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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争取自由到保护自由

时间:2023-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从争取自由到保护自由自由主义在这方面的重要贡献,是坚持个人的重要性,依靠个人的理智活动能力,以及关于天赋人权的思想,而宗教、言论和出版自由都是天赋权利的一部分。弥尔顿承认自由讨论的权利可以加以限制,但是避免谈到作为这种限制的基础的一般性原则。在为触犯法律的发行人潘恩作无罪辩护时,他提出了关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自由主义原则。

一、从争取自由到保护自由

自由主义在这方面的重要贡献,是坚持个人的重要性,依靠个人的理智活动能力,以及关于天赋人权的思想,而宗教、言论和出版自由都是天赋权利的一部分。卡尔·贝克尔教授扼要地叙述了各种基本的假设论点: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民主学说,不论我们是否把它们看做天赋的、不可分割的权利,都是基于某些假设的。假设之一是人们想认识真理,并且愿意接受真理的指导。第二个假设是,归根结底真理是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各种意见的自由竞争中而出现并被人们获得的。第三个假设是,既然是个人的意见必定会有分歧,就必须允许每一个人自由地,甚至强烈地坚持自己的意见,只要他同时给别人以同样的权利。最后一种假设是通过这种互相容忍和不同意见的比较,看起来最合理的一种意见就会出现而被大家普遍接受。

“在18世纪,报刊就完全从集权主义原则转到自由主义原则。在18世纪初期,集权主义的报刊制度正在死亡之中。国王放弃了管制报刊的权力,教会作为一种管制机构也被取消了,国家垄断出版事业的现象废止了。到18世纪末,自由主义原则已经通过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宪法条文而被认为是各国基本法的神圣原则了。对于这一转变,至少有三个英国人和一个美国人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那就是17世纪的约翰·弥尔顿,18世纪的约翰·厄斯金和托马斯·杰斐逊,19世纪的约翰·米尔。”[1]

正如施拉姆所说,弥尔顿在1644年发表的《爱理俄巴格斯法庭成员》中,在自由主义传统上写出了主张思想自由的光辉的论点。虽然这篇文章没有全面论述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原则,但是在当时提出了反对集权主义控制的强有力的论点。弥尔顿个人对于清教派检查他的作品很恼火,他谴责了检查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作为他的论点的基础的假定是,人们运用理性就可以辨别正确和错误,分辨好坏,而要运用这种才能,人们就必须不受限制地去了解别人的观点和思想。弥尔顿相信真理是肯定的,是可以表达出来的,并且只要让真理参加自由而公开的斗争,真理本身就具有战胜其他意见而存在下去的无可比拟的力量。从弥尔顿这种思想出发,形成了现代关于观点的公开市场以及自我修正过程的概念,那就是让所有想说什么的人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真实的、正确的思想会保存下来,虚假的和错误的思想会被克服。政府不应该参加战斗,也不应该协助其中的一方。虽然虚假的和错误的意见可能取得一时的胜利,但正确的和真实的意见通过吸引了新的力量来维护自己,会通过自我修正过程最后战胜其他意见而保存下来。

弥尔顿承认自由讨论的权利可以加以限制,但是避免谈到作为这种限制的基础的一般性原则。他要求的是那种虽然有分歧意见,但却是诚实和认真严肃的人,应该享有不受政府检查的自由。

在弥尔顿以后直到米尔之前,期间没有出版过任何全面论述政府和报刊之间关系的著作。然而由于报刊管理的实际问题的压力,产生了一些对弥尔顿原理的补充论点或详细阐述的著作。如卡姆登爵士,约翰·威尔克斯,朱尼厄斯和汤玛斯·潘恩等个性极不相同的人物,都对新闻自由思想的理论和实际运用做出了贡献。

在英国,18世纪的一批人中最著名的是厄斯金。在为触犯法律的发行人潘恩作无罪辩护时,他提出了关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自由主义原则。18世纪中叶,潘恩因出版《人权》一书而被控触犯了法律。厄斯金在为其做辩护时清晰地说明了他的立场:“我要把它作为新闻自由的基础来加以辩护,而取消了这一点,新闻自由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的论点是: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想用自己的理性和良心告诉他是用真理的思想去启发别人,而不是意图欺弄别人,那么即使错了,也可以就政府的一般性问题或本国政府的特殊问题把自己的意见公诸全民族的理性之前。”

米尔从实用主义者的观点来考察权威和自由之间的问题。对于米尔来说,自由意味着成年人想干什么就可以自由地干什么,只要在行使这种自由时不伤害别人的同样的权利。米尔说,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是为最大多数人创造幸福,维护幸福,增加幸福;因为最美好的社会是这样的一种社会:其中最大多数的人享受着可能有的最大限度的幸福。社会要保证其成员为此做出最大贡献,主要的办法之一就是给予其成员自己去思想和行动的权利。

米尔用这些关于自由的一般观点说明特殊的表达思想的自由时,提出了四大论点。首先,如果我们压制某种意见,那么就我们能看到的结果来说,就等于压制真理。其次,错误的意见可能包含着为发现整个真理所必需的那一点点的真理。再次,即使大家接受的意见是全部真理,但是他们往往习惯于把它作为一种先入之见而不是在理性基础上来掌握的,除非他们被迫来维护这种真理。最后,如果大家接受的意见不是常常和别的意见发生争执,就会失去活力,对于行为和性格不起作用。

杰斐逊是一个哲学家,又是政治家,既是一个富有理想的人,又是一个实践家,他企图把自己的理想付诸实践。他把英国的立法主义、传统主义和更为激进的法国理性主义这两种自由主义潮流汇合起来,企图建立一个既能保障安全又能保障个人机会的政府。杰斐逊坚信,在运用理智时,个别的公民可能发生错误,但大多数人作为一个整体,必然会做出正确的决定。为了促进这一过程,社会上的个人必须受教育,必须了解情况;这就是杰斐逊为什么关心教育手段的理由。对于成年人来说,报刊是了解情况和取得指导的主要来源,而报刊为了在民主国家中执行任务,就必须摆脱国家的控制。杰斐逊的结论是,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并维持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个人能追求各自的目标。报刊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对个人的教育。

虽然杰斐逊作为一个政治人物,深受当时报刊对他的诽谤之苦,但他坚持自己的信仰,即不管报刊有多大错误甚至大肆谩骂,联邦政府还是应尽量少地加以干涉。在他第二次当选总统后的就职演说中,他甚至宣称如果一个政府在批评面前站不起来,就应该倒台。而联邦政府的真正力量在于愿意允许公众的批评,并且有能力抵挡批评。杰斐逊关于报刊任务的观点概括如下:没有一种试验让人感到比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更有兴趣了,而我们相信最终会证明,人是可以受理性和真理支配的。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给人打开所有通向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找到的最好的办法是新闻自由。人民以坚韧的态度忍受了最近那些滥用报刊的情况,以及人民表现出来的对于真理和虚假的洞察能力,这些都说明可以安心信任人民听到真实的和虚假的一切意见,而在两者之间作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我认为,必须肯定,打开通向真理的门户,巩固用理性来考验每一件事情的习惯,是我们能传给我们的继承者的最有效的约束物,以这种约束来防止他们用自己的意见来约束人民。

公众通讯工具从集权主义转向自由主义原则,在英国和美国都不是一夜之间实现的,而是经过了好几个世纪。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根本没有提到报刊。然而,新闻自由包含在承认坚决要求保护个人不受独裁权力的迫害之中。争取公众通讯工具的自由的主要斗争,是在18世纪进行的,而报纸的印刷人和发行人站在这一斗争的最前列。在1694年检查制度取消后,报刊发行受到煽动叛国罪的迫害,也受到更为简洁的例如特别税、津贴、禁止采访国会活动条例等的限制。后来,这些阻挠一个一个地被打破了,不过是经过长期论争的结果,有时还受到政府官员及其支持者的猛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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