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迪拜事件“反应过度”
2009年11月25号,负债高达近600亿美元的“迪拜世界”集团对债权人提出,希望把还债的时间推迟到明年5月,这一消息随即引发欧洲股市和亚洲股市大幅下挫。这几天,大家都在拿迪拜事件说事。一夜之间,冒出了许多迪拜问题专家。令人怀疑。
国门打开,我们熟悉了美国、了解了欧洲,但有关中东有关迪拜,我们知之不多或者说知之甚少。现如今,我们所有的讨论都基于这样两个判断:这是场重量级的危机;这是场由房地产引发的危机。有媒体甚至报道说,沙漠里的温州炒房团亏了。《经视新闻》的记者采访了迪拜的温州商会会长陈志远先生和阿拉伯亚洲商务卫视的高哲友先生。后者也是我昔日的同事。他们俩的观点是:这起事件其实不大,更不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
的确,这次涉及的毕竟只有几百亿美元的债务;毕竟也还是延期还款。我们不妨再引用一下关于这一危机的最初报道:“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酋长国政府(Dubai)昨日宣布,它将重组其最大的企业实体迪拜世界(DubaiWorld)。后者这是一家业务横跨房地产和港口的企业集团。迪拜政府称,其负债额达590亿美元的国有集团迪拜世界请求债务偿还暂停6个月,而迪拜世界旗下棕榈岛集团(Nakheel)的35亿美元到期债券也将被延后偿还。”
区区几百亿美元,“蚍浮撼树谈何易。”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关迪拜世界的债务危机,我们反应过度。在我写下这篇小文章的时候我注意到,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迪拜事件只是个案,不具有蔓延性,影响是有限的。”我对迪拜毫无研究,但我更愿意接受吴晓求的观点。
但即便如此,我依然相信,中国的房地产业到了危急关头,政策市可以休矣,政策市必须踩刹车。从昨天开始,马光远、时寒冰、易宪容等多位财经时评人士及学者都说,迪拜危机敲响中国房产业警钟。
在我看来,中国房产业的警钟或许非因迪拜危机而敲响,但的确到了需要敲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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