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史官与乐官的新闻传播活动

史官与乐官的新闻传播活动

时间:2023-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史官与新闻传播关系密切。“承告”方式,是诸侯国史官之间正式的文件往来,接受者应原样录于典策,被记录为官方史录并成为“故”,即为以后的类似活动提供成文先例,这是一种正式的新闻发布方式。实际上,在史官的职责中,天子、诸侯之法令,刑罚的颁布,也由史官宣读,以告知天下,这就是以“承告”的方式传播新闻的过程。

第一节 古代新闻渊源:史官与乐官的新闻传播活动

一、史官的新闻传播活动

史官是古代朝廷中专门收录、编纂前朝和本朝史实的官员,他们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的言行与政务得失。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据《汉书·艺文志》载:“古之王者,世有史官。”[3]唐代刘知几在《史通·外篇·史官建置》中说,“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昔轩辕氏受命,仓颉、沮诵实居其职。至于三代其数渐繁……”[4]商周时代,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至周代,史官的建置进一步完备,“君举必书”,不仅周天子设有史官,而且各诸侯国也设有史官,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名目。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秦汉以后,史官的名称繁多,职务各异,但史官的设置却一直保留下来。秦有太史令,汉置太史公,唐设起居郎,还有兰台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历朝历代都有史官。

史官与新闻传播关系密切。先秦时期,史官几乎参与了当时所有的文化政治的传播活动,这种文化政治的传播活动,也是新闻的传播过程。“古代史官通过‘承告’和‘传闻’两种方式获得信息,所谓‘承告’是指别国史官的正式通报,构成官方史录;而所谓‘传闻’,则是史官私下交流的信息,其内容涉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等,以补充前者的不足。”[5]以今天的眼光看之,这两种方式都是新闻传播活动。“承告”方式,是诸侯国史官之间正式的文件往来,接受者应原样录于典策,被记录为官方史录并成为“故”,即为以后的类似活动提供成文先例,这是一种正式的新闻发布方式。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了“晋灵公不君”这段史事,当时任晋国史官的董狐敢于直书“赵盾弑其君”一事,还与赵盾面对面地辩论之后,“以示于朝”。[6]“以示于朝”是说不仅写在史书上,还要把它公之于朝堂。由此可见,当时的史官不仅记录重大的朝政大事,而且也把这些大事作为新闻加以公开传播,这就是“承告”的新闻传播方式。实际上,在史官的职责中,天子、诸侯之法令,刑罚的颁布,也由史官宣读,以告知天下,这就是以“承告”的方式传播新闻的过程。

《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人来告乱”;[7]《左传·僖公五年》记载:“晋侯使以杀太子申生之故来告。”[8]可以看到,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发生重大事变,都有专门的使者向其他国家传递信息,这就是新闻传播。

“传闻”则是史官通过非正式的文告所得来的信息,这是一种非正式的新闻传播方式,它不能记录在典策上而成为后世的“成宪”,而只能记录在简牍上。《周礼·夏官》言“训方氏”的职责云:“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9]柯尚迁解释说:“传道臣民所传说邪正利病之事,及传闻四方诸侯之事,必为王诵之,盖天子耳目之官也。”[10]“训方氏”既然掌四方之事,则其职责应源于史官。杜预在《春秋左传注疏述》中云:“《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达四方之志。”[11]训方氏所搜集、所“传道”的是四方诸侯之事,是史官通过正式的“承告”方式所不能获得的资料。

《墨子·明鬼篇》中记叙了杜伯追杀周宣王于圃一事:“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12]作者强调“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既说明这件事是真实的,已经载入史册,又说明这件事在当时曾经作为重大新闻以“传闻”方式广为传播。

由于“承告”与“传闻”的内容相差很大,《春秋公羊传》中有“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的说法。从更宽泛的意义来理解这三句话,此处的“所见”应是指对于本国史实的了解,“所闻”则是指信息来自前来通报的史官,而“所传闻”则是指辗转相告。后者可能专指边远或人力不足的小诸侯国所发生的事情。可以相信,“传闻”在春秋时期已经形成某种契约或制度,构成了史官的知识储备,成为史官的职业性行为,故称史官是君王的“耳目”之官。“承告”与“传闻”共同构成了春秋时期史官发布新闻的两种重要方式,并行不悖,同时也形成两类文献,据学者考证,“传闻”之史是《左传》的源头之一。[13]

二、乐官的新闻传播活动

乐师是宫廷里专管礼乐歌舞的官员。春秋之前以礼乐治国,行礼奏乐是重大的社会文化或政治仪式,而乐官是礼乐文化的传播者和礼乐政治文化仪式的参与者,乐师与史官一样,都是宗教、礼仪、思想与政治知识的保存者、传承者,所以直到春秋时代,“师、史”或“瞽、史”并称。乐官的设置很早,《史记·五帝本纪》就记载舜任命“夔”为乐官,“以夔为典乐,教稚子”。[14]《周礼·春官》中“瞽矇”一官,其职责是“讽诵诗,奠世系”,[15]“世系”本氏族谱系、先王世系,换言之,乐师中的“瞽矇”之官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承着往古的世系和相应的史迹。《国语·鲁语上》曰:“工、史书世。”韦昭注:“工,瞽师官也。史,太史也。……工诵其德,史书其言也。”据韦昭所言,对“世”之传承,乐人讽诵之而史官记录之。[16]古史之传承本有“记注”和“传诵”的两种形式,二者相辅相成,对于一件史实,史官记其大略于简册之上,其详情则由瞽矇传诵。这“工诵其德,史书其言”就是师、史在传承史事上的分工形式。因此,在史事的传承上,就不能不提这些“歌唱诗篇而以鼓乐伴之”的乐人的传诵之功:“对于史料的留存和史事的传播来说,瞽史的作用不能低估。”这里,讽诵史事的过程即是新闻传播的过程。

乐官在古代是掌教之官,以礼乐歌诗教育贵族子弟。他们除了自己创作之外,还要深入民间,采诗观风,以作为自己的创作素材;再者,乐官承担选举之责,那更是要深入地方,了解地方舆论,以考察官员的政绩,因而出于工作的需要,也有类似的新闻采集活动。《汉书·艺文志》说:“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17]《诗经》上的十五国风,就是采诗官员从各地采来经孔子删定而成的,它保存了当时许多重要的社会舆论。这里说的采诗之官就是乐官,他们所采的诗就是当时的民间歌谣或宗庙祭祀的乐歌,它直接服务于国家统治的需要。采诗和传唱的过程,就是新闻传播的过程。

汉武帝时建立了专门的音乐官署“乐府”,掌管朝会、宴饮、祭祀以及道路游行时所用的音乐,兼采民间诗歌和乐曲。乐府诗中的民歌来自民间,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活情况和思想感情,类似今天的社会新闻。但在历史的分工演化中,乐官日益向“娱心自乐,快意恣欲”的技艺化方向转变,唐设教坊,以太监长之,唐玄宗更是亲下梨园,后世因“声色”而亡国者,则不知凡几,于是它与新闻传播的关系也就日益淡远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