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是大众新闻媒体的基本功能之一。新闻舆论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既包括批评报道,又包括对非负面问题的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全国政协原主席李瑞环在《关于新闻工作的讲话》中指出,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通过媒介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而不仅仅是新闻媒介的监督。
我国的新闻媒体都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新闻的人民性与党性是一致的,因此,我们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我们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的,不能离开甚至干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并且监督的结果是建设性地改进与推进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新闻舆论监督是为了强化舆论导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毒瘤的解剖刀,是执政党的自我保护的最好方法。每届党代会,总书记报告中都明确谈到新闻舆论监督,这就是向全党、全国人民的承诺,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阳光下就是开放透明。
截至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大多都下发了关于支持新闻舆论监督的文件。据2009年8月18日《北京晨报》刊载的新华社的消息,“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者将被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已成为即将出台的《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中的一项条款。“2008年以来,昆明市实行多项措施对舆论监督予以重要支持。例如《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明确‘若拒绝、干扰和阻碍监督以及对新闻监督有关人员打击报复者,将视情节给予问责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次昆明市把‘文件支持下的舆论监督转为法律支持下的舆论监督’这种法规保障顺应了群众对于知情权、监督权被保障的强烈意愿”。
因此,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大众新闻传播媒体,要勇于担当起党和政府赋予的重任——充分发挥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为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的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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