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的日常食谱里,可能是没有鱼翅这道菜的。消受鱼翅绝对是一种贵族化的消费,不是平常百姓人家能消费得起的。然而,当下社会却流行一种怪现象,即越昂贵的东西,越是好卖,越是供不应求。一些人怀有一种畸形的消费偏好:不怕你卖得贵,就是怕你卖得太便宜,而且越是贵的东西,他们抢得越起劲。这些人在本土抢购还不算,还争先恐后到国外哄抢。钱被人家赚了,还骂我们“又傻又有钱”。鱼翅也面临同样的境遇。昂贵的价格没有拦住贪婪的嘴巴,欲壑难填导致鲨鱼被疯狂捕杀。为此,动物保护组织就发起了“拒食鱼翅”行动。这种努力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捕杀鲨鱼的疯狂行为,不过,在客观上却形成了强大的道义声势,对贪嘴的食客会起到一些教育与震慑作用。
不久前在北京,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主办的“鲨鱼可持续利用会议”上,有雷人的言论出来,挑战“拒食鱼翅”行动。此论的发布者是该协会的一位负责人。针对要不要吃鱼翅的问题,这位负责人的态度是“不吃是不对的”。针对有人“鱼翅消费导致鲨鱼濒临灭绝”的说法,他反驳道,“这是不公平的”。其理由是,目前中国的捕捞业没有专门以鲨鱼为捕捞对象,但由于鲨鱼和其他鱼类混在一起,从业者在捕捞其他经济鱼类的过程中意外捕获鲨鱼,不利用它反而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再者,全世界范围内捕捞鲨鱼的国家不少,中国并不是捕捞鲨鱼的主要国家,有些国家的捕捞量要大于中国。相对而言,其他国家消费鲨鱼制品的行为没有受到指责,只有中国人消费鱼翅的行为引发了争议。这位负责人的言论逻辑是:一是中国捕捞鲨鱼是顺带捕捞的,不是专门捕捞,纯属“意外”行为,不存在捕杀的恶意。既然把鲨鱼捕上来了,“不利用它反而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二是其他国家比我们捕捞更厉害。中国的捕捞量与那些捕捞大户比起来,只是“小巫见大巫”。为什么不去谴责别人,偏偏要谴责中国?如此苛责中国,不是有损于中国渔业的国际形象吗?
其实,这位负责人的言论既不能让人信,更不能令人服。一则,不管是“意外”捕捞,还是“故意”捕捞,客观上都构成了对鲨鱼的损害。更何况,近年来蓄意、过度捕捞愈演愈烈,造成了鲨鱼数量的锐减。据美国《科学》杂志统计,现在有110种鲨鱼正处在濒临灭绝的边缘,如果不控制市场对鱼翅的需求,在未来10年内,某些鲨鱼种群将彻底消失,进而导致某些鲨鱼物种整体灭绝。面对鲨鱼的灭顶之灾,作为人类共同体的成员,谁都应承担起保护的责任;二则,不能用“小巫见大巫”的逻辑来为自己开脱免责。他错误地认为,那些捕杀大户应该承担罪责;相比之下,我们作为“小户”,只是搭便车,拿了小头,不应担责、受过。这个理由也是勉强、不负责任的;三则,是消费驱动了捕杀。动物保护者认为,是消费者对鱼翅的需求失控导致对鲨鱼的疯狂捕捞。他们发起“拒食鱼翅”行动,正是想从源头阻击对鲨鱼的过度捕杀。只有管住食客的嘴,才能遏制捕杀者的手。但这位行业负责人抛出的“不吃是不对的”、“不利用它反而是一种资源的浪费”高论,也是从消费需求的正当性展开辩护的。只不过,他的辩护没达到常识的水准,有侮辱公众智商之嫌。行笔至此,笔者禁不住要怀疑这位负责人雷语背后的立场和动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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