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编导能决定一切吗
电视节目的创作流程大体可以分为前期创作和后期创作两个阶段,前期创作一般是指节目的策划阶段和拍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创作者既要对节目做整体构思,同时最重要的是获取节目里需要的镜头和信息。这些镜头和信息是需要创作者根据节目内容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创作者要根据创作内容,拍摄地的天气条件、人文条件等来决定自己的拍摄方式、拍摄手法,为后期创作做必要的准备。在这个阶段,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更小的步骤:比如策划阶段主要是要完成选题的确定,拍摄思路的确立,拍摄对象的落实等,这些工作虽然不是直接的镜头拍摄,但却与之后的镜头拍摄息息相关,很多镜头拍摄的信息积累实际上在这个阶段已经开始了。所以电视创作绝对不是拿着摄像机到了拍摄场地才开始,创作者对拍摄对象、拍摄内容的熟悉、了解将直接影响到拍摄的最终效果,或者说直接影响到一个编导在拍摄现场的组织,影响到摄像在现场捕捉镜头时的判断,以为要等到摄像机开机拍摄才进入到真正镜头积累阶段是一个错觉,这也是必须克服的一种创作误区。策划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应该是所有与节目相关的人员,比如策划、编导、摄像等前期创作人员,认为节目策划只是编导和策划人员的工作也是一个错觉。参与策划过程重要的不仅在于参加者为节目出谋划策,更重要的是其对节目拍摄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但却容易被忽视,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摄影人员对节目策划的参与程度。摄像如果不能理解编导对节目创作的要求,仅仅只是按照已有的拍摄经验来对待一个新的节目,用常规拍摄方式去对待所要拍摄的节目内容,也就失去了“创作”本身所具有的创造性。常态下的大多数电视节目由于节目策划过程比较短,尤其是很多栏目中的节目,节目策划往往与前期踩点是同时进行的,于是就给摄像人员以为这个过程与自己无关的错觉,导致参与程度不深,参与热情不高的局面,甚至即使是摄像人虽到了现场也总觉得事不关己,去现场仅仅出于“某种”礼貌,而这种错觉及思维带来的结果往往会损害节目创作。基于此,作为节目创作需要建立一种规范:一是编导、摄像及其他与节目有关的创作人员参与节目前期策划作为一种常规,无论何时凡与节目相关的创作活动,本节目的创作人员都应该参与,而不仅仅限于节目的编导、摄影人员。这样要求对于编导的意义在于,摄影人员介入节目越早就有可能更加准确地了解、理解编导意图;二是摄像及其他创作人员自觉地建立起节目前期创作意识,这是一个合格摄像必须做到的,而不能等到真正开机时才开始了解被拍摄对象、理解拍摄内容以及与编导沟通节目构思等。做好了上述准备,在拍摄现场才可能捕捉那些与节目意图更接近,更符合要求的镜头,也才可能进入到一种“创作”状态。而这种“状态”是保证在前期拍摄过程中节目成功的基础。因为有了这种合作状态,编导对所拍摄内容把握得比较准确,摄像能够准确理解编导对内容的把握,从而更好地去将其电视化。电视创作既不能够成为编导对摄像的“指手画脚”,让摄像成为编导一个“听话”的“下属”,当然更不是摄像自以为是地按照自己的某种“想法”来常规作业。这些做法都会给节目后期创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前期创作的盲目性,沟通和理解上的不对位可能造成拍摄中的无效劳动,甚至出现驴唇不对马嘴的尴尬局面。因为如果编导和摄影人员没有进行有效沟通的话,势必会造成编导思考无法有效地传递到摄影人员那里去,最终结局是编导思考自己的,摄像又按照自己的理解来处理。而在新编导与老摄像的合作,老编导与新摄像的合作中,除了前面所说的问题外,电视创作的“经验”这时可能也会造成一些麻烦,一方面,对于电视这种操作性比较强的创作来说,经验能够帮助人们解决一些问题,但此时往往有一定从业经历的人会出现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而电视新人恰恰会出现某种心理上的“胆怯”,有“优越感”的人一方面来自其多年的创作经验,另外一方面来自于与合作者相比心理上的“优势”,有时人们会下意识地将这种“优势”放大,最终损害节目的质量。所以编导与摄像的前期充分沟通对于电视拍摄是十分重要的。
非剧情类节目进入到镜头采集过程也就是镜头外拍阶段时,一般只有编导、摄像、录音师及摄像助理等人员参加。此时要强调的是,前面所说的沟通是一个持续过程,而不是阶段性的。因为对于前期拍摄来说,由于非剧情类节目拍摄内容的不确定性,使得这种沟通的必要性大大增加了,所以前期拍摄过程中,在拍摄现场编导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对拍摄内容的把握;二是编导此时要成为拍摄现场摄像所看不到的那个空间的“眼睛”——帮助摄像捕捉那里随时可能发生的与拍摄内容有关的事情,因为此时摄像的眼睛正盯住寻像器,不可能照顾到正常人视力范围里全部的内容。现场发生的一些与拍摄内容有关的事情摄像可能就无法看到,而编导此时就可以很好地充当摄像的另外一只眼睛;或者说虽然摄像没有在拍摄,但由于其与编导对拍摄内容理解得不完全一致,对某些编导认为重要但对摄像来说却是无关紧要的内容,就有可能发生遗漏,所以编导的现场观察是十分重要的;三是涉及自身及摄像在拍摄现场安全的事情,由于摄像此时一般都在专心致志地拍摄,尤其是一些移动中的拍摄,有时可能会对眼前的危险浑然不知,此时编导可以帮助摄像观察他看不到的地方。做到这些,对于摄像与编导的合作甚至个人关系都会大有裨益,尤其有利于之后的拍摄和沟通等,而这也是合作意识的一个方面。
所谓后期创作是指前期镜头拍摄、信息积累完成以后,创作者进入到节目的结构构思、镜头技术连接阶段。也就是说,有了节目整体构思之后,根据它把前期拍摄中完成的镜头,按照内容的需要、表达的需要将它们挑选出来,并根据节目要求进行适当的切除,按照合理的顺序排列、组合,完成最终的意义表达。在这个阶段里编导除了要完成镜头表意的画面剪接之外,还需要完成解说词的写作。
如果说镜头的技术连接是一个编导视听语言熟悉程度的表现,那么解说词的创作则不仅涉及到他的语言能力,同时由于电视是声画结合的产物,这里的话语表达与一般意义的语言表达是有区别的。一般意义的语言表达里我们需要用书面语言去表达所有需要表达的意思。而电视由于有了画面,有了画面里的同期声,有了字幕等其他的手段,此时解说词的写作仅仅只是整个表达的一部分,最重要的不是书面语言本身的表述,而是书面语言如何与所提到的这些元素相配合,使之能够完成意义的表达。一个编导此时更需要解决自己的搭配能力而不是简单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一个书面语言非常好,但不懂得使解说词与画面、字幕等搭配的人是无法完成电视节目编导工作的。如果仅仅从书面语言的表述特征来说,由于电视解说词的创作是用来给观众听的,所以解说词的写作肯定不能是文绉绉的,书面语言适合阅读但不适合收听。在电视节目里一直提倡“口语化”,但什么是电视里所说的“口语化”,这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电视里的口语化是指写作出来的电视解说词既要有口语的朗朗上口,同时又要有书面语言表达的凝练、简洁,因为电视解说词是一种用书面语言写作但却作用于听觉系统的表达,否则就会让观众感觉不舒服。同样的意思用不同的表达传递的效果是不一样的,这是电视解说词写作的一个基本要求。除此之外,现阶段一些电视创作者在写作解说词时,往往是脱离电视编辑机的,从最佳的解说词创作方式来说,再加上前面提到的搭配问题,电视解说词的最佳创作环境应该是在编辑机前完成的。因为电视解说词的表达是片段式的,而不是一般书面创作的连贯创作,在电视编辑机前写作才会去考虑解说词与其前后话语(更多的是同期声)的搭配,这种搭配包括内容的连贯,语气的连贯,节奏的连贯等。只有把这些元素都考虑进去了,才可能使电视解说词与其他因素成为一个整体。现今状态下电视节目的解说词如果将其直接连接在一起是缺少逻辑关系的,甚至是不能表达意义的,至少表达意义是不完整的。如果一个节目的解说词能够直接完成表意,那么这个节目更多地应该是一篇文章的表达方式,节目也可能更像一个图解式的节目,这与电视的视听表达方式并不完全吻合。况且在这个阶段,除了编导自己的创作以外,主要涉及到的人员还有后期技术编辑、解说员以及音乐编辑等与创作有关的人员。
节目后期创作阶段除了节目内容的创作,还包括节目后期合成。编导粗编完成的节目,只具备了影像表意的基本元素,还不能达到一个节目成品的要求。或者说此时的节目仅仅只具备了一个完整节目的雏形,还是一个毛坯产品,需要进一步加工打磨。编导完成的是节目结构、表意镜头的基本连接、语言意义的组合生成也就是解说词的创作、音乐的选择等工作。有了这些基础工作之后,才进入到节目合成阶段。合成阶段主要是对节目作外在形式上的修饰,这种修饰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而是一种必须的过程和手法,一方面要符合节目播出的技术要求,同时更重要的是符合观众的审美要求,节目由雏形的“毛坯”变成为一个“完成”产品,片头、片尾、字幕、音乐等有效形式都被纳入到了此时的创作中。
到此时一个编导或导演才基本完成了一个节目创作的基础工作,进入到下一个节目的创作准备阶段。电视编辑的基本流程就在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中完成,而这种循环的过程也让节目的编导或导演成长起来,最终成为一个成熟的电视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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