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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不等于真实

时间:2023-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电视不等于真实非剧情类节目大多数是来自于生活的真实题材,往往容易给人一种错觉,电视里表现的这些内容就是生活本身,认为生活真实=电视真实,殊不知电视节目恰恰是拍出来和编出来的,生活冲突必须上升为戏剧冲突才能成为电视节目的表现内容。直接的生活记录是无法完成电视创作的,当然也就完不成电视节目的表达。

第一节 电视不等于真实

非剧情类节目大多数是来自于生活的真实题材,往往容易给人一种错觉,电视里表现的这些内容就是生活本身,认为生活真实=电视真实,殊不知电视节目恰恰是拍出来和编出来的,生活冲突必须上升为戏剧冲突才能成为电视节目的表现内容。直接的生活记录是无法完成电视创作的,当然也就完不成电视节目的表达。

电视镜头从表现上来说,必须达到一个条件才能完成拍摄:被拍摄对象与摄像机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空间里,这样才有影像记录下来的可能性,这也是电视摄像机记录的一个最基本、最根本的特性。但在日常生活中,电视拍摄者又不可能对生活中的每时每刻、每件事情都做“记录”,因为摄像机的记录行为是主观的,所有被记录下来的部分显然是被创作者提前意识到了,才会有意识地去做记录。或者说,所有的被记录的镜头都是有意而为之的。如此说来,电视摄像机对生活的记录无论是从可能性还是从可行性来说,能够被记录下来的部分毕竟是少数,甚至是少之又少的部分。虽然今天随着家用摄像机的不断普及,许多过去没有被记录到的内容被拍摄下来了,生活中突发事件被记录的概率大了许多,但与生活的纷繁复杂相比较,依然还是少数。而且从电视的表达来说,如果仅仅依靠对生活的这种简单记录就能够表现生活的全部,显然是不可能的。毕竟电视的表现还需要许多的手段和方法,而这些方法和手段又依赖于电视镜头的拍摄,不是简单地一对一的生活有问必录就能成为电视节目的。

在进行节目创作的时候,电视编辑的所有表达最终都要具象到一个个的镜头上去。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感知的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过去时,是指从此时此刻开始往前的那个时间段;现在时,狭义的理解应该指的是此时此刻;将来时,则是指从此时此刻到即将要经历的那个时间段。

由于摄像机的记录特性决定了若要完成记录,摄像机就必须“在现场”,这也就决定了摄像机只能记录到前面所说的“现在时”这一个时间段的内容,如果摄像机不在现场,记录就不可能发生。所以无论拍摄哪个类型的节目,摄像机记录的一定是摄像机在现场的此时此刻正在发生的事情。而在影视作品中所表现的时间却是什么时间状态都可能有,无论现在时还是过去时,抑或是将来时在节目中都可能出现。从理论上说,现在时和将来时,摄像机记录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过去时却是不可能记录下来的,所以屏幕里的那些过去时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编导脱离了现实生活的时间,为屏幕时空的需要重新营造了一个屏幕上的彼时彼地。为了叙事或表现的需要,或者说为了摄像机“能够”记录下来“当时”,电视编导们重新创造了一个摄像机能够记录的“过去”,这样才能“解决”摄像机的记录特性与生活真实无法重复之间的矛盾。虽然摄像机表现的可能是过去,但它依然需要“此时此刻”,无论情节表现的时空是何时何地,但记录的过程却需要一个此时此刻。所以影视剧需要的是演员来表演剧情中设定的那个时空里的人物,而对于非剧情类节目,由于失去了重新来展示“过去”的可能性,无疑这类节目的拍摄就失去了一个可以表现的时空,怎么办?

于是在非剧情类节目中,除去那部分摄像机能够在场的纪实段落外, “再现”生活中的某些部分也成为电视节目一个重要表现手段。但这种“再现”又有两个层面上的意思:一种是有意识地去设定一个过去的情景,创作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完整地将“过去”的事件在电视摄像机前“表演”,使得“过去”能够被记录下来。而这里所谓的“过去”,其实更多的是指再次营造时间空间,这一类一般是指电视剧、文艺晚会类可以通过事先排练完成的节目;另外一类是反映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某个过去,为了在电视里表现,于是人们使用了拍摄手段将过去摄像机不在场的段落“再现”出来,这便是纪实类节目中的“真实再现”手法。很显然,这里的真实再现其实是在非剧情类节目中借用了电视剧的表现方式,从手法上来说,并不是一种全新的技术处理方式,但从创作观念上来说却是全新的。同一种表现手段在不同节目类型中使用,由于表现对象的变化,表现时空的变化,所以也带来了处理手法的某些变异,甚至是很大的变化,因为这种手段将两种不同时空的内容融合到了一个表现时空里。

虽然最近十多年来, “真实再现”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甚至成为了一种“灵丹妙药”。但毕竟它只是用来解决非剧情类节目表现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它依然无法解决时间本身的流失。既然是这样,其在创作上,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而不是一种万能的手段。目前各种再现手法可以说是此起彼伏,一种手段一旦到了泛滥的时候,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出现了。许多打着“真实再现”旗号,但实质上歪曲了“真实再现”本质含意的“伪再现”,不仅迷惑了观众,同时也为纪录片“记录历史”的功能打上了一个极大的问号。试想,五十年或一百年以后,当后人再来研究“真实再现”的这段历史影像资料的时候,他们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讨论这个问题的核心所在,仅仅是为了建立起一个重要的概念:电视中的时间和空间带给观众的是一种真实感,而不是等同于生活中的真实,即使是来自于生活真实的非剧情类节目也一样。“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电视的时间是由若干个生活时间片段形成的电视节目中的时间,电视的空间是由若干个局部的生活空间完成的电视屏幕空间,由创作人员加工了的这种真实带给观众的不是等同于生活的真实,它仅仅只是一种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

电视节目中时间的表现:一部分是生活时间,一部分是电视的表现时间,电视创作者如何从生活时间中截取电视的表现时间?每个电视节目都是由若干个镜头构成的,而每一个镜头的时间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该镜头所拍摄的物理长度的时间,比如在节目中使用的该镜头的长度是五秒钟,那么它也就等同于现实生活中的五秒钟,如果这个十分钟的节目由150个镜头构成,那么这个节目可能就是截取了生活中的若干个五秒钟、八秒钟来表现的。但节目中的十分钟可能表现现实生活中的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长度,这个时间概念是如何在观众心目中形成的呢?它是由这一百多个时间片断经过编辑的加工和观众的想象弥合之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叙事时间线,编辑在节目中营造的这种时间感觉和观众在生活中的经历十分吻合,观众接受了其中的时间省略部分,或者说被省略的部分经过某种思维上的弥补被观众认可了。于是观众接受了电视所呈现的这个来源于生活但又不同于生活的时间段,相反就会觉得表现的时间不流畅。但电视编导必须明白,一个节目是由若干个生活时间片段完成的一个屏幕时间段,观众正是在这些时间片段里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时间感,之后才获得了所谓真实时间,而那种真实仅仅只是他的感觉,而不是等于。

空间虽然没有时间那么复杂,但从理解上讲与时间的结构方式也是很接近的,因为每个画面都是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局部空间,而电视节目所呈现的一个完整节目则是由若干个局部空间来完成整个屏幕空间塑造的,每个镜头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局部空间。

在此情况下,一个矛盾就产生了,电视由于声画结合,所以它给观众的感觉是视听兼备,呈现出来之后让观众的心理感觉也是最直观、最真实的。毕竟对于习惯了眼见为实的人们来说,电视呈现的内容确实让观众“耳闻目睹”了,人们一般很难对自己耳闻目睹的事情产生怀疑。创作人员也像观众一样得到电视的真实、直观、客观了么?如果电视创作者也这么理解电视传播的特点,可能就会给拍摄、编辑带来一定的困难。因为电视的表达技术是目前所有媒体里相对最复杂的,而正是这种复杂给电视创作带来了困难,这种困难既体现在技术制作环节里,也体现在表达内容上。从技术环节来说,每个电视节目创作的环节比较多,既有前期镜头拍摄,也有后期制作,无论前后期制作的哪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工序都比较复杂。无论从时间还是制作环节上都不可能很快地完成。其次电视内容表达往往都是间接的,电视要完成一个观点、内容的表达,必须首先将这个意义附载到一个被拍摄对象,或者捕捉到一个被拍摄对象的活动能够完成一个意义的表述,让这个对象的行为、动作、语言等来附着自己的想法,而没有办法直接将创作者的意图在镜头里表现出来。通过载体来表达创作者个人的意愿,这无疑加大了表现难度,所以在观众看来最直观、最真实的电视节目,反过来对于电视创作者来说可能变成了一种相对困难的媒体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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