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允许国家掌握并使用公众通讯工具
集权主义的基本哲学在许多类型的政治组织中都有表现;它们的控制形式除去一些形式上的变化之外,还表现出若干本质上的共同特征。
当集权主义者注意到公众通讯工具的职能时,它已决定好了政府的基本目的。这些目的不可避免地支配着通讯工具在文化和政治方面的态度。像柏拉图一样,它通过自己的推理,得出一个结论:在社会成员中传播信息、思想和意见,必须对完成预定目标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效果。因为他们明显地感觉到经营通讯工具的人们妨碍了国家目标的实现。而妨碍国家目标实现的人,就是那些从事公共通讯事业的人,是那些往往不能理解国家总的目标的人,是那些经常是不完全知道国家政策的人。
集权主义者主张,各通讯单位应当支持和促进政府的政策,以便政府能够实现它的目的。在公众通讯工具发展时期,这个目的一般是从消极的方面来实现的,那就是通过对通讯工具的控制以阻止其妨碍实现国家的目的的行为发生。在后期,就采取了一种相对灵活和较为积极的政策。根据这种政策,国家积极参加通讯事业,并利用公共通讯工具作为完成目的的一种手段。
不论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谁才有使用通讯工具的权力。这种联系每个市民的手段是应当由国家直接行使呢?还是让它们成为半独立性的机构而由国家加以监督呢?还是把这种手段公之于所有的人,只要它们过去的行为或现在的倾向能表明不会妨碍或公然反对政府政策呢?各个政府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方法回答了这个问题,这决定于什么样的政策在当时最有成效。但历来的中央集权统治集团和集权主义的理论家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的意见,那就是只有国家(既执政者)才具有最终的决定权,也就是说,只有国家领导人才有权控制并可以自由地使用公众通讯工具即大众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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