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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编辑基础

时间:2023-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正是这几个因素,使得电视节目创作者的创作与其他媒体比较难度增加了,电视节目的创作是目前现有媒体里相对比较困难的,因为电视需要借助于一个载体来表达创作者的观点。即使你有了很好的想法,但如果你的载体对象不是十分理想,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不一定是理想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电视节目中很多精彩的段落都可能来自于一些意外或即兴的表达,道理就在于此。

第一章 电视编辑基础

电视编辑作为一种创作方式,首先要清楚电视媒体的一些基本特性,因为弄清楚了自己所从事工作的特性,有助于自己对其特点的掌握。观众对电视最直接的感觉是:直观、真实、客观。这几个因素,其中的任何一个都决定了电视创作的困难。因为要“直观”——电视摄像机就必须“目击”到所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摄像机要记录下所发生的事情,摄像机与所发生的事情必须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空间里;要“真实”——是由摄像机的“记录”特性所决定的,无论摄像机捕捉到的对象是生活还是表演,但都是真实的展示;要“客观”——除了摄像机的目击外,还要求摄像机背后的创作者不能融入到现场的环境、氛围中去,要冷静地观察到所发生的一切。然而正是这几个因素,使得电视节目创作者的创作与其他媒体比较难度增加了,电视节目的创作是目前现有媒体里相对比较困难的,因为电视需要借助于一个载体来表达创作者的观点。这个“载体”一方面是拍摄者的眼睛或者说是摄像机所看到的,但另外一方面对于表意来说,仅仅有这个表意对象未必是足够的,创作者必须将自己的观点附着到所拍摄对象上去,才能够完成自己的表意,否则就无法完成自己的表达。当然电视里也有极少数例外情况,比如电视记者的现场出镜是可以直接表达自己观点的,电视访谈或谈话节目是可以直接面对镜头表达自己观点的。如果说电视记者的现场出镜能够直接表达创作者观点的话,那么这一类型的表达在电视节目中数量能够占到多少呢?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节目的多少分之一,谈话节目虽然被访者能够直接陈述自己的观点,但他们要表达的内容一般是围绕着某个被事先确定了的观点来进行的。一方面他们的话语是为了表达创作者的观点,所以他们依然是创作者的一个载体,而不是创作者自己在屏幕前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只不过这个载体所处的环境有些特殊,所表现的形式直接一些而已,给了人们一个错觉。同时无论现场出镜还是演播室访谈,与平面媒体比较起来,平面媒体表达的是讲述者的观点,并且难以见到讲述者说话时的语境、神态、动作等,而在电视上,除了表达内容的准确以外,表达者说话时的语境、神态、动作等都会直接影响到传播效果,而这些都是电视创作者无法完全控制的。即使你有了很好的想法,但如果你的载体对象不是十分理想,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不一定是理想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电视节目中很多精彩的段落都可能来自于一些意外或即兴的表达,道理就在于此。电视创作者虽然能够控制表达手段、表达内容,但却不能控制表达对象,而表达对象的表现又会直接影响着“直观”、 “真实”、 “客观”,所以我们说电视表达是困难的。由于电视台作为媒体的影响以及电视创作的“某种”优势,导致了电视从业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某种优越感,而忽略了这种媒体特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这是需要引起电视创作者重视的。

电视节目编辑的手法是比较综合的。在电视节目中,既有力求客观真实的新闻类节目,也有以记录历史为己任的纪录片,还有以娱乐为目标的文艺晚会和娱乐节目,而最近几年访谈节目也成为一个重要的节目形式,除此之外还有以虚构为主的电视剧等等。所以电视与电影虽然都使用视听语言作为表达手段,但从电视表达内容来看相对比电影要广泛多了,由此带来的编辑手段多样化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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