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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要善于采写监督报道

时间:2023-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记者要善于采写监督报道采写监督报道,对一线记者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难度。笔者认为,不管怎样难写,记者都要下工夫搞好监督报道,认真履行记者的职权和义务。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后,仍然是省政府干扰无法执行。了解案件真相后,笔者撰写了记者来信,呈送给湖北省委书记。新闻工作者是公正舆论的代言人,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执行者。

第一节 记者要善于采写监督报道

采写监督报道,对一线记者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难度。笔者认为,不管怎样难写,记者都要下工夫搞好监督报道,认真履行记者的职权和义务。实践证明,不会搞监督报道的记者,就不是称职的记者,更不会成为知名记者。

那么,怎样才能采写好监督报道呢?

一、树立正义感和责任感,敢于向不良风气做斗争

从理论上讲,新闻舆论监督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凡是违反政治、法律、经济、伦理道德规定、对社会秩序造成损害的人和事全都在监督的范围之内。不管是上级还是下级,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也不管是富豪大亨还是贫苦人家,只要违反了全社会公认的某种规则,群众就可以行使监督权,新闻舆论就可以代表群众对此种行为进行监督,谁也没有特权可以逃避新闻舆论监督。

从现实来说,记者行使监督权时,无论被监督的是“官员”还是“平民”,都要冒着一定的风险,“官员”的小鞋,“平民”的暴力都可能用在记者身上,目的是让你“封口”,当然也有用钱“封口”的。因此,记者写批评报道揭露某个被监督人或事物时,首先是要有正义感。何谓正义感?正义感是对党和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爱,对危害党和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恨,看到社会上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官场的腐败行径、不正之风和官僚主义就深恶痛绝,就仗义执言、抑恶抑丑,决不手软。

其次,记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是推动记者实行舆论监督的原动力。当记者把新闻舆论监督当作自己的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时,他就会去认真履行职业的义务和责任,即使遭受打击报复,也心甘情愿。因为,记者的社会责任,就是做人民的喉舌。正如1948年10月2日刘少奇同志对华北记者团的记者所说:“你的笔,是人民的笔,你是人民的喉舌。如能够真实地全面地深刻地把群众情绪反映出来,作用就很大。这是人民的呼声,人民不敢说的,不能说的,你们说出来了,如果能够经常这样的反映,马克思主义的记者就真正上路了。”

二、抓住典型要大胆实施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但官僚主义作风、腐败不正之风及不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行为,等等,则是新闻舆论监督的长期任务。

比如,20世纪70年代末及整个80年代,长达十几年里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可是有一些人因文化大革命时期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太大、中毒太深,他们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有抵触情绪,对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更是硬顶着不办,有的人甚至寻找种种借口,继续排挤、压制、打击知识分子。1984年10月份,笔者在下厂采访时就发现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即,天津市五一化工厂党总支书记×××同志,放弃思想政治工作,不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压制有才能的知识分子,违反科学瞎指挥,给工厂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笔者和同事经过深入调查和取证,怀着以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的正义感和为社会服务的责任感,采写了连续报道《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当总支书记》,经过复杂的层层送审难关,1984年11月4日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续3次播发了这组批评报道,引起广大听众强烈的反响,收到几百封来信,称赞记者报道搞得好,鼓励记者要坚持下去,决不能向来自任何方面的错误压力低头。这组批评报道也引起中央其他媒体和地方媒体的注意,《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天津法制报》、《天津支部生活》杂志等新闻单位纷纷转载了这组批评报道。

这组批评报道不仅得到社会上的认可,而且得到天津市化工局和天津染料工业公司两级党委的热情欢迎和支持。经过化工局和染料公司联合调查组的深入调查与核实,证明批评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完全属实,两级党委下发文件免去×××同志的厂党总支书记职务,改组了厂领导班子,从而挽救了这家中型化工企业。

实践证明:社会责任感的大小决定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记者的意志的强弱。记者考虑个人的得失少,他就有胆量和勇气为社会负责,再大的压力也不怕,如果考虑个人的得失多,甚至掺杂有个人的私利,那么他就没有胆量和勇气为社会负责。

1998年3月,笔者采访中获悉一件怪事儿:天津市华辰储运公司因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直属支行拒不支付其1995年9月1日到期的1500万元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几经周折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工商行湖北直属支行立即偿付华辰公司本息及滞纳金。可原先曾做过错误判决的湖北省高级法院竟一再推托,声称“工作忙,没时间”不予执行。对此,与天津华辰公司合资的美方咄咄称奇,他说,中国究竟有法没有?银行不付存款,最高法院的判决不执行,简直世界少有!

为了弄清湖北工行直属分行拒付储户巨款的真相,笔者亲自来到湖北武汉市进行调查。工商行湖北直属支行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了一个信息,即天津储户的这笔巨款被银行收储后,贷给了走后门的某公司,这家公司将这笔款转走后一直下落不明。还贷款期过了,钱仍收不回来,因为贷款公司已人间蒸发,找不到了。现在银行没有钱支付储户。据其透露,到期支付不了本金的还不止这笔巨款。

当笔者来到一审曾判原告天津市华辰公司败诉的湖北省高级法院了解为什么不执行全国最高法院判决情况时,院方竟推脱不接待,说什么了解案情的干警都出差了。笔者连续3天在该院接待室坐等,根本无人理你,直到最后笔者径直闯进院长室,才叫法院宣传处出面接待一下。还好,转天一早,笔者在法院门口堵着了执行庭长。该庭长承认这个案子一审时受到省政府某领导干扰,才作出“地方保护”的错误判决。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后,仍然是省政府干扰无法执行。因为已经收了执行费,案子无法执行,感到很被动,所以才躲着不见记者,并表示了歉意。

了解案件真相后,笔者撰写了记者来信,呈送给湖北省委书记。据说,省委书记批示尽快解决,但银行方仍然拖着不办。1998年5月2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播发了笔者的记者来信《湖北省高级法院搞地方保护,工商行湖北直属支行拒付天津储户巨额存款》。这封记者来信向全国披露了事情的真相,在广大听众中产生强烈反响,引起民众的批评,产生巨大的社会压力。后来工商行湖北直属支行偿付了天津华辰公司存款的本息及滞纳金。

新闻工作者是公正舆论的代言人,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执行者。社会把反映民意,张扬正义,鞭挞邪恶,保护社会健康发展的责任交给了我们,我们必须承担起为社会服务的责任,既向人民群众负责,也向党和政府负责。

附例稿(177)

连续报道: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当总支书记

各位听众,天津市五一化工厂党总支书记×××同志,放弃思想政治工作,不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压制有才能的知识分子,违反科学瞎指挥,给工厂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从今天开始将分3次播送本台记者金树华、刘志刚采写的报道: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当总支书记?

下面播送第一篇:瞎指挥工作独断专行

五一化工厂以橡胶防老剂为主要产品。1978年×××调任该厂党总支书记以来,在厂内搞家长式领导,以党代政,独断专行,严重干扰厂长行使生产指挥权。他不允许厂长召开办公会议,说那是搞“两个中心”。他还在厂内到处讲:“我是大婆婆,你们得听我的。”

×××不懂生产,但他自以为是,听不进不同意见,在厂内瞎指挥。他轻视该厂原有的经济效益大的产品,在既没进行市场调研,又不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盲目拍板,上马KB树脂等三种产品。产品上马后,质量差、成本高,亏损严重,由于销路不好大量积压在仓库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固执己见,把别人的批评说成是“反对新产品试制”,并擅自决定,把生产规模扩大一倍,造成惊人的经济损失。几年来,上“新产品”项目贷款36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没有实现应有的经济效益。

为了掩盖瞎指挥造成的严重后果,×××还采用在成本核算上弄虚作假的方法,把经济效益大的产品的盈利转移到KB树脂等产品上,制造亏损产品假盈利的骗局。厂财务科长提出意见,他竟斥责对方:“你懂个屁,今后不许说赔钱。”

(本文1984年1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播发)

△各位听众,昨天播送了本台记者金树华、刘志刚采写的连续报道《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当总支书记》的第一篇,下面播送连续报道的第二篇:《不尊重知识压制排斥技术干部》。

五一化工厂有12名大学本科毕业生,他们有专业知识,又有实际管理经验,是厂里生产技术管理和科研的骨干。×××来厂后,轻视这些中年知识分子的作用,甚至对他们进行排挤和打击。

今年初,×××提出一个设备改造方案,技术人员韩穗孙等指出该方案有严重缺陷。×××武断地说:“这是党总支的决定,你们想不通也得干。”强制技术人员按照他的主观意志蛮干。虽然在施工中韩穗孙等同志采取了许多补救措施,但终因原方案不合理,投产后达不到设计要求,受到了客观规律的惩罚。

这个厂的技术人员张世伦,自1980年以来,利用业余时间研制成功23种新产品,为企业创造近百万元的利润,×××不予鼓励,反而说他想“一鸣惊人”。张世伦经过上百次配方实验,研制成国内新型金属切削冷却剂,经济价值较高,今年2月通过了应用鉴定,建议厂里安排生产。×××出于个人成见,却指责张世伦搞“个人奋斗”。为了贬低张的科研成果,他竟决定将该项目的技术资料无偿转让给外地厂家,还说,“都是社会主义企业,都姓‘公’,谁赚了钱也是国家的。”当党支部大会一致通过张世伦预备党员转正之后,×××既不开总支委员会,也不向上级党委汇报,却批评张世伦“不能紧跟形势”,要他“肃一肃思想”,“不要把尾巴翘得太高。”

在×××的压制、排挤下,五一化工厂的技术干部没有用武之地,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许多人要求调厂。

(本文1984年11月5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播发)

△各位听众,前天和昨天连续两次播送本台记者金树华、刘志刚采写的连续报道《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当总支书记》的前两篇,下面就播送这组报道的第三篇:《不务正业工厂搞得乌烟瘴气》。

×××身为厂党总支书记,却一不抓班子建设,二不抓职工的思想教育。他认为,开会学习是“过了时的老一套”,没什么意思。他放着本职工作不做,却经常出差,名曰“推销产品”、“联系业务”,实则把大量时间和精力放于旅游上。今年1~8月,他8次外出,在西安,他们住了10天,一吨产品也没推销出去,却花销5 000余元;在北戴河,为了玩得痛快,他买了两个橡胶气床,竟用公款报销。

×××不务正业,不抓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厂里十分混乱。一些人结成团伙,公开盗卖厂内物资。这个厂有九名职工,与社会上的犯罪分子相勾结,在半个月时间里就盗窃铅管1 060斤,在销赃时被公安部门查获。酚钠车间包装袋丢失严重,损失一万余元。据保卫部门统计,自1981年至今年8月,这个厂有23名职工被公安部门拘捕,犯罪率在化工系统工厂中名列前茅。

×××同志的思想、工作和作风,与四化大业的要求极不适应,与党的领导者的身份也极不相称。人们不禁要问:这样既无真才实学,又不认真执行党的政策的干部,怎么能当总支书记呢?

(本文1984年11月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播发)

消息:天津五一化工厂党总支书记被免职

△本台记者刘志刚、金树华报道:

去年11月4号至6号本台曾连续3天播发了连续报道《这样的干部怎么能当总支书记》,昨天(16号)下午,天津市染料工业公司党委及行政领导在天津五一化工厂宣布,将打击诬陷知识分子的厂党总书记×××、副书记×××和厂长×××免职,责令他们检查错误。批准徐志荣、张世伦等5名原来受压制的中年知识分子承包工厂。

×××等在五一化工厂任职期间,打击排斥甚至捏造罪名陷害知识分子。本台率先揭露和批评了他们的错误后,×××等非但不接受正确的批评,反而干扰天津市化工局和染料公司调查组的工作。经过调查组深入细致查证,证实×××等人的问题是严重的,决定免去他们的职务,听候处理。

染料公司还宣布,批准5名受压的中年知识分子承包工厂。这5名知识分子分别担任过副厂长、科长等职务。他们在承包方案中提出了要改革人事制度、办事机构及发展生产、搞好职工生活措施,受到职工欢迎。

(本文1985年1月1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播发)

附例稿(178)

记者来信:湖北省高级法院搞地方保护,工商行

湖北直属支行拒付天津储户巨额存款

编辑同志:

天津市华辰储运公司因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直属支行拒不支付其1995年9月1日到期的1 500万元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几经周折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工商行湖北直属支行立即偿付华辰公司本息及滞纳金。原先曾作过错误判决的湖北省高级法院竟一再推脱,声称“工作忙,没时间”不予执行。对此,与天津华辰公司合资的美方咄咄称奇,他说:中国究竟有法没有?银行不付存款,最高法院的判决不执行,简直世界少有!

事件的简单经过是:1994年8月31日,天津华辰公司将自有资金1 5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湖北直属支行,后者开具大额存单,定期为一年,年利率为6.66%,约定到期一次性付清本息,逾期一天付15‰违约金。上述存款到期后,天津华辰公司向工行湖北直属支行数次追索无果,于1995年11月1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行湖北直属支行偿付其存款本金1 500万元及利息,由于湖北省高院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竟然错误判决拖欠工行湖北直属支行借款的深圳神龙公司向天津华辰公司偿付本息及罚息。判决书上竟然写上神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上述款项付给工行湖北直属支行,后者再将此款交付天津华辰公司,并要求华辰公司负担一审诉讼费33 450元。华辰公司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一具有严重地方保护倾向的不公正判决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三下湖北调查,认定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实体处理不妥,应予改判,并于1997年6月9日判决:一、撤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鄂经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天津华辰储运有限公司偿付本金1 500万元、利息57.23万元及逾期滞纳金。因湖北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工行湖北直属支行的申请,追加深圳神龙公司为原审被告,最高法院还在判决书的第三款判决:深圳神龙汽车贸易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直属支行偿付借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明确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今年7月2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天津华辰公司8.841 4万元(现金)的执行费后,同华辰公司代表一起到工商行湖北直属支行送达最高法院判决书,10天后湖北支行依然拒付存款。嗣后,华辰公司再去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有关人员却躲避不见或称“工作忙,没时间”,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下,拖延至今仍无法执行。

记者希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亲自过问此案,查明未执行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原因,秉公办案,给天津华辰公司一个公道。

(本文1998年5月2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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