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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突发事件报道

时间:2023-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正确认识突发事件报道突发事件大多为受众所广泛关注,且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理应成为媒体重点经营的题材。这一文件对于改革和推进突发事件新闻报道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但是,突发事件报道要突出一个“抢”字,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大的难度,其中既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预因素,也有新闻工作者自己人为套上的精神枷锁。

二、正确认识突发事件报道

突发事件大多为受众所广泛关注,且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理应成为媒体重点经营的题材。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新闻事业改革的深入,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不再被国内新闻界视为讳莫如深的“禁地”。2003年8月,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党和政府重视和保护人民群众知情权,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的知情需要的决心。这一文件对于改革和推进突发事件新闻报道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但是,突发事件报道要突出一个“抢”字,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大的难度,其中既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预因素,也有新闻工作者自己人为套上的精神枷锁。所以,要想搞好突发事件的报道策划,首先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走出认识上的误区。

由于突发事件多是天灾人祸之类的负面新闻,在报道时持审慎态度是完全应该的,但是,绝不能因为突发事件是忧是灾就故意隐瞒或刻意回避或大意漏报,这样既不符合新闻规律,又有损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以前,对大众关心的一些突发事件,中央新闻单位常常出于“种种原因”而未报,眼看小报小刊炒作,听凭外电外报乱报,既误导了受众,又使受众产生对我们媒体的不满。1976年我国唐山地震死亡24万人,我们3年后才作了报道,这个例子在美国大学新闻系课程中作为迟到新闻和“共产党国家”封锁新闻的典型被到处引用。[1]细究起来,那些不让报道的理由和不敢报道的顾虑多是站不住脚的。像对40多年来我国煤炭行业最大的安全事故——2004年陕西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震惊全国的2006“上海社保案”等予以及时报道,并没有产生任何副作用,倒是收到了以正视听、稳定人心的良好效果。2003年,北大、清华食堂发生爆炸事件,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由于报道及时,受到海内外媒体和网民的好评。日本《产经新闻》报道说,从媒体对北大、清华食堂爆炸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中国媒体发生的变化,它们开始“优先报道老百姓关心的新闻”。[2]大量新闻实践证明,突发事件处理得好,不仅不会有负作用,还能化解危难,变坏事为好事,其正面效应不可低估。

当然,走出误区,仅仅是认识阶段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还需对突发事件报道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一)报道好突发事件是新闻竞争的必然选择

新闻竞争的实质,说到底就是争夺受众。谁拥有最广大的受众,谁就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逼着媒体去研究自己的传播对象,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满足他们多方面的需要。由于突发事件大多比较敏感,却又震撼人心,往往会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一段时间内成为社会关心乃至举世瞩目的热点。怎样把这类新闻抢回来,很自然地就成为媒体竞争中的焦点,各新闻媒体无不把突发事件的报道作为争夺受众和用户、与同行竞争的擂台。随着新闻竞争的日益激烈化,突发事件的报道已成为衡量新闻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搞好突发事件的报道对增强新闻媒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二)报道好突发事件是科技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今的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现代科学技术使我们的地球越来越小,不同地域的信息交流越来越快,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对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要想捂也是捂不住的。为了便于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外交部发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于200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这项规定的出台,为所有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活动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外国记者来了就会发布新闻——我们不发别人发,我们不放开别人放开,到头来对我们是不利的。除此,还有网络媒体的发展,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纽约发生了“9·11”世贸大厦被炸事件,我们一打开因特网,什么东西都反映在网上了,没有什么保密可言。除此,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线路的开通、中国进入WTO,大量的外国商人和外国游客遍布我国的城市、乡村、山川和河流。很多突发事件就是在这些地方发生的,也有不少的外国人目睹了突发事件的发生或他们自身就是突发事件的当事人。他们都是信息源,都会有意或无意地发布信息,真实或歪曲地反映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新闻可保密?如果我们的新闻传媒不报道或不作如实的报道,只能处于被动的位置——大道不通小道通,当我们的人民知道实情以后,只会产生对我们的传媒的不信任感,由此产生对该传媒其他报道的不信任。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要求新闻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放开对突发事件报道的管理,越来越要求新闻从业人员讲究对突发事件报道的艺术。

(三)搞好突发事件的报道是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中国要走向现代化,要进入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快民主政治建设。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得到保证,其中就包括人民知晓重大事件的权利。知情权是人权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日益加快,随着我国人民参政议政意识的逐步提高,政府的工作在不断改革,新闻传媒的责任越来越重。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文件阐释了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坚持舆论监督工作的原则要求;强调了当前舆论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并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社会责任。这是党和政府为加强舆论监督所制定的一个专门性的重要指导文件。在2004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其中,在第五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第四点中,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到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更加提升和强化了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及作用。[3]

这是对新闻界提出的更高要求,舆论不仅要反映群众呼声,还要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突发事件发生了,政府有关部门应负什么责任,事后它们做了哪些抢救和善后工作,人民是需要了解的。人民群众了解了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可以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可以更好地理解、配合政府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既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同时也向世人显示了我们的自信心,显示了我们有力量、有能力处理好一切突发事件。处理好了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中国的强大。

(四)搞好突发事件的报道是促进我国新闻业与世界接轨的需要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中国不仅需要在经济上按国际惯例办事,在文化事业、在新闻报道方面也面临着许多国际化的挑战,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特别是在网络媒体发展的今天。对突发事件报道的质量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报道水平,这不仅表现在对国内突发事件的报道上,也同时表现在对国际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上。

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爆发后,全世界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个当今世界头号经济、军事强国将做出怎样的反应。新华社策划小组始终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并据此分析预测,加强策划预案,迅速展开连续性报道,为广大媒体用户和读者提供了更加及时、准确、全面的新闻服务。新华社的如此报道策划,不仅受到国内媒体和受众的好评,同时也得到国际社会和新闻界同行的认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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