外交部长。1934年,黄郛花费巨资在南山路西湖边建造了这幢西式别墅,第二年12月,即病逝于上海。抗战爆发后,其家属将别墅捐赠国家,以充抗战经费。抗战胜利,这座别墅修缮后,作为国民政府主席行辕,蒋介石夫妇来杭时,曾下榻此处。民国时,南山路也曾改名为“膺白路”,以此纪念黄膺白。前几年,这里曾经是杭城小白领们比较推崇的西餐店,两个人百来元的下午茶尚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变成了主打鲍翅燕窝的餐厅,人均消费600元起。
昔日别墅,今成餐馆,没钱有理莫进来,平头百姓肯定有意见。事实上,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如果需要作为餐馆等对外营业,必须先报市规划部门批准,规划部门在审批前,还要征求历史建筑保护办公室、国土、文物等部门的意见。我们很想知道,这些个公有产权的房子成了私人会所、高档餐馆,到底有没有履行过这些手续?如果履行过,是不是都是照章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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