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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变法

时间:2023-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广电总局变法中国电视乘改革开放的春风,超高速向前发展,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展尤为迅速,几乎在与电视有关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变,使我国成为电视大国。在市场化运作态势下,中国电视行业从最初的节目之间的竞争发展到栏目竞争,目前正处在频道竞争阶段。下一阶段可能是发展到广电集团竞争。这标志着中国电视业的春天来临。

 广电总局变法

中国电视乘改革开放的春风,超高速向前发展,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展尤为迅速,几乎在与电视有关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变,使我国成为电视大国。电视频道从上世纪80年代100个左右发展到2230个,播出时间大幅度增加。比如中央电视台,频道从1991年的3个增加到13个,每天播出时间从1991年的30多小时,增加到280小时。上世纪80年代末,城市里只能看到三四套节目,现在通过有线电视可看到四五十套节目。北京现在装机顶盒的家庭可以看到80套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文件《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于产业经营前景比较好、具备企业化运作条件的如体育、交通、影视、综艺、音乐、生活、财经、科教等频道频率,在确保频道频率作为国家专有资源不得出售,确保节目终审权和播出权牢牢掌握在电台电视台手中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组建公司,探索进行频道频率的企业化运营。

电台、电视台和广电集团内重组或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在确保控股的前提下,可吸收国内社会资本探索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的广播电视节目(包括电视剧)生产营销企业经批准可以上市融资。

付费电视的开办以中央、省和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播出机构为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机构参与,组建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

这份文件明确传达的信息是:频道,包括数字电视频道,可以组建公司,公司可以吸收社会资本。这无疑意味着以频道为工作和运作基本平台的电视业终于迈出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

资本合法进入电视频道运作业务,将会改变中国电视业事业单位、计划体制的规则,以“三老”(老百姓、老领导、老板)满意为标准,以企业化的机构、市场体制为基本运作规则。在市场化运作态势下,中国电视行业从最初的节目之间的竞争发展到栏目竞争,目前正处在频道竞争阶段。下一阶段可能是发展到广电集团竞争。

由此可见,中国电视业的改革与发展,一方面在加快电视经营活动部分与宣传活动部分、电视台与有线网络、节目制作与播出、节目与广告的分离,另一方面抓紧对电视经营活动部分和有线网络进行股份制改造、广电集团化的改组、频道专业化发展、节目精品化创作、产业链整合等等。

2004年,广电总局确定为产业发展年和数字发展年,大力推动电视频道的改革和数字电视的开播成为2004年的两个基本点。这标志着中国电视业的春天来临。电视台必须改革,面向观众市场和资本市场。而以电视频道为平台,打造产业价值链,使电视产业各环节既保持相对分离,又密切合作,将是运营频道的基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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