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婴幼儿的电视接触与养育模式
婴幼儿对电视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看护人的养育模式相关的,不同的电视使用方式与其养育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应对性。也就是说,不同的电视使用方式反映着不同的养育类型。所谓养育类型,包括两方面的含义,首先是养育实践,是指在某种特殊环境行为下,为达到养育子女的目的而设计的目标,比如惩罚坏行为,奖励好行为;同时,养育类型也代表着某种固定的态度和信仰,这是形成养育实践环境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父母坚信以非暴力的形式解决矛盾,那就意味着儿童用语言泄愤而非拳头时,会受到大人的允许。
1.养育类型的分类及其与婴幼儿发展的联系
养育类型对于儿童发展的间接影响是至关重要的。这种理念来源于两种维度:一是家长对儿童的需求满足程度;二是家长是否对儿童产生“顺从”。家长的养育类型大致可分为四类:
权威型家长,强调责任和要求,这类家长一般会鼓励儿童独立并对儿童行为具有高期望值;
独裁型家长,一般对儿童要求较严格,限制、强调顺从,这类家长一般较少照顾儿童,但对儿童却有中、高等的期望;
许可型家长,他们和独裁型家长正好相反,许可型家长会在很大程度上接受孩子的作法并给予其更多的温暖,但亲子互动很少,纪律性也很低;
忽视型家长,这类家长对责任和要求都不是很重视,在各方面养育实践上的程度都很低,这一类型是以对儿童行为和需要都不重视为特点的。
养育类型与婴幼儿发展的结果存在一定的联系。权威型家庭的婴幼儿更容易显示出自我动机,与同龄人互动活跃,能尽快适应新活动。独裁型家庭的孩子,在活动中会显得很内向,感觉受到很强烈的外在控制,在和同龄人玩的时候会表现出更多的侵犯性和分裂性。许可型家庭的儿童没有其他儿童那么自信,成功的动力也不强。
2.养育类型与婴幼儿媒介使用
在婴幼儿与电视的研究中,并没有专门的养育类型与婴幼儿媒介使用的研究,但是,却关注了在媒介接触过程中的亲子交流的问题。与养育类型研究相似,这类研究也确立了两个主要的维度,第一是交流取向,父母的谈话是否会涉及关于思想、感觉和观点的相互理解;第二是顺从取向,强调家长的权威和父母是否只强调家长的权威,还是会同意孩子表达不同的想法。二者兼顾的家长,通常是权威型养育类型的。强调顺从取向的家长属于独裁型家长。二者都不在乎的属于许可型家长。或许是由于多数家长会认为看电视将对婴幼儿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很少见到与忽视型的家长相应对的交流模式。
在此基础上,家庭交流模式、媒体应用和媒体影响之间建立起相互的联系。交流取向型的家长倾向于批判式地和孩子讨论电视内容。他们只是评判电视的积极和消极方面,而不是示意孩子应对电视内容抱有的想法和反应。这种家长会更多地关心孩子关注内容的问题,而孩子也会反过来问家长更多的问题。因此,这些孩子会觉得,在这种关于电视的亲子互动中,他们的观点是会得到认真的考虑的。而结果则是,家长在树立儿童对媒体内容的诠释方面扮演了积极的角色。这对于儿童在发展自我对电视的理解策略上,是很有利的。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控制类型的婴幼儿会经常看他们父母喜爱的电视节目。控制类型家庭的儿童也在日后倾向于模仿权威人物的行为,比如控制类型家庭的儿童更爱看暴力电视。在这种家庭中,母亲会用更多的命令、评价来指导儿童诠释内容,并对电视作出建议。这意味着,在控制类型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直接性转移关系。控制类型家庭儿童对父母的模仿,只是为了满足交流模式和独裁式养育类型的一种需要。这将导致孩子对于媒体内容的批判式反应越来越少。
以暴力节目为例。上述父母与孩子在媒介接触过程中亲子交流类型的对照暗示了儿童对于暴力内容的解释。交流取向的儿童,会通过施暴者的动机来评判暴力行为。比如,一个人打了另一个人,那是因为那个人先打了他。控制取向的儿童会根据一种行为是否受到了惩罚而作出判断。比如,这个施暴者有没有被警察关到监狱里。如果控制取向的儿童看到没被惩罚的暴力,他们会在看到暴力后为故事选择一个侵犯性的结尾。进一步说,交流取向家庭应用的讨论策略是在观看暴力节目时,鼓励儿童采取积极的观念。比如从受害者的角度看待暴力。对于儿童来说,采取积极观念可以联系到高度发展的道德推理技巧,比如,对待暴力受害者的同情。
从养育类型角度来分析婴幼儿的电视使用模式以及电视对婴幼儿的影响,既与婴幼儿的日常生活情境相适应,又与婴幼儿的养育类型因素相结合,其能够解释的电视对婴幼儿的影响原因,不仅局限在对暴力内容的解释上。对婴幼儿收看电视的其他行为以及影响的分析,也可试图从养育类型来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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