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活时间与电视时间的差异
电视表现时间和空间与现实生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正是这种关系使得电视节目中对时空的理解直接影响到节目创作。虽说来自生活原生态的电视节目内容取材于生活,但无论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还是一种媒体表现形式,电视的时间和空间都无法照搬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那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与电视中的时间和空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所以有必要首先比较一下生活时间与电视时间的异同。
一、电视时间与生活时间的差异
1.生活中的时间是线性的,呈现明显的流程感,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流程感是一种流动感,它不允许有断点,而且这种线性展现的方式是以一种无限的方式呈现,人们无法知道时间何时起源,也无法预知何时终止,时间以线性流动方式呈现;而电视时间总体来说是非线性的,这些时间片段通过镜头组接产生了一个连续的时间感,但这种时间感是不等同于生活中物理时间的,它所形成的时间只是观众心目中一种时间连贯感,而非生活中真实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呈现过程中,只需要观众心理感受上形成连续感就可以,不需要也不可能用电视完整地表达生活中的连续时间。虽然有些直播节目是一个连续的时间段落,但它相对于生活时间也只是其中的一个片段,长的直播也不过几十个小时,而且中间还穿插了其他时间段的内容,比如事先制作好的小片,所以电视在一般意义上是无法用镜头去表现一个人24小时生活的,即使技术上可行,但在叙事和收视上却不可行。
2.生活中的时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一种不可控制的流失中永远向前流动着,人类无法使时间按照自己的意愿流动,所以生活中人们无法使时间倒流;而电视节目里的时间则完全是人为控制的,是人们利用电视摄像机的记录特性在生活时间基础上的“再造时间”。按照叙事的需要人们重新结构电视时间,所以即使同样的内容,同样的镜头,不同的人来编辑,最终结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创作者既可以让电视节目里的时间与生活中的时间吻合,也可以让它们不同。电视节目中创作者往往是根据需要去结构时间,在这里时间是为了表达的需要而存在,而不是一个客观事实的存在。
3.生活中的时间只有一个运动方向,它永远都是一个向未来流动的进程;而电视节目中的时间却不是这样的,从叙事来说,既可以顺序,也可以倒叙,甚至还可以在几个时间中间来回穿插,人们在节目中对时间的安排几乎达到了自由的地步。
二、电视时间和生活时间的相关性
虽然电视时间和生活时间有比较大的差异,但毕竟电视时间来自于生活时间,所以两者也不是毫无关联的,观众的时间感来自于生活原生态的时间体验,电视时间能否建立起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视时间与生活时间的吻合度有多大,能够被观众接受多少?
1.电视中的时间表现需要与生活中人们对时间的体验感相似,才能建立电视屏幕时间的真实感。而且电视时间要去适应人们对生活时间的感受,而无法让生活时间去适应人们对电视时间的感受。电视时间来源于生活时间,但又不完全等同于生活时间,电视时间需要人们通过对生活时间的连贯性理解,来形成电视时间的连贯感,从而塑造屏幕时间的真实感。
2.电视的时间可以随意结构,但也需要一些基本保证,比如一定的时间长度如果太随心所欲,观众无法理解创作者时间设置目的,这样的电视时间是没有任何表现意义的。看明白是电视的最基本要求,之后才能考虑诸如抒发感情、表达意境等目的。
3.电视中的时间更多地需要人们去追求一种心理上的时间真实感。电视节目中观众能够感知的时间有三种:现在、过去、未来,电视的镜头可以将某个时间相对放大或缩小,然后形成连续感。因为电视时间只是一个“时间感”,电视镜头的景别切换不仅解决了人们视觉疲劳,同时也为时间和空间的切分带来了可能。电视叙事对时间的处理既可以顺叙,也可以倒叙,甚至还可以不断跳跃,无论顺序还是倒叙,都是以时间为参照系的。而生活中人们能感知的时间只有一种:线性时间。
三、电视呈现时间的方式
从电视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关系来说,时间基本以三种不同的方式呈现:生活时间,表达时间,感知时间。电视节目所反映的时间也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客观事实发生的生活时间,二是电视节目里所表现的表达时间,三是观众观赏节目时所感知到的时间,电视摄像机的特性决定了其记录的过程必须是电视节目镜头前的此时此刻,如果摄像机不能够与所记录的对象做到在现场,摄像机就无法完成记录,无论哪一类电视节目,电视摄像机要完成所记录的内容必须与被拍摄者在同一时间出现。此时此刻电视摄像机一定是一个被拍摄对象的目击者。只有完成了“目击”过程中的记录,才有可能完成表意功能。
前期创作中无论节目的表达时间是现在、过去,还是未来,镜头能够记录下的必须是摄像机在场的“此时此刻”,如何在镜头里找到与这个时间相吻合的载体,就成为编辑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也是电视表意过程中的转换功能。除了极少量的现场直播节目播出时长与表达时长等长外,大量的节目都会有一个特定的故事或事件发生时间,当这个事件或故事发生时,摄像机有可能在场,也有可能不在场,创作者对于这两种情形的处理可能就是:摄像机不在场时,如果是剧情类节目则可以用表演的方式来重新再现“当时”的现场,而非剧情类节目,由于这类“搬演”、 “摆拍”不能够产生与现场相吻合的真实感,所以这种手法就无法实现。但如果这里的某个时间段的内容是重要的,编导和摄影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摄影机“在场”的时候让曾经发生的事情“再发生”,而这个“再发生”在镜头里表现出来后还必须使观众感觉是当时“正在发生”的。非剧情类节目中,这种“正在发生”只是编导的技巧和手段, “真实再现”、 “模拟”等只是解决电视时空问题的方式方法。
电视节目表现时间主要是现在时和过去时。
第一种“现在时”,这是电视表现最容易解决的一种时间表现方式。现在时里生活提供了所要拍摄的内容是正在发生的,因而重要的是编导者寻找到拍摄过程中的有效拍摄时间段,或者说在这个正在发生的时间段内,哪些时间和空间里的内容是适合用来“表达”的,如果能够恰当地选择,节目的表达和叙事就可能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在这个现在进行时里,现实生活的时间是电视时间的载体,决定拍摄的时间段是编导的判断、组织能力等的集中反映。
第二种“过去时”,电视所要表现的内容在摄像机能够在现场的时候已经“发生了”,所以电视摄像机的拍摄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还原当时”。这一类内容在电视中如何表现?目前经常使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回述”,语言和镜头两方面的回述,试图通过一种电视化了的手法“再现当时”。语言一般主要是让当事人“复述当时”,试图通过生动的语言,逼真的动作和气氛的营造在观众中重新建立起事发时的情景,镜头的回述主要是通过对事件发生时同一空间的人或物品等的拍摄,尽可能地“还原当时”,但这种还原还需要观众的想象来实现,在视听上给予观众更多“当时”的信息,完成对过去的重建。回述对电视创作是相对容易的方式,因为拍摄者只要找到了当时的“目击者”,就能够完成回述,重要的是让他的回忆表述精彩。因为“回述者”本身就是一个符号,他是那时的经历或目击者,所以容易在观众中建立起“目击者”的真实感。这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此时在讲述的基础上,拍摄一些镜头来弥补其讲述的不足。二是“真实再现”(或“模拟”) 。“真实再现”的手法是“摆拍”手法在非剧情类节目中的一种更高级的体现, “摆拍”是将剧情类节目的拍摄手法直接借用到非剧情类节目。但由于题材以及被拍摄对象都发生了变化,而拍摄手法没有做相应的变化,导致了这种拍摄的“思考方式”水土不服,出现假的感觉,使得这种手法在非剧情类节目中失败。从拍摄方式上来说当初的摆拍手法,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不一定有问题,只是由于拍摄者没有意识到拍摄对象发生变化之后自身也应该做调整,但他没有做,于是在非剧情类节目中观众对“摆拍”手法群起而攻之。“真实再现”则是调整之后出现的拍摄手法,本质上“真实再现”也是一种“摆拍”。“真实再现”手法里,过程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当时的氛围。这种氛围通过调动观众的参与完成,而不是试图通过镜头展示给观众,让观众处于简单地被动接受中。“真实再现”的手段既可以是用镜头重新建立一个时空,让时空尽可能从意境、情绪上靠近“过去”——事发时的那个“当时当地”,实现“间离效果”:让观众感觉到这里的人、物都不是“当时当地”,而是编导者所营造的,虽然时空已经完全不同了,但表现却是清晰的。
电视如何建立自己的时间表达方式?如何让时间在电视上被呈现出来,并让观众感受到?电视观众感受到的时间必须与电视创作者呈现出来的时间吻合,通过联想等让观众建立起电视屏幕时间,也即编导所要表现的那个特定时间。因为时间如果不被观众感知就没有表达意义了。
如果再对电视镜头稍加分析,电视呈现时间的方式就更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每个镜头都有自己的物理时间和表现时间,电视的表现时间其实是通过一个个镜头的物理时间呈现出来的,所谓屏幕时间是创作者根据电视创作规律,利用电视手段重新结构的一个来自于生活但又与现实生活有区别的电视展示时间。之所以说它来自于生活是指电视叙事中的内容都取材于现实生活;说它区别于生活是因为电视中的时间大多数时候是被高度浓缩了的再现时间,而不是等同于现实生活的线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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