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慈禧新政与官报
戊戌变法失败后,形势进一步恶化。列强瓜分中国的企图日益明朗。统治阶层中,洋务派倡导的“革新政治”倾向日渐增长,他们重弹“自强”、“求富”的调子,要求朝廷改革;19世纪后半期兴起的民族资产阶级为求得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对清政府提出了种种要求,希望清政府能有所“变更”。1901年,慈禧太后迫于形势,下诏表示要推行“新政”,史称“慈禧新政”。
在慈禧新政的大背景下,清政府对官报的认识有所变化,开始改变既往的僵硬立场,有利于官报的发展。一方面,随着新政的推行,政府需要媒介来宣传、解释政令,反馈新政推行后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面对革命舆论渐兴的局面,政府也要创办官报,在这场舆论决斗中抢得先机,以控制舆论导向;再者,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受到内忧外患冲击的中央政府大权开始旁落,督抚和各省官员的权力逐渐增长,地方政府为了开通本地风气,加速新政进程,也纷纷创办新式官报。于是,新式官报兴起于一时。
一、《北洋官报》、《湖北官报》的创办与影响
清末正式出版的新式官报,当推《北洋官报》为最早。1901年11月7日(光绪二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李鸿章卒,袁世凯于次年五月四日(公元1902年6月9日)代替他署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对新政颇为热心,将开办官报视为新政要务之一。1901年北洋官报总局成立,1902年4月袁世凯任用张孝谦为总办,在保定筹备《北洋官报》。《北洋官报》于1902年12月25日(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创刊,直至1911年10月尚在出版。该报初为双日刊,1906年1月起改为日刊。每期一册,每册由8至10余页不等,活版铅字印刷。这是清末第一份作为地方政府机关报的行政官报。
《北洋官报》从报体上已经具备了近代报纸的特征。关于开办官报的目的和意义,《北洋官报》的序文表述得十分清楚:“夫私家之报……独其间不无诡激失中之论,及或陷惑愚民,使之莫知所守。然则求其所以交通上下之志,使人人知新政新学为今日立国必不可缓之务,而勿以狃习旧故之见,疑阻上法,固不能无赖于官报也。今设直隶官报,以讲求政治学理,破锢习,浚智识,期于上下通志,渐致富强为宗旨。”[8]其组织结构分工明确,北洋官报局设总办一人,总理局务,其下设有编纂处、翻译处、绘画处等六处,分别负责撰述论说、翻译“东西各国现售之新闻纸及诸杂志诸新书”、刊摹外国舆图并“旁及名人胜迹”等事项。其内容,除圣谕广训和谕旨外,“地方的政治、学务、时务、各学新理、农工商近效、教务洋务交涉、各国各省新闻,凡足以惊动人心的,无不择要登载”。[9]其体例:封面右上角为“北洋官报”大字报名,旁载该期目录及报局启示之类。里页首载圣谕广训,次上谕,次本省政治、学务、军务,并报道时务各学之新理,农工商业之近效,教案洋务之交涉,各省各国之新闻。每期有告诫式序文一篇,时事及风景画一二幅,还刊发公私告白(广告)。每期免费送直隶各府厅州县及各村各学堂阅看。该报还附带发行《北洋学报》及《北洋政学旬报》。
《北洋官报》创刊后,发行很广,影响很大。各地官员纷起响应,创办官报的风气迅速兴起。
1903年,商约大臣吕海寰、伍廷芳以南方商务日繁,奏请仿《北洋官报》创办《南洋官报》,由江苏总督兼南洋大臣督办创刊。其销售范围为江苏以南沿海及长江流域各地。
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901年年底开始筹办官报,但是由于他在1903年入京主持学制的重新修订工作,《湖北官报》迟至1905年才出版发行。《湖北官报》为湖广总督署机关刊物,1905年4月创刊于武昌,半月刊。江汉关道梁嵩生任总办,任承纪为总撰述。湖广总督张之洞对该报创办极为重视,亲自制定宗旨、条例,要求该刊“以正人心,增学识为宗旨”。内容分为列朝圣谟、今日邸钞、重要电音、本省公牍、京外公牍、各省报章、各国报章、前人论说、时人论说、往事鉴戒、各省纪事、辨正谬误等“十二门”,内容相当丰富。该刊以重视宣达政令、鼓吹立宪、遏制革命思潮,为各地督抚所师法。每期发行量高达20000册,1911年武昌起义后停刊。
由于对官报所具有的开通风气和舆论导向功能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地方督抚大员们大多能够奉行推广官报的政策。他们委派通达时务人员,参照已办官报成法,依托本省情形制定体例与宗旨,并根据本省财力状况选择官报的经营办理方式,相继设立官报局,根据自己的政务简繁和经济力量相继办官报,除前面所说的《湖北官报》外,还有《山西官报》、《安徽官报》、《四川官报》、《豫省中外官报》、《汉口官报》(原为商报)、《江西日日官报》(官督商办)和《山东官报》、《陕西官报》(两报后改商办)、《甘肃官报》等。[10]
上述各省行政官报,从体例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北洋型,即除了登载圣谕外,主要发布本省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的情况,道德教化的色彩不太明显。大部分官报体例属于此类。《北洋官报》“首载圣谕广训直解,次上谕,次本省政治,次本省学务,次本省兵事,次近今时务,次农学,次工学,次商学,次兵学,次教案,次交涉,次外省新闻,次各国新闻”。[11]由于《北洋官报》首开风气之先,其体例自然成为各省效仿的对象。
另一类为湖北型,即除了登载与“北洋型”官报基本相同的内容外,还增加了思想导向与意识形态控制方面的内容,体现了明显的“卫道”与“辨邪正”的色彩。《湖北官报》体例,系张之洞亲手所订,主要登载内容包括:(1)圣训;(2)上谕;(3)宫抄;(4)辕抄;(5)要电;(6)要闻;(7)政务;(8)科学;(9)实业;(10)杂纂;(11)图表;(12)论述;(13)国粹篇;(14)新说郛;(15)纠谬篇。[12]张之洞亲自订立的《湖北官报凡例十则》也被少数省份所师法。
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各地出版的教育官报、政法官报、实业官报大增,中央政府一些部门亦相继创办官报。如1906年商务部及学务部分别创办旬刊《商务官报》和《学务官报》。
二、《内阁官报》的创办
“清末官报,以地方官报开办于先,中央官报继起于后。”[13]以上这些大多是地方和部门性的官报,属于清政府中央一级的官报,始于中央考察政治馆创办的《政治官报》。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三十年(公元1904年),四川学政吴郁生和御史赵炳麟再次奏请创办官报,并在奏折中说明创办官报与“预备立宪”的关系:“朝廷立法行政,公诸国人,拟请参用东西各国官报体例,设立官报,以仰副七月十三日懿旨,使绅民明悉国政,为预备立宪基础之意”;“窃惟预备立宪之基础,必先造成国民之资格,必自国民皆能明悉国政始。东西各国,开发较迟,而进化独速,其宪法成立,乃至上下一体,气脉相通,莫不借官报以为行政之机关。是以风动令行,纤悉毕达。或谓英国人民政治智识最富,故其宪法程度最高,盖收效于官报非浅鲜也”。建议“取东西各报敏速之意,先办日报一种”,“凡一切立法行政之上谕,及内外臣工折件、电奏,并咨牍、章程等类,除军机外交秘密不宣外,所有军机处发抄暨各衙随时咨送事件,依类分门,悉心选录”。[14]
此后,宪政编查馆奉命筹办《政治官报》。《政治官报》创刊于1907年11月5日,由考察政治馆办理,先出日报一册,将每日发抄咨送到政治考察馆的文件,依类登录,日后抄送渐多,再择取精要,编辑月报发行,所刊载内容分为十类:(1)谕旨、批折、宫门钞;(2)电报、奏咨;(3)奏折;(4)咨札;(5)法制章程;(6)条约、合同;(7)报告、示谕;(8)外事;(9)广告(公告);(10)杂录。[15]1911年清新官制内阁成立时,改名为《内阁官报》,成为清政府内阁的正式机关报。该报以公布法律命令为主,并规定一切法令从刊报之日起生效,“东西各国,均以官报为宣布法令之用。凡中央政府之规章条教(疑为“款”字——引者),一经拟定,即宣付官报刊登。酌量远近路程,分别到达期限。以官报递到之次日或数日为实行之期,法令即生效力。整齐迅捷。与吾国古昔读法悬书之举,同为意美而法良。而其编辑发行,由内阁主之。盖以其地为发号施令之总枢,即有宣化承流之责任。责专任重,所以谋统一而杜分歧”。[16]其发行系派销,不零售。
如上述,在地方和中央的努力下,从1902年起到清王朝覆灭的10年间,清政府共有官报近110家,在当时的近千家报刊中是一不小的报种,从形式上来看,百余家官报中,对开两面印刷的日报不到10家,其余绝大多数外观为杂志式,略窄于今之16开期刊,每期数十页,刊期从日刊到半月刊不等。
从内容上看,可分为综合性和专业性两大类。专业性官报分别以学务、实业、法政等内容为主。各类内容所占篇幅,公文34.07%,章奏23.03%,新知、实业18.09%,新闻10.88%(条数17.53),论说8.72%,谕、抄6.27%,艺文3.49%,广告1.58%。主要是些公告文札、法规章程、官场动态之类,连篇累牍,而本应作为报纸核心的新闻,比重却很少。[17]
若按主办单位划分,官报又可分为中央、总督辖区、省和少数州这四级。在中央一级,商部、学部、邮传部、外务部、练兵处等都设立了本部官报;在地域分布上,清末22行省除新疆外都办有各自的官报。1906年以后,清政府还在东京先后办起两份以留学生为对象的官报。
这样,最终形成了一个纵向四级两类、横向遍布各地的结构严密的官报网络,其结构方式与金字塔型的各级政权组织的分工正相吻合。从世界新闻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清末官报的规模之大和布局之细密都是世所仅见的。究其原因,正是封建专制统治体制,使得官报能够并且必然呈现出上述分布特点。清王朝覆灭后,所有这些报刊全部停刊。
三、新式官报是古代邸报的延续
新式官报的出现与发展引人注目,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这种新式官报虽然在形式上进入了近代报刊的范畴,但是在本质上还是中国古代邸报的继续。
首先,朝廷批准创办新式官报的缘起,是朝廷对“民报”的不信任,认为“交通上下”、宣传“新政新学”,破除“狃习旧故”,“不能无赖于官报”。新式官报中有官商合办,有官督商办,有始官办而终归商办,有始商办而终归官办的,“体例大率相同”,绝大部分篇幅是用来刊载谕旨、章奏、公告、文札、法规、章程等官文牍,其他方面的新闻很少。这表明,新式官报虽然说是“交通上下”,实际上还只是朝廷“喉舌”,是各级政府传达政策法令的机构,与邸报“宣达皇权,传达政令”的功能差别不大。
其次,新式官报均不设采访部,不设专职记者,“访事”都是聘请官员兼任,不到社会上采访新闻,主要在各自工作的范围收集一些消息,反映官场动态。少数高层官报能够直接接收外电和选译外报,多数官报只是转载“私报”上的一些消息。
再次,官报的编辑工作受到朝廷的严格控制,每期刊登的稿件编辑好后,必须呈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可以刊行。这样的官报不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与近代报刊理念相去甚远。
最后,在“开通民智”的幌子下,官报也介绍一些西学新知,尤其是那些专业性官报,在这方面做得较多,刊登介绍声光化电、发明创造、世界重要都市的商品和股票价格、国内各项实业的进展的文章。但是,这只是一些技术层面的东西,即“用”的层面,对于社会政治制度层面,即“本”的层面,则是排斥,甚至是批判的。所以,与“私报”相较,新式官报内容陈旧,不可能起到“开通民智”的作用,可读性很差。有的官报,除靠行政方式层层派销外,几乎“无一人购阅”。
【注释】
[1]参见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6页。
[2]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35页。
[3]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37页。
[4]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38页。
[5]康有为:《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3页。
[6]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35页。
[7]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38页。
[8]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页。
[9]赖光临:《中国新闻传播史》,三民书局(台湾)1978年版,第19页。
[10]参见张小莉《清末“新政”时期的地方官报》,《福建论坛》2005年第11期。
[11]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41页。
[12]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41页。
[13]赖光临:《中国新闻传播史》,三民书局(台湾)1978年版,第18页。
[14]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42页。
[15]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43页。
[16]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43~44页。
[17]李斯颐:《晚清的官报》,http://bbs.chinazhuyi.com/dispbbs.asp?boardid=49&id= 4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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