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特点
依据对电视媒介、少儿电视节目以及未成年人、未成年受众的概念界定与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引入对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特点分析。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对象涵盖了电视与未成年人之间的传播活动现象,既包括未成年人主体参与电视传播过程中的主体经验,也包括传播过程中外在的客观活动现实;既包括未成年人与电视之间特有的、内在的、本质的基础理论研究,也包括未成年人与电视之间稳定的传播实践规律研究;既包括较为引起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与大众传播的现象研究,也应该包括与电视相关的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甚至内在传播的现象研究。总之,凡是客观地存在于电视与未成年人的传播活动中并构成一定影响的现象,都是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对象。下面,从研究对象、目的、方法等几个方面阐述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特点,并分析研究的难度所在。
1.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对象是与该领域研究的目的紧密联系的
未成年人与电视研究的目的在于,在人类社会的普遍联系中,从电视与未成年人之间的传播活动的内在机制和外在联系以及各种传播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中,探索和揭示未成年人与电视传播的本质和规律。媒介与未成年人研究的根本性质,就是在传播活动中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的、稳定的联系。上述的研究对象皆是为了实现此研究目的而确立的。当然,上述的阐述也只是总体的范围而已,在具体的研究中需要根据研究者的兴趣方向、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及具体的研究目的而选择更为细致、可行的直接研究对象。来自不同领域的研究者在各自的研究中经过演绎、归纳,获得的即便是极为微小的研究结果,也都是为了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目的服务的。比如,一个未成年人对广告片的接触方式为对象的研究,是以揭示未成年人特有的心理、生理特点与电视广告产品之间的接触规律为目的,尽可能地注意到未成年人在接触广告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并给予相应的改善措施。尽管广告商或许可以从中发现某些可以间接利用的规律和特性,因为某些情况下,商业利益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需求也将出现趋于一致的可能,但是从研究的目的上看也不会是直接为广告商而服务的。
2.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对象与方法的匹配
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拥有不同的学科渊源,不同学科所惯用的研究方法为其奠定了方法的基础,并为研究的科学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无论是定量研究,还是质的研究,都力求在研究实践中经过应用而得到通过检验的研究结果。但是,并不是各学科所有的相对成熟的研究方法都可以直接拿来作为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方法,也并不是每一种研究方法适合于所有的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举个例子,在初中生与电视媒介的研究中使用的焦点团体访谈法可以获得较为理想的研究资料,而对于学前幼儿,受注意力难以长时间保持集中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存在一定的限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这一方法的使用则需要三思而后行。当然,不同的研究对象在不同的情境下,在研究方法的选取上也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做幼儿的电视媒介接触方式的研究,是选择与家长的访谈、请家长做幼儿网络使用日记,或者对被研究对象及其家长做现实情境观察,还是在实验室里做观察实验等等,这些方法的选取是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境而决定的。有关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设计与方法将在下一章中详细地介绍。
3.与传统学科相比,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为研究者提供了较大的难度
首先,表现在其所需的多学科理论基础上。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属于交叉学科的研究领域,不仅是来自各学科的学者分别致力于该领域的科学尝试,即使是某一学科的学者试图从事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也可能借鉴或援引其他学科的理论。这就为研究埋下了很多的难题,交叉学科之间的研究理论变得难以梳理,研究方法变得难于把握,这一系列的难度较之传统学科与研究领域相比,需要研究者克服更多的困难。
其次,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所需透视的是未成年人与电视传播的本质,是内在的、稳定的、深刻的、普遍的性质,而传播现象则是外在的、易变的,表面的、个别的,力求挖掘现象背后的本质,犹如披上了遮面的轻纱,虽然能够拨开迷雾,却需要跨越更多的障碍。
最后,受到传统研究以及经典研究的漠视。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在已有的各学科视野中尚处于边缘位置,并未受到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教育学等传统学科的主流研究的足够重视与必要的集中研究,使得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或缺乏一定的保障基础,或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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