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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意义

时间:2023-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意义媒介与空气、阳光和水一样,成为人类生活所必需的要素之一。可以说,媒介对未成年人个体发展所起的作用在向中间系统与宏系统两个层面扩散。媒介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极为相关。

四、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的意义

媒介与空气、阳光和水一样,成为人类生活所必需的要素之一。人类与媒介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将对人类的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经常使用的媒介内容,对某一特定群体的影响将更为突出地体现出来。如果电视成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所喜爱的媒介,作为一种常用的媒介内容而存在,那么,电视与未成年人之间所形成的“共生”状态如何?由此而展开的相关研究,不仅体现为电视对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将要产生一定的作用,而且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变量也将对电视节目的良性传播发挥不可替代的效用。本节将论及处于此环境中的二者之间良好互动发展的意义。

1.媒介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

对于身心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未成年人而言,媒介环境已经被视为与学校环境、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同样重要的,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环境因素。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30]曾经认为个体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是由相互联系的四个系统组成的,即微系统、中间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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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个体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

如图2-2所示,微系统是指对个体有着直接影响的环境,影响个体发展的微系统主要包括家庭、同伴和学校等,比如未成年人与教师的关系。心理学研究中大部分关于环境与个体发展的研究都是在微系统的水平上进行的。中间系统是指微系统之间的联系与相互影响,比如家庭环境质量可能会影响到未成年人在学校中的自信心和同伴关系。在布朗芬布伦纳的划分中,媒介被认为处于个体发展直接联系的外层系统。而技术的进步,却正在使这一层面发生着改变。媒介环境的作用已经不仅是简单地提供一个外层系统,早有“电视保姆”称号的电视媒体已经融入家庭、学校一样的中间系统中,媒介产品所传达的主导信仰和意识形态更是渗透到未成年人所处的社会或亚文化所形成的宏系统中。可以说,媒介对未成年人个体发展所起的作用在向中间系统与宏系统两个层面扩散。媒介不仅对个体的社会化形成一定的影响,个体对媒介的发展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与制约作用。个体的媒介使用时间、使用方式以及个体对媒介内容的关注、管理与制作等方面,都将对媒介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媒介与人、人与媒介已经形成共存的媒介生态环境之中。

2.电视对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影响

未成年人的认知、情绪、社会性发展等心理要素的特点与成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与成人期所形成的相对成熟的认知能力以及相对稳定的社会观相比,未成年人所面临与经历的发展变化极大。而且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也有所不同,呈现出各自不同的规律。媒介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极为相关。

第一,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将直接影响到其对电视的认知与理解,这种源于发展的影响所带来的对电视的认知和理解状态,使得未成年人对电视内容的识读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同一个少儿电视益智类节目,对于四年级的孩子而言可能觉得有些幼稚,而对于二年级的孩子来说或许看得还有些吃力。也就是说,不同的未成年人具有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受其身心发展水平的制约,作为受众的未成年人,遇到了一个与其极为相关的因素——对电视的识别力。成功的发展需要一种智慧,那就是辨别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幻的,进而在识别的基础上产生理解,而这对电视的识别力起到重要的作用。这种识别力也被称为电视的基本能力,是指未成年人通过观看电视日益发展起来的认识能力[31]。未成年人的电视基本能力随认知、情感等心理因素的成熟而呈现一种发展的态势,也就是说,在发展的过程中,年龄成为不可忽视的参数。在一项研究中,同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认为电视里的小人通过一根绳子可以降落到某个场地[32]。而当未成年人到了6~7岁左右,一般可以意识到哪些节目是真实的,哪些节目是虚构的。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电视基本能力和认知、情感、社会性等心理因素的发展是基本同步的,未成年人的年龄越小,艺术和生活经历越少,可供激活的图式就越少——或者说基本能力越差[33]

第二,电视媒介成为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发展的一个源泉。如前所述,媒介即环境,媒介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生活中所难以避开的环境。作为未成年人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媒介为未成年人的社会心理发展提供了较为重要的基础。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媒介来了解世界、了解成人,了解他们想知道的事情。媒介内容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可用来参考的价值观与世界观。比如,通过媒介可以使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感到温暖,也可以帮助处理与教师和同伴之间的关系,等等。

综上所述,一方面,未成年人受其年龄及身心发展水平的限制,使其仍旧处于对媒介现实与社会现实之间差异的区分困境之中,并对二者在心理上进行着一定程度上的等同;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又处于电视所建构的媒介化生存环境之中,当遇到未成年人所难以区辩的媒介内容时,媒介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将会更大。而且,很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在独立地使用媒介,直接成为媒介消费者,媒介使用时间也呈现出增加的趋势,使得媒介对未成年人的发展的影响变得更大。因此,作为国家与社会发展未来的承载者,相关的研究所具有的意义,就显得更加重要。此外,各学科的理论以及各学科在电视与未成年人研究领域中的视阈融合更将显现出其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也将有利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

3.心理发展变量对电视传播的反作用

电视通过其特有的声画同步、视听合一的方式,将大众文化、主导文化、高雅文化、通俗文化等多元文化编码为受众易于接受的大众文化形态,为受众塑造出与现实真实有所不同的媒介真实。如前所述,电视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众会将电视真实视为生活本身。而受商业利益的影响,电视媒介在传播的过程中出现娱乐化、低俗化等现象,对其履行媒体的社会责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有效地发挥电视媒介的社会功能,恰当地履行电视媒介的社会责任,是电视传播面临的难题所在。在电视传播过程中,未成年人是电视受众中最容易受到影响的群体,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将对电视媒体社会责任的履行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中对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变量的关注将成为电视媒介良性传播的基础。

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变量对少儿电视节目的反作用更为明显,少儿电视节目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传媒领域以及社会各方都比较重视的传播内容。自2003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开播以来,中国的少儿电视节目更是迈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各级电台、电视台都要开设和办好少儿专栏或专题节目。广电总局的统计显示, 200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59家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电视台设有动画栏目164个,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电视台已经开通了31套少儿频道[34]

政策的支持带来少儿电视节目传播实践的蓬勃发展;同时,外资首次被允许入股国内广播电视制作产业,不仅使中国儿童电视市场受到影响,而且对中国本土文化产业形成一定的压力。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中国少儿电视节目传播者致力于少儿电视节目实践,力求通过制作出有较高收视率的少儿电视节目来予以应对。而如何能够做好少儿节目?针对身心处于发展过程中的儿童受众,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已经达成一种共识:儿童电视节目需要把握儿童心理需求,根据儿童心理规律来制作节目[35]。发展心理学理论认为,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有所不同。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使得其对儿童节目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对儿童发展变量的重视与把握将使少儿电视节目符合少儿的欣赏情趣,适应不同年龄层次少年儿童的欣赏需求,做到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教育性相统一。从儿童心理发展需求出发,制作与传播少儿电视节目,不仅会使节目具有生命力、竞争力,也是履行少儿电视节目传播社会责任的良好途径。

【注释】

[1]戴元光、邵培仁、龚炜:《传播学原理与应用》,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21页。

[2]邵培仁:《传播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46页。

[3]这里的解释中多采用“儿童电视节目”一词,与本书所采用的少儿电视节目的内涵基本一致。——作者。

[4]陈舒平:《儿童电视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5]台湾媒体识读推广中心, http://www.tvcr.org.tw/ego/teach/31/31h/31h101.html。

[6]海飞:《童媒概念与童媒崛起》,http://media.icxo.com/htmlnews/2004/05/24/224175.htm。

[7]《中央广播事业局机构简表(1949~198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http://211.146.6.3/manage/publishfile/53/982.html, 2005年11月24 9∶37。

[8]《少儿电视“专卖店”卖什么?》,http://www.qianlong.com/2003- 12- 26 08:48:48。

[9]《电视是把“双刃剑”,莫让遥控器掌握在孩子手中》, http://www.xswg.com, 2004 年1月21日。

[10]陈舒平:《儿童电视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页。

[11]Http://space.tv.cctv.com/podcast/xinwendaidaiku

[12]Http://www.cctv.com/program/dfet/2004 08 13/101299.shtml

[13]Http://www.cctv.com/program/fyjc/2008 01 03/103018.shtml

[14]该节目于2005年11月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实况转播。

[15]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3页。

[16]引自刘晓红、卜卫:《大众传播心理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第256页。

[17]斯坦利巴兰、丹尼斯·戴维斯著:《大众传播理论:基础、争鸣与未来》,曹书乐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8页。

[18]参阅王振宇:《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26页。

[19]Shramm et al.,Television in the lives,p.l.,p.75.

[20]见附录一。

[21]见附录二。

[22]孙云晓:《世纪之患:集体失语》,http://sunyunxiao.youth.cn/e_edu/e_e_parteac/e_ e_parteac01/001-23.htm。

[23]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未成年人权利公约》第1条规定,未成年人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

[24]Santrock,J.W..Adolescence(8th edition) .New York:McGraw- Hill Companies,Inc., 2001.

[25]薛素珍、柳林:《儿童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页。

[26]Katz, E.Mass communication research and study of popular culture; An editorial note on a possible future for this journal.Studies in Public Communication 2:1-6, 1959.

[27]参见Blumler,J.G.,ed.,& Katz,E.(Eds.) .The uses of mass communications.Beverly Hills,CA:Sage.1974.

[28]McQuail,D.McQuail's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Thousand Oaks,CA:Sage.2000.

[29]LaRose,R.and Eastin,M.S.A social cognitive theory of Internet uses and gratifications:Toward a new model of media attendance.Journal of Broadcasting and Electronic Media vol.48, 2004, pp.358~377 .

[30]Bronfenbrenner, U.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31]Messenger Davies,M.:Fake,fact and fantasy.Children’ s interpretation of television reality.Mahwah,NJ:Lawrence Erbaum Associates.1997, p.43.

[32]Gunter,B.,& McAleer,J..Children and television(2nd ed.) .London:Routledge,1997.

[33]转引自〔英〕约翰·塔洛克著:《电视受众研究——文化理论与方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09页。

[34]该统计数据来自2005年7月由央视资讯、中国广播影视报社联合主办的首届“少儿电视发展方略观摩研讨会”。

[35]参见周鸿铎:《把握心理规律,办好少儿节目》,《人民日报》2004年7月30日第5版;沃建中:《电视对儿童成长的影响》,《电视研究》2004年第1期;陈昌凤:《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之社会化的影响》, 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4-09/07/content_1952757.htm;余培侠:《让中国的“尼克”炫彩》,《电视研究》2004年第1期;丁迈、田甜:《儿童电视节目与儿童心理需要的应对性研究》,《电视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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